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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 GROUP HLDGS(01547) - 2025 - 年度业绩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收益及其他(亏损)╱收益为331,408千港元,较2024年的527,246千港元减少37.1%[2] - 2025年毛利为44,303千港元,较2024年的46,813千港元减少5.4%[2] - 2025年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为10,432千港元,较2024年的2,621千港元增加298.0%[2] - 2025年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为8,390千港元,较2024年的350千港元增加2,297.1%[2] - 2025年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为1.0港仙,较2024年的0.0港仙增加2,297.1%[2] - 2025年收益为330,863千港元,2024年为530,582千港元[4] - 2025年其他收益为545千港元,2024年为亏损3,336千港元[4] - 2025年直接成本为287,105千港元,2024年为480,433千港元[4] - 2025年年内溢利为8,521千港元,2024年为301千港元[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总收益332,237千港元,外部收益331,408千港元,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10,432千港元[16]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总收益527,246千港元,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2,621千港元[18] - 2025年与2024年相比,集团总收益减少36.99%,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增长298.02%[16][1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约839万港元,2024年为35万港元;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8亿股,与2024年相同[39] - 2025年建议派发末期股息共400万港元,2024年已派发末期股息共400万港元[40][41] - 2025年贸易应收款项为3.4224亿港元,2024年为3.7011亿港元;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2025年为92.9万港元,2024年为90.5万港元;预付款项2025年为94.5万港元,2024年为333.6万港元[40] - 2025年贸易应付款项为1707.1万港元,2024年为1867.5万港元;合约工程成本应计费2025年为7803.7万港元,2024年为12896.9万港元;应付保留款项2025年为2389.7万港元,2024年为2213.8万港元;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2025年为414.6万港元,2024年为412.6万港元[44] - 2025年贸易应收款项30日内为2774.1万港元,31 - 60日为648.3万港元;2024年30日内为3662.6万港元,31 - 60日为38.5万港元[43] - 2025年贸易应付款项0 - 30日为1670.7万港元,31 - 60日为20.1万港元,61 - 90日为6万港元,超过90日为35.7万港元;2024年0 - 30日为1831.1万港元,31 - 60日为1万港元,超过90日为34.4万港元[4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应付保留款项约206.1万港元(2024年:416.8万港元),预期于报告期末之后逾十二个月始偿付[4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其他应付款项包括银行借款的应付利息约3.2万港元(2024年:4.6万港元)、可退还租赁按金约22.4万港元(2024年:22.4万港元)及预收租金收入约36.1万港元(2024年:零港元)[4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录得源自收益及其他收益╱(亏损)合共约3.314亿港元(2024年:5.272亿港元)的公司拥有人应占税后溢利约840万港元(2024年:40万港元)[5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承建收益约为3.13亿港元,较上一年度减少约2.038亿港元或约39.4%,澳门业务收益为180万港元[62] - 集团承建毛利由上一年度约3920万港元减少约800万港元或20.4%至本年度约3120万港元,毛利率由约7.6%增至约10.0%[63] - 业务分部BSL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收益约890万港元,较上一年度增加约330万港元或58.2%,毛利增至约360万港元,毛利率为约40.3%[6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自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获得股息约50万港元,确认公平值收益净额约50万港元,上一年度为公平值亏损净额约330万港元[6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年度,公司所得税开支约190万港元(2024年:230万港元),实际税率约为18.3%(2024年:88.5%)[6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840万港元,较上一年度增加约800万港元或2297.1% [69] - 2025年3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约为8030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7800万港元)[70] - 2025年3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约2.484亿港元(2024年3月31日:2.94亿港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1840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2110万港元)[71] - 2025年3月31日,公司非流动负债约零港元(2024年3月31日:5620万港元),流动负债约为2.054亿港元(2024年3月31日:2.019亿港元)[71] - 2025年3月31日,公司流动比率约为1.2倍(2024年3月31日:1.5倍)[71] - 2025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比率约为49.0%(2024年3月31日:50.6%)[72] - 2025年3月31日,集团持有的上市股权投资公平值约720万港元,占集团总资产不到5%,2024年3月31日为670万港元[78][7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收取股息约50万港元,确认未变现收益净额约50万港元[7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投资物业租金收入总额约850万港元,公平值亏损约30万港元[79] - 2025年3月31日,已抵押存款合共约1470万港元,2024年为1340万港元[83] - 