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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业控股(01570) - 2024 - 年度财报
伟业控股伟业控股(HK:01570)2025-05-16 16:4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公司确认约4310万元房地产销售收入,同比减少约97%[19] - 2024年公司总收益约为4310万元,较2023年同期减少约97%[67][69] - 2024年物业开发业务毛利约为1170万元,较2023年同期大幅减少约88%,毛利率由6%增加至27%[69] - 2024年设备制造业业务收益约为6050万元,该业务于2024年10月15日出售[70] - 2024年其他收入及收益较2023年同期增加约200万元或25%[71] - 2024年销售及分销费用约为550万元,较2023年同期减少约53%[72] - 2024年行政费用约为3870万元,较2023年同期减少约13%[73] - 2024年其他经营开支约为7300万元,较2023年同期增加约6440万元[74] - 2024年净财务费用约为4470万元,较2023年同期增加约141%[75] - 2024年所得税费用减少约4930万元[76]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资产净值约为10.296亿元,较2023年同期减少约28%[7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雇员福利费用总额约为2790万元,2023年为3860万元[81]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净资产负债比率约为73%,2023年12月31日为43%[85] - 2024年公司无慈善捐款,2023年为10万元人民币[20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2024年公司移交客户的总净可售楼面面约为3340平方米,与2023年同期约92503平方米相比下跌约96%[19] - 2024年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悦堤湾、熙境府、伟业上城三号院及伟业椰海尚城[19] - 公司运营方式包括招拍挂获取土地开发销售、与对方按比例分配房产或收益开发、与合作方联合开发、代建并提取管理费等[11] - 公司设备制造业业务于本年度出售,以巩固房地产业务发展平稳[20] - 2024年加强外部战略合作,整合优质资源助力产业地产项目运营[21] - 2024年公司专注发展现有项目,以轻资产代建为抓手进行资源整合[35] 各地区表现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27个已竣工房地产项目,竣备建筑面积约3145569平方米;1个开发中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130平方米;1个用于未来开发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2916平方米[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河南省有16个已竣工房地产项目[3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南区域公司有8个房地产项目,其中6个已竣工,1个开发中,1个待开发[46] - 2024年长三角区域房地产市场受影响,销售量较2023年同期回落明显,地价溢价率走低[5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三角区域公司有4个已竣工房地产项目[53][54][55] - 2024年,长三角区域公司以“五大都市圈”内城市为核心拓展项目[54] - 2025年,长三角区域公司优先拓展“上海一小时经济圈”内临沪城市,进行房地产转型升级[5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湾区公司有1个已竣工房地产项目[63] - 大湾区公司计划以“深圳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深莞惠)”为重点投资发展范围[6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025年执行“保生存 • 求发展”策略,在长三角拓展“轻资产融资代建项目”[18] - 公司2025年把握时机与政府投资公司合作,以团队、技术输出和小股操盘模式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18] -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模式从“做强做大”转变为“做精、做细”,发展战略从“强而大向细而精”转移[19] - 2025年需开源节流,推进传统房地产转型升级,探索新业务[22] - 2025年传统融资渠道融资额同比下降,需积极布局与大型金融机构合作[22] - 成本管控要确保估算覆盖概算,概算覆盖预算,预算覆盖决算[23] - 投资拓展以产业带动转型升级,通过多种方式拓展项目[23]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公司成立于1999年,2011年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2016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双重主板上市,2018年从新交所自愿退市[8] - 到2035年,郑州城镇人口比例要达85%,GDP总量达3万亿元,人均GDP达22万元,人口规模达1350万人左右[30] - 2024年郑州房地产市场量价断崖式下滑,未来有望稳健发展[34] - 2020年6月1日后海南自贸港迎来加速发展期,产业投资迅猛增长[39] - 海南30年来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生产总值从不足60亿元发展至接近5000亿元[45] - 过去五年多,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59] - 大湾区各城市融合及配套完善将提升楼市洼地价值[62] - 2024年10月15日,公司出售英德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总代价约为287.6万新元,相当于约1560.9万元[8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无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证券[84] - 集团物业开发及设备制造业务主要以人民币及新元计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出售设备制造业务,预期业务运营不涉及重大国际交易,外汇风险不重大[86] - 集团贷款及借款以投资物业、物业开发单位合法抵押及公司和集团公司担保以及第三方公司担保作抵押[83] - 有关集团或有负债详情,可参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6,包括为房地产第三方客户办理按揭贷款向银行作出的担保[87] - 洪軍利51歲,在房地產行業有逾27年經驗,2003年11月加入公司,2022年11月15日由副總裁調任首席執行官[97] - 陳詩敏女士於2024年9月30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成員、薪酬委員會成員[98][99][100][101] - 林英鴻先生於2024年9月30日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成員、薪酬委員會成員[98][99][100][101] - 陳雪莉女士於2024年8月30日獲委任為公司秘書,林秀珠女士於同日辭任[10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內,公司一直遵守香港企業管治守則[104] - 董事會每年須舉行至少四次常規董事會會議,常規會議召開前給予董事至少14天通知[106] - 董事會文件與相關信息需在各別會議前至少3天遞送給董事[106] - 公司註冊辦事處位於新加坡,中國總部及主要營業地點在河南鄭州,香港主要營業地點在九龍紅磡[102] - 公司核數師為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香港主要股份過戶登記處為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102] - 公司主要往來銀行有中國建設銀行(河南分行)、中國建設銀行(海南分行)、大華銀行有限公司[102] - 