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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能科技(603105) - 2025 Q2 - 季度财报
芯能科技芯能科技(SH:603105)2025-08-25 19:2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营业收入3.63亿元,同比增长7.21%[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亿元,同比增长1.14%[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3亿元,同比增长6.55%[21] - 营业收入36306.01万元,同比增长7.21%[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34.53万元,同比增长1.14%[47] - 营业收入为3.6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21%[78]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7.2%至3.63亿元人民币,2024年同期为3.39亿元人民币[175] - 净利润同比增长1.1%至1.05亿元人民币,2024年同期为1.04亿元人民币[176] - 基本每股收益0.21元/股,与上年同期持平[22] - 基本每股收益保持稳定为0.21元/股[176] - 综合收益总额同比增长1.1%至1.05亿元人民币[176]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04,156,114.79元[19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为1.5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16%[78] - 研发费用为867.9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1.41%[78] -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0%[52] - 可转债实际利率6.62%计提利息,较银行借款利率多计提约1300万元利息费用[52] - 其他收益减少约1000万元,主因地方补贴政策到期[53] - 企业所得税费用增加417.11万元至2023.03万元,主因税收优惠政策到期[54]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1.2%至1.57亿元人民币,2024年同期为1.41亿元人民币[175]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31.4%至867.93万元人民币,2024年同期为1265.33万元人民币[175]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0%至4538.37万元人民币,其中利息费用同比下降5.8%至4687.30万元人民币[175] - 信用减值损失改善11.4%至-482.20万元人民币,2024年同期为-544.27万元人民币[17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亿元,同比下降29.37%[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37%[78]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47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29.12%[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8031.57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175.95%[7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15.9%,从2.194亿元增至2.543亿元[1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9.4%,从1.555亿元降至1.098亿元[18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下降29.3%,从2.554亿元降至1.805亿元[182]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32.5%,从3.485亿元增至4.617亿元[18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15.5%,从4.714亿元降至3.988亿元[183]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从-313万元增至1.300亿元[185] - 母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97.6%,从1.187亿元降至287万元[18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由负转正,从-1.579亿元增至4.298亿元[18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资产和负债 - 总资产45.9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90%[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9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24%[21] - 应收账款增加37.89%至3.82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6.44%升至8.31%[82] - 应收款项融资激增214.84%至887万元,主要因应收票据增加[82] - 短期借款增长42.22%至2.7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从4.42%升至5.88%[83] - 应付票据上升69.71%至1.03亿元,因票据结算货款增加[83] - 应付账款增长69.64%至8844万元,主要因工程设备款增加[83] -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57.63%至683万元,因对参股企业资本金实缴到位[82] - 货币资金受限5879万元,作为银行承兑汇票及贷款保证金[84] - 固定资产受限15.53亿元,为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84] - 公司资产负债率52.21%较上年末增长3.17个百分点[161] - 货币资金457,540,145.86元较期初增长17.78%[167] - 应收账款381,615,369.40元较期初增长37.89%[167] - 固定资产3,184,683,402.15元较期初增长3.92%[167] - 公司总资产从429.73亿元增至459.38亿元,同比增长6.9%[168][169] - 短期借款从1.90亿元增至2.70亿元,同比增长42.2%[168] - 应付票据从6078.33万元增至1.03亿元,同比增长69.7%[168] - 长期股权投资从15.00亿元增至15.06亿元,同比增长0.4%[171] - 在建工程从2.43亿元增至2.56亿元,同比增长5.2%[171] - 货币资金从3.56亿元增至3.91亿元,同比增长9.9%[171] - 