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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瑞健康(02329) - 2024 - 年度财报
国瑞健康国瑞健康(HK:02329)2025-04-30 21:23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24年签约销售额32.62亿元,较2023年的35.23亿元下降7%[6] - 2024年收入27.05亿元,较2023年的25.06亿元增长8%[6] - 2024年毛利5.56亿元,较2023年的 - 5000万元增长1212%[6] - 2024年年内亏损14.16亿元,较2023年的5.94亿元增长138%[6] - 2024年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12.4亿元,较2023年的5.64亿元增长120%[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收入为27.053亿元,较2023年增加7.9%[23][31] - 2024年物业开发收入为21.16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7%[23][3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毛利为5.55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058亿元[23][33] - 集团投资性物业的公允价值收益从2023年的2.635亿元减少至2024年的 - 4.989亿元[34] - 2023年其他收益净额为1.274亿元,2024年其他亏损净额为0.314亿元[35] - 综合亏损总额从2023年的5.935亿元增至2024年的14.155亿元[41] - 2024年客户合约收入为人民币24.18535亿元,2023年为人民币21.72949亿元;租金收入2024年为人民币2.86797亿元,2023年为人民币3.33336亿元;总收入2024年为人民币27.05332亿元,2023年为人民币25.06285亿元[190] - 2024年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为亏损人民币3143.6万元,2023年收益人民币1.27356亿元;其他收益2024年为人民币1.16935亿元,2023年为人民币1.39786亿元[190] - 2024年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为亏损人民币4.9894亿元,2023年收益人民币2.635亿元;按照预期信贷亏损模型计算的减值亏损,扣除拨回2024年为亏损人民币5964.2万元,2023年为亏损人民币5926.4万元[190] - 2024年除所得税前亏损为人民币14.36308亿元,2023年亏损人民币6.5546亿元;所得税抵免2024年为人民币2080.5万元,2023年为人民币6195.7万元[190] - 2024年年内亏损为人民币14.15503亿元,2023年亏损人民币5.93503亿元;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基本和摊薄均为人民币0.28分,2023年为人民币0.13分[19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销售及服务成本为21.498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5.9%[32] - 其他收益从2023年的1.398亿元降至2024年的1.169亿元[36] - 分销及销售开支从2023年的8350万元增加5.8%至2024年的8840万元[37] - 行政开支从2023年的3.232亿元减少41.5%至2024年的1.89亿元[38] - 融资费用从2023年的5.616亿元增加89.0%至2024年的10.617亿元[39] - 2023年所得税抵免金额为6200万元,2024年为2080万元[40] - 2024年销售及服务成本为人民币21.49768亿元,2023年为人民币25.56565亿元[19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2024年总租金收入2.868亿元,公司在北京、深圳等一二线城市核心地段拥有9个投资性自持物业,总规划建筑面积约74.5289万平方米[12] -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附属公司业务包括物业发展等[60] 各地区表现 - 2024年集团已签约销售额约为32.624亿元,主要来自北京、西安及启东,分别约为15.386亿元、8.849亿元、2.856亿元,占比分别为47.2%、27.1%、8.8%[2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集团业务回顾等内容载于年报第6至12页,财务指标分析载于第2页[61] - 集团未来业务发展载于年报第3至5页的主席报告[72] - 集团2024年度业绩载于第47页报表,董事会不建议派末期股息[74] - 公司管理层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属适当,审核委员会已审视并同意该立场[159][160] - 公司采取包括聘请财务顾问进行债务重组、出售部分投资物业等行动计划缓解流动性问题[164] - 董事会认为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有效且充足[163] - 公司将香港证监会《内部消息披露指引》作为识别内幕消息依据,确保内幕消息保密及有效发布[163] - 公司采纳股东通讯政策,董事会认为该政策有效[168]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2024年1月29日,65岁的陈晋蓉女士和57岁的邓志东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4] - 2024年11月29日,53岁的袁浩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5] - 53岁的李斌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为公司执行董事,2002年起任原北京国瑞董事长[56] - 陈乐彤女士为公司秘书,处理相关事务超六年,2016年7月取得学位[57] - 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25年6月30日举行,6月24日至30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75][7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派储备为人民币11.838亿元[82] - 报告期内,向集团最大供应商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约7.0%,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比少于30.0%;向最大客户销售额占收益总额约8.8%,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少于30.0%[91] - 2024年12月31日,张主席和阮文娟女士通过通和间接拥有公司3409431570股股份,占公司权益约76.71%[92] - 2024年12月31日,张主席为通和实益拥有人,持股约100%[9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张章笋主席、通和、阮文娟在公司股份的权益股份数目均为34.0943157亿股,约占公司权益的76.71%[97] - 公司于2014年6月5日采纳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于2014年6月16日或之前向54名承授人行使该计划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后可发行股份总数为6707.68万股,约占2024年6月4日已发行股本总数的1.51%[101]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4日,根据上市前股票期权计划授予的期权可发行股份总数为5349.2812万股,约占2024年6月4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2%[102] -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计划授出的所有购股于2021年6月15日因届滿自动失效,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4日公司概无未行使的购股权[102] -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计划有效期至2024年6月4日到期[101][102] - 