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24年公司收入442.1609亿千港元,较2023年的321.7372亿千港元增长37%[27] - 2024年普通股股东应占溢利34.7783亿千港元,较2023年的20.1261亿千港元增长73%[27] - 2024年股息30.526亿千港元,较2023年的19.1078亿千港元增长60%[27] - 2024年公司税后净利润同比大增73%,各板块收入均衡增长[29] - 2024年公司收入同比上升37%至44.22亿港元,普通股股东应占溢利同比上升73%至3.48亿港元[40] - 按收益性质划分,佣金及费用收益升26%至8.72亿港元,利息收益升28%至23.14亿港元,交易及投资净收益升72%至12.36亿港元[40] - 2024年财富管理业务佣金及费用收益达4.39亿港元,同比增长13%[42] - 2024年全年股息总额每股0.032港元,2023年为每股0.020港元[14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集团总成本同比上升34%至40.60亿港元[53]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按业务分部划分,财富管理升3%至19.19亿港元,机构投资者服务升90%至19.21亿港元,企业融资服务升61%至3.19亿港元,投资管理升72%至2.64亿港元[40] - 经纪业务佣金上升17%至5.12亿港元,配售、承销及分承销佣金升80%至2.55亿港元[40] - 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益升188%至5.53亿港元[40] - 金融产品净收益升20%至9.12亿港元,交易及投资业务净收益达3.24亿港元[40] - 截至2024年底,集团资产管理规模同比飙升178%至117.7亿港元[43] - 财富管理分部收益同比上升3%至19.19亿港元(2023年:18.56亿港元)[52] - 机构投资者服务分部收益同比大幅上升90%至19.21亿港元(2023年:10.10亿港元)[52] - 企业融资服务分部收益同比大幅上升61%至3.19亿港元(2023年:1.98亿港元)[52] - 投资管理分部收益同比大幅上升72%至2.64亿港元(2023年:1.53亿港元)[5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董事会负责制定及检讨公司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等多项职责[94][97] - 董事会负责评估及厘定集团风险偏好及容忍度,维持完善风险管理系统并定期检讨有效性[113] - 《风险管理框架》及《合规章程及框架》由董事会批核,分别涵盖风险管理及合规管理内容[113] - 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东沟通机制有效[129] - 公司目标派息比率不低于股东应占溢利的30%[127]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标准普尔与穆迪连续9年分别给予公司「BBB+」、「Baa2」长期发行人评级,评级展望为「稳定」[30] - 2024年明晟公司等多家评级机构提升公司ESG评级,标准普尔上调ESG评分,领先全球约84%同行[33] - 公司连续四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下降,连续两年通过认购碳汇资产实现营运碳中和[33]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在香港、新加坡及澳门共有623名雇员[63] - 公司目前女性员工占整体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比例为45%[63] - 2024年度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所有原则及守则条文[67]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执行董事,三名非执行董事,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70] - 执行董事中同时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的有2人[73] - 非执行董事年龄在41至50岁和61至70岁的各有3人[73] - 独立非执行董事有3人[73] - 董事会成员中博士学历的有1人,硕士学历的有3人,本科学历的有4人[73] - 董事会成员中华人有8人[73] - 董事会成员服务年期在5年以下的有2人,5至10年的有3人,10年以上的有3人[73] - 董事会由超三分之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审核委员会全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均超《上市规则》最低独立性规定[75] - 傅廷美博士服务董事会逾九年,董事会认为其仍保持独立,年内除其外无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超九年[76] - 每届股东大会须有三分之一董事(非三或三倍数时取最接近数)退任并可膺选连任[78] - 主席由阎峰博士担任,行政总裁由祁海英女士担任,职责分工明确[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举行四次会议,约每季度一次,常规会议提前最少14日通知[80] - 2024年董事会会议举行9次,审核、提名、薪酬、风险、ESG委员会会议分别举行3、3、1、2、2次,股东周年大会1次,特别大会2次[81] - 喻健先生于2024年5月24日不再担任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81] - 胡旭鹏博士于2024年5月22日不再担任董事及风险委员会成员[82] - 谢乐斌博士于2024年7月5日获委任为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11月19日不再担任[81][83] - 董博阳先生和谢乐斌博士于2024年7月2日获《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法律意见,韩志达先生于11月6日获该意见[8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董事会中有2名女性董事,占比25%,高于联交所上市金融公司平均数[99] - 提名委员会目前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执行董事、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和1名非执行董事[95] - 薪酬委员会目前由3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和1名非执行董事[101]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年内履行多项工作,包括审阅2023年全年及2024年中期业绩等[105][107] - 董事会通过风险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每年分别至少两次及三次会议检讨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108] - 公司独立内部审计队伍主管直接向审核委员会报告,所有业务单位及后勤部门至少每三年审计一次,高风险部门须年度审计[10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获续聘为外聘核数师,集团已产生外聘核数师费用总计6046千港元[110] - 风险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职责包括监督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等[111] - 