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营业收入为1,091,785,568.65元,同比增长41.24%[21]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227,269.14元,同比增长41.91%[21]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5,926,901.12元,同比增长46.19%[21]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2.63%,同比增加0.71个百分点[21]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3.47元/股,同比增长42.21%[21] - 2024年资产总额为1,068,525,443.19元,同比增长41.96%[21] - 2024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814,111.79元,主要来自政府补助1,525,828.93元[27][28] - 2024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302,122,870.65元,占全年收入的27.67%[23] - 2024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5,779,131.00元,占全年77.8%[23] -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9,178.56万元,同比增长41.24%;归属股东净利润16,522.73万元,同比增长41.91%[5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智能汽车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2,949.55万元,同比增长30.79%;智能家居和全景/运动相机类产品合计实现营业收入85,233.40万元,同比增长44.49%[56] - 光学镜头制造业收入525,992,192.15元,占比48.18%,同比增长40.66%[63] - 摄像模组制造业收入555,837,329.99元,占比50.91%,同比增长42.01%[63] - 智能汽车光学镜头收入207,176,108.74元,同比增长48.20%[63] - 新兴消费摄像模组收入533,517,937.35元,同比增长49.98%[63] - 光学镜头销售量3,095.33万个,同比增长43.51%[66] - 光学镜头制造业毛利率40.26%,同比下降1.03个百分点[64] - 摄像模组制造业毛利率19.92%,同比下降0.77个百分点[64] 各地区表现 - 境内地区收入798,242,534.09元,占比73.11%,同比增长38.88%[63] - 境外地区收入293,543,034.56元,占比26.89%,同比增长48.06%[63] 成本和费用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1.60%至2079万元,主要因销售人员薪酬与佣金增加[74]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1.17%至4234万元,主要因管理人员薪酬及运营费用增加[74]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49.49%至170万元,主要受美元升值影响[74]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34.76%至6738万元,主要因研发人员薪酬和设备投入增加[74] 研发投入 - 公司研发投入6,737.93万元,同比增长34.76%,已取得境内专利291项(发明专利128项,实用新型专利163项)及PCT专利3项[58] - 研发投入金额从2023年的49,999,852.48元增至2024年的67,379,260.83元,同比增长34.76%[7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从2023年的6.47%降至2024年的6.17%[76] - 研发人员数量从2023年的201人增至2024年的229人,增长13.93%[76] - 本科及以上学历研发人员占比从2023年的89人增至2024年的123人,增长38.20%[76] - 硕士学历研发人员占比从2023年的20人增至2024年的29人,增长45.00%[76] - 30岁以下研发人员占比从2023年的84人增至2024年的123人,增长46.43%[7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从2023年的154,541,535.45元增至2024年的225,926,901.12元,同比增长46.19%[7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从2023年的992,514.30元降至2024年的364,326.00元,同比下降63.29%[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从2023年的17,439,586.69元降至2024年的5,478,893.56元,同比下降68.58%[7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从2023年的26,879,491.54元增至2024年的89,648,723.33元,同比增长233.52%[78] 资产和负债 - 货币资金从年初的126,397,752.06元增至年末的216,045,729.77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6.79%上升至20.22%,增加3.43个百分点[83] - 存货从年初的125,044,366.54元增至年末的203,214,380.05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6.61%上升至19.02%,增加2.41个百分点[83] - 固定资产从年初的238,987,991.46元增至年末的318,351,160.09元,但占总资产比例从31.75%下降至29.79%,减少1.96个百分点[83] - 短期借款从年初的74,886,716.64元增至年末的117,904,683.33元,占总资产比例从9.95%上升至11.03%,增加1.08个百分点[83] - 长期借款从年初的24,624,000.00元降至年末的9,700,000.00元,占总资产比例从3.27%下降至0.91%,减少2.36个百分点[83] - 年初受限资产合计58,078,212.05元,其中无形资产账面价值9,436,629.98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6,498,307.78元[84] 客户和供应商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8.24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75.46%[72] - 第一大客户销售额为5.20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47.59%[72]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3.05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44.02%[72] 利润分配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3,546,66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5]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息15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95,320,000.50元[140] - 公司202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每10股转增4股[140] - 公司拟以总股本63,546,66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5,320,000.50元[143] -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股本4股[14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025年将聚焦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全景运动相机三大产品领域,并关注人工智能硬件、机器人等新兴领域[92] - 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164] - 公司将加大现有业务发展力度,提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164] - 公司将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164] - 公司拟定了《公司章程(草案)》,明确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164] -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治平及一致行动人周东承诺督促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以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164] 市场趋势和行业数据 - 全球光学镜头市场规模预计2024年增至756.6亿元,2025年达120亿美元[32] - 2022年中国光学镜头市场规模达到155.26亿元,较上年增长10.62%[33] - 预计2024年中国光学镜头市场规模将达到173.90亿元[33] - 预计2027年行业内的市场供给将达到63.31亿颗[33] - 2025年车路云一体化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产值增量预计为7,295亿元,2030年预计为25,82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8.8%[36] - 预计2025年中国L0、L1/L2、L2+/L3、L4/L5级别的车辆比例分别为23%、57%、20%、0%,2030年比例将变为4%、26%、62%、8%[37] - 每辆车的平均摄像头数量将从2025年的5个增加到2030年的10个[37] - 800万像素及以上摄像头的渗透率预计将占2025年和2030年总出货量的14%和59%[37] - 2024年全球智能家居市场规模预计达到1,544亿美元,2028年预计达到2,316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10.69%[38] - 2024年全球智能摄像头市场出货1.37亿台,同比增长7.7%[38] - 2023年全球运动相机市场规模为314.4亿元,预计2027年增长至513.5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4.2%[3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于2017年11月变更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17] - 