公司于2014年6月5日采纳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计划,可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购股[103] - 张章笋先生及通和签立不竞争契据,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其无违反承诺[99] - 公司成立薪酬委员会,已采纳首次公开发售前、后购股计划及股份奖励计划[100] - 除特定披露外,年末或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公司或附属公司无订立董事或控股股东有重大权益的重大交易等[98] - 行使所有购股权后可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采纳计划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2个月内可向各合格参与人士授出购股权的股份最高数目不得超已发行股份的1%[104] - 公司分两批授出购股权可认购9800万股股份,相当于至2024年6月4日止已发行股本总数约2.21%,均已失效[105]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4日,根据计划可发行股份总数为3.711689亿股,相当于已发行股份总数约8.35%[105] - 公司股份奖励计划于2014年6月5日采纳,2022年取消[106] - 公众须持有的公司股份最低百分比不得少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5%,年报日期公司保持该公众持股量水平[110] - 报告期内集团慈善及其他捐款共计人民币6万元[112] - 集团2024年度财报由维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该公司将退任并可膺选连任[11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所列守责条文,但主席与行政总裁由同一人兼任及未为董事安排法律诉讼保险保障除外[118][119] - 公司认为张章笋兼任董事会主席及总裁利于集团业务运营,不会对管理产生负面影响[118] - 董事会认为市场未找到保费合理且赔偿金额充足的董事及高级职员保险,公司未作此类安排[119] - 董事会负责集团整体领导、战略决策监督和业务表现监控,已成立四个董事委员会[120] - 截至年报报告日期,董事会有执行和独立非执行董事,部分人员在2024年有任免变动[121] - 2023年6月30日和8月24日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低于规定最低人数和比例,多项规定未达标[122] - 2024年1月29日后,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仍不足,部分规定仍未达标,但薪酬和提名委员会规定达标[122] - 2024年11月29日袁浩获任后,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符合规定,审核委员会组成规定达标[123] - 公司确认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属独立,已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124] - 全体董事同意适时向公司披露职务承担及变动[124] - 公司负责为董事安排培训并提供资金,全体董事确认遵守董事培训规定[125] - 公司董事均参与了报告期内的持续专业培训[125] - 公司张章笋兼任董事会主席及总裁,公司认为此安排有利业务运营[126] - 2023年7月7日,执行董事张章笋和阮文娟与公司订立3年期服务协议[127] - 2024年1月29日,执行董事杨华彬、冯洋和赵育宏,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晋蓉和邓志东与公司订立3年期服务协议或委任函[127] - 2024年11月29日,独立非执行董事袁浩与公司订立3年期委任函[127] - 公司每年至少举行4次董事会会议,例行会议通知提前至少14日送达董事,文件提前至少3日寄予董事[130] - 报告期内董事会举行4次会议,张章笋、阮文娟出席率100%(4/4),2024年1月29日获任董事出席率100%(3/3)[131] - 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标准守则,报告期内董事均遵守该守则[133] - 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事宜保留决策权,日常管理交予高级管理层,授权职能定期检讨[134] - 2024年6月28日举行1次股东大会,部分获任董事出席率100%(1/1),部分辞任董事未出席[135] - 公司每届股东大会上,当时在任董事中三分之一须轮值退任,每名董事至少每3年轮值退任一次[128] - 董事会有权委任董事填补临时空缺或新增成员,获委任董事任职至首次或下一届股东大会[128][129] - 袁浩于2024年11月29日获任,获任后未召开股东大会[136] - 提名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报告期内召开2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100%[138] - 公司执行董事多元化政策的可衡量目标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3人且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等[140] - 截至本年度报告发布日,董事会由6名男性董事和2名女性董事组成[142] - 薪酬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报告期内召开2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100%[143][144] -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层报告期内薪酬范围:1500千元以上1人,1500千元以下1人[147] - 陈晋蓉女士和邓志东先生于2024年1月29日获任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成员[138][143][144] - 提名委员会认为董事会已实现性别多元化,将每年审查其组成和多样性[142] - 报告期内董事会除年度报告所述情形外,已实现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规定的可衡量目标[141] - 公司已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并制定可计量目标,董事会将不时检讨[139] - 2023年6月30日罗振邦先生、8月24日赖思明先生退任审核委员会成员,2024年1月29日刘成江先生辞任,审核委员会成员不足规定人数,直至11月29日袁浩先生获任后才符合规定[148] -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举行两次会议,陈晋蓉女士和邓志东先生出席次数为2/2,袁浩先生出席次数为1/1 [149] - 报告期内内部监控委员会举行一次会议,陈晋蓉女士和阮文娟女士出席次数为1/1,袁浩先生和刘成江先生未出席 [152] - 会同外部审计师审阅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审计计划 [154] - 建议续聘明朝会计师行所有限公司为集团外聘核数师,供2024年6月28日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批准 [154] - 2024年外聘审计师维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服务酬金为人民币2000千元[165] - 2023年外聘审计师明朝会计师行所有限公司审计服务酬金为人民币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