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锴威特(688693) - 2025 Q2 - 季度财报
锴威特锴威特(SH:688693)2025-08-29 19:3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为1.1103亿元,同比增长92.66%[20] - 营业总收入111.03百万元,同比增长92.66%[32]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11103万元,同比增长92.66%[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22.39万元[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22百万元,同比下降18.33%[3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22.39万元,同比下降18.33%[6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795.97万元[20] - 利润总额为-3523.43万元[2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5元/股[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80%,同比下降1.02个百分点[19] 成本和费用表现 - 营业成本7149.57万元,同比增长114.65%[68] - 销售费用1043.51万元,同比增长53.31%[68] - 研发费用3525.5万元,同比增长41.13%[68] - 研发投入总额为3525.5万元,同比增长41.13%[51][52] - 财务费用为-75.54万元,主要因现金管理购买理财导致存款利息减少[6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1.75%,同比下降11.6个百分点[1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1.75%,同比下降11.6个百分点[51] 研发投入与项目进展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1.75%,同比下降11.6个百分点[1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1.75%,同比下降11.6个百分点[51] - 研发投入总额为3525.5万元,同比增长41.13%[51][52] - 研发费用3525.5万元,同比增长41.13%[68] - 研发费用35.26百万元,同比增长41.13%[32] - 研发人员总数89人,占员工总数40.27%[38] - 研发人员增至89人,同比增加16人[52] - 研发人员数量为89人,占公司总人数的40.27%[58]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为1973.92万元,平均薪酬为22.18万元[58] - 研发人员中博士研究生占2.25%,硕士研究生占25.84%,本科占64.04%[58] - 30岁以下研发人员占比47.19%,30-40岁占比35.96%[58] - 累计获授权专利144项,其中发明专利93项[35][41]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22项[35][41] - 公司累计获授权专利144项,其中发明专利93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22项[48] - 报告期内新获授权发明专利13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项[48] - 平面MOSFET项目累计投入3722.27万元,总预算4000万元[55] - SiC MOSFET项目累计投入3360.78万元,总预算6000万元[55] - 沟槽型MOSFET项目累计投入1120.78万元,总预算2000万元[55] - 高压超结MOSFET项目累计投入481.14万元,总预算1000万元[55] - AC-DC或隔离DC-DC项目累计投入2270.38万元,总预算3000万元[55] - DC-DC产品研发投入3000万元,实现收入297.91万元,成本1405.87万元[56] - 电源开关产品研发投入2000万元,实现收入390.78万元,成本1337.70万元[56] - 栅极驱动产品研发投入2000万元,实现收入285.87万元,成本1374.79万元[56] - 光电池芯片研发投入1000万元,实现收入134.87万元,成本470.53万元[56] - 数字隔离芯片研发投入3000万元,实现收入90.14万元,成本629.15万元[56] - 电流检测产品研发投入2000万元,实现收入11.75万元,成本11.75万元[56] 产品与技术发展 -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率半导体设计研发销售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4] - 公司产品以高压平面MOSFET为主并开发沟槽及SGT MOSFET工艺平台[26] - SiC功率器件已完成产品布局及技术迭代代表产品进入中试阶段[27] - 公司采用Fabless经营模式聚焦芯片设计环节[28] - 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直销客户多为知名芯片设计公司[31] - 1200V SiC MOSFET工艺平台进入中试阶段[35] - 2600V和3300V SiC MOSFET产品进入小批验证阶段[35] - 移相全桥控制IC完成AEC-Q100车规级认证[33] - 电机驱动IPM产品通过大洋电机认证并进入美的、格力、海尔等客户[36] - 公司拥有800余款产品包括平面MOSFET和功率IC[44] - 公司平面MOSFET产品覆盖40V-1700V电压段拥有近500款不同规格产品[44] - 公司已推出650V-3300V SiC MOSFET产品系列[44] - 公司基于SOI BCD工艺开发了近40余款功率IC产品[46] - 公司高压平面MOSFET终端环尺寸减小50%[46] - 公司拥有3项国际先进水平技术和1项国内领先水平技术[42] - 公司功率IC产品基于0.5um 600V SOI BCD和0.18um 40V BCD工艺平台[42][44] - 公司获得2021年度和2020年度"中国芯"优秀技术创新产品奖[43] - 公司获得2019年度和2017年度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和技术奖[43] 客户与市场拓展 - 公司已与超过600家客户进行合作[45] - 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直销客户多为知名芯片设计公司[31] - 电机驱动IPM产品通过大洋电机认证并进入美的、格力、海尔等客户[36] 现金流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79.89万元,同比改善42.7%[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79.89万元[6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224.95万元,同比增长943.36%[68] 资产与负债变动 - 总资产为9.774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32%[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6160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4.82%[20] - 货币资金大幅增加96.11%至3.4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34.78%,主要由于现金管理产品赎回转入[71] -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44.29%至2.355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24.09%,因现金管理产品赎回转入货币资金[71] - 预付款项大幅增加121.43%至878.69万元,因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71] - 应付票据增加120.73%至2614.21万元,因对供应商付款采用票据方式增加[71] - 无形资产激增1073.38%至533.21万元,主要由于合并众享科技所致[71] - 合同负债增加76.79%至577.6万元,因合并众享科技[72] - 短期借款新增1050万元,主要因合并众享科技发生的银行借款[71] 投资与并购活动 - 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总额1838.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3.86%[79] - 公司投资1250万元认购众享科技51%股权,该公司自2025年1月起纳入合并范围[75][78] - 银行理财期末余额1.152亿元,本期购买4.05亿元,出售/赎回5.91亿元[80] 公司治理与人员变动 - 公司监事孙新卫因个人原因离任,不再担任任何职务[83] - 陈佳庆被选举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25年1月3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83] -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84] - 谭在超在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董事职务[84] - 陈佳庆在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监事职务[84]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无锡众享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锴威半导体有限公司[10]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西安锴威半导体有限公司和苏州创芯投资有限公司[10] - 公司参股子公司为深圳陆巡科技有限公司[10] - 公司控股股东丁国华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至2026年3月届满[89] -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罗寅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至2026年3月届满[89] - 员工持股平台港晨芯及一致行动人港鹰实业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至2026年3月届满[89] - 持股5%以上股东甘化科工承诺首发股份减持完毕前遵守限售规定[8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谭在超、司景喆、姬磊、黄怀宙、孙新卫、刘娟娟、张胜首发股份限售承诺已于2022年6月6日及9月2日履行完毕[90] - 股东国经众明首发股份限售承诺已于2022年6月6日履行完毕[90] -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平台港晨芯和港鹰实业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04] - 持股5%以上股东甘化科工承诺锁定期满后减持将遵守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107] - 核心技术人员谭在超承诺锁定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111] - 核心技术人员张胜持股锁定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总数25%[124] 承诺与协议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承诺自2022年6月6日公司上市起三年内有效[90] - 