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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源交通(00269) - 2025 - 年度业绩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25年收益为577,662千港元,2024年为593,148千港元,同比下降约2.61%[4] - 2025年毛利为144,849千港元,2024年为220,410千港元,同比下降约34.28%[4] - 2025年除税前亏损为342,606千港元,2024年溢利为2,048,114千港元,同比由盈转亏[4] - 2025年年度亏损为342,606千港元,2024年溢利为2,048,114千港元,同比由盈转亏[4] - 2025年基本每股亏损为0.03港元,2024年每股盈利为0.16港元,同比由盈转亏[5] - 2025年来自外来客户总收益为57.77亿港元,较2024年的59.31亿港元下降2.6%[27][28] - 2025年可报告分类总亏损为4488.6万港元,2024年为溢利23.39亿港元[27][28] - 2025年经调整息税折旧摊销前总利润为39.90亿港元,较2024年的52.66亿港元下降24.2%[27][28] - 2025年除税前综合亏损342,606千港元,2024年为收益2,048,114千港元[30] - 2025年来自外来客户收益577,662千港元,2024年为593,148千港元[32] - 2025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亏损337,599千港元,2024年为溢利1,731,821千港元[4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亏损约港幣342,606,000元[1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收益约5.7766亿港元,较上年度约5.9315亿港元减少约2.61%,高速公路运营通行费收入约5.7686亿港元为主要收益来源,减少约2.82%[5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毛利约1.4485亿港元,2024年为2.2041亿港元[5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经调整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减少至约3.7933亿港元,较上年度约4.8406亿港元减少约21.64%,因高速公路维修及养护成本上升[60] - 2025年税前亏损3.42606亿港元,2024年税前溢利20.48114亿港元[61]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牧草及农产品业务无销售收入,2024年亦为零[55] - 2025年3月31日,集团生物资产公平价值变动减销售成本产生亏损约0.37百万港元,2024年为13.64百万港元[65] - 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亏损净额约3.4261亿港元,2024年溢利约20.4811亿港元,财务成本下降35.51%至约351.79百万港元[66] - 2025年3月31日,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3.3760亿港元,2024年应占溢利约17.3182亿港元,每股基本亏损为0.03港元,2024年为0.16港元[6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亏损约3.43亿港元[9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销售成本约4.3281亿港元,较上年度约3.7274亿港元增加约16.12%,主要因高速公路维修及养护成本上升[58] - 2025年财务成本总额为3.52亿港元,较2024年的5.63亿港元下降37.6%[27][29] - 2025年财务成本351,794千港元,2024年为562,954千港元[36] - 2025年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976.7万港元,2024年为2732.4万港元[61]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要业务为高速公路营运、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营运、牧草及农产品种植和销售以及木材营运[8] - 公司有高速公路运营、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运营和其他运营三个可报告分类[24][2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集团持有准兴86.87%权益,准兴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约5.7686亿港元,较上一年度下降约2.75%[52] - 准兴高速公路2025年日均通行费收入人民币146万元、港元158万元,2024年对应为人民币149万元、港元163万元,按年变动率分别为-2.01%、-3.07%[52] - 集团于2017年5月展开种植及销售牧草及农产品业务,近年气候多变影响牧草生产及销售[53] - 公司将继续寻求出售中国林业相关业务以改善现金流[56] - 公司采取调整业务策略、加强日常管理、拓展客户基础、实行差异化收费策略等措施应对市场竞争[54]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董事编制涵盖批准综合财务报表日起不少于十二个月的现金流量预测,认为集团有充裕营运资金[21] - 公司积极与银行、债权人等协商债务重组、延长借贷还款期并寻求新融资渠道[22][23] - 若集团无法持续经营,需对资产和负债进行调整,但潜在调整影响未在综合财务报表中反映[21] - 董事会将尽力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相关措施,以解决核数师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不发表意见的问题[97] - 审核委员会同意核数师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审核保留意见,认为集团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报表,董事会应继续实施措施提升流动资金并剔除保留意见[98] - 