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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亮控股(08612) - 2024 - 年度财报
08612维亮控股(08612)2025-06-09 07:5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4年持续经营业务收入为1620.6839万港元,较2023年的2308.8446万港元减少约30.0%或690万港元[9][10][11] - 公司2024年持续经营业务毛利为197.7697万港元,2023年为360.1886万港元[9] - 公司2024年持续经营业务年内亏损为2869.5979万港元,较2023年的3672.704万港元有所减少[9] - 公司2024年已终止经营业务年内亏损为0,2022年为28.675万港元,2021年为1035.26万港元,2020年为42.2532万港元[9] - 2024年公司持续经营业务总收入约1620万港元,较2023年约2310万港元减少约30.0%或690万港元[14] - 2024年公司持续经营业务总毛利约200万港元,较2023年约360万港元减少约44.4%或160万港元,毛利率降至约12.3%[14] - 公司年内亏损由2023年约3670万港元减至2024年约2870万港元[14] - 2024年公司持续经营业务每股亏损约32.55港仙,不建议派付末期股息[14] - 公司收入从2023年的约2310万港元降至2024年的约1620万港元,降幅约30.0%[32] - 2024年毛利及毛利率分别为约200万港元及约12.3%[34] - 其他收入及收益或(亏损)从2023年约530万港元减至2024年约120万港元[35] - 年内亏损从2023年约3670万港元减至2024年约2870万港元[4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放贷业务收入约0.8百万港元,2023年为4.2万港元[2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2024年销售及服务成本为约1420万港元,2023年约为1950万港元[33] - 2024年财务成本为约40万港元,2023年约为80万港元[36] - 2024年行政开支为约2100万港元,2023年约为1990万港元[37] - 2024年总员工成本约1180万港元,2023年约为1130万港元[5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机器租赁收入由2023年约990万港元减至2024年约530万港元[17] - 建筑机械、工具及零件买卖总体销售额由2023年约400万港元减至2024年约80万港元[18] - 运输及其他服务收入由2023年约80万港元减至2024年约4.6万港元[19] - 2024年建筑服务业务产生收入770万港元,2023年为800万港元[21] - 汽车租赁服务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新开展,收入约1.5百万港元[3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对施工招标数量增长及香港市场持乐观态度,积极探索商机使收入多元化[12]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人事变动 - 缪颖娟于2024年12月30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6] - 马健凌于2025年3月12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6] - 陈洁于2025年2月19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6] - 苏秉根72岁,1997年7月加入集团,2016年2月26日获委任为董事,2017年4月26日调任为执行董事,负责集团业务营运管理及策略规划等[53] - 刘德生45岁,2020年12月30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2020年11月起为集团项目经理,有逾10年房地产行业经验[54] - 林东升34岁,2022年8月12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为提名委员会成员,有不同行业工作经历[55] - 张伟39岁,2023年6月23日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有房地产、农业、贸易等多行业工作经验[56] - 陈乐燕40岁,2023年6月30日获委任,2023年5月2日加入集团,担任公司秘书等职,有逾10年审计等方面经验[57] - 缪颖娟40岁,2024年12月30日获委任,有逾15年中国金融业经验,自2020年5月起任广东柏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59] - 马健凌43岁,2025年3月12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在多间上市公司任职[60] - 陈乐燕于2012年4月加入GSN,负责会计等事务,还曾在多家公司任职[58] - 马健凌曾于2019年5月10日至2024年7月11日任智富资源投资控股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60] - 马健凌曾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3月11日任易生活控股独立非执行董事[60] - 詹德禮于2022年2月23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12月任惠陶集团首席财务官[61] - 杜敏于2023年8月3日获委任,曾于2023年2 - 7月任天成控股非执行董事[62] - 罗剑辉于2025年2月21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职华检医疗[62]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公司治理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报告日期,公司采纳并遵守GEM上市规则附录C1第二部分企业管治守则,存在偏离情况[65] - 公司未每月向董事会全体成员提供更新资料,不定时提供业务资料[66] - 公司未订定股息政策,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因素决定未来股息[6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体董事遵守证券交易必守标准及行为守则[6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受保险弥偿[69] - 报告日期,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7名执行董事,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70] - 集团持续向董事提供GEM上市规则及监管规定最新发展[7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董事会由1名女性董事和6名男性董事组成[7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性别分布为男性64%,女性36%[78] - 2024年度董事会举行了10次会议,苏秉根出席率20%,刘德生和林东升出席率30%,张伟出席率90%,陈乐燕出席率100%,詹德礼出席率90%,杜敏和陈洁出席率40%[80] - 执行董事服务合约初步为期3年,独立非执行董事服务合约初步为期1年,均可由公司重续[81] - 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三分之一的董事或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董事须轮流退任,至少每三年一次[83] - 2024年12月30日,缪颖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任期至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83] - 2025年2月21日,罗剑辉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83] - 2025年3月12日,马健凌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任期至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83] - 苏秉根、刘德生和林东升将于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轮值退任并接受重选[84] - 