2025年3月31日,集团已抵押以获得银行借款的投资物业、上市股本投资及贸易应收款项分别约为1.154亿港元、720万港元及860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分别为1.132亿港元、670万港元及零港元[83] - 2025年3月31日,集团有雇员93名,2024年3月31日为99名[8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总员工成本约为6420万港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约为7250万港元[8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建筑承建、策略投资、物业投资等[7] - 集团有四个可报告分部,分别为承建、Building Solutions、策略投资、物业投资[16][17] - 承建业务在香港及澳门私营机构物业项目担任总承建商提供翻新服务[17] - Building Solutions业务专注于空气质量、能效及现代可持续性建筑材料[1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来自承建、Building Solutions及物业投资的收益分别为312,988千港元、8,895千港元、8,450千港元;2024年分别为516,808千港元、5,622千港元、7,659千港元[25][28] - 2025年客户II收益为38,772千港元,2024年客户I、II、III、IV收益分别为101,594千港元、61,288千港元、36,416千港元、106,466千港元,均来自承建分部[26] - 2025年公司来自承建、Building Solutions、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息收入、投资物业的租金收入分别为312,988千港元、8,895千港元、530千港元、8,450千港元;2024年分别为516,808千港元、5,622千港元、493千港元、7,659千港元[28] - 2025年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收益净额为545千港元,2024年为 - 3,336千港元[28] - 就收益确认时间而言,2025年来自承建和Building Solutions的收益分别为312,988千港元、8,895千港元;2024年分别为516,808千港元、5,622千港元[2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承建业务录得溢利约740万港元,年内完成12个项目并获授13个项目,其中11个为装修项目,2个为A&A项目[5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Building Solutions录得分部溢利约60万港元,销售收益同比增长58.2%,已转亏为盈[5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策略投资分部录得分部溢利约90万港元,因大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出现未实现公平值收益[58] - 公司策略投资分部继续对位于北海道俱知安町的地块进行分析并制定最佳战略,考虑扩大此项目[5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物业投资部录得分部溢利约250万港元,物业出租率达100%,增建计划将提供2500平方英呎可租用空间[59] - 公司透过承建附属公司在香港及澳门提供室内装修及楼宇翻新服务,为多个行业领域客户承包及完成项目[49] - 公司透过物业投资附属公司直接投资于实体物业,期望为公司提供额外收入并扩大地理覆盖范围[52] - 公司成立策略投资分部,有效利用可用资金进入新市场领域,扩大建筑环境领域影响力[50] 各地区表现 - 2025年和2024年,公司指定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17,122千港元和117,479千港元,其中香港地区2025年为1,754千港元,2024年为4,303千港元;爱尔兰地区2025年为115,368千港元,2024年为113,176千港元[2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集团预计2025/2026财政年度业务水平有所提升[60]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6] - 公司股份于2016年10月14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6] - 自2024年4月1日起生效的修订准则对集团综合财务状况、表现及披露无重大影响[8] - 已颁布但未生效的准则预计应用后对集团综合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10][11] - 综合财务报表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部分金融工具及投资物业按公平值计量[13] - 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呈列,数值约整至最接近千位数[14] - 公司一间附属公司(合资格法团)首2,000,000港元应课税溢利按8.25%征税,其余按16.5%征税,其他集团实体溢利按16.5%征税[35] - 公司澳门附属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税务年度,须就澳门币600,000元以上应课税溢利按12%税率缴纳所得补充税[36] - 公司爱尔兰附属公司须按25%税率缴纳公司税,自2024年1月1日起须就附属公司溢利缴纳实际税率低于15%的补充税[37] - 公司正评估支柱二所得税立法对未来财务表现的影响[38] - 授予客户最终款项及工程进度款的信用期一般为发票日期起14至60日,供应商授予的信用期一般为发票日期起14至60日,分包商授予的信用期一般为收讫客户付款后14日内[42][44] - 2025年3月31日,公司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承担(2024年3月31日:无)[76] - 自购股权计划采纳以来直至公告日期,并无任何购股权计划项下购股权获授出、行使、注销或失效[7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均无买卖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证券[8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除偏离守则条文C.2.1外,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C1内企业管治守则所有守则条文[90] - Neil David Howard先生兼任董事会主席及行政总裁,董事会认为当前安排有利且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公司将适时考虑将两角色分开[91] - 全体董事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年度内遵守证券交易标准守则[92]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认为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年度全年业绩编制合规且披露适当[93] -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初步公告所载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数字与经审核报表一致[94] -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2025年3月31日年度派发末期股息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