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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 - 2018 Q3 - 季度财报
哈三联哈三联(SZ:002900)2018-10-23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5.2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5.68%[8]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2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82%[8]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5.8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99%;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5.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95%[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30.6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9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24%[8]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03.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6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8.98%[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51,786,339.99元,变动幅度100%,因购买港股股票所致[16]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26,078,856.98元,较期初增长28.96%,因销售力度增大等所致[16] - 营业收入本期数1,575,590,476.3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95%,因销售力度增大等所致[16] - 销售费用本期数1,040,473,948.1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3.56%,因销售运营模式转型等所致[1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数1,760,961,471.8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7.40%,因营业收入增加所致[17]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数1,707,00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40.33%,因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17] - 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数1,831,276,689.9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421.28%,因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18]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数10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9.99%,因上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1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数66,00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65%,因银行借款总额减少所致[1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为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因银行借款尚未到期所致[18]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15.97%至43.59%,变动区间为21,000万元至26,000万元,2017年度该净利润为18,107.55万元[36] - 股票初始投资成本为96,085,879.72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0.00元,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218,472.49元,报告期内购入金额为1,524,522.51元,累计投资收益为151,786,339.99元[39] - 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发生额合计64,900万元,未到期余额合计64,900万元,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万元[43]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3415户,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2] - 秦剑飞持股比例39.07%,持股数量1.24亿股,质押2550万股[12] - 周莉持股比例11.62%,持股数量3678.75万股[12] - 诸葛国民持股比例8.53%,持股数量2700万股[12] - 哈尔滨利民盛德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1237.5万股[13] 公司公告披露 - 2017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相关公告[19] - 2018年4月4日公司披露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对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相关公告[19] - 2018年4月26日公司披露收到全资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19] - 2018年6月6日公司披露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 - 2018年7月1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相关公告披露[20] - 2018年9月10日公司披露米氮平片(15mg)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20] 股份锁定与减持规定 - 控股股东秦剑飞、实际控制人秦剑飞和周莉等自2017年6月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满足特定条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期限至2022年9月22日[21] - 担任公司董、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自2017年6月8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满足特定条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期限至2020年9月22日[21] - 公司主要股东中瑞国信、中钰泰山等自2017年6月8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期限至2018年9月22日[21] - 公司主要股东盛德发展自2017年6月8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满足特定条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且自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每年转让股份数额不超过上年末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长期有效[2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担任董高人员的股东,任期内和届满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直接或间接持有总数的25%[24] - 上述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4] - 上述人员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不超持有总数的50%[24] - 上述人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的1%[24] - 上述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的2%[24] - 上述人员通过协议转让减持,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24] - 集中竞价交易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大宗交易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2%,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5%[26] - 中瑞国信等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第一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第二年减持不超剩余股份25%,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26] - 盛德发展集中竞价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大宗交易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2%,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5%[26] - 秦剑飞等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26] 招股书相关承诺 - 若招股书有虚假等重大问题,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回购价不低于回购时二级市场价和发行价[27] - 中国证监会认定招股书问题后5个交易日内或规定期限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做回购决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启动回购[27] - 若招股书有问题致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认定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启动赔偿工作[27] - 若承诺未履行,公司在股东大会及指定媒体披露原因并道歉,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赔偿投资者损失[27] - 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既有锁定期基础上延长一年,未履行期间不得从公司领取薪酬,当年公司现金分红收益归公司所有[29] - 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将在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当年公司现金分红收益归公司所有[29] - 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等致使投资者损失,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9][31] - 若安信证券、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文件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或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31] 公司人员相关承诺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约束职务消费行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活动[3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31] - 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31] - 控股股东秦剑飞、周莉相关承诺起始于2015年05月10日[29]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承诺起始于2016年06月13日[29][31] - 安信证券等机构相关承诺起始于2017年06月13日[31] 控股股东相关承诺 - 控股股东承诺不利用地位影响公司独立性,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确保价格公允,否则承担法律责任,限售股锁定期延长六个月或流通股增加六个月锁定期[32] - 控股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否则终止业务或由公司优先收购[34] - 控股股东承诺督促公司按《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若因劳务派遣引致纠纷承担全部支出[34] - 控股股东承诺因租赁房屋瑕疵致公司损失,以连带责任方式全额补偿[34] - 控股股东承诺因俞志高与公司生产硫酸长春地辛原料药纠纷致公司支付款项,以连带责任方式全额承担[34] - 控股股东承诺若公司及其子公司需补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受处罚或赔偿,无条件全额承担相关款项[34] - 控股股东承诺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促使公司依法执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