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为4.549亿元,同比增长4.9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3亿元,同比增长22.38%[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66亿元,同比下降10.64%[2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75元/股,同比增长15.38%[20] - 稀释每股收益为0.75元/股,同比增长15.38%[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44%,同比增加0.24个百分点[20] -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54.915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0%[74][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3157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38%[74][75]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9%至4.549亿元[116] 成本和费用表现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66%,同比下降0.49个百分点[20]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4.56%至2.255亿元[116]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2.88%至1963.72万元[116] - 研发投入总额为3486.77万元,同比下降1.34%[97] - 费用化研发投入为1963.72万元,同比增长12.88%[97] - 资本化研发投入为1523.05万元,同比下降15.12%[9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66%,同比下降0.49个百分点[97]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为43.68%,同比下降7.10个百分点[97]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9亿元,同比增长19.62%[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9.62%至1.569亿元[11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26.49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83%[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52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64%[22]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649.6928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3%[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52.8707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4%[74] - 应收款项融资同比下降51.59%至3154.95万元[119] - 固定资产同比大幅增长269.5%至2.558亿元[119] - 开发支出同比增长47.95%至4699.35万元[119]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48.94%至3102.09万元[119] 核心产品业务表现 - 利可君片在口服升白化药领域市场份额处于绝对领先地位[36] - 尼群洛尔片是国内首个一类复方抗高血压新药[37] - 利可君片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并基本覆盖国内三甲医院[42] - 公司是国内外唯一生产利可君片的企业[43] - 尼群洛尔片是公司独家生产的国家药品标准起草产品,市场上无仿制药[45] - 醋氯芬酸肠溶片生物利用度几乎达到100%[47] - 玉屏风胶囊是公司独家产品且为中药四类新药,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和药典[51] - 加替沙星滴眼液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55] -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通过添加玻璃酸钠延长眼部停留时间并提升疗效[57] - 尼群洛尔片实现营业收入91.0388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8.31%[75] - 公司产品利可君片为国内外独家生产品种,且为国家药品标准起草单位[83] - 尼群洛尔片为国内首个复方抗高血压一类新药,曾获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83] - 利可君原料含量提升至99%以上[87] - 尼群洛尔片临床研究表明患者治疗后心率平均下降7次/分钟[88] - 尼群洛尔片被2997例原发性高血压患者临床研究验证[88] - 公司拥有利可君晶型A和晶型B的发明专利[87] - 公司是国内外唯一生产利可君片的企业[87] - 尼群洛尔片是国家首个复方抗高血压一类新药[88] - 尼群洛尔片被4部权威指南列为推荐用药[89] - 公司产品曾获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84][89] 研发项目进展 - 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完成II(a/b)期临床试验并正在开展III期临床试验[38] - 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已完成I期临床试验并正在开展IIa期临床试验[39] - 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完成II(a/b)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III期临床试验并已完成入组随访和数据分析[59][60] - 抗肿瘤新药JJH201601脂质体制剂在实体瘤CDX模型抑瘤作用显著强于进口多西他赛注射液,已完成I期临床试验并正在开展IIa期临床试验[61] - 抗胃酸新药JJH201701已完成合成路线确定和样品合成,正在开展临床前药学研究和药理毒理研究[62] - 治疗胆囊炎胆结石药物JJH201801正在进行合成路线及工艺优化[63] - 降糖药桑酮碱胶囊已完成桑叶药材质量标准和提取工艺优化,正在进行工艺放大研究和质量研究[64] - 麻醉镇痛药JBE-01正在开展合成工艺和制剂处方工艺优化[65][66] - 降糖新药JJH202301已完成成药性评价,正在进行合成工艺优化[67] - 复方降糖新药JBE-03正在进行合成路线及工艺优化研究[68] - 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完成III期临床入组、随访和数据分析,正在进行总结报告撰写[76] - 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已完成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IIa期临床试验[76] - 在研新药包括抗胃酸药JJH201701、胆结石治疗药JJH201801、降糖药桑酮碱胶囊等8款创新药物[80][82] - 氘代药物研发平台覆盖抗抑郁新药JJH201501等5个化合物[92] - 抗抑郁新药JJH201501 III期临床试验累计投入1420.31万元[101] - 肿瘤治疗新药JJH201601预计总投资1.21亿元,累计投入923.94万元[101] - 胃溃疡治疗新药JJH201701预计总投资1.25亿元,累计投入122.08万元[101] - 胆道疾病新药JJH201801预计总投资1.25亿元,累计投入55.13万元[101] - 公司研发项目总投入为116,395.00万元,累计投入3,084.13万元,其中JJH202301项目投入15,000.00万元,累计投入884.59万元[102][104] - 在研项目JBE-03采用氘代技术,目标为减少复方制剂使用剂量并提高安全性[102] 知识产权与研发能力 - 公司拥有利可君晶型A和晶型B的制备方法及用途发明专利[43] - 报告期内新增发明专利3项,累计获得发明专利32项[95] - 公司拥有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抗肺癌和乳腺癌工程研究中心及微丸制剂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2] - 公司获得2019年上海市科学技术一等奖[89] - 公司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号201410244856.3,申请于2014年5月30日,专利期限20年[195] - 公司获得欧洲专利局授权专利EP3150587B1,申请于2014年9月28日,专利期限20年[195] - 公司获得美国专利商标局授权专利US9896423B2,申请于2014年9月28日,专利期限20年[195] - 公司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号201610432004.6,申请于2016年6月17日,专利期限20年[195] - 公司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号201810185012.4,申请于2018年3月6日,专利期限20年[195] - 公司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号201810558992.8,申请于2018年6月1日,专利期限20年[196] - 公司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号201811378193.9,申请于2018年11月19日,专利期限20年[196] - 公司获得美国专利商标局授权专利US11833128B2,申请于2019年3月5日,专利期限20年[196] - 公司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号ZL202310391449.4,申请于2023年4月13日,专利期限20年[196] 研发团队构成 - 研发人员数量为130人,占公司总人数的9.80%,研发人员薪酬合计12,911,883.24元,平均薪酬99,322.18元[106] - 研发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35.39%,其中博士2人(1.54%),硕士44人(33.85%)[106] - 30岁及以下研发人员39人(30.00%),31-40岁研发人员56人(43.08%)[106]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包括耿仲毅、吴莹、吴修艮、李海岛、秦序锋、李召广等六人[131] 销售与营销模式 - 公司采用学术推广加药品流通商的销售模式,设立三大事业部[73] - 公司营销网络覆盖全国,下设院线、OTC、尼群洛尔三大事业部[81] 质量管理与安全生产 - 公司保持0质量事故和0安全事故记录,通过GMP认证生产[72][75] - 公司连续荣获全国医药行业优秀质量管理QC小组成果奖项[80] 投资与融资活动 - 报告期对外投资额4070万元[124] - 公司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446,889股,募集资金净额18,847.41万元用于高端制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02,088.8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33,088.85万元[192] - 