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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濠集团(00115) - 2024 - 年度财报
钧濠集团钧濠集团(HK:00115)2025-04-25 22:30

收入和利润 - 收益大幅减少至236,371,000港元,同比下降10.6%[11][14] - 年度亏损显著扩大至386,605,000港元(2023年:亏损73,220,000港元)[12] - 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251,341,000港元(2023年:亏损47,026,000港元)[13] - 公司2024年产生股东应占亏损约港币2.513亿元[163] 成本和费用 - 投资物业一次性公平值亏损158.8百万港元[14] - 待售物业减值亏损90.8百万港元[14] - 可转换债券公平值亏损增加至16百万港元(2023年:6.7百万港元)[14] - 诉讼亏损拨备大幅增加至34.3百万港元(2023年:0.7百万港元)[14] - 确认所得税抵免14百万港元(2023年:所得税开支58.6百万港元)[14] - 员工总成本约1292.4万港元,较去年1349.3万港元下降4.2%[34] - 核数师年度审核服务酬金为港币80万元(2023年:港币80万元)[167] - 核数师非审核服务酬金为港币13.5万元(2023年:港币13.3万元)[167] - 就主要交易提供安慰函酬金为港币15万元(2023年:无)[167] 各业务线表现 - 深圳商务公寓及写字楼租金收入占总收益8%[11] - 深圳商务公寓及写字楼销售额占总收益85%[11] 流动性及资本结构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43,969,000港元,较2023年40,925,000港元增长7.4%[18] - 流动资产总额为529,482,000港元,较2023年715,847,000港元下降26.0%[19] - 流动负债总额为884,723,000港元,较2023年728,705,000港元增长21.4%[19] - 计息借贷总额为577,328,000港元,较2023年641,305,000港元下降10.0%[19] - 资产负债比率(计息借贷/股东权益)为242%,较2023年127%大幅上升90.6%[21] - 短期计息借贷(一年内偿还)为291,235,000港元,较2023年180,682,000港元增长61.2%[19] - 人民币计值借贷利率区间为4.35%-12.0%(2023年:5.15%-12.0%)[20] - 新发行可换股债券本金额为100,969,093.34港元,年利率6%[27] - 抵押物业账面价值1,450,807,000港元,对应银行贷款人民币473,899,000元(约502,380,000港元)[29] - 资本承担中投资物业及发展待售物业为34,983,000港元,较2023年71,116,000港元下降50.8%[28] - 公司2024年末流动负债净额为港币3.552亿元[163] 公司管治和董事会结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51][52] - 独立非执行董事许培伟有权收取董事袍金每月港币10000元[44] - 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朝东有权收取董事袍金每月港币10000元[45] - 独立非执行董事崔慕勤有权收取董事袍金每月港币10000元[46] - 董事袍金:主席每月6万港元,其他执行董事每月4.18万港元[37][39][41][42] - 本年度共举行7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55] - 所有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记录均为100%[55] - 主席与行政总裁角色未区分行政总裁职位悬空[49] - 管理层每月向所有董事会成员提供更新资料[54] - 董事证券交易未发现不符合标准守则的情况[50] - 董事会认为具备均衡的专业知识满足业务需要[52] - 高级管理层年度薪酬范围在0至100万港元之间[66] - 薪酬委员会举行1次会议且所有成员出席率100%[65] - 审核委员会举行2次会议且所有成员出席率100%[73] - 审核委员会与外部核数师进行2次会面[76] - 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61] - 薪酬委员会由1名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64] - 审核委员会由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67] - 全体董事完成持续专业发展培训[58] - 培训主题涵盖企业管治、监管及财务领域[59] - 行政总裁职位自2011年4月15日起空缺[60] - 董事会成员人数上限为15人[78] - 提名委员会由1名执行董事和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92] -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于2022年1月1日生效[93] - 董事提名政策于2022年1月1日经董事会采纳[79]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于2013年9月1日修订[92] - 提名委员会成立于2012年3月28日[92] - 高等法院于2009年8月12日下达判决[78] - 股东于1999年5月20日通过董事人数上限决议[78] - 董事会由5名男性董事和2名女性董事组成,实现性别多元化[108] - 独立非执行董事需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105] - 董事会至少包括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05] - 至少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专业会计或财务专长[105] - 至少1名董事是集团业务所在行业的专业人士或拥有丰富经验[105] - 董事会每年评估多元化状况,包括性别占比及实现多元化目标的进展[104] - 提名委员会举行1次会议,评估董事会结构和多元化政策,所有成员出席率1/1[107] - 非执行董事(主席除外)年满65岁不应再膺选连任,除非董事会豁免[101] - ESG委员会由1名执行董事和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11] - 公司设立正式和非正式渠道使独立非执行董事能开诚布公表达意见[99] - ESG委员会本年度举行1次会议,全体成员出席率100%[1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进行1次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效力检视[116] - 审核委员会作为最高级别风险监控机构直接向董事会汇报[117] - 