公司及控股股东丁国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长期承诺于2023年3月9日作出[91] - 公司及控股股东丁国华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的长期承诺于2023年3月9日作出[91] - 公司及控股股东丁国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致行动人陈锴、港鹰实业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长期承诺于2022年6月6日作出[91] - 公司及控股股东丁国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致行动人陈锴、港鹰实业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长期承诺于2022年6月6日作出[91][92] - 控股股东丁国华及持股5%以上股东甘化科工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长期承诺于2022年6月6日作出[92] - 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长期承诺于2022年6月6日作出[92] - 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长期承诺于2022年6月6日作出[92][9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丁国华承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94][97][100] - 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95][98][101][113][119][12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95][98][114][116][119][122]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5][98][114][116][119][122][124] - 核心技术人员锁定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总数的25%[95][98] - 持股5%及以上期间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96][99]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公告[96][99][104][107][111][114][116][120] - 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时自处罚告知书或司法裁判作出至摘牌期间不减持股份[95][98][102][104][111][122] - 减持方式需符合监管规定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94][97][101][113][116][119][124][126] - 未履行承诺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6][99][103][106][107][108][112][115][118][141][145][148] - 员工持股平台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调整)[104] - 核心技术人员承诺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调整)[110]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02] - 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02][110][111] - 若遇除权除息减持价格不低于调整后发行价[113][119][121] - 锁定期超过24个月后按法规要求进行减持[113][119][121] - 单次股价稳定回购资金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20%[131] - 年度累计股价稳定回购资金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40%[131] -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触发稳定措施[128]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31]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需保持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129] - 股票回购完成后10个交易日内注销并办理减资程序[132] - 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需在股价稳定措施触发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增持计划[132][133] - 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禁止转让所持公司股票(含增持前持有部分)[133] - 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时可终止增持[133][134] - 新聘任董事高管需签署履行上市承诺的保证书[134] - 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时10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137][140] - 需回购股份时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方案并报送监管机构[138] - 回购价格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基准价格或投资者买入价高者确定[138][141][144][147][148][149][150] - 控股股东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将暂停股份分红[136] - 董事高管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将暂停当年应得薪酬[136] - 若认定信息披露虚假需回购股份,公司将在责令回购决定书要求期限内制定方案,并在制定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报送证监会及交易所[141][144][147] - 若未履行承诺造成损失,相关责任人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141][145][148] - 若未承担赔偿责任,责任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在履行赔偿前不得转让,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分红用于赔偿[142][148] - 收到认定文件后10个交易日内或规定期限内启动投资者损失赔偿工作[144][146] - 被认定欺诈发行时,公司将在收到责令回购决定书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信息[149][150] - 欺诈发行回购对象为发行日至揭露/更正日期间买入且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149][150] - 若未履行承诺,责任人需在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41][144][148][175][177][180][182] - 未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人将停止领取薪酬,且持有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履行承诺[145] - 公司承诺不存在欺诈发行情形,若被认定将按要求制定回购方案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报送[149][150] - 现金分红最低比例为每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15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80%[15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40%[15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20%[152] -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为:累计支出达最近审计净资产30%或总资产20%或当年可分配利润40%[152] - 未进行现金分红需说明原因、留存资金用途及预计收益[15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57] - 连续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比率低于30%视为经营环境重大变化[158]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时将扣减其现金分红用于偿还[158] - 控股股东承诺对符合分红政策的预案投赞成票[159] - 公司承诺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162]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计划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163] - 公司将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早日达产实现预期效益[163] - 公司承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164] - 公司明确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并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164] - 控股股东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165][166] - 董事及高管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67] -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承诺停止领取分红及股份转让直至履行承诺[170] - 控股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经营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71] - 控股股东承担因违反承诺造成公司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171]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未开发生产销售竞争性产品[173] - 股东承诺若违反避免竞争承诺将承担公司直接间接经济损失[174] - 公司承诺未履行IPO承诺时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75] - 公司未履行承诺将立即停止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增发股份等资本运作行为[175] - 公司因违反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