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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002709) - 2016 Q1 - 季度财报(更新)
天赐材料天赐材料(SZ:002709)2016-04-26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45,171,948.1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2.86%[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932,266.5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5.11%[8]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21,190.9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3.64%[8]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772,677,085.75元,较上年度末增长9.00%[8]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53,984,109.80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00%[8] - 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减少38.89%,因支付投资款和购买理财产品[17] - 预付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182.56%,因原材料预付款增加[17]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比期初增加85.32%,因新增投资和确认投资收益[17] - 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2.86%,因锂离子电池材料和个人护理品材料业务增长[18] - 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3.99%,源于营业收入增长[18] -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60.06%,因销售额增长实缴增值税增加[18] -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149.62%,因锂离子电池材料业务坏账准备增加[18] -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61.01%,因参股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18] -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58.99%,因九江天赐5•26事故损失[19] - 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01.35%,因本期利润同比增长[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73.64%,因购买原材料等支出增加[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3.28%,因赎回理财产品及购买资产减少[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66.02%,因向银行贷款减少[20] - 2016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430.00%至460.00%[32] - 2016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5,542.67万元至16,422.45万元[32] - 2015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32.58万元[32]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3,714,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3] - 徐金富持股比例41.50%,持股数量53,946,531股,部分股份质押和冻结[13]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3] - 公司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披露计划三个交易日后实施[23] - 公司全体董事、高管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份,价格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十二个月内使用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累计额的50%稳定股价[23] - 若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说明原因并道歉,5个工作日内停止领薪酬及分红,股份不得转让[23] 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 - 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等,对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按市场价格回购[24] - 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按可测算经济损失选择和解等方式赔偿[24] - 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等,承诺人将督促公司回购新股,自己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发售的股份[24] - 承诺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违法事实当日公告,3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采用多种方式购回[24] - 若公司招股书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承诺人将依法赔偿,董监高违反承诺将在5个工作日内停领薪酬等[25] 股份限售与减持承诺 - 徐金富自公司股票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 [26] - 徐金富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股份数量占比不超50% [26] - 万向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锁定期满12个月内减持不超50%,24个月内累计不超80% [26] - 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1月23日至2017年1月22日已全部减持公司股份[27] - 陈汛武、顾斌等在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8] - 陈汛武、顾斌等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比例不超过50%[28] - 林飞、徐金林等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8] - 财通基金、泓德基金、华安基金等自2015年11月12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28] - 公司股东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29] 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 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中,现金分红在股票股利分红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最低比例为20%[29]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自2013年12月18日起,截至季报公告日处于承诺期内且履行效果良好[29] - 公司对承诺人或其其他子企业研发、引进或合作开发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有优先受让、生产权[30] - 公司对承诺人或其其他子企业拟出售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业务或权益有优先购买权[30] - 公司接到优先购买或生产权通知后三十天内可决定是否行使该权利[30] - 若公司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承诺人及其其他子企业将不与拓展后的业务竞争[30] - 若产生竞争,承诺人及其其他子企业将按多种方式退出竞争[30] - 承诺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承诺人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30] - 违反承诺,承诺人愿承担公司及其股东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相关费用[30] 董监高相关承诺 - 2015年7月8日至2016年1月7日全体董监高不减持公司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31] - 徐金富等拟自2015年7月10日起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550万元,承诺正在履行且效果良好[31] 业绩变动原因 - 业绩变动原因是电解液销量、单价及个人护理品材料销量较同期同期增长[32] 担保与资金占用情况 - 公司报告期无对外对外担保情况[33]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关联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4] 调研活动情况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35] 承诺履行情况 - 截至季报公告日,稳定股价承诺、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均未触发履行条件[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