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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护卫(603373) - 2025 Q2 - 季度财报
安邦护卫安邦护卫(SH:603373)2025-08-27 18:4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3.3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03%[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55.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99%[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522.9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89%[2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3元/股,同比增长8.16%[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5%,同比增加0.12个百分点[26]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3.33亿元同比增长6.03%[38]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1.2亿元同比增长7.13%[38]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56万元同比增长6.99%[38]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03%至13.33亿元[52]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6.0%至13.33亿元人民币(2025年半年度)对比12.57亿元人民币(2024年半年度)[142] - 净利润同比增长7.1%至1.20亿元人民币(2025年半年度)对比1.12亿元人民币(2024年半年度)[14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0%至5655.80万元人民币(2025年半年度)对比5286.19万元人民币(2024年半年度)[143]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8.2%至0.53元/股(2025年半年度)对比0.49元/股(2024年半年度)[14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增长6.73%至10.18亿元[52]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57.25%至422.97万元[52]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6.7%至10.18亿元人民币(2025年半年度)对比9.54亿元人民币(2024年半年度)[142]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57.2%至422.97万元人民币(2025年半年度)对比268.98万元人民币(2024年半年度)[142] - 财务费用改善至-287.03万元人民币(2025年半年度)对比-1149.97万元人民币(2024年半年度)[143] - 信用减值损失改善至-2325.92万元人民币(2025年半年度)对比-2494.46万元人民币(2024年半年度)[143]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押运业务收入153,476.55万元,占总收入57.76%[65] - 武装押运服务收入占比超60%,浙江省内市场份额超过80%[63][65] - 公司低空安全服务业务营收527.75万元[39] - 公司省内押运市场占有率提升至82.99%单车承载率7.6个[39] - 公司现金清分市场承接率达到88.09%[39] - 近三年押运业务收入增长率平缓,省外拓展刚起步[65] 各地区表现 - 服务单位覆盖10个地市[41] - 衢州通航空地一体作战指挥体系功能开发进度达80%[42] - 南昌守押一体化项目实现300余支枪支智能监管与全流程追溯[42] - 绍兴越城区实现报文识别基站和无人机感知管控新模式全域覆盖[43] - 杭州安邦在滨江区成功实现低空安全管理试点区域飞行服务全覆盖[44] - 公司成立安邦护卫时空(舟山)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无人化岛链防护体系建设[44] - 宁波安邦子公司净利润达2892.72万元,营业收入3.19亿元[59] - 绍兴安邦子公司净利润2408.63万元,营业收入1.34亿元[59] - 安邦科技子公司亏损879.29万元,营业收入1462.82万元[6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保安服务行业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3600亿元人民币,年复合增长率约10%[30] - 武装押运行业2024年市场规模352.76亿元预计2025年达356亿元[32] - 中国安全应急产业2024年规模2.4万亿元预计2025年达2.8万亿元[32] - 低空经济市场规模预计2025年达1.5万亿元2035年达3.5万亿元[33] - 公司员工总数17000余人专业押运车辆2100余辆[37] - 应急救援队伍持有证书达1379人次较2024年底持证率提升11.12%[40] - 基层治理服务新签约单位17个较2024年底增长13.08%[41] - 公司接待9个国家33名政府官员的国际交流活动[41] - 安邦通航无人机项目入选2025低空经济典型案例[44]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总股本107,526,882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505,376.40元[76] -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拟每10股派现2.0元共2,150万元[70] 其他财务数据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33.65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43.64%[25] - 总资产为36.4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0.90%[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9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0.29%[2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651.64万元人民币[28] - 货币资金减少12.34%至14.2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39.01%[53] - 应收款项显著增长56.39%至6.09亿元,占总资产16.68%[53] - 在建工程增长29.52%至2.15亿元,主要因项目建设投入增加[53] - 长期借款激增989.13%至2505万元[53] - 受限资产总额1.53亿元,包括货币资金1563.57万元及固定资产6466.47万元[55] - 公司货币资金为14.2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6.24亿元减少12.3%[134] - 应收账款为6.0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3.89亿元增长56.4%[134] - 在建工程为2.1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66亿元增长29.5%[134] - 存货为8226万元人民币,较期初7443万元增长10.5%[134] - 固定资产为6.0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6.26亿元减少4.0%[134] - 预付款项为2589万元人民币,较期初1568万元增长65.1%[134] - 公司总资产从3,616,680,608.51元增至3,649,368,875.94元,增长0.9%[135] - 货币资金减少至1,183,127,207.68元,较期初下降18.5%[138] - 短期借款增加至93,222,760.85元,较期初增长18.8%[135] - 应付账款减少至135,615,188.57元,较期初下降24.1%[135] - 未分配利润略降至758,104,431.04元,较期初减少0.3%[136] - 母公司流动资产减少至1,231,446,761.99元,较期初下降15.8%[139]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至618,633,532.08元,较期初增长0.4%[139] - 母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增至15,037,040.87元,较期初增长28.4%[139] - 母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减少至757,827,288.10元,较期初下降22.9%[13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至1,095,303,647.99元,较期初下降0.6%[140]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29.2%至4750.66万元人民币(2025年半年度)对比6706.42万元人民币(2024年半年度)[147] - 母公司投资收益同比下降21.6%至6551.61万元人民币(2025年半年度)对比8360.98万元人民币(2024年半年度)[14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17.0%至12.74亿元(2024年半年度:10.89亿元)[14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16.8%至13.09亿元(2024年半年度:11.20亿元)[149]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6.9%至9.06亿元(2024年半年度:8.47亿元)[1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善43.6%至-7533.65万元(2024年半年度:-1.34亿元)[15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恶化61.3%至-9632.04万元(2024年半年度:-5974.28万元)[15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善74.7%至-2830.40万元(2024年半年度:-1.12亿元)[15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长8.4%至14.07亿元(2024年半年度:12.98亿元)[150]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65.9%至2457.07万元(2024年半年度:7213.54万元)[152]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恶化74.2%至-2.38亿元(2024年半年度:-1.37亿元)[152]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长10.3%至11.83亿元(2024年半年度:10.73亿元)[153] 公司治理和股东信息 - 公司控股股东为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14]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4] - 公司法定代表人谢伟[17] - 