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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688560) - 2025 Q2 - 季度财报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SH:688560)2025-08-20 18:2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6.85%至3.82亿元,主要因太阳能电池背板销量下降及封装胶膜价格下跌[2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713.54%至亏损5270.53万元[20][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73.16%至负1.66亿元,主要因收付款模式差异及本期亏损[20][23]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750%至-0.26元/股[22][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000%至-0.27元/股[22][24] - 公司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38,189.50万元,同比下降36.85%[45] -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38,189.50万元,同比下降36.85%[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70.53万元,同比下降713.54%[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6亿元,同比下降373.16%[87]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达80%左右[82] - 研发费用为1,524万元,同比下降29.96%[8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同比增加0.39个百分点至3.99%[22] - 研发投入总额为15,243,078.89元,同比下降29.96%,占营业收入比例3.99%[72] - 研发费用化投入同比下降29.96%至15,243,078.89元,资本化投入为零[72]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销量增长但价格下降幅度超过成本降幅,导致毛利率大幅下滑[23] - 公司2025年1-6月胶膜销量同比增长14%,但销售收入同比下降15%,出货量5751万平米[38]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太阳能电池背板出货量635万平米,销量和收入同比大幅下降[38] - 光伏组件封装材料销售出货6,386万平米,同比下降16%,销售收入3.5亿元,同比下降39%[47] - 光伏组件封装胶膜销售出货5,751万平米,销量同比增长14%,但销售收入同比下降15%[47] - 太阳能电池背板销售出货635万平米,销量和销售收入同比下降70%以上[47] - 锂电池铝塑膜销售收入2,422.71万元,同比增长21%[49] - 背板产品出货量占比从2024年同期的34%下降到10%,胶膜产品出货量占比从66%提升到87%[51] - 胶膜收入占光伏封装材料总收入比重从65%提升到89%[53] - 越南生产基地完成胶膜销售出货3,268万平米和背板销售出货114万平米[55] 各地区表现 - 越南明冠子公司实现净利润69.03万元,是唯一盈利的子公司,营业收入达20,715.04万元[103] - 境外资产规模为34,971.9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12.26%[9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光伏行业产能过剩持续,产品价格在成本线徘徊,行业进入调整周期[29][30] - 公司成立战略采购委员会,通过降低材料采购成本和加快物料周转实现降本增效[56] - 完成MES、PLM和ERP系统升级,提升数智化管理水平[57] - 公司业务定位为光伏背板等复合膜材料研发生产,发展战略包括巩固光伏市场优势[171] 研发与技术 - 公司拥有国家专利97项,其中发明专利43项,为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主要起草单位[44] - 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97项,其中发明专利43项[59][64] - 报告期内新增6项专利(3项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累计专利申请数达195项[68][69] - 功能性高分子薄膜等核心技术构成公司核心竞争力,支撑43项发明专利[63][64] - 公司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获工信部认定[67] - XBC/HJT/TOPCon电池封装胶膜已实现批量出货,覆盖主流N型组件技术路线[59] - 研发人员数量61人,占总人数比例13.68%,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31.15%[7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791.28万元,平均薪酬12.97万元,30-40岁员工占比57.38%[79] 行业动态 - 截至2025年上半年中国光伏累计装机量超1000GW,占国内总发电装机容量30%以上[31] - 2025年1-6月中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量212.21GW,同比增长107%,占2024年全年装机量的76%[33] - 2025年上半年全国光伏组件产量310GW,同比增长14.4%,占2024年全年产量的52%[33] - 2025年上半年国内光伏组件出口量同比下降2.82%,对欧洲、美洲和中东市场出口量均同比降幅超10%[33] - 预计2030年全球铝塑膜市场需求量达14亿平米,国产铝塑膜市场份额将提升至约50%[39][40] - 2025年上半年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较2024年底增长约29%[41] - 2025年上半年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达504.4GWh,同比增长37.3%[43] 募投项目与资金使用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定向增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230,925.03万元,其中年产1.2亿平米POE胶膜扩建项目投入15,332.01万元(占投资总额19,404.55万元的79%)[97][98] - 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因延期变更实施地点,已归还募集资金3,554.37万元,当前累计投入金额为0元[98]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需进一步披露,但未提供具体数据[200]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明冠锂膜报告期净利润亏损1,407.73万元,总资产16,639.65万元,营业收入2,597.74万元[103] - 苏州明冠子公司净利润亏损407.41万元,营业收入仅645.56万元[103] 资产与负债 - 总资产较上年度末下降2.64%至28.54亿元[21] - 应收款项较上年末增长85.55%至2.20亿元[91] - 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长33.75%至1.01亿元[92] - 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减少66.51%至2,711万元[91] - 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增长321.75%至2,246万元[91]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总额达200,131,342.89元,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增长715,000元至150,782,700元[100][101]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22,465,537.29元,较期初增长317%(增加17,138,850.24元)[100] 股东与股权 - 实控人累计增持公司股票280.7684万股,占总股本1.3948%[62] - 控股股东闫洪嘉等人股份限售承诺持续至上市后36个月及锁定期满后2年,目前均正常履行[11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16][117] - 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份限售期为上市后12个月及离职后6个月,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过25%[113][122] - 公司股东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19]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25%[120][121] - 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7] - 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12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117] - 