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1年1 - 3月与美国某客户交易金额和交易量显著增加,3月该客户持有的部分证券市值暴跌,公司在2021财年第四季度及全年确认交易净收益损失2042亿日元,额外确认预期信贷损失拨备416亿日元;2021年第二季度及2022财年确认损失654亿日元,其中561亿日元计入股票收入作为交易损失,93亿日元计入费用作为贷款损失拨备[47] - 2024财年公司因子公司与英国某经纪商交易未能结算,记录了约140亿日元的损失[59] - 2022年3月31日财年,公司确认约620亿日元与美国全球金融危机(2007 - 2008年)前遗留交易相关费用[94] - 2021财年,公司对野村房地产控股公司的投资确认了4766.1亿日元的减值损失[78] 各条业务线表现 - 2025年4月1日起公司设立新的银行部门,此前业务分为财富管理、投资管理和批发三个部门[131][157] - 公司财富管理部门截至2025年3月底包括总部在内的本地分支机构总数为104个[143] -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通过结合传统资产和另类资产专长,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和解决方案[146] - 公司批发部门的全球市场业务提供固定收益和股票等产品的交易、销售和结构设计服务[150] - 公司投资银行部门提供融资、解决方案和财务咨询等广泛的投资银行服务[154] - 公司批发部门持续投资和加强技术平台,利用印度离岸服务实体支持业务[163] - 公司银行部门计划持续投资和加强技术平台,提升网上银行服务和数字营销[16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以净资产收益率作为管理指标,努力实现可持续的业务转型[135] - 野村集团2024年4月确立集团宗旨,2024年5月制定2030财年新管理愿景“追求可持续增长”[141][142]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公司于1925年12月25日在日本成立,2001年10月1日采用控股公司结构并更名为野村控股株式会社[121][125] - 公司在1967年收购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控股权,1969年在美国、1981年在英国设立子公司[124] - 2008年公司收购并整合雷曼兄弟在亚太、欧洲和中东的业务[126] - 2011年4月公司被指定为NSC的指定母公司,2013年12月被指定为NFPS的指定母公司[175] - 2014年3月6日,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和《存款保险法》修正案生效,建立金融机构有序处置机制[177] - 2016年4月,日本金融厅公布引入TLAC要求的政策,2018年4月修订政策扩大适用范围,2019年3月最终发布TLAC法规通知和指南[178] - 2019年5月31日,日本国会通过《金融商品交易法》和《支付服务法》等修正案,2020年5月1日生效[179] - 2020年4月1日野村收购Greentech 100%股权,合并资产负债表上报告了1248亿日元的商誉[71] - 2020年公司收购Greentech Capital, LLC,2023年出售Capital Nomura Securities Public Company Limited股份以调整业务平台[35] - 2024年3月31日季度,公司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发现重大缺陷,需重述部分年度和中期合并财务报表[83] - 管理层认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和2025年3月31日,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83] - 2024年10月NSC一名前员工被捕并被起诉,可能影响公司声誉和业务[88][89] - 自2025年4月以来,NSC遭遇的网络钓鱼诈骗等网络犯罪案件数量急剧增加[90] - 2024年9月25日,日本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建议对公司子公司NSC发出行政罚款支付命令[99] - 2024年10月,NSC自10月15日至11月14日被暂停日本国债市场特别参与者(一级交易商)特殊权利,并收到金融厅行政罚款命令[99] - 公司100股NHI股份构成一个“单位”,不足一个单位的股份持有者在转让、投票等方面受限[113] - 日本证券交易所对每只股票设定每日上下价格波动限制,投资者可能无法按特定价格出售NHI股份[112] - 作为美国存托股票(ADS)持有者,权利少于股东,需通过存托机构行使权利[114] - 日本法律下股东权利可能比其他司法管辖区更有限[115][116] - 公司需满足最低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要求,自2021年3月31日起,持有TLAC的金额至少为合并风险加权资产的16%,自2024年3月31日起至少为18%;自2021年3月31日起,需达到适用巴塞尔协议III杠杆率分母的至少6%,自2024年4月1日起至少为7.1%[178] - 日本投资者保护基金在证券公司倒闭时,为每位客户提供最高1000万日元的保护[172] - 