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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 - 2025 Q2 - 季度财报
中环海陆中环海陆(SZ:301040)2025-08-25 20:00

营业收入和利润 - 营业收入为3.5779亿元,同比增长25.27%[19]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27%至3.58亿元[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49.0万元,同比下降15.27%[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249元/股,同比下降15.27%[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92%,同比下降1.31个百分点[19] - 锻件产品毛利率为0.05%,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24%[77]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4.14%至3.57亿元[74]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28.72%至1176万元[7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8.3万元,同比下降79.46%[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9.46%至688万元[7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0.86%至6763万元[75] 资产和负债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同比上升5.94个百分点至21.34%[81]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同比下降0.91个百分点至19.33%[82]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5500万元[84] - 资产减值损失达1139万元,占利润总额26.65%[79]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150.3万元[24]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损益为127.4万元[24] 风电行业市场表现 - 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从2016年底的163.67GW增长到2023年底的441.34GW,2023年同比增长20.7%[31] - 全国累计并网风电装机容量达52068万千瓦同比增长18%[35] - 风电装机占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比重27.56%较2023年下降1.54个百分点[35] - 陆上风电装机4.8亿千瓦占比92.07%海上风电4127万千瓦[35] - 全球2020-2024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300GW年均复合增长率2.7%[34] - 中国风电年均新增装机容量保持20GW以上[34] - 2022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77.6GW,同比下降17.1%[59] - 2022年全球风电累计装机达906GW,2017-2022年均复合增长率7.7%[59] - 2023年中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441.34GW,同比增长20.7%[60] - 陆上风电整机均价从近4000元/千瓦降至不到1500元/千瓦[61] - 海上风电整机价格从7000元/千瓦以上快速降至不到3000元/千瓦[61] - 风电行业2020年新增装机容量大幅增长,2021年海上新增装机容量大幅增长,但2023年主机招标价格持续走低导致行业竞争加剧[104][115] 工程机械行业市场表现 - 2023年工程机械行业营业收入达9170亿元2024年预计增至9455亿元[38] - 2023年对一带一路国家出口工程机械210.55亿美元同比增长24.1%[40] - 2024年工程机械出口金额528.59亿美元同比增长8.87%[40] - 工程机械进口金额25.91亿美元同比增长3.17%贸易顺差502.68亿美元[40] 可再生能源政策与目标 - 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目标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27] - 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目标达到12亿千瓦以上[31] - 2015年海上风电建设目标为5GW,2020年确保达到5GW以上[32] - 2023年国家能源局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规范管理[27] - 2024年发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27] - 风电行业在"十四五"期间发电量增量占比超过50%[27] - 2010年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实现102MW并网发电[32] - 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目标3.3万亿千瓦时[35] 公司业务和产品 - 公司产品应用于风电、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核电等行业[26] - 锻造行业被列入2019年国家鼓励类机械产业目录[26] - 公司可生产直径9米大型环形锻件,最大单件达50吨[64] - 公司累计拥有发明专利57项,实用新型专利49项[65] -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风电市场,业绩受风电行业发展影响较大[58] - 公司于2022年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7] - 公司采用"原材料成本+加工费"的产品定价方式[55] 募集资金使用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92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人民币2.8037亿元[88] -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979亿元[89] -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人民币3.492亿元[90] - 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540.93万元[91]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和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人民币1.5654亿元[90]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前年度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和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人民币6792.44万元[92] - 2021年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86.25%[88] - 2022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66.33%[88]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总体已使用金额为人民币4.734亿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75.20%[88]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61亿元[88] - 高端环锻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5,23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5,614万元,累计投入15,614万元,投资进度100%[93] - 高端环锻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报告期实现效益1,323.1万元,累计实现效益2,153.84万元[93] - 配套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8,218.4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718.48万元,累计投入6,844.85万元,投资进度88.68%[9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3,168.1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3,168.18万元,累计投入185.56万元,投资进度5.86%[93] - 补充流动资金(IPO)承诺投资总额1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536.32万元,累计投入1,536.32万元,投资进度100%[93] - 高端环锻件生产线扩建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3,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1,920.29万元,累计投入11,946.9万元,投资进度100%[93] - 高温合金关键零部件热处理智能化生产线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3,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3,000万元,累计投入1,216.13万元,投资进度9.35%[93] - 补充流动资金(非IPO)承诺投资总额1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0,000万元,累计投入9,999万元,投资进度100%[93] - 高端环锻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未达预计效益因风电行业竞争加剧致产品价格下降及折旧等固定支出较大产生亏损[94] - 配套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6,844.85万元占总投资额88.68%并延期至2025年8月31日[9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85.56万元仅占拟投资总额5.86%并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94] - 高温合金关键零部件热处理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216.13万元占拟投资总额9.35%并延期至2026年8月31日[94] - 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小计实际投入43.73亿元[94] - 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小极实际投入24.73亿元[94] - 配套精加工项目原定2023年12月31日达可使用状态现延期[94] - 研发中心项目原定2023年1月31日达可使用状态因土建延迟延期[94] - 高温合金热处理项目因市场环境变化及订单毛利率下滑主动放缓建设进度[94]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为0元无超募资金使用[94]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IPO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979.39万元[9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IPO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3,593.57万元[9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IPO募投项目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2,060.60万元[95] - 