公司股东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9]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1] - 股东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承诺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年末持股数量的25%[125][124]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启动稳定措施,需在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方案[129] - 公司回购股份单次资金不低于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10%[132] - 控股股东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总额的20%[133]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从公司获得薪酬的20%[135] -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期间若股价连续20日高于净资产则停止措施[130] - 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日报告[124][125][127]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利润分配、削减开支、限制高管薪酬等[132] - 新聘董事及高管需在上市后三年内履行股价稳定义务[136] - 未启动稳定措施需披露具体原因[137] - 控股股东未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有权暂停其现金分红[138] - 董事及高管未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有权扣留其税后薪酬总额[138] 承诺与责任 - 公司承诺若欺诈发行将购回全部新股并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程序[139][14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欺诈发行将购回全部新股并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程序[141] -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因欺诈发行造成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40][142] - 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督促公司购回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144] - 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159] -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导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并回购全部新股[158][161]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连带责任[162] - 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已出具补充承诺函(2020年4月28日)[165]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违反同业竞争条款将赔偿公司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173] - 闫勇承诺不利用资源倾斜城邦达益或阻碍公司发展[174] - 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承担因未按规定缴纳员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178]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上市相关承诺将采取包括公开道歉、赔偿投资者损失及调减相关责任人薪酬等约束措施[180] - 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若违反承诺将全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归还不当得利至公司[181] - 主要股东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中泰创投承诺若违反上市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且违规收益归公司所有[182]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其薪酬制度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88]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未来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89] - 闫勇承诺若城邦达益违反竞争条款则其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全额赔偿公司损失[176]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规范关联交易,若违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77]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经营且严格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184]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不进行与职责无关的资产动用或利益输送行为[187][185] 其他重要内容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4] - 报告期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11] - 上年同期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11] - 公司股票简称为明冠新材,代码为68856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18] - 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15] - 公司法定代表人闫洪嘉[15] - 公司网址为http://www.mg-crown.com/[15] - 公司电子信箱为ir@mg-crown.com[15] - 公司董事会秘书叶勇,证券事务代表邹明斌[16]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为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公司证券办[1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产生201.91万元收益,主要包括政府补助156.23万元[26][27] - 公司预计发行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下降[145] - 公司已通过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包括加强募投监管和提升营收[146][148] - 公司承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150] - 公司承诺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154]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无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大额债务到期未清偿情况[192]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92] - 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包括日常经营相关、资产/股权收购出售、共同对外投资及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93][194][195]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中,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为0万元人民币[198] - 公司对子公司越南明冠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167.74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2023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10日[197] - 报告期末公司担保总额(A+B)为0万元人民币,占净资产比例为0%[198] - 公司无涉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也无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的担保[198] - 半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所有分配预案指标均显示"不适用"[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