2021年10月CFTC针对不受FRB等审慎监管机构资本规则约束的掉期交易商制定的资本要求规则生效[185] - 2024年7月18日CFTC批准一项命令,允许英国非银行掉期交易商有条件替代合规某些资本和财务报告要求,适用于NIP[189] - 2024年5月22日SEC批准的FINRA关于指定远期结算机构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交易的修正案生效[192] - 2024年1月2日SEC新规则10c - 1a生效,要求相关人员向FINRA报告证券借贷信息,2026年1月开始报告[193] - 2023年6月7日SEC通过防止基于证券掉期欺诈、操纵和欺骗以及防止对首席合规官不当影响的规则,8月29日生效[195] - 2024年3月6日SEC通过修订和扩大执行质量报告和披露要求的规则,2025年12月生效[196] - 2024年9月18日SEC通过最低定价增量、接入费上限等规则,原定于2025年11月实施,部分因诉讼暂停[196] - 2024年5月16日SEC修订Regulation S - P,大型实体2025年12月3日、小型实体2026年6月3日起合规[197] - 2024年5月23日CFTC修订掉期交易商最低资本要求和财务报告义务的法规,6月24日生效,9月30日起合规[202] - 2024年6月3日CFTC修订期货和期权大交易商头寸报告要求,8月2日生效,2026年6月3日起合规[203] - 英国PRA发布多项咨询并引入新政策,修改审慎监管要求,新规则2027年1月1日起实施[209] - 自2025年3月3日起,NEHS需遵守PRA关于交易活动缩减的新政策要求[210] - 野村的欧盟实体需遵守《资本要求条例》和当地监管机构发布的审慎要求[211] - 截至2025年3月31日财年,欧盟通过CRRIII和CRDVI对审慎监管规定进行重大修改[212] - CRRIII自2025年1月1日起在欧盟实施最终巴塞尔3.1标准,市场风险的FRTB变更至少推迟至2026年1月1日,现提议进一步推迟至2027年1月1日[212] - CRDVI变更要求第三国公司通过欧盟分行或子公司开展核心银行服务,将于2026年1月11日实施[212] 风险因素 - 日本央行于2024年3月结束负利率政策,2024年7月和2025年1月进一步加息,政策未来走向及对公司业务影响不确定[26] - 2024年日本政府分析显示,未来30年东京等日本主要大都市地区发生严重地震概率大,或影响公司业务[28] - 公司业务受日本及全球经济环境、金融市场不利变化或波动影响,社会老龄化和人口下降趋势也会对业务需求造成下行压力[25] - 政府财政和货币政策变化、市场长期下跌和参与者减少、自然灾害等因素可能导致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受影响[21][26][27][28] - 公司面临来自其他金融公司和非金融公司的竞争,金融服务行业整合和重组也增加了竞争压力[21][31][32][33] - 公司全球业务面临激烈竞争,可能需进一步修订业务模式,且相关策略实施存在风险[34][35] - 事件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交易和投资资产损失以及市场和流动性风险[21][35] - 可持续性因素如气候变化和相关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21] - 公司业务运营可能因各种因素导致损失,包括交易和投资活动、风险管理策略等方面[21] - 公司交易和投资活动可能因市场波动、资产价格变动、金融系统压力等因素遭受重大损失,加密资产价格也可能大幅波动[40] - 公司业务受市场波动水平变化影响,低波动可能减少业务机会,高波动虽可能增加交易量但也会增加风险[41] - 公司持有大量集中的证券和其他资产头寸,价格波动可能导致重大交易损失[48] - 公司的套期保值策略可能因历史交易模式和相关性改变而失效,无法有效降低风险暴露[49] - 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可能因市场变化、信息不准确等因素无法充分有效管理风险[51] - 市场风险可能加剧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如增加金融工具风险、提高流动性需求、增加客户信用风险[53][54][55] - 市场低迷可能导致公司经纪和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下降,客户投资偏好改变也可能影响收入[56] - 金融或经济状况变化可能影响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交易数量和规模,导致收入下降[58] - 公司海外办公室和子公司受所在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违反规定可能面临罚款、暂停或驱逐等处罚[180][181] 监管要求 - 2016年3月后,金融厅对公司征收0.5%的附加资本充足率要求,有3年过渡期安排[102] - 自2021年3月31日起,公司需遵守日本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要求[102] - 自2025年3月起,公司需遵守修订后的监管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率和杠杆比率[102]
Nomura (NMR) - 2025 Q4 - Annual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