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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虹集团控股(01557) - 2025 - 年度业绩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收益为129,580千港元,较2024年的175,174千港元下降约26%[4] - 该年度毛损为43,738千港元,2024年为31,039千港元,亏损幅度扩大[4] - 年内亏损为57,592千港元,2024年为51,560千港元,亏损有所增加[4] - 2025年除税前亏损为57,047千港元,2024年为51,560千港元[18] - 2025年其他收入5,383千港元,2024年为90,925千港元;前最终控股公司补偿2025年为5,000千港元,2024年为90,000千港元[27] - 2025年银行借款利息开支906千港元,租赁负债利息开支77千港元;2024年分别为6,154千港元和233千港元[28] - 2025年每股基本亏损计算中亏损为57,592千港元,股份加权平均数为480,000千股;2024年亏损为51,560千港元,股份加权平均数为424,044千股[33] - 公司整体收益从2024年约1.75174亿港元减少26.0%至2025年约1.2958亿港元[58] - 整体毛损从2024年约3103.9万港元增加40.9%至2025年约4373.8万港元,毛损率从17.7%增至33.8%[58] - 其他收入从2024年约9092.5万港元减至2025年约538.3万港元,主要因2024年确认补偿9000万港元,2025年确认500万港元[60] -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2025年约3537.6万港元,与2024年约3358.4万港元相当[61] -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净额从2024年约76.8万港元增至2025年约262.7万港元[62] - 撇销合约资产从2024年约6593.2万港元减至2025年约1800.8万港元[63] - 融资成本从2024年约917.9万港元减至2025年约94.6万港元,主要因银行利息从约615.4万港元减至约90.6万港元[64] - 2025年净亏损约5759.2万港元(2024年:5156万港元)[65] - 2025年总债务约5406.1万港元(2024年:2566.7万港元),银行融资以物业等作抵押[66] - 2025年3月31日,清算后无抵押货款账面价值为0港元,2024年为1000万港元[69] - 2025年3月31日,集团银行及现金结余为4848.1万港元,2024年约为8449.7万港元;流动比率为0.4,2024年为0.8[70] - 2025年3月31日,若港元兑人民币升值或贬值5%,综合除税后亏损将减少或增加约129.7万港元,2024年为219.7万港元[76] - 2025年度整体收益减少约26.0%至约1.2958亿港元,2024年为1.75174亿港元[81] - 2025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及全面亏损总额约为5759.2万港元,2024年为5156万港元[81] - 集团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产生亏损约5759.2万港元[94] - 2025年3月31日,集团流动负债净额约为1.91632亿港元[94] - 2025年3月31日,集团负债净额约为8420.4万港元[94]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将“地基及建筑-提供地基及建筑服务”和“化工材料 - 销售化工产品”识别为须予呈报营运分类,其他业务归为“其他”[17] - 2025年地基及建筑服务收益为125,885千港元,2024年为171,856千港元;2025年化工产品销售收益为3,695千港元,2024年为3,318千港元[18] - 2025年须予呈报分类业绩亏损94,138千港元,2024年亏损35,921千港元[18] - 2025年提供地基及建筑服务收益125,885千港元,化工产品销售收益3,695千港元;2024年分别为171,856千港元和3,318千港元[25] - 2025年地基及建筑服务客户1收益55,588千港元,客户3收益39,835千港元,客户4收益16,254千港元;2024年客户1收益100,009千港元,客户2收益41,209千港元[2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最终控股方陈先生同意自2025年3月31日起至少12个月内提供充足财务资源[11] - 公司将考虑集资、扩展业务、实施节约成本措施以履行财务义务和满足营运资金需求[11] - 香港地基业务年内录得重大亏损,公司正评估分拆出售该业务的可能性[82] - 去年公司完成收购内地一间建筑公司,2025年3月21日完成对常州永宏集团100%股权的收购,其NMP循环综合利用设施年产能为60,000吨[82] - 公司短期采取审慎态度应对挑战,长期将资源重新分配至内地市场[83]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公司首次应用2024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年度期间强制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新订及修订本,对本年度及过往年度财务状况及表现无重大影响[10][12] - 已颁布但未在2024年4月1日开始财政年度生效的准则中,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预计对综合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14]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对财务报表呈列方式引入重大变动[14][15] - 2025年5月21日,第二替代呈请人申请替代成为呈请人获批,涉及未支付约270万港元未偿付金额[53] - 2023年11月30日,公司按每股0.375港元配售8000万股新普通股,所得款项净额约为2960万港元[72]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所得款项净额已动用2530万港元,未动用430万港元[7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涉及金额分别为收购附属公司约6861.4万港元、增加使用权资产约200.8万港元、出售物业等约866.6万港元[7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除部分情况外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所有守则条文[84] - 2025年1月21日王波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后公司未遵守部分上市规则,4月17日委任司徒丹妮后已遵守[8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无独立内部审核部门,但实施了充足措施履行内部审核职能,还额外聘用外部专业公司[86] - 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程序旨在提供合理保证,有效识别、评估及管理风险[87] - 董事与高级管理层定期会议,董事会负责维持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程序并进行年度检讨,未发现重大改善范畴[8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或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90] - 全体董事确认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91]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成员均具备专业资格或相关财务知识[92] - 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拟于董事会确定日期举行,通告将适时刊发及寄发[93] - 一名支持债权人就约270万港元未偿付费用向附属公司提交清盘呈请[94] - 核数师确认初步公告数字与综合财务报表草擬本数额一致,未发表意见或保证结论[95] - 本年度业绩公告已在联交所和公司网站刊出,年报将适时寄发及刊出[96] - 董事会感谢股东、客户、供应商支持及管理团队和员工的努力[97] - 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和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