应付账款从3171.84万元增至4415.27万元,同比增长39.2%[172]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从6305.31万元增至7707.12万元,同比增长22.2%[172]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从4.91亿元降至3.86亿元,同比下降21.3%[173]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19.48亿元降至18.43亿元,同比下降5.4%[1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同比增长0.7%,从7.423亿元增至7.467亿元[187] -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195,241,618.92元[189] - 公司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100,001,288.20元[189] - 公司利润分配为-75,000,434.10元[190] - 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59,150,739.35元[192]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947,708,757.71元[195] - 母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4,252,776.38元[195] - 母公司本期增减变动金额为-104,253,167.30元[195] -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变动为78.00元,减少163.54元,最终净增加982.82元,期末余额897.28元[197] - 利润分配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金额为-100,001,288.20元,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相同数额[197] - 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余额为1,843,455,590.41元,其中实收资本500,006,519.00元,资本公积143,900,844.98元,未分配利润386,408,799.08元[197] - 本年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余额为1,959,826,422.75元,包含实收资本500,000,000.00元及未分配利润509,133,461.75元[198]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6,602,151.40元,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相同数额[198] -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净增加38,915.35元,主要来自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3,510.00元及资本公积变动-7,522.82元[198] - 利润分配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75,000,434.10元,直接减少未分配利润[198] - 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27,530,876.25元,较期初减少81,602,585.50元[198] 光伏发电业务表现 - 光伏发电收入31734.5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87.90%[48] - 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容量达962MW,较上年末增加51MW[47] - 光伏发电等效利用小时数同比增加33小时,对应多发电量约3100万度[48] - 自持电站规模稳步扩大导致光伏发电收入增加[78] - 公司累计建成并网BIPV项目装机规模超100MW[37] - 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电站,综合度电收入远高于全额上网模式[38] - 自持电站电费收入=自用电量×大工业实时电价×折扣+余电上网电量×上网电价[38] - 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能源管理合同,所发电量优先供应业主使用[37] - 公司具备成熟的BIPV方案实施经验,自2017年至今持续积累[37] - 公司自持电站单体规模大于6MW项目合计装机量占比不到五分之一[93] - 自持电站平均单体规模约1.5MW[93] - 大型电站自发自用比例普遍超过85%[93] - 自持电站整体自发自用比例常年维持在77%-80%[95] - 公司通过电价折扣或固定租金方式租用屋顶资源[95] - 屋顶租赁年限一般为20年左右[95] - 公司为电站资产购买保险以降低运营风险[95] - 公司延长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施期限至2025年10月[104] - 公司置换原5个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子项目为15个新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104] - 项目覆盖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湖北省、安徽省及天津市等六个省市[103] - 项目涉及在工商业企业屋顶建设数十个分布式光伏电站[103] - 公司以保证合理收益率为前提推进未开工项目[104][105] - 电价大幅下调可能性较小,预计在当前水平合理波动[101] -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具备较好投资回报率[101] - 公司实时跟踪工商业电价变动及项目收益率水平[102]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保持不变[104]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39,707.82万元,投入进度64.46%[134] - 已并网电站半年度实际实现效益1,263.17万元,年化效益为3,110.69万元[136] - 已全部并网项目备案装机容量90.68MW,实际建成装机容量84.60MW[136] - 部分并网项目备案装机容量24MW,已建成装机容量25.74MW[136] - 待建项目备案装机容量89.63MW[136]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0月[136] - 公司决定将"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0月[130] 储能业务表现 - 储能业务当前收入体量较小,处于单点布局逐步推进状态[45] - 公司通过EMC和EPC业务模式提升工商业储能资产IRR[58] - 储能电芯成本大幅下降提升项目经济性[58] - 公司完成三大储能产品线核心功率段迭代定型和关键市场认证[58] - 工商业储能通过峰谷价差收益及需求响应补贴获利[57] - 公司构建线上电商加线下经销立体化渠道网络[58] - 峰谷价差拉大推动工商业储能实现两充两放套利模式[34] - 峰谷电价差扩大是驱动新型储能商业化应用的有效途径[101] 其他业务表现 - 光伏组件生产规模较小,优先满足电站业务需求[44] - 电站运维业务预计随整县推进项目落地而增长[43] - 新设香港子公司芯豪(香港)从事光伏产品国际销售[85] 各地区表现 - 省外自持电站累计装机达206MW,占总装机比重21.47%[56] - 公司已累计获取屋顶资源超1500万㎡涉及工业企业1171家年发电能力最高可超15亿度[65] - 公司拥有GW级以上优质分布式客户资源[65] - 公司工商业客户年总用电量近100亿度,涉及厂房面积超1400万㎡[74] - 公司筛选客户优先考虑高耗电高购电的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61] - 