公司股票简称为弘景光电,股票代码为301479[17]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为赵治平[17]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弘景光电(仙桃)科技有限公司[14] - 公司主要股东包括德赛西威(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4]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肖文涛、卢勇[20]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魏庆阳,证券事务代表为钟倩文,联系方式均为0760-88589678[18]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19]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媒体包括《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等[19] - 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98] - 公司未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及估值提升计划,也未披露相关行动方案[94] 公司治理和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702.28万元[128] - 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治平2023年税前报酬为87.54万元[128] - 独立董事李萍、杨常郁、马冬林每人年度津贴为6.00万元[128] - 公司2023年度在职员工总数为1,675人,其中母公司1,254人,主要子公司421人[136] - 员工专业构成中生产人员占比最高,达1,277人,技术人员229人,行政人员125人[136] - 员工教育程度以高中及以下为主,达1,010人,本科263人,硕士32人[137] - 公司薪酬政策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及年终奖,年度调薪考虑盈利状况与行业趋势[138] - 公司构建全面培训体系,涵盖核心人才培养计划与管理能力进阶培训[139] 关联交易 - 公司与深圳市方正达科技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67.41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9.19%[182] - 公司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391.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6.37%[182] - 公司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为5,367.41万元[182] 租赁信息 - 公司租赁中山火炬工业集团厂房,建筑面积11,596.76平方米,空地面积4,976.05平方米,租赁期限至2026年7月31日[192] - 公司租赁中山市美景光学信息工业厂房,面积2,710平方米,租赁期限至2025年11月20日[192] - 公司租赁中山火炬城建集团员工宿舍,共32间,每间面积42.98平方米,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192] - 公司租赁中山火炬城建集团员工宿舍,面积67.67平方米,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192] - 公司租赁中山火炬城建集团员工宿舍,共7间,每间面积42.98-70平方米,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192] - 弘景光电2024年租赁员工宿舍总计8间,每间面积42.98㎡[193] - 弘景光电2024年租赁员工宿舍2间,每间面积70㎡[193] - 弘景光电2024年租赁员工宿舍7间,合计面积315.88㎡[193] - 弘景光电2024年租赁员工宿舍13间,每间面积45㎡[193] - 弘景光电2024年租赁员工宿舍12间,每间面积58.5㎡[193] - 弘景光电2024年租赁员工宿舍20间,每间面积60㎡[193] - 弘景光电2024年租赁员工宿舍15间,每间面积45㎡[193] - 弘景光电2024年租赁员工宿舍10间,合计面积600㎡[193] - 弘景光电2024年租赁员工宿舍2间,每间面积102㎡[193] - 公司2024年经营租赁收入为11,681.42元[194] 承诺和保证 - 实际控制人赵治平、周东承诺股份限售3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正常履行中[158] - 曹秀锋等股东承诺股份限售12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正常履行中[158] - 公司监事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60] - 广东立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等机构承诺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60] - 中山市弘宽投资管理等机构承诺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60] - 易习军等承诺自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62] - 赵治平等承诺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62] - 曹秀锋等高管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162]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并避免泄露商业秘密[166]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违反同业竞争条款,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赔偿责任[166] - 关联方承诺不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杜绝非法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166] - 公司承诺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将采取回购股份及董事高管增持措施[168] - 公司承诺若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将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同期存款利息[168] -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管承诺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中介机构承诺对因文件问题造成的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170] - 公司高管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并推动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170]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公开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违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70] - 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将延长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172] - 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将延长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172] - 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将延长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172] - 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72] - 公司承诺如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将依法购回全部新股[172] 其他重要信息 - 公司2024年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146] - 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100%[149] -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50] - 公司非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150]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一致[150] -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153] -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153] - 公司通过无纸化办公、技术革新等措施减少碳排放,第三方环境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153] - 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ATF16949体系认证[154] - 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156] - 公司制定了长期股东回报规划和上市后三年利润分配计划[154] -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资质审核和评估体系[155] - 公司依法纳税并提供就业及实习岗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155]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162] - 公司报告期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75]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76]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80] - 公司报告期无处罚及整改情况[181]
弘景光电(301479) - 2024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