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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旅农业(00542) - 2024 - 年度财报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集团收益约为2.162亿港元,2023年为3.05亿港元;除税前亏损约为2.317亿港元,2023年亏损1.689亿港元;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2.035亿港元,2023年同期溢利为1.927亿港元[5] - 2024年集团收益约为2.162亿港元,较2023年的3.05亿港元减少[17] - 2024年集团除税前亏损约为2.317亿港元,2023年亏损为1.689亿港元[17] - 2024年,集团录得净亏损约2.32075亿港元[34] - 2024年和2023年公司纯亏损纯利率分别为107.36%和67.02%[51] - 2024年和2023年公司股本回报率分别为(664.75)%和(172.06)%[51] - 2024年和2023年公司每股基本亏损均为2.65港仙[51] - 2024年和2023年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76和1.20[51] - 2023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005.9%[51] - 2024年度集团净亏损约2.32075亿港元,可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865.6万港元[14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12个月内到期财务责任约17.55323亿港元[148] - 集团银行借款约2.25804亿港元,其他借款约6121.7万港元须按要求偿还[148] 各条业务线表现 - 2024年物业发展分部收益约为2.142亿港元,2023年为2.969亿港元;该分部亏损为6570万港元,2023年同期溢利为20万港元[5] - 2024年物业发展分部收益约为2.142亿港元,2023年为2.969亿港元;2024年该分部亏损为6570万港元,2023年亏损为20万港元[18] - 2024年酒店业务分部录得分授经营权收益62万港元,2023年为63万港元;2024年该分部亏损达2240万港元,2023年亏损为2440万港元[21] - 酒店经营授权收入约占集团2024年总收益的0.3%,集团每月获固定月租100万元及酒店月纯利10%的特许权费,协议2026年6月8日到期[71] - 公司业务包括中国横琴、斗门和成都的物业发展业务,及中国茂名的酒店业务(熹龙国际大酒店)[166] 各项目表现 - 德国城项目持有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4.5176万平方米,4.999万平方米用于出售,2024年底已实现销售额占可供出售总面积的59.10%,预计2025年10月建设完成[6] - 富元君庭项目持有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2.05万平方米,8.4425万平方米可供出售,2024年底一期和二期已实现销售额分别占可供出售总面积约100%及84.85%,一期已交付,二期2024年10月建设完成[6] - 富元广场项目持有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9.7391万平方米,6.1654万平方米可供出售,2024年底已实现销售合约额占可供出售总面积约60.14%,2025年11月建设完成[7] - 台山项目持有地块总建筑面积约53.4191万平方米,用于观光及商业,将发展为休闲养生度假区[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德国城项目已实现销售额占其可供出售总面积的59.10%[1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富元君庭项目一期及二期已实现销售额占其可供出售总面积分别约100%及84.85%[1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富元广场项目已实现销售合约额占其可供出售总面积约60.14%[1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董事会采取多项计划及措施改善集团流动资金及财务状况,如与现有贷款人磋商延长期限、获取新融资等[84][88] - 2024年度,集团与控股股东无重大合约[8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或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股份情况[86] - 2024年度,公司为董事安排适当保险承担法律责任[89] - 除部分偏离情况外,公司在年报所涵盖会计期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及守则条文[90] - 2025年3月28日,公司已达上市规则规定的25%足够公众持股量[91] - 公司将在2025年5月29日至6月3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相关文件需在5月28日下午4时30分前送达[95] - 2024年度董事会有七名董事,包括三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99] - 上市规则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2024年度公司遵守此规定[104] - 2024年6月4日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高敬尧先生、陈凯宁女士及苏慧琳女士作为不少于三分之一当时在任之董事退任并愿重选连任[106] - 董事会定期会议一般给予全体董事至少十四天通知期,议程及文件至少提前三天呈送[107] - 2024年董事会建立机制维护股东利益,包括制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等七项内容[108][110] - 2024年7月31日,苏慧琳女士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99][104] - 2025年2月19日,高敬尧先生辞任执行董事[99] - 2025年3月1日,陈珠海女士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暂不符合部分上市规则规定[104] - 公司已接获各董事年度确认书,成员间无重大相关关系,董事有精力处理事务[101] - 公司已就针对董事的法律诉讼安排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11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112] - 审核委员会于2024年度举行3次委员会会议[120] - 执行董事杨立君、谭嘉伟,非执行董事黄玉麟,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凯宁、陈珠海董事会会议出席率为100%(4/4)[112] - 执行董事高敬尧董事会会议出席率为75%(3/4)[112] - 独立非执行董事苏慧琳在任期内董事会会议出席率为100%(2/2),徐炜婷在任期内董事会会议出席率为50%(1/2)[112] - 审核委员会成员陈凯宁、陈珠海审核委员会会议出席率为100%(3/3),苏慧琳在任期内出席率为100%(1/1),徐炜婷在任期内出席率为50%(1/2)[112] - 提名委员会成员陈凯宁、陈珠海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率为100%(2/2),苏慧琳在任期内出席率为100%(1/1),徐炜婷在任期内出席率为100%(1/1)[112] - 薪酬委员会成员陈凯宁、陈珠海薪酬委员会会议出席率为100%(2/2),苏慧琳在任期内出席率为100%(1/1),徐炜婷在任期内出席率为100%(1/1)[112] - 审核委员会于1999年3月成立,2024年度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19] - 提名委员会于2012年4月1日成立,2024年度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22] - 