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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兰仪表(301303) - 2025 Q2 - 季度财报
真兰仪表真兰仪表(SZ:301303)2025-08-25 21:3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7.6986亿元,同比增长26.74%[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31亿元,同比增长13.69%[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649亿元,同比增长26.93%[2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6元/股,同比增长12.50%[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44%,同比上升0.30个百分点[25]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6.7%至7.698亿元(2024年半年度:6.074亿元)[181] - 净利润同比增长14.7%至1.516亿元(2024年半年度:1.322亿元)[18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3.7%至1.473亿元(2024年半年度:1.296亿元)[183] - 基本每股收益0.36元(2024年半年度:0.32元)[183] - 营业利润同比下降77.4%,从3.07亿元降至6933.91万元[186] - 净利润同比下降79.1%,从3.13亿元降至6543.20万元[186]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6.74%至7.6986亿元[7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7.13%至4.5831亿元[70]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58.94%达9926万元[70]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58.9%至9926万元(2024年半年度:6245万元)[182]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0.0%至5406万元(2024年半年度:4915万元)[182]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88.3%,从4640.07万元增至8738.75万元[186]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4.0%,从3238.23万元降至3108.12万元[186]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2024年新增小口径水表及其配件产品业务[32] - 汽车零部件业务涵盖保险杠、扰流板、门板内饰、车灯多色注塑组件及底盘冲压焊接结构件[43] - 汽车行业收入同比激增109.83%至2924.88万元[74] - 外销收入同比增长40.17%至1.1843亿元[74] - 公司自2024年开始从事水表业务并与多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水务公司达成合作[55] - 公司进入水务行业并借助ZENNER品牌拓展新业务[62] 各地区表现 - 公司产品出口超过60个国家和地区[56] - 海外业务覆盖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ZENNER商标[68] - 外销市场需持续投入以维持国际竞争优势[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面临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主要由于行业环境及销售模式决定[5] - 公司外销产品采用美元、欧元结算存在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9] - 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对燃气表与水表增量市场产生负面影响[4] - 国际市场竞争加剧且产品认证周期长导致海外业务存在波动风险[8] - 公司客户主要为具有国企背景的长期客户但存在坏账风险[5] - 城市老旧管网改造持续推进但存量市场竞争日趋激烈[4] - 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导致国际贸易政策存在不确定性[8] - 公司面临关键人才流失风险可能影响业务发展[7] - 海外业务面临国际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和竞争加剧风险,公司正通过拓展多元化销售渠道和提升增值产品比例应对[110] - 外销业务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欧元),公司通过缩短回款周期和预付款方式降低风险[111]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燃气表增量市场受影响[107] - 公司存在关键人才流失风险[109] 其他财务数据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58.72万元,同比下降24.22%[25] - 总资产为43.645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04%[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3.036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40%[25] - 政府补助金额为1511.13万元[29]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841.21万元[29]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金额为323.04万元[3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金额为61.09万元[30] - 软件即征即退政府补助金额为1848.14万元被划分为经常性损益[30] -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府补助金额为1127.18万元被划分为经常性损益[30] - 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10.95%达1859.24万元[76] - 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26.41%达4486.45万元[76] - 应收账款增长至11.046亿元占总资产25.31%[78] - 短期借款增长至3.4309亿元占总资产7.86%[7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1524.94万元收益[80] - 报告期投资额1.624亿元,上年同期1.288亿元,同比增长26.10%[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058.72万元,较去年同期的-3267.31万元恶化24.2%[188]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长31.2%,从5091.47万元增至6678.26万元[18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增长21.3%,从5.55亿元增至6.74亿元[18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72亿元,较期初2.97亿元减少8.4%[189]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611.40万元,较去年同期-2.84亿元改善87.3%[19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15.7%至6.24亿元,现金流出增长25.8%至5.65亿元[1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79.9%至5858.87万元[19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长47.2%至2.00亿元,现金流出增长126.7%至2.25亿元[19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从3685.98万元转为-2461.12万元[19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下降14.6%至2.40亿元[19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增加4713.67万元[193][194] - 未分配利润减少1022.00万元,同比下降108.6%[194] - 综合收益总额为1.47亿元,其中少数股东权益贡献425.62万元[194] - 所有者投入资本增加223.96万元,全部通过普通股投入[194] - 盈余公积保持稳定为1184.83万元[19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初余额为3,099,565,824.48元[196] - 资本公积期初余额为1,844,059,639.99元[196] - 未分配利润期初余额为863,155,378.67元[196]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29,569,291.97元[196] - 所有者投入普通股增加资本31,914,490.00元[197] - 利润分配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102,200,000.00元[197] -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116,800,000.00元[19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3,134,720,856.93元[198] -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1,727,259,639.99元[198]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890,524,670.64元[198] - 公司股本为4.088亿元人民币[200] - 资本公积为172.726亿元人民币[200] - 盈余公积为13.132亿元人民币[200] - 未分配利润为52.735亿元人民币[2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79.481亿元人民币[200] - 本期未分配利润减少3676.8万元人民币[200]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6543.2万元人民币[200] - 所有者权益总额减少3676.8万元人民币[200] - 总资产从期初的4,277,423,565.40元增长至期末的4,364,537,021.04元,增长2.0%[173][174] - 货币资金从期初的327,044,226.56元下降至期末的305,849,863.32元,减少6.5%[173]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期初的410,227,615.28元下降至期末的280,383,654.10元,减少31.7%[173] - 