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集团2025年持续经营业务营业额约为5353万港元,较2024年的约6639万港元减少约19.37%[7] - 集团2025年亏损净额约为6571万港元,2024年亏损净额约为13082万港元;2025年持续经营业务每股基本亏损为24.6港仙,2024年为49港仙[7] - 2025年公司收入为53,527千港元,2024年为66,393千港元[133] - 2025年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为 -9,135千港元,2024年为 -7,868千港元[133] - 2024年于终止租赁后视作出售投资物业之亏损为57,054千港元,2025年无此项亏损[133] - 2025年买卖证券之未变现收益为4,436千港元,2024年未变现亏损为22,544千港元[133] - 2025年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净额为 -93,411千港元,2024年为 -38,027千港元[133] - 2025年经营亏损为 -57,330千港元,2024年为 -123,286千港元[133] - 2025年除税前亏损为 -64,644千港元,2024年为 -130,815千港元[133] - 2025年年度亏损为 -65,713千港元,2024年为 -130,815千港元[133] - 2025年年度全面收入总额为 -70,440千港元,2024年为 -144,034千港元[134] - 2024/2025年度亏损为65,713千港元,2023/2024年度亏损为130,815千港元[14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集团2025年行政开支约为1538万港元,较2024年的约2565万港元减少约40.04%;融资成本约为730万港元,2024年约为750万港元[7] - 2025年行政开支为 -15,384千港元,2024年为 -25,652千港元[133]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租金收入约963万港元[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集团总贷款组合达约6.84亿港元,平均利率为11%,利息收入约为4390万港元[9] - 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在香港持有放债人牌照,通过三荣集团有限公司赚取利息收入[10] - 业务团队进行信贷风险评估,审查潜在客户多方面情况,财务部门进行姓名╱名称筛选及资产╱抵押品估值[11][12] - 业务团队根据信贷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初步贷款建议,提交会计团队进一步审阅[1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有233名个人借款人贷款未偿还,每笔贷款本金在40万港元至4100万港元之间[2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授予第一大及前五大客户贷款本金分别约4072万港元及2.218亿港元,占未偿还贷款本金总额约5.95%及32.43%[21] - 2025年和2024年应收贷款减值分别约2.7907亿港元和2.1079亿港元,利息减值分别为0和132万港元,2025年减值拨备率为40.77%(2024年:32.62%)[2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董事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认为报表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且无重大不明朗事件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105]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集团所持投资物业总楼面积约为7004平方米,100%已出租;租赁物业总楼面积约2819平方米已分租[8] - 2025年3月31日,集团流动资产净值约1619万港元(2024年:约3.0549亿港元),现金及银行结余约226万港元(2024年:约65万港元)[25] - 2025年3月31日,集团银行借款约8090万港元(2024年:约7847万港元),6.49%、7.22%、28.79%及57.5%的借款分别在1年内、1 - 2年、2 - 5年、5年后到期,资产负债率约20.90%(2024年:15.32%)[25] - 2025年3月31日,公司无重大投资[26] - 2025年3月31日,集团抵押价值约1.46亿港元投资物业,为借款担保[30] - 2025年3月31日,集团无重大或然负债(2024年:无)[31]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无收购或出售集团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32] - 2025年3月31日,集团有26名雇员(2024年:25名)[34] - 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不建议派息[46] - 2025年3月31日,可供分派予公司拥有人之储备总额约为4.09857亿港元,2024年约为4.53401亿港元[57] - 回顾年度内,集团五大客户应占持续经营业务营业额占本年度总营业额约20.13%,最大客户占约4.41%[58] - 回顾年度内,集团就持续经营业务向五大供应商之采购额占本年度总采购额27%,最大供应商占约9.67%[5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未订立任何股权挂钩协议[52] - 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无购买、赎回或出售公司上市证券[54] - 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附属公司主要业务载于财务报表附注18[43] - 集团过往五个财政年度业绩及资产与负债概要载于年报第135页[4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无重大违反法律法规情况[48] - 公司细则或百慕达法例无优先购买权规定限制按比例向现有股东发售新股份[53]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和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81] - 王林博先生及曹洁敏女士须轮值退任,且符合资格并愿意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6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并无董事于公司或其相联法团的股份中登记须列入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6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并无任何人士于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须向公司披露的权益或淡仓,或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5%或以上的权益[72] - 回顾年度,公司并无订立任何上市规则所界定之不获豁免之关连交易[73] - 公司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内一直维持充足之公众持股量[75] - 中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核数师,过去三年内核数师并无变动,公司将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决议案续任其为核数师[76] - 公司认为除守则条文第A - 2 - 1条及第E - 1 - 2条外,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79] - 所有董事确认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载列之规定准则[80] - 公司日常管理、行政管理及营运交由高级管理层负责,其须对董事会负责落实集团整体策略及协调整体业务营运[81]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股东大会举行1次,董事会会议举行12次,部分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情况为:韩卫0/1(股东大会)、12/12(董事会会议),区达安1/1(股东大会)、12/12(董事会会议)等[83] - 