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与上市相关 -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A类股份及上市权证自2022年12月23日起在联交所主板上市[39] -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187] - A类股份和B类股份每股面值均为0.0001港元[187] - CNCB AM TS于2017年7月10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187] - 信银资本于2015年9月22日在香港注册成立[187] - 信银投资于1973年3月23日在香港注册成立[187] - 组织章程细则于2022年12月8日获采纳,上市时生效[186] - 上市日期为2022年12月23日[188] - Merger Sub于2024年7月29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189] - 目标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192] 公司融资与资金相关 - 公司2022年12月23日发售A类股份及上市权证,筹得所得款项总额1,001.0百万港元[7] - 公司收到发售所得款项总额约10.01亿港元,存入香港托管账户[14] - 公司收到发售所得款项总额约1001.0百万港元,由香港托管账户持有[76] - 公司收到出售发起人权证所得款项总额约40.0百万港元及发行B类股份所得款项2500.0港元,于托管账户以外持有[78] - 自上市日期起至2023年12月31日,出售发起人权证及发行B类股份所得款项中约20.0百万港元用于结清包销佣金,约13.5百万港元用于结清发售相关开支,约3.6百万港元用于结清合规开支,约0.1百万港元用于拨付营运资金[78] - 截至2024年1月1日,出售发起人权证及发行B类股份的未动用所得款项约为2.8百万港元,报告期内全部用于结清合规开支[78] - 贷款融资为公司提供最多1000万港元的营运资金信贷额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提取约280万港元[16] - 贷款融资为公司提供最多1000万港元营运资金信贷额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提取约280万港元[50] - 贷款融资为100万港元,于2022年12月15日订立贷款协议[189] 公司业务运营与交易相关 -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就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刊发公告并订立相关协议[8] - 继承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向联交所提交新上市申请[8] - 通函预期于2025年5月或前后寄发予股东[9] - 公司在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完成前无营运收入,会持续产生相关开支[11] - 公司拟使用发售所得款项等资金来源完成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11] -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益,预期最早在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完成后产生经营收益[12] - 公司须在上市日期起24个月内公布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36个月内完成该交易[43] -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订立有关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的协议[18] - 发起人同意自交割日期起12个月内不转让继承公司股份,并放弃对合并所持股份的请求权[57] - 业务合并协议于2024年12月20日订立[186] - PIPE投资协议于2024年12月20日订立[189] - 发起人禁售协议于2024年12月20日订立[190] - 目标公司股东禁售协议于2024年12月20日订立[192] 公司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报告期内公司无产生收益的交易,录得亏损及全面亏损总额约99.9百万港元[7] - 报告期内公司产生行政开支约99.9百万港元[1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资产为零,流动资产约为1,106.2百万港元,流动负债约为1,147.5百万港元[1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并无就其资产创设任何押记[2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并无任何或然负债[2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除高级管理层外无全职雇员,无物业、厂房及设备,无可供分派储备,无银行及其他计息借贷[45][46][49][5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51亿股,包括1.001亿股A类股份及2500万股B类股份[6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51亿股,包括1.001亿股A类股份及2500万股B类股份[7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已披露人士外,董事不知悉其他人士在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有须知会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或淡仓[72] -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拥有中信银行66.81%权益,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共持有中信银行股份总数的68.45%;中信盛星有限公司及中信盛荣有限公司分别拥有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27.52%及25.60%权益[7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倪正东先生通过JQ Brothers Ltd.持有清科创业控股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47.22%[73] - 倪正东先生控制及拥有清科集团约54.93%权益[73]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的流动负债净额及负债净额为4128.3万港元[196] - 公司执行完成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时已产生亏损9986.3万港元[196] - 年内确认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开支为9425万港元[198] 公司股权结构相关 - 倪正东先生持有680万股A类股份,占A类股份6.79%,占全部已发行股本5.44%;持有1000万股B类股份,占B类股份40.00%,占全部已发行股本8.00%[65] - 李竹先生持有340万股A类股份,占A类股份3.40%,占全部已发行股本2.72%;持有500万股B类股份,占B类股份20.00%,占全部已发行股本3.99%[65] - 刘伟杰先生持有85万股A类股份,占A类股份0.85%,占全部已发行股本0.68%;持有125万股B类股份,占B类股份5.00%,占全部已发行股本1.00%[65] - Fortune Opportunity Fund持有3747.8375万股A类股份,占A类股份37.44%,占全部已发行股份29.96%[67] - 富策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747.8375万股A类股份,占A类股份37.44%,占全部已发行股份29.96%[67] - 宁宝有限公司持有1880.5875万股A类股份,占A类股份18.79%,占全部已发行股份15.03%[67]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880.5875万股A类股份,占A类股份18.79%,占全部已发行股份15.03%[68] - Fountainhead Partners Fund持有935万股A类股份,占A类股份9.34%,占全部已发行股份7.47%[68] - Redpine Elite Limited和金涌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数目为613.525万股,占有关类别股份的6.13%,占全部已发行股份的4.90%[69] - CNCB AM TS等中信系股东所持A类股份数目为595万股,占有关类别股份的5.94%,占全部已发行股份的4.76%[69] - CNCB