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表现 - 公司2024年收入为人民币6.481亿元,较2023年的6.427亿元略微增长0.8%[9] - 收入略微增加0.8%至人民币648.1百万元[26] - 其他收益大幅增长45.5%至人民币48.9百万元[27] - 毛利增长3.8%至人民币392.3百万元[29] - 除税前溢利同比增长7.8%至人民币337.5百万元[33] - 年度溢利同比增长7.5%至人民币330.2百万元[35] - 中国综合联属实体2024年收入为648,078千元人民币,较2023年642,660千元人民币略有增长[173] - 中国综合联属实体2024年纯利为346,870千元人民币,高于2023年334,047千元人民币[173] 成本和费用变化 - 主营业务成本减少3.4%至人民币255.8百万元[28] - 行政开支增加7.6%至人民币86.5百万元[31] - 融资成本约为人民币13.3百万元[32] 学生相关指标 - 公司2024/25学年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约为42,553名,同比下降约2.94%[13] - 公司继续教育在籍生达20,183名,同比增长约32.15%[13] - 公司本科生占全日制学生总数比例达约97.09%[13] - 公司学生获省级及以上赛事奖项同比增长21.7%[15] - 公司国家级及以上赛事获奖数增长1.7倍[15] 教师和教学发展 - 公司全年引进博士学历、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同比增长23.1%[16] - 公司组织各类培训837场次,覆盖3万人次[16] - 公司院校教师获省级及以上教研项目数量同比增长67.5%[16] 资产和财务状况 - 现金及银行结余大幅增至人民币1,019.9百万元[37] - 公司流动资产净额343.5百万元,同比增长43.9%[38] - 公司资本开支93.7百万元,同比下降38.3%[39] - 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601.8百万元,同比增长10.2%[41] - 资产负债比率23.3%,同比增长0.7个百分点[43] - 中国综合联属实体2024年资产总额为4,830,808千元人民币,较2023年4,463,517千元人民币有所增加[173] 学术和专业建设 - 公司累计获批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及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4] - 新增实验室项目34个及各类馆藏图书155万册[17] 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 - 吴俊保持有公司股份1,154,452,879股,占公司股权71.77%[112] - 张明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股权1.86%[112] - 王永凯持有公司股份12,000,000股,占公司股权0.75%[112] - 蒋敏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股权0.03%[112] - 吴俊保持有新华集团人民币100,000,000元注册资本,占其股权95.70%[1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608,583,000股[112][115] - 吴俊保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54,452,879股,占公司股权71.77%[115] - 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超过三分之一席位以平衡利益[184] 购股权计划详情 - 公司于2018年3月8日采纳购股权计划[118] - 购股权计划下可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为160,000,000股,占上市日期已发行股份的10%[120] - 当前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为20,200,000股,占已发行股本约1.26%[120] - 报告期末尚未行使的购股权总数137,800,000股,期内注销2,000,000股[123] - 董事张明持有两批购股权各15,000,000股,行使价分别为2.69港元和0.764港元[123] - 董事王永凯持有两批购股权各6,000,000股,行使价分别为2.82港元和0.764港元[123] - 雇员持有2019年授出购股权44,900,000股(行使价2.82港元)和2023年授出50,900,000股(行使价0.764港元)[123] - 购股权计划剩余有效期约两年零十一个月[122] - 单名人士12个月内获授购股权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120] - 2019年授出购股权按五年分五期归属,每期归属20%[123] - A组购股权33,000,000股按四年分四期归属,每期归属25%[124][125] - 2019年7月15日授出B组购股权总数52,900,000份,其中30%即15,870,000份于2020年7月15日归属[126] - 2019年7月15日授出C组购股权15,200,000份,其中50%即7,600,000份于2020年7月15日归属[126] - 2019年7月15日授出D组购股权1,200,000份,100%即1,200,000份于2020年7月15日归属[126] - 2023年6月5日授出A组购股权15,000,000份,每年归属20%即3,000,000份[127] - 2023年6月5日授出B组购股权34,000,000份,每年归属25%即8,500,000份[128] - 2023年6月5日授出C组购股权1,500,000份,2026年归属40%即600,000份[129] - 2023年6月5日授出D组购股权19,300,000份,每年归属50%即9,650,000份[129] - 2023年6月5日授出E组购股权2,100,000份,100%即2,100,000份于2024年6月5日归属[129] - 2023年6月5日购股权授出日股价0.75港元,行使价0.764港元,公平值每份0.22港元[131] - 购股权计划期末可授出额度为20,200,000份[131] 结构性合约安排 - 公司通过结构性合约控制中国营运学校并获取经济利益而非直接持股[141] - 第二份结构性合约于2018年2月6日生效并取代第一份合约[143] - 结构性合约包含独家技术服务、管理咨询及股权质押等协议安排[147] - 中国营运学校及学校举办者直接向新华外商独资企业支付服务费[148] - 未经新华外商独资企业同意中国营运学校不得向学校举办者分派股息[148] - 公司通过合约安排实现对中国综合联属实体的实际控制权[146] - 结构性合约确保经济利益通过服务费形式转移至集团[141] - 合约安排包含独家购买学校举办者权益及股权的权利[147] - 新华安徽提供民办教育技术及管理服务并收取费用[149] - 记名股东被禁止从事竞争业务除非获得新华安徽书面同意[150] - 新华安徽拥有技术研发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独家专利权[152] - 新华安徽获授独家购买权可收购学校举办者权益及股权[153] - 购买权行使价格需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最低价[153] - 