董事会确认未发现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存在重大失效[129] - 董事会成立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处理事件后续[134] - 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需在股东大会前至少7天提交书面通告但建议提前至少15个营业日递交[173] - 股东周年大会通知需提前至少21天发送其他股东大会需提前至少14天[178] - 年度报告需在财政期间结束后4个月内送交且不晚于股东周年大会前21天[180]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首6个月结束后的3个月内刊发[180] - 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至少3名且占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191]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得获得绩效相关股本权益薪酬以保持独立性[191] - 股东通讯政策自2022年1月1日生效旨在提供及时明确可靠信息[174] - 独立意见机制自2022年1月1日生效由提名委员会执行[189] - 通函需与股东大会通知同时或提前寄发重要资料需提前至少10个营业日补充[179] - 董事会每年评估股东通讯政策成效并通过增加沟通渠道改善[185] - 公司股息政策于2019年1月1日生效,旨在平衡股东利益与审慎资本管理[1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一次无其他董事出席的闭门会议[195] - 连任超九年独立非执行董事重选需经独立股东批准[198] - 连任超九年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得获得与绩效挂钩的股本权益薪酬[198] - 董事会每年审查独立董事连任机制的执行情况及成效[196][197] - 派息决策需考虑集团财务业绩、现金流及流动性需求等多项因素[199] - 独立非执行董事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且费用由公司承担[194] - 所有独立董事均为连任超九年时需委任新独立非执行董事[198] - 独立非执行董事可通过董事会问卷及闭门会议等渠道表达意见[192] - 董事存在重大利益冲突时不得参与相关决议投票[194] 人力资源 - 员工总数111名,较去年125名减少11.2%[34] - 无股权激励成本支出(与去年持平)[34] - 董事人数维持7名不变[34]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 流动性管理政策以审慎理财为核心方针[31] - 通过信贷评级体系降低信贷风险[31] - 或然负债披露于财务报表附注39[32] - 分部经营数据披露于财务报表附注15[33] -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濠康国际供应链(深圳)有限公司因虚假交易遭受欺诈损失约人民币440万元[131] - 公司采用第三方内控顾问进行独立内部审核复核[122] - 管理层通过自下而上方式持续监测战略、运营、财务及合规风险[125][128] - 风险登记册定期记录和评估主要风险的潜在影响及发生概率[128] - 本财政年度已完成风险管理架构和程序检讨并向董事会汇报[128] - 内部监控系统设有明确政策、行为守则及举报机制防范舞弊[126] - 公司附属公司遭遇生猪贸易应收账款回收困难,未偿还金额约人民币230万元[132] - 警方对涉嫌诈骗案件立案侦查,商业伙伴及合伙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捕[133] - 公司预计需拨回截至2022年6月30日六个月生猪交易收入港币102,377,000元及成本港币101,335,000元[133] - 嫌疑人目前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调查中,审讯日期未定[136] - 公司委聘内部监控顾问审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136] - 内部监控发现新业务评估存在高风险缺陷,缺乏经验丰富人员尽职调查[139] - 建议委任具有行业、财务和法律知识的专家辅助新业务尽职调查[140] - 建议组建跨部门团队确保尽职调查获得多领域专业支持[140] - 管理团队接受三小时以防欺诈交易为重点的企业管治培训[137] - 尽职调查缺乏深入风险分析 未评估合作方人员失信记录及业务合作模式高风险性[143] - 公司未明确指定可接受风险界限 包括需尽职调查的损失金额及高风险业务投入金额[144] - 未建立信用风险管理程序 缺乏信用额度设定和呆坏账处理流程[147] - 未量化可接受风险水平 导致未向集团董事会汇报非常规高风险交易[147] - 资金管理未考虑现金流风险 资金可能在极短时间内完全汇出[149][150] - 尽职调查未包含现金流出预测 未评估客户拖欠带来的流动性风险[149][151] - 缺乏欺诈风险识别措施 包括财务异常分析和第三方数据核验[142] - 未建立内部欺诈报告系统 缺乏事後尽职调查跟进流程[144] - 仅依赖财务总监个人判断监控回款 未设定明确信用控制标准[147] - 未执行合作协议中的资金追回条款 增加了财务损失可能性[148] - 公司已完成《新业务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政策》制定并纳入《制度汇编》以委任专家协助复杂或高风险尽职调查[153] - 公司管理层相关成员已于2024年6月完成新政策培训[154][156][157] - 新政策要求加强尽职调查中的风险识别工作包括财务异常分析和历史背景调查[156] - 新政策要求通过第三方查证方式核实合作方资料并聘请外部专家进行独立评估[156] - 新政策涵盖明确量化可接受风险水平的要求并需知会董事会重大交易[159] - 公司将建立全面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设定信用额度和定期信用评估[159] - 专业团队需制定详细调查目标和流程并报董事会批准及持续监督[153] - 新政策要求以尽职调查会议记录形式将核实及风险评估结果记录在案[156] - 新政策包括制定内部控制措施将风险限制于可接受水平并定期监测有效性[157] - 公司要求跨部门专业团队接受全面培训以确保有效执行尽职调查[153] - 公司管理层相关成员已于2024年6月完成新政策培训[160] - 公司已制定明确呆坏账/拖欠账款处理流程以减轻财务影响[160] - 新政策要求编制现金流预测表以评估客户拖欠风险[160] - 公司认为已制定充分内部监控措施及程序[162] 持续经营和财务资源 - 公司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账目并认为拥有足够财务资源[164][165] 出售资产 - 出售不动产总代价2568.12万元人民币[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