应收账款从期初的1,013,170,404.59元增长至期末的1,104,618,201.61元,增长9.0%[173] - 存货从期初的297,781,653.69元增长至期末的335,362,961.89元,增长12.6%[173] - 短期借款从期初的229,939,621.99元增长至期末的343,090,176.42元,增长49.2%[17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期初的3,258,078,376.59元增长至期末的3,303,663,437.97元,增长1.4%[175] - 母公司总资产从期初的3,751,896,254.64元增长至期末的3,905,940,638.65元,增长4.1%[177][178] - 母公司应收账款从期初的890,868,029.91元增长至期末的992,147,363.82元,增长11.4%[177] - 母公司短期借款从期初的215,602,905.17元增长至期末的290,665,419.74元,增长34.8%[178] - 流动负债同比增长19.6%至11.372亿元(2024年半年度:9.505亿元)[179] - 负债合计同比增长19.9%至11.479亿元(2024年半年度:9.571亿元)[179] - 未分配利润同比下降7.0%至4.906亿元(2024年半年度:5.274亿元)[179] 公司治理与股东信息 - 公司计划以总股本4.088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9] - 财务负责人变更:黄君巍2025年5月23日离任,徐斌2025年7月3日接任[115] - 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每10股派息1.00元(含税),总金额40,880,000元[116] - 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比例100%[117] - 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7,313,694.15元[117] -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90,582,188.98元,资本公积1,728,197,684.10元[117] - 报告期内未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118] - 控股股东及关键个人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IPO前股份[121] - 若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121]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121] - 股份限售承诺涉及真诺测量仪表(上海)有限公司、李诗华、任海军等7方主体[121] - 股东杨燕明、张蓉等通过胜勃合伙等4家实体同步作出42个月股份限售承诺[121] - 所有限售承诺均于2023年02月20日作出,承诺期限42个月[121] - 当前承诺履行状态显示为正常履行中[12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锁定期为36个月[122]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将触发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经除权除息调整)[122] - 董事及高管锁定期为12个月[122]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122] - 董事及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22] - 锁定期延长条款同样适用于董事及高管(6个月+6个月延长)[122]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规方式[122] - 股价比较基准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122] - 锁定期承诺在离职后仍然有效[122] - 公司承诺严格执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123] - 公司股东承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包括提出预案和投赞成票[123]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推动利润分配政策执行符合章程和分红回报规划[123]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水平[123]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合规方式[123] - 锁定期满后减持将遵循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123] - 利润分配承诺自2023年02月20日起长期有效且正常履行中[123] - 违反利润分配承诺时公司将公告原因并道歉且提出补充承诺[123] - 股东承诺督促发行人根据决议实施利润分配[123] - 所有承诺涉及主体包括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管等[123] - 公司股东承诺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124] - 公司股东承诺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或从事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权益或业务活动[124] - 公司股东承诺不以控股或实质控制方式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124] - 公司股东承诺若发现竞争性业务机会将优先提供给公司并按不劣于其他主体的条件[124] - 公司股东承诺若出现竞争业务将通过停止生产、转让资产或业务等方式消除同业竞争[124] - 公司股东承诺因违反同业竞争承诺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124] - 公司股东承诺在作为股东期间不非法占用公司资金及其他资产[124] - 公司股东承诺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公司的关联交易[124] - 同业竞争承诺于2023年2月20日签署并长期有效[124] - 关联交易承诺于2023年2月20日签署并长期有效[124] -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5] - 公司承诺若违反关联交易承诺将承担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125] - 公司股价稳定承诺有效期自2023年2月20日起36个月内持续有效[125] - 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机制时实施股份回购等具体措施[125] - 新选举聘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签署股价稳定相关承诺[125]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将向投资者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25] - 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履行股价稳定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25] - 股东承诺在股东大会对股价稳定方案议案投赞成票[125] -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125] - 股价稳定承诺在作为控股股东或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不可变更或撤销[125] - 稳定股价承诺履行期限为36个月[126] - 若触发欺诈发行条件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股份回购方案[126] - 股份回购价格采用发行价加同期活期存款利息[126] - 公司承诺通过二级市场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回购全部新股[126] - 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将停止股东分红及股份转让[126] - 募集资金将专户专储专款专用[127] - 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以降低即期回报摊薄风险[127] - 加强成本管理与预算执行监督[127] - 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127] - 提升经营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支出[127] - 公司已建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并承诺健全股东回报机制[128] - 全体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且不侵占公司利益[128] - 全体股东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128] - 全体股东承诺约束董事及高管职务消费行为[128] - 全体股东承诺不滥用公司资产进行无关投资消费活动[128] - 公司薪酬制度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28] - 未来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条件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28] - 董事及高管承诺约束自身职务消费行为[128] - 董事及高管承诺不滥用公司资产进行无关投资消费活动[128] - 相关承诺于2023年02月20日签署并长期有效[128]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致不符合发行条件将回购全部新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129] - 公司承诺若因欺诈发行或文件虚假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29] - 公司股东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将回购已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129] - 公司股东承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全部新股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129] - 公司股东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29] - 公司承诺未履行回购或赔偿措施时将公开道歉并按认定实际损失赔偿投资者[129] - 所有承诺自2023年02月20日起长期有效并处于正常履行中[129]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130] - 保荐机构华福证券确认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130] - 发行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