新宝股份(002705) - 2016 Q3 - 季度财报
新宝股份新宝股份(SZ:002705)2016-10-25 00:00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5,560,150,433.3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0.10%[7]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51,580,225.39元,较上年度末增长8.30%[7]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2,186,599,764.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8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5,203,434,120.1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6%[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632,626.4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42%;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26,965,239.9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24%[7]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9,867,230.9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68%[7] - 营业利润为422,061,973.09元,较上期增长49.91%,因销售规模增长及产品盈利能力增强[16] - 利润总额为432,725,467.22元,较上期增长49.38%,因销售规模增长及产品盈利能力增强[17] - 所得税费用为104,301,520.54元,较上期增长50.24%,因利润总额增加[17]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231,617,495.54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9.07%,因本期短期借款减少[1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963,879,318.27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5.68%,因本期归还到期短期借款减少[1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20,357,627.44元,较上期减少264.30%,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7]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30.00%至60.00%,变动区间为36857.83至45363.49万元,2015年度该净利润为28352.18万元[42] 公司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5,850,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1] -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6.20%,持股数量为265,492,214股[11] - 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9.09%,持股数量为167,164,371股[11]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38%,持股数量为7,902,570股[11]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持股比例为0.87%,持股数量为5,000,000股[11] 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关键指标变化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48,088,626.30元,较年初增长57.69%,因销售增长客户货款支付票据增多[16]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881,223,785.38元,较年初增长208.89%,因购入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增加[16]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507,340,029.36元,较年初增长365.53%,因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增加[16] 公司股票发行与挂牌情况 -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6年10月19日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未收到书面核准文件[18] - 公司持有威林股份3220万股,持股比例为92%,威林股份注册资本3500万元[21] - 2016年2月25日董事会及3月21日股东大会同意威林股份改制并拟申请新三板挂牌[20] - 2016年7月26日威林股份新三板挂牌申请获审查同意[20] - 2016年8月11日威林股份在新三板挂牌,证券简称“威林股份”,代码“838617”[20] 公司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7.5亿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23] -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9.11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2.449945亿元[24] - 2016年4月25日董事会和5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23] 公司股东股份锁定与减持承诺 -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限为2014年1月21日~2017年1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减持意向期限为2017年1月21日~2019年1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27] - 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限为2014年1月21日~2017年1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27] - 郭建刚股份锁定期限为2014年1月21日~2017年1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28] -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减持承诺期限为2013年12月21日~2019年1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28] - 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减持承诺期限为2013年12月21日~2019年1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28] - 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新宝股份股份的20%,同时应低于新宝股份总股本的5%[28] - 新余市东笙科技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为2013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20日[29] - 何德洪等多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股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超50%[29] - 朱小梅等多人承诺2015年1月26日起长期有效,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股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超50%[30] - 张军承诺2015年6月16日起长期有效,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股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超50%[30] - 违反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承诺,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股票,回购完成日起延长锁定期3个月[29][30] - 因未履行承诺获收入,5日内将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29][30] -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29][30] - 若违反承诺,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29][30] - 新宝股份股东减持股票比例不超过50%,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1] - 若股东违反减持承诺,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股票,回购完成后延长锁定期3个月,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31] 公司竞争与关联交易承诺 -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等承诺2013年12月21日起长期不从事与公司竞争业务,违反承诺5个工作日内停止分红、股份不得转让[31][32] - 郭建刚等承诺2013年12月21日起长期不从事与公司竞争业务,违反承诺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薪、股份不得转让[31][32] -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等承诺尽量避免关联交易,违反承诺5个工作日内停止分红、股份不得转让[32] - 郭建刚等承诺尽量避免关联交易,违反承诺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薪或津贴、股份不得转让[32] - 蓝海林承诺2014年8月4日起长期尽量避免关联交易,违反承诺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薪或津贴、股份不得转让[32] - 朱小梅等承诺2015年1月26日起长期尽量避免关联交易,违反承诺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薪或津贴、股份不得转让[32] - 张军承诺尽量避免与新宝股份关联交易,违反承诺将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薪或津贴,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新宝股份不得转让[33] 公司稳定股价承诺 - 新宝股份承诺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将回购部分股票,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价格不超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3] - 新宝股份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资金合计不超50%[33][34] - 新宝股份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以单次不超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50%的标准现金分红[34] -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获批后3个交易日通知新宝股份[34] -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自新宝股份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的20%,单一年度增持资金不超50%[34] - 新宝股份IPO稳定股价承诺期限为2013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33][34] -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稳定股价承诺期限为2013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34] - 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中[33][34] - 稳定股价承诺期限为2014年1月21日至2017年12月20日[35] - 董事等单次买股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35] - 董事等单一年度稳股价动用资金不超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35] - 未采取稳股价措施,5个工作日内停分红、股份不得转让[35][36] 公司招股书相关承诺 - 招股书违法,30天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36] - 招股书违法致投资者损失,30天内依法赔偿[36] - 控股股东促成公司30天内启动回购新股及原限售股份工作[36] - 回购及购回价格取发行价和认定日前3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高者[36] - 若新宝股份招股书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相关承诺方将在违法事实被认定后30天内赔偿损失[37] - 若违反招股书相关承诺,承诺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分红、股份不得转让[37] 公司其他承诺 - 若新宝股份未为员工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缴存登记,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承担所有经济损失[37] - 若违反社保和公积金相关承诺,广东东菱凯琴集团5个工作日内停止分红、股份不得转让[37] -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全额承担新宝股份截至2013年12月20日未取得产权证书房产的损失[38] - 若违反房产相关承诺,广东东菱凯琴集团5个工作日内停止分红、股份不得转让[38] - 2007年度新宝股份按1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可能需按12%补缴差额[38] - 若发生企业所得税补缴情况,广东东菱凯琴集团和郭建刚愿承担补缴税款及相关费用[38] - 若违反企业所得税相关承诺,承诺方5个工作日内停止分红、股份不得转让[38] - 上述承诺均于2013年12月21日作出,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中[37][38] 公司股东增持与交易情况 -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拟增持新宝股份金额不超2000万元,增持期限为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12月31日,股份锁定至2016年6月18日,已履行完毕[39] - 王伟配偶王璐于2016年4月21日买入公司股票12000股,成交均价20.155元,累计成交金额241860元[40] 公司金融衍生工具情况 - 金融衍生工具初始投资成本为367443000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7626455.67元,累计投资收益为 - 12983892.10元[44] 公司合规情况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4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46] 公司咨询与调研情况 - 2016年1月6日有个人通过电话咨询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问题[47] - 2016年1月13日有个人通过电话咨询公司2015年年报的披露时间[47] - 2016年1月21日有个人通过电话咨询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48] - 2016年2月29日有个人通过电话咨询公司的经营情况、人民币贬值对公司的影响等问题[48] - 2016年3月21日有个人咨询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票的事宜[48] - 2016年8月29日有个人通过电话咨询人民币贬值对公司业绩的影响[49] - 2016年9月12日有个人通过电话咨询内销渠道及扩展计划[49] - 2016年有多批次机构进行实地调研,如1月15日、1月22日、3月22日等[48][49] - 2016年有多批次个人通过电话沟通进行咨询,如1月6日、1月13日、1月21日等[47][48][49] - 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等活动涉及个人和机构两类接待对象类型[47][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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