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检讨多项董事相关事宜,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2024年1月1日起为期1年[126][128] - 2024年度薪酬委员会由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召开2次会议,负责董事及高管薪酬相关工作,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续聘任期自2025年1月起再续1年[129] - 2024年度执行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未举行会议,负责集团日常管理事宜[133] - 2024年公司秘书为胡忠平先生,出席不少于15小时专业培训,2025年2月15日改为朱浩天先生[135] -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职权范围会随政策等变动修订[126] - 薪酬委员会作为董事会顾问,董事会保留最终批准薪酬待遇权力,职权范围会适时修订[129] - 执行委员会透过决议案方式处理事宜,协助处理及监察集团日常管理[133][134] - 公司秘书负责企业管治相关事宜及各方沟通[135] - 董事会负责确保公司成立及维持合适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136] - 提名委员会负责制订提名政策、检讨董事会相关情况及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126] - 2024年举行4次董事会会议,其中2次处理企业管治事宜[142] - 2024年董事会7名成员中有3名女性[143] - 外聘核数师2024年度提供核数及非核数服务收费总额为989,000港元,其中核数费用895,000港元,税务及其他服务94,000港元[145] - 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相关雇员均遵守证券交易标准守则[146] - 核数师对公司2024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就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发表不发表意意见[147] -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于大会举行前至少21日发送,其他股东大会通告于大会举行前至少14日发送[151] - 公司制定股东通讯政策并将定期检讨[150] - 公司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于6月4日举行,1名执行董事及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未出席,1名非执行董事及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154] - 持有公司附带投票权缴足股本不少于十分一的股东可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若董事会未在21日内着手召开,提出要求且代表总表决权逾二分之一的人士可自行召开,大会须在相关日期起3个月内举行[155] - 公司有责任向有权获发大会通告的股东发出有关决议案的通告及不超1000字的陈述书[162] 其他重要内容 - 2023年收购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约为1.693亿元人民币(相当于约1.886亿港元),2024年卖方购回目标公司41%已发行股本[23] - 谭嘉伟个人拥有公司5,000,000股股份[38] - 年度内公司并无宣派任何股息[49] - 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及财务状况载于第71至143页综合财务报表内[48] - 公司于本年度主要在中国内地从事物业发展及酒店业务[47] - 董事呈交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4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有90名雇员,均为行政及管理人员[61] - 集团酒店在餐饮、食品安全及公共卫生等方面获省级有关部门批准为甲级机构[59] - 集团制定气候变化政策,管理与气候变化相关风险[54] - 集团将酒店设施运营分授给一家酒店运营商,运营商严格遵守环境绩效规则[54] - 本年度集团酒店运营将空气污染物及温室气体排放维持在法定限值内[54] - 集团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税法》等环境法规,无违反情况[56] - 集团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法规[56] - 集团设有标准运营系统处理酒店客人不满或投诉[59] - 集团确保供应商符合环境及社会责任标准,备存大宗原材料供应商名单[60] - 集团通过多种渠道与主要持份者团体沟通,建立牢固关系[57]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无储备可供现金及/或实物分派[69] - 2024年,集团五大客户收益总额占集团收益总额超11.4%,最大客户收益总额占超3.3%[72] - 2024年,集团五大供应商采购总额占集团采购总额超20.7%,最大供应商采购总额占逾6.7%[72] - 杨立君先生等三人将在即将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符合资格重选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凯宁女士服务超九年需独立决议批准[73] - 陈珠海女士于2025年3月1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务[74] - 高敬尧先生于2025年2月19日辞任执行董事及执行委员会成员[75] - 2024年,执行董事杨立君申报在两家与集团业务竞争或可能竞争的私人公司拥有权益[7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富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持有公司股份好仓,如富伟国际等持股2,930,475,152股占比38.12%,林茹洁持股2,955,963,152股占比38.45%等[8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产生净亏损约港币232,075,000元,核数师未就综合财务报表发表审核意见[83]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偿还财务责任约为港币1,755,322,000元,须按要求偿还银行借款约港币225,804,000元及其他借款港币64,217,000元,可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港币8,656,000元[83] - 此为公司第九份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以中文及英文刊发,若有差异以英文版本为准,有关管治部分参考2024年年报第25至41页[165] -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2编制,基于“重要性”“量化”“一致性”及“平衡”原则[165] - 报告披露公司香港总部及中国所有业务(营运收益约为港币2.16亿)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166] - 公司将粤港澳大湾区的优质旅游资产及食品加工企业和电子商务的ESG相关资料纳入报告范围[166] - 董事会负责监督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各部门参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制定与执行[168] - 董事会定期审阅集团的ESG表现,已审阅及批准本报告[168] - 公司确定的重大可持续发展议题为排放和废弃物、能源效率、反贪污、产品品质和安全、员工参与[172] - 公司本年度运营消耗电力3,589,245千瓦时、天然气38,720立方米、汽油4,656公升[176] - 公司总部电力消耗从2023年的19,852千瓦时降至2024年的2,839千瓦时,降幅86%[177] - 公司酒店业务分部电力消耗从2023年的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