公司董事会秘书周黎隽,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枫桦路6号之江财富中心E8楼[18] - 原董事长吴高峻因退休离职,谢伟于2025年3月3日当选新任董事长[75] - 原职工董事王萍因退休离任,叶加若于2025年4月21日当选新任职工董事[75] - 原副总经理骆金海因退休于2025年4月离职[75] - 控股股东国资公司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上市前股份[84] - 若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控股股东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84] - 控股股东股份锁定期承诺期限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6年12月19日[84] - 5%以上股东财开公司承继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相关限售义务[85] - 财开公司股份锁定期与控股股东一致至2026年12月19日[85] - 5%以上股东中电海康及南都物业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上市前股份[85] - 中电海康及南都物业锁定期遵循36个月孰长原则至2024年12月19日[85] - 股东捍卫企管锁定期承诺期限为2023年12月20日起[85] - 所有承诺方均声明严格遵守证监会及交易所减持相关规定[84][85] - 企业发起人及持股平台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86] - 依据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文件,员工持股股份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86] - 董事/高管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6]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87]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87] - 非董事/监事/高管的间接股东承诺36个月锁定期[87] - 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锁定期满后减持需遵守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87] - 所有承诺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9日[86][87] - 若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87] - 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89] - 股价稳定预案有效期为上市之日起极36个月内[89] - 稳定股价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89] - 公司单次回购股票数量不超过回购前总股本的2%[91] - 公司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股票数量不超过回购极前总股本的5%[91] - 股东大会通过回购议案后60日内实施回购[91] - 回购完成后10日内注销股票并办理减资[91] - 达到启动条件后10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90] - 董事会通过后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90] - 控股股东需在触发条件或股东大会决议后30日内提交增持计划[91] - 公司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2] -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9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总额的30%[92] - 控股股东增持方案公告后60日内实施增持[9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增持完成或终止后60日内实施极增持[92]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回购全部新股[93] - 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93] - 控股股东承诺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95] - 购回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加算银行活期存款利息[95] - 公司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93]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96]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设立专项账户管理募集资金[96] - 公司承诺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97] - 公司已通过《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97] - 控股股东承诺不滥用控股地位干预经营或损害发行人利益[97] - 控股股东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9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97] - 公司承诺继续履行已作出的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放弃[96] - 公司承诺将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98] - 公司承诺未来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98] - 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目前未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99] - 控股股东承诺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极[99] - 控股股东承诺给予公司同业商业机会优先发展权[99] - 公司承诺遵守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98] - 控股股东承诺保障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99] - 公司确认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主体持股情形[99] - 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9] - 公司股东不存在股权不当利益输送情形[99] - 控股股东承诺在上市后5年内(2023年12月至2028年12月)确保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100] - 若国有股东持股比例低于法规要求,控股股东将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认购或受让股份等方式维持合规[100] - 国有股东减持股份时需提前通知发行人,且持股比例触及法规最低要求时必须停止减持[100] - 控股股东承诺承担公司IPO前可能产生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费用及相关罚款、滞纳金[101] - 股东承诺补偿公司因房屋土地权属瑕疵或租赁手续不全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101] - 控股股东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回避表决义务[101] - 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遵循市场原则进行公平商业操作[101] - 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时将及时披露原因并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投资者权益[102][103][104] - 公司若违反承诺将停止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及增发股份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履行承诺[102] - 公司相关责任人若未履行承诺可能面临调减或停发薪酬职务降级等处罚[10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若违反承诺需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103]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104] - 公司相关人员若未履行承诺其工资奖金和津贴可能被停止发放并用于赔偿损失[104] - 公司所有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执行[102] - 公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中涉及相关人员时将实行回避表决机制[102] - 因不可抗力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时公司将在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02][103] - 公司承诺履行约束措施适用于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所有相关责任主体[102][103][104]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282户[124]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45,000,000股,占总股本41.85%[126] -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516,129股,占总股本13.50%[126] - 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000,000股,占总股本4.65%[126] - 宁波捍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4,167,523股,占总股本3.88%[126] - 宁波卫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4,137,306股,占总股本3.85%极[126]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4500万股限售股份,限售期至2026年12月20日[128] - 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00万股限售股份,限售期至2026年12月20日[128] - 宁波捍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有4,167,523股限售股份,限售期至2026年12月20日[128] - 宁波卫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有4,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