AM TS等中信系股东所持B类股份数目为875万股,占有关类别股份的35.00%,占全部已发行股份的6.99%[70] - ZCL TechStar等清科系股东所持B类股份数目为375万股,占有关类别股份的15.00%,占全部已发行股份的3.00%[70] - Rivulet Valley所持股份数目为250万股,占有关类别股份的10.00%,占全部已发行股份的2.00%[71] - INNO SPAC所持股份数目为500万股,占有关类别股份的20.00%,占全部已发行股份的3.99%[71] - Waterwood Acquisition所持股份数目为125万股,占有关类别股份的5.00%,占全部已发行股份的1.00%[71] - 发起人权证最多可获行使合共1700万股A类股份,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13.59%[71] 公司管理层相关 - 倪正东先生50岁,自2022年4月起出任执行董事,2022年6月获调任为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及联席首席执行官[24] - 罗旋先生42岁,于2024年12月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兼联席首席执行官[25] - 李竹先生59岁,为公司执行董事兼联席首席运营官[26] - 陈耀超先生40岁,为公司执行董事兼联席首席运营官[28] - 江君女士43岁,2023年7月起获证监牌照为清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第4、9类受规管活动,2022年1月起为清科证券有限公司进行第1、2类受规管活动,2021年11月起为清科资本进行第6类受规管活动[30] - 江君女士自2021年7月起任清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自2021年12月起任清科创业控股高级副总裁[31] - 刘伟杰先生62岁,自2014年12月起为Waterwood Investment合伙人,该公司专注医疗保健等行业成长期投资机会[32] - Zhang Min先生56岁,自2012年9月起任上海合之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0年12月起任清科创业控股独立非执行董事[33] - 薛林楠先生52岁,自2023年2月起任上海麦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自2024年5月起任纳斯达克上市公司LakeShore Biopharma Co., Ltd独立董事[34] - 薛林楠先生自2002年2月起为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自2006年11月起为美国内部控制研究院会员[35] - 李卫锋博士46岁,自2011年7月起在香港大学担任多项职务,自2021年9月起任香港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35] - 倪正东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兼联席首席执行官[36] - 罗旋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联席首席执行官[36] - 李竹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联席首席运营官[36] - 叶青先生于2024年12月12日辞任执行董事兼联席首席执行官,罗旋先生同日获委任[53][54] - 2022年12月8日各执行董事(罗旋先生除外)与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各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公司订立委任函,2024年12月12日罗旋先生与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初步固定任期均为三年[5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董事会有1名女性董事和8名男性董事[99][1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高级管理层成员无女性[100] - 董事年龄介乎40岁至62岁[99] - 叶青自2024年12月12日起辞任执行董事,罗旋同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114][115] - 2022年12月8日,除罗旋外的执行董事与公司订立服务合约,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订立委任函;2024年12月12日,罗旋与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合约初步固定任期均为三年[106] - 叶德伟先生为公司秘书,报告期内接受不少于15小时相关专业培训[139][140] - 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为发起人及其雇员,每人每年至少参与8小时持续专业发展[182] 公司治理相关 - 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作为自身企业管治守则[94] - 董事会成立审核、提名及薪酬三个委员会并授予相应责任[96] - 公司将为董事安排内部简介会、提供阅读材料和定期培训,报告期内董事阅读相关刊物更新知识[103] - 报告期内,执行、非执行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参与了培训[104] - 倪正东担任公司董事会主席兼联席首席执行官,董事会认为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相关规定属适当[105] - 公司每届股东大会上,三分之一在任董事须轮值退任,每名董事每三年最少轮值退任一次[107] - 董事会将特定职责和权限授予提名委员会以选取及任命董事[108] - 公司采纳董事提名政策,确保董事会技能、经验和成员多元化平衡[109] - 提名委员会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多元化,并提出变动建议[111] - 公司每年至少举行四次董事会会议,大致每季度一次[112] - 董事会例行会议通知提前至少十四日送达董事,会议议程及文件提前三天送出[112] - 报告期内公司举行四次董事会会议及一次股东大会[114] - 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证券交易行为守则,报告期内董事均遵守规定[116]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核、薪酬及提名三个委员会[118] - 审核委员会由薛林楠、ZHANG Min及李卫锋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薛林楠任主席[119] -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举行两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100%[121][123] - 提名委员会由倪正东、李卫锋及ZHANG Min组成,倪正东任主席[124] - 提名委员会负责检讨董事会架构等,推荐董事人选供董事会决定[124] - 董事会保留公司重大事项决定权,日常管理交予高级管理层[117] - 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年度业绩符合会计准则等并已适当披露[121] -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举行2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100%(2/2)[125][127] - 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举行2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100%(2/2)[129][131] - 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无权向公司收取酬金,独立非执行董事有权收取董事袍金[132] - 公司无特定股息政策或预定派息比率,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完成前不拟派付股息[134] - 董事会至少每年一次从审核委员会收到有关财务、营运及合规控制等报告[135] -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对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有效性进行审阅,未发现重大事宜[137] - 公司认为与股东
TECHSTARACQ-Z(07855) - 202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