截至报告期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90,334.07万元,投入进度为88.49%[192] - 截至报告期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为26,482.27万元,投入进度为80.03%[192] - 本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入金额为4,588.68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4.49%[192]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8,847.41万元,无超募资金[192] - 截至报告期末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81.14万元,投入进度仅为1.49%[192] - 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投入金额为200.3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1.06%[192]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0,736.60万元,投入进度达91.46%[19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665.07万元,投入进度为71.47%[193] - 国家一类抗抑郁新药研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932.40万元,投入进度为82.84%[193] - 公司超募资金投入生产基地建设金额为3.308885亿元,累计投入2.648227亿元,投入进度达80.03%[198]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江苏永瑞科技净利润同比下降54.06%[127] 股东回报政策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0元(含税),总股本199,430,865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852,024.90元[4]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人民币(含税),总派发现金红利51,852,024.90元人民币(含税),总股本为199,430,865股[132] 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健全长效激励机制[78] -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并实施,相关公告包括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133][134] - 公司存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39] - 公司承诺不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177] - 公司激励对象承诺若因信息披露问题将返还全部激励所得利益[179] 法律诉讼与仲裁事项 - 公司与九州通和因尼群洛尔片推广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9日驳回九州通和再审申请[183] - 公司因深圳华泓海洋生物医药股权回购纠纷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案件编号上国仲(2024)第3816号[183] - 仲裁委员会于2025年6月21日就股权回购纠纷作出裁决书(上国仲(2024)第3816号)[184] - 九州通和不服各级法院判决,于2025年7月3日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183]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作出二审判决((2022)鄂民终1033号)[182]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立案受理九州通和诉讼((2021)鄂01民初563号)[182] - 公司2021年8月3日对九州通和提起反诉[182] - 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受理再审申请((2023)最高法民申2912号)[183] - 公司2024年12月14日提起仲裁要求深圳华大海洋科技履行股权回购义务[183] - 公司控股股东中天投资承诺承担与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诉讼相关的全部赔偿金[181] 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所有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履行,无未及时履行情况,涉及股份限售、分红、同业竞争等多方面承诺[137][138] - 控股股东中天投资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39]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39]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39] - 实际控制人耿仲毅承诺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42] - 实际控制人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承诺锁定期满后四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总数的25%[142] - 股东汇瑞投资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44] - 股东汇吉科技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45] - 所有承诺方在被立案调查或司法侦查期间及处罚后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140][143][146] - 所有承诺方在公司触及退市标准期间不减持股份[141][143][145] - 公司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47][150][152][15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总数的25%[148][15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股份[148][150]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锁定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有总数的25%[152][153]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时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47] - 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期间不减持股份[148][150] - 公司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减持股份[149][151] - 公司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至终止上市前不减持股份[147][149][151] - 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自相关决定作出至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不减持股份[147][149][151] -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锁定期满后减持需遵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153] -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若欺诈发行将购回全部新股[163] - 公司承诺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以降低即期回报摊薄影响[163] - 控股股东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及按新规补充填补回报承诺[164] - 董事及高管承诺约束职务消费并将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164][165] - 公司承诺严格执行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165][166] - 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对信息披露不实导致的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166][167] - 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否则赔偿公司损失[167][168][16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确保交易公允性[169][17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且不侵占公司利益[172]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将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76] - 公司承诺若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将研究最小化投资者损失方案[172] - 公司承诺若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调减或停发相关责任人薪酬[171]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将根据监管要求更新填补回报措施补充承诺[172]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进行无关个人投资活动[175]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174] 股价稳定措施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155]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为IPO募集资金总额[158]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上年度归母净利润10%[158] - 公司年度回购股份资金合计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30%[158]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最近现金分红金额20%[159] - 控股股东年度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现金分红金额50%[159] - 董事高管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最近年度税后薪酬10%[160
吉贝尔(688566) - 2025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