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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688368) - 2025 Q2 - 季度财报
晶丰明源晶丰明源(SH:688368)2025-08-07 19:2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7.3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0.44%[23][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6.20万元人民币,同比上升151.67%[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78.5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3.97%[23][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4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88%[23][25] - 公司主营产品综合毛利率为39.60%,同比上升4.18个百分点[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0%,同比增加3.56个百分点[24]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为10,363,677.28元,同比增长7.89%[32] - 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13亿元,同比上升170.44%[4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电机控制驱动芯片收入占比同比上升5.23个百分点,收入同比上升24.30%[26] - 高性能计算电源芯片业务收入同比上升419.81%[26] - LED照明驱动芯片业务实现销售收入3.7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02%,毛利率提升4.46个百分点[44] - AC/DC电源芯片产品销售收入1.2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31亿元略有下滑[45] - 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实现销售收入1.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30%[46] - 高性能计算电源芯片业务实现销售收入0.348亿元,同比上升419.81%[47] - 公司LED照明驱动芯片在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但行业需求下滑[36] - AC/DC电源芯片在大家电和快充业务取得进展,小家电领域快速增长[36] - 高性能计算电源芯片实现重点客户突破并规模量产[36] - 电机控制驱动芯片在中高端市场展现竞争力,车规级MCU取得客户突破[36] 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 - 研发费用为1.7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05%[2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3.87%,同比下降1.16个百分点[24] -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投入研发费用近1.75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3.87%[5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境内发明专利授权206个,境外发明专利授权56个,实用新型专利242个,外观设计专利2个,软件著作权35个,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325个[5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共431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67.45%[55] - 公司掌握700V高压集成工艺技术,可降低芯片生产成本、提高芯片性能[57] - 公司自主研发无频闪无噪声数模混合无级调光技术,实现1%深度调光[57] - 公司开发智能超低待机功耗技术,在无断电情况下保证节能[57] - 公司采用高兼容无频闪可控硅调光技术,提升LED灯对可控硅调光器的兼容性[57] - 公司通过单火线智能面板超低电流待机技术实现2毫瓦超低待机功耗[57] - 公司研发AC/DC高侧电源芯片集成VCC电容技术,省去外部电容节约体积和成本[57] - 公司开发磁耦反馈ACOT控制技术,可降低系统成本并提升动态响应[57] - 公司新增知识产权申请9件,其中发明专利4件,新增授权19件,其中发明专利15件[59] - 公司自主研发的宽温域高可靠产品设计技术确保内部时钟模块在-40~105摄氏度范围内变化小于1%[58] - 公司自主研发的电动车辆电机控制技术可解决10度以内的机械安装偏移[58] 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莱狮已于2024年12月10日注销[13] -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元晨已于2025年4月注销[13] - 公司参股公司包括上海汉枫和上海凯芯励微电子[13] - 参股公司青岛聚源芯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908.26万元,投资收益2,579.20万元[76] - 参股公司深圳美凯山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2.88万元[76] - 参股公司上海类比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55.72万元[76] - 子公司凌鸥创芯净利润为55,381,600元,总资产为336,222,400元[94] - 参股公司上海汉枫净利润为-1,196,500元,总资产为251,926,000元[94] - 参股公司上海类比净利润为-22,682,600元,总资产为120,759,300元[94] 非经常性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5,373,358.96元[29] - 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5,085,741.86元[29]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金额为2,307,986.94元[3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金额为709,498.24元,其中包含联营企业非经常性损益31,899.95元和个税手续费返还677,598.29元[30]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为3,198,144.70元[30] 资产与负债变动 - 预付款项较上年期末增长110.77%至40,223,438.38元,占总资产比例2.02%[78] - 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期末增长68.33%至38,544,530.34元,占总资产比例1.94%[7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减少86.68%至20,443,893.95元[78] - 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期末增长524.45%至115,667,461.33元,占总资产比例5.82%[79] - 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期末减少36.47%至48,839,374.82元[79] - 境外资产规模7,789,048.45元,占总资产比例0.39%[80] - 受限资产包括货币资金1,105.08万元、应收票据5,138.30万元及无形资产9,418.45万元[81][82] 风险提示 - 公司商誉账面价值由收购上海莱狮、上海芯飞、凌鸥创芯形成,存在减值风险[72] - 公司面临技术迭代风险,电源管理芯片产品更新时间缩短,市场竞争加剧[70] - 公司采用Fabless模式,存在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的风险[71] 关联交易 - 2025年度公司与上海汉枫关联交易限额450万元(不含税),实际发生33.99万元[154][155] - 2025年度公司与凯芯励关联交易限额800万元(不含税),实际发生256.07万元[154][155] - 2025年3月起公司与上海汉枫交易不再纳入关联交易范畴[156] 公司治理与人事变动 - 张漪萌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暂由董事长胡黎强先生代行职责[98] - 公司2025年10月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新增二级市场回购股票选项[99] - 2025年12月公司董事会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议案[99]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2.00元/股调整为58.07元/股[100] - 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64.00元/股调整为116.64元/股[100] - 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0.00元/股调整为13.79元/股[100] -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604,800股调整为846,720股[100]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01名调整为194名[10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07.3375万股调整为105.5625万股[10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85.8700万股调整为84.4500万股[10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由21.4675万股调整为21.1125万股[10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48.88元/股[10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84.4500万股给194名激励对象[101] 承诺与保证 - 公司实际控制人晶丰明源承诺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否则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5] - 晶丰明源承诺向中介机构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且签署人经合法授权[105] - 晶丰明源承诺已履行法定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或其他事项[105] - 晶丰明源承诺其业务经营符合法律法规,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105] - 晶丰明源及其关联方承诺不存在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行为[106] - 晶丰明源承诺对重组事宜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106] -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交易,确保合规性[107] - 公司已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签署《保密协议》[107] - 公司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107] -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107]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108]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108]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08] - 公司承诺如因信息披露问题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108] - 公司承诺自2024年11月4日起长期锁定股份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109] - 公司高管承诺在2024年11月4日至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减持股份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0] - 公司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0] - 公司承诺在2024年11月4日起长期遵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规[111][112] - 公司保证所有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111] - 公司承诺如因信息披露问题被调查,将暂停转让股份并在2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111] - 公司确认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112] - 公司承诺不存在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112] - 公司保证最近三年内诚信状况良好,未出现重大失信行为[112] - 公司确认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规定的内幕交易情形[112] - 公司承诺如违反相关承诺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