公司股份自2016年4月6日起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11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执行董事为陈志勇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宁先生、董心诚先生、林英鸿先生(2024年9月30日辞任)、陈诗敏女士(2024年9月30日获委任)[108] - 2024年,陈志勇、董心诚、林英鸿、刘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各委员会会议的比例均为100%[109] - 董事会确定董事在重大投资、财务业绩公告等多方面有决策直接责任[111][112] - 公司为确保董事会独立性,建立提名委员会评估机制并每年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107] - 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成员超过一半[114] - 公司自上市后不时向董事提供上市规则变动资料,持续提供最新发展资料并安排培训[113] - 新委任董事接受适当培训,获全面正式就任须知及服务合约或委任函[113] - 公司在需要时协调执行主席与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非正式会见[115] - 董事会认为目前规模适当,可促成有效决策[114]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17] - 各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公司合约或委任函任期均为三年[120] - 各董事每三年至少轮值告退一次,新委任董事需在获委任后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可参选连任[120] - 提名委员会推荐陈志勇先生和陈诗敏女士在即将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参选连任[12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提名委员会认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且能独立于管理层对公司事务作判断[121] - 公司设有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从多方面考虑董事多元化[123] - 目前董事会由四名成员组成,其中一名为女性董事[124] - 公司将积极物色具备合适资格的女性担任董事会成员,增加女性成员比例[124] - 董事会已采纳提名政策,载列甄选、委任及重新委任董事的程序和准则[125] - 提名委员会采用多种方法物色董事候选人,按相同标准评估[125] -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27] - 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核及批准集团行政人员薪酬政策、待遇及服务合约条款等[128] - 确定薪酬待遇时会考虑业内薪酬、就业情况、集团业绩及董事表现[131] - 执行董事及主要管理层薪酬由基本薪金和浮动部分组成[131] - 公司未推行雇员购股权计划或长期激励计划[131] - 支付独立非执行董事袍金会考虑其努力、时间和职责范围[131] - 董事会建议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董事袍金[131] - 公司目前无计划鼓励独立非执行董事持股,适时会考虑其可行性[131] - 特殊情况下公司未利用合约条文索回执行董事及管理层酬金激励部分[132] - 公司采纳董事薪酬政策,旨在提供公平市场薪酬留住和激励人才[133] - 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效充分,可解决重大财务、营运、合规及资讯科技风险[137]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负责多项审核相关职能[139] - 审核委员会建议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重新委任立信德豪为公司外部核数师[14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就审核服务已付及应付立信德豪审核费用约为人民币1,100,000元[14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立信德豪未向公司提供非审核服务[142] - 公司制定举报政策,允许员工及独立第三方匿名举报不当行为,截至报告日期无通报[143] - 董事会每年审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充足性,以解决各类风险[136] - 审核委员会与外部核数师一起审核多项内容,包括审核计划、财务报表等[139] - 审核委员会在执行董事及管理层缺席时与内外部核数师会面,审查审核安排[142] - 公司确认已遵守《上市规则》第13.88条[141] - 审核委员会按年更新或不时变动外部核数师的会计及财务申报准则[146] - 内部审核师已开展部分审核计划并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发现及推荐意见[147] - 审核委员会审阅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内部审核计划[147] - 股东特别大会可由持有公司不超过10%少数权益的成员提请召开[149] - 股东特别大会要求提出后,会议须在2个月内召开,若董事会21日内未安排,请求人可自行召开[149] - 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检讨股东通讯政策,认为该政策有效[149] - 公司全体股东均会在规定期间以邮递方式收到年报及附奉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常在财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150] - 公司编制并向全体股东寄发年报、中期及年度财务业绩公告、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特别大会法律草案通告[152] - 公司章程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变动,可在香港联交所及公司网站查阅[154] - 股东周年大会及特别决议通知至少提前21个完整营业日寄发,其他特别股东大会通知至少提前14个完整营业日寄发[155] - 公司董事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遵守证券交易标准守则[157] - 公司及其高级职员不得在中期业绩公告前30日及全年业绩公告前60日至公告日期期间买卖公司股份[15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无符合上市规则项下股东批准、报告及年度审阅要求的关连交易[16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无构成《上市规则》定义的持续关连交易[161] - 林秀珠女士于2024年8月30日辞任公司秘书,陈雪莉女士同日获委任为公司秘书之一[164]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2023年:无)[17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投资物业无变动(2023年:无)[17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已发行股本无变动[178] - 于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因处于累计亏损状态无可供分配储备[183] - 最大客户销售额占集团总额12.33%,五大客户销售总额占48.33%;最大供应商采购额占集团总额24.34%,五大供应商采购总额占65.80%[184] - 公司符合《上市规则》委任至少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规定,且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席位[185] - 各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公司订立为期3年的服务合约或委任函[187]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全职雇员42名,2023年为277名;员工队伍性别比例约为50%男性对50%女性[191] - 2024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