公司采用一线品牌部件如华为阳光电源上上电缆[60] - 公司拥有49家子公司,涵盖新能源发电、贸易等多个领域[200] - 子公司网络覆盖浙江、江苏、广东、天津、安徽、湖北等至少10个省级行政区[200] - 浙江地区布局最为密集,拥有至少20家子公司,包括三门、长兴、温岭等地[200] - 江苏地区布局6家子公司,包括宜兴、昆山、盐城等地[200] - 广东地区布局5家子公司,包括广州、中山、韶关等地[200] - 安徽地区布局4家子公司,包括池州、芜湖、巢湖等地[200] - 湖北地区布局3家子公司,包括武汉、襄阳等地[200] - 天津地区布局2家子公司,包括天津芯能和天津普阳[200] - 子公司命名具有明显规律,多数包含"芯能"、"芯创"等品牌标识[200] - 业务范围以新能源为主,涵盖光伏发电等相关领域[20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目标未来三年自主培育至少一家创新型公司[59] - 全资子公司海宁茂隆报告期末净利润922万元[90] - 2024年公司收到2023年度暂缓发放的国家光伏补贴中约21%的款项[98] - 国家光伏补贴结算周期变长导致发放滞后[97] - 工商业电价波动可能影响分布式光伏电站收益率[100] - 主体信用评级维持AA-且展望稳定[161]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2.2%至1.74亿元人民币,2024年同期为1.22亿元人民币[179] - 母公司净利润亏损收窄至-425.28万元人民币,2024年同期为-660.22万元人民币[179] - 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股份总数50,000.65万股,每股面值1元[199] - 公司主营业务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光伏产品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相关服务和充电桩充电服务[199]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195.6万元,其中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83.8万元、政府补助82.0万元、应收款项减值转回46.5万元[24] 股东承诺和关联交易 - 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承诺不存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112] - 控股股东承诺不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112] - 控股股东承诺不利用地位促使侵犯其他股东权益的决议[112] - 违反同业竞争承诺所获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112] - 承诺有效期至持股低于5%且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112] - 股东正达经编承诺其附属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113] - 股东正达经编承诺未来不从事与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113] - 股东正达经编承诺将商业机会优先让予公司[113] - 股东正达经编承诺不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113] - 股东正达经编违反承诺需赔偿公司实际损失[113] - 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否则赔偿公司实际损失[11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杜绝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行为[114] -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认合理价格原则确保公平性[114] - 违反承诺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承担赔偿责任[114] - 股东正达经编承诺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关联交易不正当利益[114] - 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需符合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义务[114] - 股东戴建康承诺不以董事身份谋取关联交易不正当利益[114] - 所有承诺有效期至持股比例低于5%时终止[114] - 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按市场公认合理价格确定交易价格[115] - 若违反关联交易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15] - 股东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承诺杜绝占用公司资金资产行为[115] - 股东承诺不要求公司违规提供任何形式担保[115] - 芯能科技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115]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将回购全部新股[115] - 回购触发后3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方案[115] - 回购义务触发后6个月内完成回购事宜[115] - 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算截至回购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15] - 若因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5]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1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回购全部新股并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16] - 赔偿范围限定为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经济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116] - 具体赔偿标准及金额需待监管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按最终方案执行[116] - 控股股东以年度利润分配收益作为赔偿履约担保[116] - 未履行赔偿义务期间控股股东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6] - 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对招股书真实性承担连带责任[116] - 违反承诺时需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16] - 赔偿方式包括直接和解或通过第三方调解[116] - 回购价格需根据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116] -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金额为9.37万元,报告期新增66.19万元,期末已全额偿还75.56万元[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