公司曾因陈洁女士辞任未符合GEM上市规则对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及专业资格要求,2月21日委任罗剑辉先生后重新遵守规定,3月12日委任马健凌先生后又未符合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占比要求,需在其委任日起三个月内重新遵守规则[86][87][9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体董事已参与持续专业发展,包括阅读材料及/或参加培训课程[88] - 公司根据2019年6月21日董事决议案设立审核委员会,目前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罗剑辉先生为主席,2024年举行两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100%[90][91][92] - 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设立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于2023年2月6日修订,由三名执行董事和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詹德礼先生为主席,3月12日委任马健凌先生后未符合GEM上市规则要求,需在三个月内重新遵守[93][9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举行两次会议,詹德礼和张伟出席率100%(2/2),杜敏和陈洁出席率50%(1/2),苏秉根出席率0%(0/2)[9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提名委员会举行两次会议,詹德礼出席率100%(2/2),林东升、杜敏和陈洁出席率50%(1/2),苏秉根出席率0%(0/2)[97][98] - 2025年3月12日委任马健凌先生后,公司未能符合GEM上市规则第5.36条规定,需在其委任日期起计三个月内重新遵守[96] - 董事会确保委任最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且人数至少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102] - 公司秘书陈乐燕女士自2023年6月30日起任职,年内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15条接受逾15小时专业培训[115] - 持有不少于公司缴足股本十分之一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大会须于呈交要求后两个月内举行[118] - 普通决议案建议需至少足14日(且不少于足10个营业日)书面通知,特别决议案建议需至少足21日(且不少于足10个营业日)书面通知[120] - 公司秉持向股东及投资公众公开及及时披露企业资料政策,通过季度、中期及年度报告更新业务发展及财务表现,企业网站为交流平台[111] - 董事会负责维持集团合适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已转授审核委员会每年检讨相关事宜[11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未设立内部审核职能,委任外聘独立内部监控顾问每年检讨系统[114] - 集团恪守GEM上市规则及内幕消息披露指引的披露规定,实施公平披露政策[116] - 集团严禁未经授权使用机密或内幕消息,建立并实施回应外界查询程序[116] - 公司须每年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地点由董事会厘定[117] -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批准并采纳第二份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宪章文件无变动[123] - 董事提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124] - 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2016年5月31日起成为集团控股公司,2019年7月12日在联交所上市[12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在香港及澳门运营遵守适用法律法规,无环境及社会范畴违规事件[127][128] -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129]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派储备约为零港元[135] - 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法例无优先购买权条文[136] - 获准许的弥偿条文自2019年7月12日至本年度末生效,公司已为董事及高级人员投保责任险[137] - 公司除偏离企管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2.1、D.1.2及F.1.1条外,已遵守GEM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管守则[13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无赎回股份,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买卖公司股份[140] - 对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本年度总销售额约74.0%,对最大客户的销售占约25.8%;向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本年度总采购额约70.6%,向最大供应商的采购占约19.4%[141] - 2024年和2023年集团慈善捐赠均为零[142] - 2024年10月4日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按每股0.01764港元价格认购最多172,800,000股配售股份,配售价比收市价折让约16%,每股净价0.01737港元,最高总面值为1,728,000港元[143] - 配售事项于2024年11月25日完成,所得款项净额已悉数以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144][145] - 2024年12月30日缪颖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2025年2月19日陈洁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2月21日罗剑辉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3月12日马健凌获委任为执行董事[148] - 苏秉根、刘德生及林东升将在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轮值退任并接受重选[149] - 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初步为一年[15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154]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购股计划 - 公司采纳购股权计划激励董事及合资格参与人[158] - 购股权计划可向合资格人士授出可认购股份的购股权[160] - 合资格人士接纳购股权时需向公司支付1.00港元作为代价,购股期权将在授出日期起28日内提呈供接纳[161] - 任何12个月内,向参与人授出的购股权获行使而发行及将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的1%,超1%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寻求股东批准[163] - 购股期权认购股份的行使价至少为授予日期收市价和授予日期前5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中的较高者[166] - 可于所有购股计划授出的购股期权行使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上市日期已发行股份的10%,按上市日期已发行600,000,000股股份算,计划授权限额为60,000,000股股份,占比10%[167] - 公司可召开股东大会“更新”计划授权限额,更新后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有关股东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