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233亿元,同比下降45.03%[23]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5.03%至1.233亿元[48]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1.23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2.24亿元下降45.0%[1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亿元,同比大幅下降[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514.45万元[23]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净亏损2.02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1100.63万元亏损扩大1738.0%[153] - 母公司净利润亏损1.04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盈利2028.47万元出现严重下滑[157] - 母公司营业利润亏损1.12亿元,与上年同期盈利2032.11万元形成鲜明对比[15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955元/股,上年同期为-0.063元/股[24]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955元/股,相比上期的-0.063元显著恶化[15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89%,同比下降1.24个百分点[24] - 汇银木业2024年营业利润为-7,147.51万元,净利润为-14,195.47万元[55] - 景谷永恒木业营业收入1,763.88万元,净利润16.51万元[55]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691.88万元,同比下降16.3%,营业成本为544.75万元[15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亏损为7836.58万元,相比上期的281.05万元亏损大幅扩大[154] - 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亏损2.02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部分为亏损1.24亿元[154] - 母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1.037亿元[171] - 综合收益总额为-819.59万元[168]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2028.47万元,全部计入未分配利润[17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35.20%至1.379亿元[48] - 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导致业绩大幅下滑[2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356.99万元,主要来自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变动[153] - 资产减值损失达7102.87万元,对当期利润产生重大负面影响[153] - 母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356.99万元,信用减值损失413.01万元[15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损失5480.77万元[27]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产生损失1617.83万元[2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项目产生损失3356.99万元[2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所得税影响额为2088.68万元[2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为3452.59万元[27]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净损失4885.16万元[2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人造板制造业务属于木材加工和木制品业(C-20-202)[30] - 公司营林造林业务属于林业(A-02)[30] - 人造板行业处于深度调整阶段,受下游市场需求收缩影响[31] -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结合直销和经销销售模式[34] - 汇银木业2024年收入占公司总营收的87.02%[62] - 重要子公司汇银木业已停工停产,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78] - 营业周期划分:营林造林业务周期超1年,人造板及林化产品业务以1年为周期[181] - 2025年1-6月与关联方欧美木业日常关联交易销售额114.19万元(人民币)[121]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950万元(人民币)[121] 各地区表现 - 合作采伐千余亩林地林木,带动景谷县乡镇劳务及运输业发展[7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拟出售汇银木业51%股权,可能触发退市风险警示[62] - 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9] - 公司董事及高管发生重大变动,涉及董事长、董事、独董及财务总监等职位调整[67]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2月14日完成换届,任期三年[69][70] - 2025年5月周坚虹女士因退休辞去财务总监职务,项良宝先生接任[71] - 2025年5月陈凯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职务[71] - 2025年5月补选滕斌圣、王同海、黄华敏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2] - 2025年半年度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每10股派息0元[73] - 公司计划通过整合标的公司发挥协同效应提升盈利能力[86] - 公司已成立专项小组核查汇银木业相关借款真实性[78][79] - 公司聘请专门诉讼律师积极应对多起民间借贷纠纷[78][79] - 公司采取法律手段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维护股东权益[78][79] - 公司承诺若因违反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0][92] - 公司承诺重组实施期间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92] - 公司承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情形[85] - 公司保证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92] - 公司最近5年未发生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履行承诺情况[93] - 公司最近12个月无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93] - 公司最近36个月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90][93][94] - 交易对方承诺重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无重大遗漏[83][87] - 公司承诺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资产行为[83] - 公司保证赔偿因违反承诺导致上市公司产生的损失[83] - 关联方违反承诺需赔偿景谷林业全部损失及开支[107] - 景谷林业有权从现金分红及薪酬中扣留违约赔偿金额[109]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违反资金占用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7] - 公司承诺关联交易将按市场化原则以公允价格进行[99] - 公司承诺不利用控股地位谋求优于市场第三方的交易权利[100] - 公司承诺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100]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合理条款确定[106] - 周大福投资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确保按市场化原则进行[82] - 周大福投资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五方面独立性[80][81] - 周大福投资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81]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98]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若获得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的商业机会将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98] - 承诺避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景谷林业构成竞争的业务[107] - 若获得竞争性商业机会需立即让予景谷林业[108] - 存在竞争业务时需通过股权出让或优先购买权方式纳入景谷林业[108] - 违反避免竞争承诺所获经营利润归景谷林业所有[109] - 公司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违规占用资金资源[94] - 公司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高管不在关联方兼任职务[94] - 公司确保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拥有独立银行账户和核算体系[95] - 