股权收购比例不低于法律允许的最大持股百分比[153] - 新华安徽被授权行使中国营运学校的学校举办者所有权利[154] - 获委任董事授权新华安徽行使董事/理事会成员全部权利[155] - 权利包括董事会表决权、文件签署权及法人代表指导权[155] - 涵盖学校性质选择权及清盘资产收购权等举办者核心权利[154] - 新华安徽被授权行使各中国营运学校作为学校举办者的一切权利[157] - 新华安徽被授权行使各获委任人作为中国营运学校董事/理事会成员的一切权利[158] - 各记名股东不可撤销授权新华安徽行使作为新华集团股东的所有权利[159] - 新华安徽可将受托权利进一步委托予其董事或其他指定人士[160] - 记名股东配偶承诺不参与学校举办者及中国营运学校的营运管理事项[161] - 各记名股东质押其于新华集团的全部股权及相关权利予新华安徽[162] - 股权质押协议担保范围包括违约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害及可预期权益损失[162] - 未经新华安徽书面同意记名股东不得转让股权或设置质押[162] - 违约事件包括配偶承诺因死亡离婚等事件被撤销或失效[163] - 配偶承诺在书面终止前持续有效且具约束力[163] - 新华安徽向新华集团提供无息贷款用于作为学校举办者注资中国营运学校[167] - 借款协议期限直至中国营运学校及学校举办者的所有权益均转让予新华安徽或公司指定的其他人士[168] - 贷款在特定情况下将到期及须偿还,包括新华集团破产、清盘、无力偿债或违反结构性合约责任等[168] - 公司已采取措施妥善保管中国营运学校及学校举办者的公司印章,由公司全权控制[170] - 第二份结构性合约条款及条件在所有重大方面与第一份结构性合约相同,第一份结构性合约已自动终止[171] - 公司通过结构性合约控制中国营运学校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但无任何股权[174] - 公司依赖结构性合约合并中国综合联属实体财务业绩,若被裁定不合法将面临重大处罚[182] - 结构性合约控制效果不及直接所有权,存在利益冲突风险可能对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182] - 公司可能因结构性合约被税务机关审查并需缴纳额外税款[182] 法规和合规事项 - 中国高等教育属于外商投资限制类别外资须为教育机构且须遵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175] - 中外合作民办学校外资拥有权限制为总投资外资部分低于50%[176] - 资历要求无明确实施标准如所需经验年资或外国司法权区所有权形式[177] - 安徽省自2003年9月1日起未审批通过任何中外合作民办学校[178] - 安徽省教育厅确认结构性合约无须取得教育部门批准[178][179] - 公司不符合资历要求因无中国境外办学经验[177] - 安徽省批准开办中外合作民办学校的可能性极低[177][178] - 公司已采取特定计划并投入财政资源以符合资历要求[179] - 报告期间无对资历要求实施条例的任何更新[181] - 外资持有中外合资民办学校需低于50%且国内方占主导地位[182] - 公司分派股息能力受中国法律对"合理回报"模糊定义限制[182] - 2020年1月生效的《外商投资法》尚未影响公司营运[183] - 董事会承诺定期在年报披露资质要求遵守情况及外商投资法进展[184] - 新疆霍尔果斯税收优惠政策使新华新疆2018至2022年全面免征企业所得税[142] - 新疆税收优惠目录涵盖技术及管理咨询服务业务类型[142] 关联交易和财务报告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度交易令中国综合联属实体的溢利大部分由公司保留[189] - 中国综合联属实体未向学校举办者权益持有人进行未转让给公司的分派[189] - 公司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准则对持续关联交易进行核证并出具结论函件[190] - 公司确认已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关于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规定[191] - 公司2024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已呈报[73] -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2024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核数师报价建议[198] 供应商和客户集中度 - 公司五大供应商采购额约为43.7百万元占年度总采购的38.3%[92] - 最大供应商采购额约为12.1百万元占年度总采购的10.6%[92] - 五大客户收入占比不足30%且无单一客户收入占比超10%[92] - 2023年五大供应商采购额为40.6百万元占总采购31.5%[92] - 2023年最大供应商采购额为11.5百万元占总采购8.9%[92] 融资和保险安排 - 公司银行贷款为112.9百万元[100] - 公司通过银行信贷安排支持业务运作和扩张[91] - 公司投保校方责任险符合行业惯例[91] 储备和股息政策 - 可供分派储备包括股份溢价及留存收益399,807,000元[99] - 2023年可供分派储备为512,903,000元[99] -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末期股息(2023年:6.32港仙)[80] - 公司股息政策无预设分派比率[78] 雇员信息 - 公司雇员总数2,559人,同比增长2.2%[49] 无重大事项声明 - 公司未持有任何重大投资[46] - 公司未抵押任何资产[48] - 公司未发生重大外汇风险对冲交易[47] - 公司无重大或然负债及担保[42] - 公司无重大资产负债表外交易[50] - 公司未因违反中国环保法律法规而被处以任何罚款或监管制裁[192] - 公司在报告期间未进行任何慈善及其他捐赠[193] - 公司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194] - 公司已遵守对其具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法规[195] - 2024年12月31日后至年报日期无重大影响事项发生[197] 公司业务和会议信息 - 公司为长三角领先民办高等教育供应商[74] - 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25年6月26日举行[79] - 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将于2025年6月23日至26日暂停[81] - 公司报告期内未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上市证券[82] - 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库存股份[83] - 公司业务回顾包含财务表现分析及发展指标[75] - 公司主要附属公司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14[76] -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章程获得执行职务相关的损失弥偿保障[196] - 公司公众持股量始终维持在不低于25%的合规水平[200]
中国新华教育(02779) - 202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