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同景新能源(08326) - 2025 - 年度业绩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收入为1029921千港元,较2024年的766108千港元增长约34.44%[4] - 2025年毛利为154408千港元,2024年为96509千港元,同比增长约59.99%[4] - 2025年除所得税前溢利为84345千港元,较2024年的40365千港元增长约109%[4] - 2025年年度溢利为72850千港元,2024年为33868千港元,同比增长约115.1%[4] - 2025年年度全面收益总额为71683千港元,2024年为17504千港元,同比增长约309.53%[4] - 2025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为71652千港元,2024年为32822千港元,同比增长约118.31%[5] - 2025年非控股权益应占年内溢利为1198千港元,2024年为1046千港元,同比增长约14.53%[5] - 2025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全面收益总额为70495千港元,2024年为17464千港元,同比增长约303.66%[5] - 2025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为6.56港仙,2024年为3.80港仙,同比增长约72.63%[5] - 2025年客户A、B、C分别贡献收益260,771千港元、231,403千港元、166,267千港元,2024年客户D、E、F分别贡献收益138,792千港元、88,566千港元、77,264千港元[22] - 2025年为光伏电站提供一站式增值解决方案、销售光伏跟踪固定支架系统、销售电力收益分别为776,417千港元、246,046千港元、7,458千港元,2024年分别为211,247千港元、547,741千港元、7,120千港元[22] - 2025年其他收入6,926千港元,其他收益或亏损净额 -38千港元;2024年其他收入3,826千港元,其他收益或亏损净额170千港元[23] - 2025年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71,652千港元,2024年32,822千港元[2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财政年度,集团收益约10.29921亿港元,较2024年同期约7.66108亿港元增加约34.4%[4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年度,集团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7165.2万港元(2024年:约3282.2万港元)[4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2025年销售成本为875513千港元,2024年为669599千港元,同比增长约30.75%[4] - 2025年融资成本5,082千港元,2024年4,494千港元[24] - 2025年除所得税前溢利扣除各项成本,如董事薪酬2,977千港元等;2024年扣除董事薪酬2,314千港元等[25] - 2025年所得税开支11,495千港元,2024年6,497千港元[2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年度,销售成本约为8.75513亿港元(2024年:约6.69599亿港元)[41]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可再生能源业务调整为为光伏电站提供一站式增值解决方案及销售光伏跟踪固定支架系统两大板块[35] - 公司研发高密集同频段无线通讯抗干扰技术,实现5公里区域内3台主机使用相同频段互不干扰,每台主机可带200台无线通讯跟踪控制器[37] - 公司调研玄武岩纤维复合材料应用于海上漂浮支架,成立博士后工作站研究钢索柔性支架抗风稳定系统[37] - 集团采用多点驱动加阻尼系统解决抗风问题,通过地形适配算法提升发电量12%以上[3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集团目标是使用银行借贷等维持资金持续性与灵活性平衡[55] - 集团在日常业务运营中提升绿色措施和意识,坚守3R原则[56]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公司于本年度首次应用自2024年4月1日起生效的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除特定情况外对综合财务状况、表现及披露无重大影响[12] - 2020年修订本为评估至少十二个月的延期结算权利提供指引,2022年修订本明确仅报告期末或之前须遵守的契约影响负债分类[13] - 公司对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追溯应用新会计政策,本年度应用相关修订本对综合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14] - 负债分类应以报告期末已存在的权利为基础,不受管理层意图或预期影响,结算方式包括转移现金、商品、服务或权益工具[15] -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准则修订本包括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2025年1月1日生效)等[17] - 除特定准则外,公司董事预期应用其他准则修订本在可预见未来对综合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17]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引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列报新要求等[18]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及其他准则修订将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年度期间生效,允许提前应用[19] -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预计影响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和未来财务报表披露列报,公司正评估影响[19] - 公司为光伏业务客户授予30至180日(2024年:30至90日)信贷期,电力销售无信贷期[30] - 2025年和2024年均无已发行潜在普通股,且未向普通股股东派付、宣派或拟派付股息[26][28] - 2025年贸易应收账款净额240,049千港元,应收票据51,265千港元;2024年贸易应收账款净额252,334千港元,应收票据22,264千港元[2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计入集团贸易应收账款的应收电价补助款项约为1503.3万元人民币(约1629万港元),2024年为1331.2万元人民币(约1443.2万港元)[31] - 