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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宏光(08646) - 2024 - 年度财报
中国宏光中国宏光(HK:08646)2025-03-31 22:0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2018年7月11日完成企业重组,2020年1月13日在联交所GEM上市[114] - 公司主要在华南从事生产及销售建筑玻璃产品,目标是提升在中国建筑行业的市场地位及扩大国内市场销售份额[12] - 公司以自有“宏光”品牌在华南地区制造和销售建筑玻璃产品,包括节能安全玻璃和智能玻璃产品[15] - 公司节能安全玻璃产品包括镀膜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及钢化玻璃,智能玻璃产品主要为调光玻璃[15] - 公司收入来自销售节能安全玻璃产品和智能玻璃产品[17] - 集团主要业务为在中国制造及销售建筑玻璃产品,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115] 公司人员变动 - 陈壁明于2024年7月11日辞任执行董事[7] - 毛淑娥于2025年3月25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7] - 陈秀燕于2025年3月25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7] - 雷美嘉于2024年5月24日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邝蔼文于同日辞任[7] - 2024年7月11日陈壁明先生辞任执行董事,2025年3月25日毛淑娥女士获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陈秀燕女士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127] 公司管理层信息 - 执行董事魏佳坤45岁,2017年5月25日获委任为集团董事,2019年5月27日调任为执行董事并任行政总裁[45] - 执行董事林伟珊45岁,2017年5月25日获委任为集团董事,2019年5月27日调任为执行董事并任集团主席[47] - 执行董事李婉娜34岁,2019年5月27日获委任为集团执行董事,负责采购原材料及辅料[47] - 独立非执行董事毛淑娥59岁,2025年3月25日获委任,负责提供独立意见,任审核委员会主席等职[49] - 独立非执行董事贾小刚68岁,2020年1月13日获委任,负责提供独立意见,任提名委员会主席等职[50] - 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勇54岁,2020年1月13日获委任,负责提供独立意见,任薪酬委员会主席等职[50] - 林伟珊女士、李婉娜女士及吴勇先生将轮席告退并符合资格于股东周年大会重选[127] - 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重选连任的董事无公司或附属公司不可于一年内终止而毋须支付赔偿(一般法定责任除外)的未到期服务合约[127] 公司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总收入从2023年的217,142千元增至2024年的242,203千元,增幅11.54%,主要因智能玻璃产品销售增长[18] - 公司毛利从2023年的63,763千元降至2024年的63,116千元,毛利率从29.4%降至26.1%,主要因总销售成本增加[19] - 公司其他收入净额从2023年的2,067千元增至2024年的6,185千元,主要因政府补助从1,717千元增至5,813千元[20] - 公司销售成本从2023年的153,379千元增至2024年的179,087千元[21] - 公司一般及行政开支从2023年的21,381千元大幅增至2024年的40,987千元,主要因上市费用及贸易应收款减值亏损增加[23] - 公司年内税后利润从2023年的35,728千元降至2024年的21,141千元,减少约40.8%,主要因开支增加[27] - 2024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为3.29(2023年末为3.2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528千元(2023年为1,167千元)[29] - 2024年公司银行贷款为63,474千元(2023年为62,400千元),其他借款为9,092千元(2023年为16,892千元)[29] - 2024年末账面价值87千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作为37,200千元银行贷款担保,账面价值17,640千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根据售后租回安排作抵押[35] - 2024年末公司并无重大投资、重大收购出售事项、重大或然负债及重大投资和资本资产计划[30][31][37][36]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就资本资产已订约金额为人民币0元(2023年:人民币0元),已授权未订约金额为人民币2980千元(2023年:人民币2980千元)[42]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资本负债比率为21.2%,2023年12月31日为24.9%[43] - 董事不建议就2024年度派发现金股息(2023年:无)[44] - 2024年公司收入为242,203千元,2023年为217,142千元,同比增长11.54%[195] - 2024年公司本年度溢利为21,141千元,2023年为35,728千元,同比下降40.83%[195] - 2024年基本每股盈利为人民币4.9分,2023年为人民币8.2分,同比下降40.24%[195] - 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为65,315千元,2023年末为69,785千元,同比下降6.40%[197] - 2024年末流动资产为403,376千元,2023年末为369,229千元,同比增长9.25%[197] - 2024年末流动负债为122,641千元,2023年末为114,165千元,同比增长7.42%[197]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净值为280,735千元,2023年末为255,064千元,同比增长10.06%[197] - 2024年末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为346,050千元,2023年末为324,849千元,同比增长6.52%[197] - 2024年末非流动负债为4,259千元,2023年末为6,932千元,同比下降38.56%[197] - 2024年末资产净值为341,791千元,2023年末为317,917千元,同比增长7.51%[197]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分派给股东的储备为人民币60,423元[166] - 2024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66百万元,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较低者入账[180]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贸易应收款项总额为人民币215百万元,预期信用亏损的亏损拨备为人民币39百万元[183] 公司企业管治相关 - 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在联交所GEM上市,采纳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5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除特定事项外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有适用守则条文[56] - 公司已采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所有董事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遵守标准守则规定标准[57] - 