公司承诺上市公司业务独立具备自主经营能力[95]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严格遵守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97]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98]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存在违规占用或转移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97]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5.39万元[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从2677.93万元人民币变为-385.96万元人民币[1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善,从-2478.73万元人民币转为正67.95万元人民币[16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42亿元人民币,主要来自其他筹资活动[16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11.88%,从674.78万元人民币降至594.66万元人民币[16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下降90.11%,从4877.67万元人民币降至482.27万元人民币[16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68.31%,从2259.13万元人民币降至715.93万元人民币[16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大幅增长396.01%,从272.33万元人民币增至1350.89万元人民币[163]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20.36万元[16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1.60亿元,其中借款1300万元,其他筹资活动收款1.47亿元[16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541.04万元,较期初4027.60万元减少37.0%[161] - 公司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初始免息,期限一年[123] - 2023年公司偿还控股股东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剩余本金人民币3500万元展期一年,年利率3.60%[123] -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累计偿还控股股东借款本金人民币2843.25万元,剩余本金人民币2156.75万元再次展期一年,年利率3.10%[123] - 公司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借款,年利率2.75%,期限五年[12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借款人民币2.39亿元,已偿还人民币1.06亿元,剩余未偿还本金人民币1.33亿元[123][124] - 公司将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业绩补偿款债权人民币14186.92万元转让给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124] - 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向沧州银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流动资金借款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125] - 汇银木业人民币2亿元借款期限36个月,已于2023年4月3日全数提款[125] - 截至报告期末,汇银木业已归还沧州银行借款本金人民币4340万元及利息人民币1844.99万元[126] - 汇银木业尚欠沧州银行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15660万元[126] - 汇银木业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5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有效期24个月[128] - 汇银木业累计支付邮储银行借款利息82.68万元人民币,本金余额2500万元人民币[129] - 汇银木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额度1000万元人民币,年利率不超过6.65%[130] - 融资租赁已归还本金128.78万元人民币,支付利息14.70万元人民币,本金余额872.22万元人民币[130] - 周大福投资拟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2255.639万股,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131] - 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133] - 汇银木业2023年完成业绩承诺,2024年未完成承诺指标[58] - 汇银木业2023年净利润承诺为4,353万元[83] - 汇银木业2024年净利润承诺为5,767万元[83] - 汇银木业2025年净利润承诺为6,404万元[83] - 汇银木业2023-2025年累计净利润承诺总额为16,524.00万元[83] - 公司应收业绩补偿款债权转让金额为14,186.92万元[58] - 公司应收崔会军、王兰存业绩补偿款债权141,869,200元(约1.42亿元)已转让给周大福投资[77] - 公司于报告期内全额收到周大福投资支付的业绩补偿债权转让款[77] - 汇银木业股权代持问题涉及崔会军和王兰存持有的合计49%股权[79] - 崔会军和王兰存因违规支取备用金构成关联交易涉及金额90万元[7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收回违规占用资金64.45万元[79] - 截至报告披露日通过扣发薪酬等方式已收回52.50万元[79] - 报告期内需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10] -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总额为90万元人民币,其中崔会军和王兰存各占用45万元人民币[111] - 报告期内已偿还关联方占用资金总额为25.55万元人民币,期末余额为64.45万元人民币[111] - 关联方资金占用期末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8%[111] - 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资产被查封及银行账户被冻结,涉及账面金额约5080万元人民币[113] - 汇银木业涉及财产保全及诉讼事项累计19项,涉案总金额约为11047.65万元人民币[114] - 重大诉讼案件明细包括张茂祥案诉讼本金900万元人民币及王三全案诉讼本金3720万元人民币[115] - 张茂祥诉讼案涉及总金额1120.42万元人民币,其中预计负债金额为693.26万元人民币[116] - 王东仙诉讼案涉及民间借贷本金150万元人民币,目前已立案但未开庭[115] - 王新旺诉讼案涉及民间借贷本金200万元人民币,目前已立案但未开庭[115] - 赵全来诉讼案涉及民间借贷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目前已立案但未开庭[115] - 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民间借贷诉讼涉及本金金额约1.55亿元(人民币)[118] - 民间借贷诉讼中单笔最高金额为1400万元(人民币)[117] - 汇银木业涉及多起民间借贷诉讼,其中已立案未开庭案件数量超过10起[117] - 民间借贷资金未流入汇银木业银行账户,而是转入崔会军、王兰存指定账户[118] - 存货盘亏损失约1900万元(人民币),按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上市公司损失约969万元(人民币)[120] - 存货盘亏案件已由公安机关受理涉嫌职务侵占案[120] - 存货盘亏系王兰存绕开公司内控系统变卖货物所致[120] - 汇银木业存货盘亏损失约1,900万元,上市公司按持股比例承担损失约969万元[63] - 公司新设两家全资子公司上海达福云擎及福誉企业管理 注册资本各800万元[51] - 汇银木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计90%收入及增值税退税90%政策[44] - 汇银木业注册资本20,800万元,总资产51,049.27万元,净资产16,357.45万元[55] - 汇银木业9个银行账户被冻结,2条生产线已停产[60] - 汇银木业2024年未完成业绩承诺,受房地产行业趋势及区域竞争加剧影响[77] - 汇银木业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唐国土资罚决字[2018]7-019号外无其他行政处罚[104] - 汇银木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案件[105] - 汇银木业仅存在一项行政处罚为唐国土资罚决字[2018]7-019号[105] - 汇银木业51%股权已向景谷林业进行质押[103] - 公司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子公司数量为2个[75]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452户[138] - 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持有7138.99万股,占总股本55%[140] - 股东杭州磁晅沛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1207.8153万股,占比9.31%,其中323.8773万股处于质押状态[140] - 股东潘万洋报告期内增持51.5535万股,期末持股129.7117万股,占比1%[140] - 公司总股本为1.298亿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75] - 重要性标准设定为单项变动金额超100万元且占比超10%[183][184]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部分调整留存收益[18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审计、法律服务等中介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18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186][187] -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新证据需调整或有对价时,相应调整合并商誉[186] -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若符合条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冲减商誉,商誉不足部分计入当期损益[187] -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需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调整财务报表[191] - 丧失子公司控制权时,剩余股权按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192] - 处置子公司股权时,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应享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192] - 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时,需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193] - 合并财务报表中需抵销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191] - 处置子公司股权丧失控制权前处置价款与对应净资产份额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194] -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195] - 共同经营中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资产及承担负债[195] - 向共同经营投出/出售资产未售予第三方前仅确认归属于其他参与方的损益[196] - 现金
景谷林业(600265) - 2025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