编制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会负责评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核数师将评估应用持续经营基准恰当程度,若措施成功实施,预期全年业绩可能不附审核保留意见[102]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2022年5月10日法院接受对集团附属公司准兴的重组申请,2023年9月26日重组方案获批准[18]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实施部分重组措施解除约港幣3,488,228,000元违约债务[18] - 违约银行借贷约港幣9,086,963,000元[20] - 违约其他借贷约港幣29,000,000元[20] - 违约银行借贷及违约其他借贷的应计及违约利息约港幣2,631,506,000元[20] - 违约不可兑换债券总帐面额约港幣4,395,648,000元及违约利息约港幣1,918,207,000元[20] - 违约承付票据约港幣129,822,000元[20] - 集团未应用已颁布但未生效的新订及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认为采纳准则不大可能对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10] - 2016年3月5日,独立承包商对准兴提出法律诉讼,涉及建设成本及保留金约1亿元,2023年7月11日法院裁定准兴支付约3000万元,截至报表日期双方已上诉,公司认为无需额外拨备[50] - 2016年12月30日,集团与买方C订立协议出售准兴18%股本权益,买方C支付可退回诚意金,2025年约2.41256亿港元,2024年约2.43653亿港元[49] - 2025年3月31日,高速公路现金产生单位可收回金额约为53.6337亿港元,2024年为55.1413亿港元,该年度未确认减值亏损[6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无重大投资、收购或处置[72]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无尚未履行的资本承担,2024年约为21.21百万港元[73] - 核数师对集团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发出不发表意见[75] - 截至2025年4月30日,准兴经管理人确认的总债务约为135.8亿元人民币[7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已确认债务重组收益为0港元[79] - 截至报告日期,集团仍持有准兴86.87%的股权[79] - 部分担保借款将在书面接受偿还安排之日起3个月内以现金偿还15%,剩余85%在法院批准重组方案之日起10年内偿还[80] - 需在两年内以现金偿还的无担保债务约3906万元人民币尚未偿还,预期于2025年9月26日或之前全数偿还[80] - 约43.2亿元人民币的建设及有抵押债务将在2026年至2033年期间以现金结清[80] - 约68.8亿元人民币的有抵押及无抵押债务将透过债务资本化转换为准兴49%的股权[80] - 截至报告日期,公司本金总额40.32亿港元的不可兑换债券违约利率均为每年5.250%[81][82] - 2017年12月18日,出售准兴25%股本权益的代价修订为11.45亿元人民币(相当于约12.824亿港元)[83] - 2018年4月16日,出售协议A获公司股东特别大会批准,但买方A延付所有款项且未偿还[84] - 截至报告日期,买方C支付2.25亿元人民币(约2.41亿港元)诚意金用于磋商准兴18%股本权益出售[85] - 公司考虑出售准兴71%股本权益,但因中国经济放缓等因素进度停滞,正考虑终止出售协议[85] - 2025年3月31日,集团质押内蒙古博源新型能源等公司股权作为部分借贷抵押品[89] - 2025年3月31日,集团无重大或然负债[90] - 董事不建议派发2025年度股息,2024年为零元[39] - 董事不建议派发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股息(2024年:零港元)[91] - 集团存在重大已违约债务,总额约达180亿港元,部分借贷重组方案关键条款未落实[94] - 编制财务报表其他主要判断范畴包括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等减值评估、建造成本估算等[99] - 集团积极与银行等债权人协商债务重组、与贷款人等磋商更新或延长借贷、与外部人士磋商获新融资渠道,截至报告日均未达成协议[100] - 公司或附属公司在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内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行为[103] - 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在香港及中国共聘约354名雇员,实行薪酬等计划,中国雇员参与界定公积金计划,香港雇员加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104] - 公司2014年8月28日采纳新购股计划,董事有权邀雇员认购最多135,249,419股股份(占采纳日已发行股份10%),计划有效期至2024年8月27日[105] - 2025年3月31日,根据该计划可供发行公司证券最高数目为27,036,469股股份(占已发行普通股0.25%),12个月内行使购股权发行股份总数不超已发行普通股总数1%,截至该日无购股计划下购股权发行及未行使[106] - 公司就董事证券交易采纳操守准则,全体董事确认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遵守规定,买卖证券需按规则知会并获书面确认[10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年度内,公司除偏离企业管治守则C5.1、C1.8、C2.1条文外,遵守其他所有守则条文[108] - 因年内已召开一次常规会议且特别事宜有效处理,董事认为无需按季度举行四次常规会议,偏离C5.1条文[109] - 因公司财务状况,未能就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自保保险公司获合适报价,偏离C1.8条文[110] - 因集团业务营运规模及聘用合适行政总裁的困难,公司选择偏离C2.1条文[111] - 公司企业管治常规详情将载于2025年年报企业管治报告内[111] - 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112] - 上市规则规定资料将适时于联交所网站和公司网站公布,2021年年报将寄发股东并可在网站查阅[113] - 公布日期,公司董事会有五名执行董事和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