公司主席韩卫兼任行政总裁,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规定,董事会认为此架构利于决策落实[85] - 董事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一名拥有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公司已收到独立确认书[87] - 公司承诺以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为基准维持高水准企业管治,除第A-2-1条及第E-1-2条外,年度内一直遵守守则[90]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举行了2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2/2[91][93] - 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在挑选、委任、辞任或辞退外聘核数师事宜上无意见分歧[94] - 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均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95] - 薪酬委员会负责确保董事会回应外聘核数师函件事宜、研究课题、检讨公司安排等[95] - 提名委员会负责检讨董事会组成、设定提名程序、监察委任及继任计划等[98] - 董事及联系人未参与决定自身酬金[9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举行1次会议,曹洁敏、区达安、邓耀基出席率均为100%(1/1)[10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投资委员会举行12次会议,韩卫、区达安、王林博出席率均为100%(12/12)[103][10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已付/应付现任核数师审核服务费用942千港元,非审核服务费用198千港元,总计1140千港元;2024年同期分别为942千港元、150千港元,总计1092千港元[110] - 持有公司不少于缴足股本十分之一投票权的股东,有权书面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公司应在2个月内举行,若董事会21天内未召开,股东可自行召开[111]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宪章文件无变动[114] - 核数师认为综合财务报表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准则真实反映集团财务状况及表现[118] - 关键审计事项为应收贷款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和投资物业估值[120] - 2025年3月31日,集团应收贷款总额约4.05364亿港元,扣除累计拨备约2.79068亿港元[121] - 2025年3月31日,集团约1.6598亿港元投资物业按公平值入账[123] - 公司通过股东周年大会等渠道与股东沟通[115] - 公司网站载有业务、财务等资料[115] - 应收贷款预期信贷亏损拨备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121] - 投资物业估值依赖关键假设和输入数据,固有风险重大[123] - 核数师按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119] - 2025年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7,749千港元,2024年产生现金净额为14,077千港元[141] - 2025年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为1,006千港元,2024年为1千港元[142] - 2025年融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为9,372千港元,2024年使用现金净额为34,639千港元[142] - 综合财务报表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准则、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披露规定编制,符合港交所上市规则披露规定[144] - 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呈列,除特别注明外金额以千位列示[145] - 附属公司投资由控制开始至终止在综合财务报表综合计算,内部交易结余等全数抵销[147] - 附属公司投资在公司财务状况表按成本扣除减值亏损列账[148] - 股本证券投资初步按公平值加直接应占交易成本列账,交易成本处理因计量方式而异[149] - 股本投资若非持作买卖,初始确认时可指定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股息在损益确认为其他收入[151] - 物业、厂房及设备(在建工程除外)按成本扣除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亏损列账[152] -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直线法按估计可使用年期撇销成本计算折旧,如租赁物业装修为5年或租赁剩余年期较短者[153] - 投资物业按公平值列账,建造中且公平值不能可靠计量除外,公平值变动等损益在损益确认[156] -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按附注2(g)(i)方式入账[156] - 集团对租期12个月及以下且无购买选择权的租赁应用短期租赁确认豁免,对低价值资产租赁应用确认豁免[160] - 使用權資產成本包括租赁负债初始计量金额、开始日期前租赁款项减已收优惠、初始直接成本、拆卸等估计成本[161][164] - 租赁开始日,集团按未支付租赁款项现值确认及计量租赁负债,若内含利率无法确定,使用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现值[165] - 租赁款项包括固定款项减应收优惠、可变租赁款项、预期担保应付金额、购买选择权行使价、终止租赁罚款[168] - 出现租期变动、行使购买选择权评估变化等情况,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使用权资产[167][168] - 集团将符合特定条件的租赁修订入账列为单独租赁,否则重新计量租赁负债[169] - 集团作为出租人,租赁开始时确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中介出租时参考主租约分类[170] - 集团就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无需评估[173] - 预期信贷亏损为信贷亏损概率加权估计,按预期现金差额现值计量[174] - 估计预期信贷亏损考虑最长合约期间,计量时考虑合理可靠资料[175] - 贸易应收款项亏损拨备通常按等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金额计量,其他金融工具按等于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金额确认亏损拨备[179] -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指报告日期后12个月内可能违约事件导致的亏损,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指应用预期信贷亏损模式项目在预期年期内所有可能违约事件导致的亏损[181] - 公司认为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信贷责任或金融资产逾期90日构成违约事件[180] - 利息收入按金融资产账面总值计算,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则按摊销成本计算[184] - 公司预计无法收回金融资产账面总值时将其(部分或全部)撇销,先前已撇销资产的收回在收回期于损益确认为减值拨回[185][186] - 资产可收回金额为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与使用价值较高者,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账面价值超可收回金额时确认减值亏损[189] - 商誉以外资产可因估计有利变动拨回减值亏损,商誉减值亏损不拨回[192] - 公司须按香港会计准则第34
中国置业投资(00736) - 2025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