年内,风险委员会与管理层讨论确保其履行设立有效风险管理系统职责[112] - 审核委员会职责包括就委任外聘核数师作推荐建议、监督财务资料及内部监控系统等[10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董事会通过两次风险委员会会议、三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及两次ESG委员会会议,检讨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116] - ESG委员会目前由七名成员组成,包括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17] - 公司制定《反贿赂与贪污政策》,对贿赂和贪污行为零容忍[120] - 公司采取措施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确保不违规披露[123] - 全体董事确认2024年遵守《标准守则》进行证券交易[124] - 公司秘书冯正尧女士2024年接受至少十五小时相关专业培训[126] - 2024年公司组织章程文件无变动[128] - 有关公司持份者参与活动的更多资料载于2024年ESG报告[130] - 2024年5月22日、7月5日及11月19日分别举行一次股东周年大会及两次股东特别大会[131] - 2024年公司公布业绩后召开两场线上直播分析师业绩发布会[131] - 持有公司已缴足股本不少于二十分之一的股东可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132] - 收到占全体有权投票股东全部投票权至少5%的股东要求,董事须召开股东大会[132] - 董事须在获悉要求后21日内召开会议,会议须于通告日期后28日内举行[132] - 收到占有权表决股东总表决权最少2.5%或最少50名股东发出的决议通知要求,公司须发出通知[133] - 决议通知要求须在大会举行前6个星期或发出大会通告时间前送抵公司[133] - 阎峰博士62岁,自2010年3月起出任执行董事,自2012年8月起出任主席[137] - 祁海英女士43岁,自2015年3月起出任执行董事,自2021年12月14日起出任行政总裁[138] - 祁女士曾于2004至2012年在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任职[138] - 虞旭平女士44岁,自2022年2月16日起出任非执行董事,在证券行业拥有超16年经验[139] - 董博阳先生52岁,自2024年7月5日起出任非执行董事,在证券行业拥有超29年经验[139] - 韩志达先生42岁,自2024年11月19日起出任非执行董事[140] - 傅廷美博士58岁,自2010年6月起出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投资等方面经验广泛[141] - 陈家强教授68岁,自2018年8月起出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曾担任香港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142] - 廖仲敏先生65岁,自2023年10月起出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审计及商业咨询服务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144] - 傅廷美博士于1993年和1989年分别获法律专业哲学博士和硕士学位[141] - 陈家强教授于1993年加入香港科技大学,此前在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任教九年[142] - 廖仲敏先生于1983年获得西澳大学商业学士学位[145] - 廖仲敏先生于2005 - 2006年曾任澳洲注册会计师公会华北区委员会主席[145] - 2024年公司慈善捐赠金额为10.8万港元[154] - 2024年公司无发行新股,购回1744.5万股股份,截至12月31日已发行95.40亿股股份[156] - 2024年公司购回股份总代价为1472.53万港元[158] - 2024年集团五大客户应占销售总额及五大供应商应占采购总额均少于集团销售及采购总额的30%[161] - 2024年5月22日胡旭鹏退任非执行董事,5月24日喻健辞任非执行董事[162] - 2024年7月5日谢乐斌和董博阳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11月19日韩志达获委任,同日谢乐斌辞任[162] - 祁海英、傅廷美和陈家强将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轮席退任,均符合资格且愿意膺选连任[162] - 董事无订立公司不可于一年内终止(法定赔偿除外)的服务合约[167] - 国泰君安及其附属公司承诺自2025年3月14日拟议合并交割起五年内解决与公司的竞争问题[170] - 2024年12月31日,阎峰持有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总数70,846,955股,占已发行股份0.74%[173] - 2024年12月31日,祁海英持有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总数8,312,000股,占已发行股份0.09%[173] - 2024年12月31日,傅廷美持有公司股份1,512,096股,占已发行股份0.02%[173] - 2024年12月31日,韩志达持有国泰君安A股71,400股,占同类已发行股份约0.0010%[174] - 公司2010年6月19日采纳的购股权利计划于2020年6月19日到期,已授未行使购股权利可在授出日后10年内行使[176] - 授予任何参与人(获授购股权利当日止12个月内)因行使购股权利发行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177] - 授予主要股东等相关参与人(获授购股权利当日止12个月内),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0.1%,总值不得超500万港元[177] - 已授及拟授购股权利全行使时可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采纳购股权利计划当日已发行股份10%(即164,000,000股)[180] - 报告日期,根据购股权利计划已授未行使购股权利涉及可发行股份总数18,300,000股,占已发行股份约0.19%[18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购股权计划下董事购股权小计4600000份,雇员购股权小计14000000份,合计18600000份[181] - 2014年1月10日授出的购股,三分之一分别于2015、2016、2017年1月10日平均归属,可于2024年1月9日前行使[183] - 2017年7月13日授出的购股,三分之一分别于2018、2019、2020年7月13日平均归属,可于2027年7月12日前行使[181] - 2018年7月4日授出的购股,三分之一分别于2019、2020、2021年7月4日平均归属,可于2028年7月3日前行使[182] - 2019年9月11日授出的购股,三分之一分别于2020、2021、2022年9月11日平均归属,可于2029年9月10日前行使[182] - 2023年9月4日、2023年11月22日、2024年9月4日和2024年11月25日,公司分别与香港若干银行订立承诺循环贷款协议,金额上限分别为16亿港元、21.5亿港元、16亿港元和21.5亿港元,最后还款日期为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当日[193][194] - 2023年9月4日订立的贷款协议于2024年9月4日届满,2023年11月22日订立的贷款协议于2024年11月22日届满[194] - 2023年11月3日
国泰君安国际(01788) - 202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