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002886) - 2018 Q1 - 季度财报
沃特股份沃特股份(SZ:002886)2018-04-27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70,591,530.92元,同比增长22.8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27,909.11元,同比增长13.4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676,455.02元,同比下降22.51%[8]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2.9%至1.71亿元[71] - 净利润同比增长13.4%至1002.79万元[72] - 基本每股收益0.13元同比下降13.3%[73]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1%至1.291亿元[75] - 净利润同比下降14.8%至1183万元[75] - 基本每股收益0.15元[76] - 公司2018年1-6月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54] - 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区间为1600万元至19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9.68%至7.25%[55] -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1.54万元[5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7.42%[16]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8.3%至1.4亿元[72] - 研发投入(管理费用项)同比基本持平为1274万元[72] - 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16.8%至180万元[75]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847.29万元,同比减少7.66%[83] - 分配股利及利息支付的现金为273.13万元,同比增长192.89%[83]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051,628.47元,同比下降50.25%[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扩大至8605万元[78][7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入4063万元[79][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入3131万元[80] -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下降29.3%至9800万元[78] - 购买商品支付现金同比下降3.5%至1.592亿元[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57.17万元,同比略增0.47%[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3.37万元,同比改善31.54%[8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34.20万元,同比大幅增长99.58%[84]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8907.33万元,同比激增113.85%[83] - 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262.42万元,同比减少47.68%[8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4500万元,同比增长125%[83] 资产和负债变动 - 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409.71%[16] - 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205.50%[16] -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34.87%[16] -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69.65%[16]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39亿元,较期初1.54亿元下降9.5%[63]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5068.61万元,较期初994.40万元大幅增长409.6%[63] - 存货期末余额为2.06亿元,较期初1.70亿元增长21.4%[63]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4675.19万元,较期初2755.82万元增长69.7%[63]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38亿元,较期初2.10亿元增长13.8%[64]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0.25亿元,较期初9.82亿元增长4.4%[6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36亿元,较期初6.26亿元增长1.6%[66]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2.22亿元,较期初2.12亿元增长4.7%[66]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19.5%至2.38亿元[68] - 资产总额同比增长7.1%至10.89亿元[68] - 应收账款同比减少99.8%至7501元[68] - 期末现金余额1.261亿元[8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394.82万元,同比减少36.63%[84]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861.16万元,同比基本持平[84] 投资收益和其他收益 -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29万元[16] - 投资收益同比新增329.72万元[72] - 外币折算损失同比扩大377.4%至2.56万元[73] 股份限售承诺 - 何征与吴宪股份限售承诺自2017年6月27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7] - 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自2017年6月27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8] - 黄昌华股份限售承诺自2017年6月27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8] - 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股份限售承诺自2017年6月27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8] - 深圳市荣桥投资企业股份限售承诺自2017年6月27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9] - 于虹股份限售承诺涉及银桥投资股权及荣桥投资出资额对应股份分别限售36个月和12个月[19] - 张尊昌股份限售承诺涉及银桥投资股权及荣桥投资出资额对应股份分别限售36个月和12个月[20] - 邓健岩股份限售承诺自2017年6月27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银桥投资股权对应股份[20] - 陈瑜股份限售承诺自2017年6月27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20] - 张亮承诺自2017年6月27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荣桥投资出资额及对应公司股份[21] - 姜澜、王文跃、王占宝、吴永亮承诺自2017年6月27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荣桥投资出资额及对应公司股份[21] - 所有股份减持承诺均自2017年06月27日起长期有效且正在履行中[26][28][31] 股份减持和转让规则 - 张亮承诺担任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荣桥投资出资额不超过其所持全部出资额的25%[22] - 张亮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荣桥投资出资额及对应股份[22] - 张亮承诺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荣桥投资出资额比例不超过50%[22][23] - 通过荣桥投资间接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3]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3] - 陈瑜承诺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24] - 陈瑜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公司股份[24] - 邓健岩承诺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25] - 监事张尊昌承诺每年转让银桥投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全部股权的25%[26] - 监事张尊昌承诺每年转让通过银桥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对应股份总数的25%[26] - 监事张尊昌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银桥投资股权及对应公司股份[26] - 监事张尊昌承诺离职后6-18个月内出售银桥投资股权比例不超过50%[26] - 监事张尊昌承诺离职后6-18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间接持股比例不超过50%[26] - 董事及高管于虹承诺每年转让荣桥投资出资额不超过其所持全部出资额的25%[29] - 董事及高管于虹承诺每年转让通过荣桥投资间接持股不超过对应股份总数的25%[29] - 董事及高管于虹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0]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1] - 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3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10%[35]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25%[33]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 随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比例不超过50%[34] - 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4] 稳定股价措施和承诺 - 公司承诺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回购[36]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38] - 单次回购资金不超过可动用货币资金(不含IPO募集资金)20%[38] - 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38] - 稳定股价措施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表决权审议通过[37] -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停止条件为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回购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9] - 公司终止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后需在3个交易日内公告且6个月内不再启动回购方案[40] - 若触发稳定股价条件时公司未履行承诺将向公众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41] -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且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年从公司所获现金分红金额的20%[4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44] - 单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上年从公司所获现金分红金额的50%[46] - 控股股东每12个月内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46] - 公司回购或控股股东增持方案终止实施后若6个月内股价再次触发条件需继续执行原方案[40][45] - 新选举董事或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需履行公司发行时作出的股价稳定承诺[41] - 控股股东增持方案需在触发条件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计划并在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实施[43]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7] - 公司控股股东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将触发董事及高管买入股份机制[48] - 公司董事及高管买入股份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49] - 公司董事及高管单次买入股份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实际取得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20%[50] - 公司董事及高管单次买入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0] - 单一会计年度内买入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2] - 若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将被扣留现金分红直至措施实施完毕[48] - 若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公司董事及高管将向股东道歉并领取半薪直至措施实施完毕[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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