公司极募集资金置换可转债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540.93万元[9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可转债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350.37万元[9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可转债募投项目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442.07极元[95] - 公司2022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999.99万元[96] - 公司2022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96] - 公司2022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96] - 公司2023年至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96] 公司风险和挑战 - 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成本比重较高,价格波动直接影响营业利润[106] - 风电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毛利下降和销售业绩下滑[115] - 海运费价格波动受国际局势影响,影响公司经营成果[117] - 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较低,可能影响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110] - 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书,存在被行政处罚或强制拆除风险[111][113] 公司治理和管理层 -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119][120] - 报告期内公司未披露"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120] - 2025年2月至4月期间公司多名董事及高管因个人原因离任或解聘[121] - 控股股东吴君三因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被江苏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156][157]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从28,388,925股减少至5,768,625股,比例从28.39%降至5.77%[176]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从71,611,951股增加至94,232,282股,比例从71.61%升至94.23%[176] - 高管锁定股解禁22,620,300股导致股份变动[177] - 可转换公司债券"中陆转债"转股减少1,000元人民币,转换成31股公司股票[177] - 股东吴君三持股22.57%,数量22,575,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83] - 股东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持股11.36%,数量11,358,092股,报告期内减少970,908股[183] - 股东吴剑持股6.99%,数量6,989,000股,其中限售股5,241,750股[183] - 股东张云瑶持股1.68%,数量1,676,500股,报告期内增加1,676,500极股[183]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持股1.22%,数量1,220,859股[18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君三、吴剑合计直接持有公司29,564,000股股份[184] - 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剑期末持股6,989,000股,报告期内无增减持变动[186] - 股东黄雨水持股1,082,400股,占总股本比例1.08%[184] - 股东严若中持股1,068,338股,占总股本比例1.07%[184] - 股东万鋆持股978,600股,占总股本比例0.98%[184] - 股东李陆斌持股959,300股,占总股本比例0.96%[184] - 股东符雅玲持股865,500股,占总股本比例0.87%[184] - 副总经理戴玉同报告期内减持112,500股,期末持股降至337,500股[186] 可转换公司债券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360,000,000元人民币[193] - 可转换公司债券“中陆转债”期末持有人数为5,047人[194] - 可转债总发行规模为3.6亿张,总金额36亿元人民币[198] - 报告期末可转债余额为3.59971亿元人民币,占发行总额的99.99%[198] - 累计转股金额仅2.9万元人民币,转股数量907股,转股比例0.00%[198] - 最大个人持有人李怡名持有35.73万张,金额3573.21万元人民币,占比9.93%[195] - 中欧可转债债券型基金持有26.31极万张,金额2631.4万元人民币,占比7.31%[195] - 报告期内转股减少1000元人民币,余额从3.59972亿降至3.59971亿元人民币[197] - 最新转股价格为31.76元人民币,自2023年6月28日调整后维持不变[199] -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中陆转债信用等级维持"A+",展望稳定[200] - 博时可转债ETF基金持有14.95万张,金额1495.11万元人民币,占比4.15%[195] - 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基金持有12.93万张,金额1292.89万元人民币,占比3.59%[195] 股利分配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4]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22]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4]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且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14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80%[14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40%[14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20%[145] - 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146] - 股东大会审议股票股利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6]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决议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6] 承诺和保证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君三和吴剑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为担任实际控制人期间[128] - 承诺方承诺若业务构成竞争,将在6个月内或公司要求的期限内停止竞争性业务或注销实体[129] - 承诺方承诺在条件满足后6个月内将竞争性业务及资产注入公司[129] - 承诺方承诺在6个月内或公司要求的期限内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竞争性业务及资产[12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持续有效期间不从事竞争性业务转让[130] - 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审慎减持公司股票[130] - 若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赔偿责任[130][131] -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31] - 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32] - 新股发行后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算同期活期存款利息[133] - 回购方案需在有权部门认定后15个交易日内制定[132] - 因信息披露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足额赔偿[133] - 公司承诺若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将购回全部新股[13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136][137] - 公司承诺通过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降低即期回报摊薄影响[137] - 公司承诺加强营销体系建设提升经营效率[137] - 公司承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137] -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承诺对虚假记载造成损失依法赔偿[136] -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36] - 申报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文件真实性负责[13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个别连带法律责任[134][135] - 公司控股股东吴君三及吴剑对欺诈发行承担法律责任[136][137] - 公司承诺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进行管理,确保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139] -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充分调动研发、采购、生产及综合管理等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项目建设[139] - 公司已制定《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发行后三年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140] -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且需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能保证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实施[14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滥用控制权地位,不干涉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140][141] -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薪酬制度及股权激励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