2025年度集团收取电价补助约610.7万元人民币(约666.5万港元),2024年为609.7万元人民币(约667.2万港元)[31] - 计入贸易应收账款未开票且归类为“0至30日”的约为1263.9万港元,2024年为9403.8万港元[32] - 贸易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2025年末总计23452万港元,2024年为18042.9万港元[33] - 2025年3月31日法定普通股数目为20亿股,已发行及缴足为12.27亿股,2024年供股发行4.09亿股,筹集所得款项总额约4090万港元[34] - 2024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达530GW,同比增长35.9%,中国新增装机277.57GW,同比增长28.3%,占全球总量的40%[35] - 贸易应付账款免息,还款期限通常为30至90日[33] - 于2025年3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27亿股,股本及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分别为1227万港元及约3.57197亿港元(2024年:分别为818万港元及约2.539亿港元)[44] - 于2025年3月31日,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受限制/已抵押银行存款分别约为8067.2万港元(2024年:约4431.8万港元)及4408.4万港元(2024年:约4895.9万港元),较2024年3月31日合共增加约33.7%[45] - 于2025年3月31日,集团的银行及其他借贷总额为约9435.8万港元(2024年:9690.5万港元),年利率介乎2.9%至4.5%(2024年:3.25%至4.5%)[46] - 于2025年3月31日,集团的资本负债比率约为29%(2024年:约37%)[4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年度,并无持有其他重大投资、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以及其他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计划[48] - 于2025年3月31日,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2024年:无)及重大资本承担(2024年:无)[49][5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集团有162名雇员(2024年为128名)[51] - 要约人由公司董事吴建农先生、徐水升先生及沈孟红女士分别实益拥有96.0%、3.0%及1.0% [60] - 要约于2024年5月21日截止,要约人接获268,537,010股公司股份有效接纳,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及投票权的32.8% [61] - 紧随要约截止后,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共持有、控制499,991,010股股份,约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61.12% [61] - 集团于2024年9月24日采纳一项股份奖励计划[62] - 集团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合约资产、贸易应收账款等[53] - 集团并无任何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重大计息金融资产及负债[5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无薪金支付重大纠纷,所有应计薪酬已按时清偿[58] - 可予奖励的股份最高数目不得超过公司采纳日期已发行股本的10%(即122,700,000股),可授予服务提供者的奖励股份最高数目不得超过5%(即61,350,000股)[64] - 任何12个月期间可授予一名选定参与者的奖励股份等最高数目不得超过公司不时已发行股本的1%[64] - 股份奖励计划于2024年9月24日起10年有效,截至2025年3月31日,受托人已购买62,075,000股已发行股份,暂无奖励股份[67] - 公司按每两股获发一股供股股份,以每股0.1港元发行409,000,000股供股股份,筹集约3980万港元(扣除开支后)[68] - 公司将1400万港元用于偿还关联方贷款,2190万港元用于EPC业务等及一般营运资金[68][6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遵守GEM上市规则附录C1守则的所有适用条文,除偏离守则条文第C.2.1条外[70] - 守则条文第C.2.1条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角色应区分,但吴建农自2016年8月11日起兼任[71] - 公司目前未区分董事会主席与行政总裁角色,认为同一人担任可提供有力领导[71] - 董事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组成,将持续检讨企业管治架构有效性[72] - 供股详情载于2024年7月2日等日期的公布及章程[6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全体董事遵守证券交易规定准则及操守守则[7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董事或其紧密联系人无竞争业务权益,独立非执行董事未发现不竞争确认书违规情况[7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或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75] - 审核委员会有3名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为王肖雄女士,已审阅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全年业绩[76] - 集团2025年3月31日综合财务状况表等数字获核数师同意,核数师工作不构成鉴证业务,不对初步公布发表意见或核证结论[77] - 公司2025年年报将寄股东,刊载于公司网站及联交所“披露易”网站[78] - 公布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执行董事为吴建农先生、沈孟红女士及徐水升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肖雄女士、周元先生及沈福鑫先生[81] - 公布将自刊发日期起最少连续七日载于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