2024年董事会由魏佳坤、林伟珊、李婉娜、陈壁明(2024年7月11日辞任)等执行董事,毛淑娥(2025年3月25日获委任)、贾小刚、吴勇、陈秀燕(2025年3月25日辞任)等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59] - 公司符合GEM上市规则关于委任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具备合适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规定[60] - 董事会负责维持适当会计记录,通过季度、中期及年度业绩公告等向股东通报集团营运及财务状况[62] - 董事会负责制定及检讨集团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整体战略、主要业务及财务目标政策等[63] - 董事会负责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64] - 董事会负责检讨及监察集团政策及常规是否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64] - 董事会负责制定、检讨及监察适用于董事及雇员的行为守则及合规手册[64] - 执行董事与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签订为期三年服务合约,独立非执行董事签订初步为期一年并续约一年的服务合约[65] - 董事会六名董事中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比50%,符合上市规则要求[68]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举行四次会议,2024年举行了五次会议[69] - 林伟珊为董事会主席,魏佳坤为公司行政总裁,二人系配偶关系[71] - 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成立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2024年举行了两次会议[72][73] - 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成立薪酬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吴勇任主席[74] - 审核集团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业绩等多项财务相关事宜[75] - 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举行一次会议,对高管表现进行评核并提供薪酬建议[7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零至人民币100万元薪酬组别的高级管理层成员有11人[76] - 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成立提名委员会,2024年举行一次会议并履行多项工作[77][78] - 提名董事人选需考虑品格诚信、资历等多项准则[81] - 公司制定董事提名程序,董事会有最终委任权[82] - 公司制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旨在达成成员多元化[83] - 提名委员会每年汇报董事会组成并监察政策实施情况[84]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64名雇员中43名为男性,21名为女性[85] - 董事会目标到2025年底实现性别平等[85] - 2024年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举行次数分别为5次、2次、1次、1次和1次,各董事相关会议出席率均为100%[86] - 2024年公司资助全体董事参与持续专业发展培训,部分董事出席了有关董事专业知识及技能等培训[87] - 董事会负责编制集团综合财务报表,采用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外聘核数师对报表发表独立意见[89] - 公司制定举报政策,审核委员会负责,日常责任委派给公司秘书[90] - 公司内部执行反贿赂和反腐败政策,员工有责任实施维护并会定期接受培训或提醒[91] - 2024年公司就核数师提供的年度审核核数服务已付或应付酬金为930千元人民币[92] - 公司设立风险管理系统,目标包括识别、评估、应对风险等[93] - 2024年董事会将内部审计职能外判,内部核数师每年向审核委员会报告,审核委员会监督改进措施实施[94] - 雷美嘉女士于2024年5月24日起任联席公司秘书,确认遵守GEM上市规则相关要求[96][97] - 公司股东周年大会每年在董事会确定地点举行,其他为股东特别大会[98] - 持有公司附带权利可于股东大会上投票的缴足股本十分之一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大会应在要求提出后两个月内举行[99] - 若董事会在书面要求提出21日内未正式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提出要求人士可自行召开,公司需偿付其合理开支[102] - 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采纳股东通讯政策和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105][108] -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采纳股息政策,派付股息需考虑多方面因素[107] -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采纳第二次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109] 公司股份认购及相关协议 - 2021年4月13日公司与明亮环球订立股权买卖协议,收购代价6420万港元,以发行9900万股代价股份(价值3168万港元)及发行本金3252万港元可换股债券支付[156] - 2022年5月12日公司与明亮环球终止股权买卖协议,5月17日订立股份认购协议,认购9900万股,8月31日完成[157] - 2023年6月20日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股份认购协议,认购5999万股,6月29日完成[157] - 2023年股份认购总集资额约1163.806万港元,净集资额约1155.806万港元,577.903万港元用于偿还借款,577.903万港元用于集团一般营运资金[162] - 2024年9月4日明亮环球与公司订立股份认购协议,公司将按每股0.286港元配发给明亮环球1.5亿股,明亮环球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4.41%[158] - 2024年9月4日14名独立认购人与公司订立股份认购协议,公司将按每股0.286港元配发给独立认购人1亿股[159] - 截至报告日期,2024年股份认购事项尚未完成[160] - 2022年5月17日公司与明亮环球订立股份认购协议,发行99,000,000股认购股份,每股0.4港元,净集资额约39,600,000港元[163]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3,760,000港元用于现有业务维护及营运,11,880,000港元用于购置新设备及偿还借款,1,460,000港元用于集团一般营运资金[16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剩余2,500,000港元用于集团一般营运资金,2022年股份认购所得款项已全部分配[163][164] 公司审计相关 - 中正天恒会计师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核数师,将在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符合资格重新获委任[173] - 集团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已获审核委员会审阅,认为报表遵照适用会计准则及GEM上市规则编制并已作出足够披露[171] - 核数师认为公司综合财务报表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了集团财务状况、表现及现金流量,并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妥为拟备[176] - 公司已接获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