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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鸿氢能(09663) - 2025 - 中期财报
国鸿氢能国鸿氢能(HK:09663)2025-09-18 16:39

财务表现(同比变化)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收入为5888.3万元人民币,较2024年同期的1.33亿元人民币下降55.7%[1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毛利为309.5万元人民币,较2024年同期的77万元人民币增长302%[1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税前亏损为1.82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同期亏损2.14亿元人民币收窄14.9%[1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内亏损为1.84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同期亏损2.12亿元人民币收窄13.2%[1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每股亏损为0.36元人民币,较2024年同期每股亏损0.41元人民币收窄12.2%[19] - 报告期间公司收入为人民币5890万元,相比过往期间人民币1.33亿元下降55.7%[48][50] - 集团毛利润从77.0万元增至309.5万元,同比上升301.9%[67][68] - 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从约2.123亿元收窄至约1.842亿元,减亏13.2%[82][87] 成本和费用(同比变化) - 原材料成本从10,869.3万元降至3,600.6万元,同比下降66.9%[62][64] - 存货减值损失从254.2万元增至590.9万元,同比上升132.5%[62][65] - 其他收入从740.0万元降至620.0万元,同比下降16.2%[70][74] - 其他收益净额从2,800.0万元降至880.0万元,同比下降68.6%[71][75] - 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从4,460.0万元降至2,260.0万元,同比下降49.4%[72][76] - 公司行政费用从约1.135亿元减少至约9670万元,降幅14.8%,主要由于报告期内未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及员工薪酬节省[77] - 公司销售开支从约2080万元减少至约1410万元,降幅32.2%,主要由于市场营销费用减少[78][83] - 公司研发开支从约6530万元增加至约6780万元,增幅3.8%,主要因持续加大对燃料电池等重点项目的研发投入[79][84] - 公司净融资成本从约610万元增加至约1090万元,增幅78.7%,主要因借款利息支出增加及存款利息收入减少[80][85] - 公司所得税费用从约160万元税收抵免转为约240万元所得税费用[81][86] 业务线表现 - 氢燃料电池系统收入从过往期间人民币1.309亿元降至报告期间人民币3665.1万元[52] - 氢燃料电池电堆收入从过往期间人民币43.2万元增至报告期间人民币201.7万元[52] - 维修服务收入为人民币1865.1万元,过往期间为零收入[52] - 氢燃料电池系统销量从过往期间34,645千瓦降至报告期间11,090千瓦[55] - 氢燃料电池系统平均售价从人民币3779.4元/千瓦降至人民币3304.9元/千瓦[55] - 氢燃料电池电堆销量从过往期间240千瓦增至报告期间2396.1千瓦[55] - 氢燃料电池电堆平均售价从人民币1799.4元/千瓦大幅降至人民币841.8元/千瓦[55] - 氢燃料电池电堆销量从240.0千瓦增至2,396.1千瓦,同比增长898.4%[56][58] - 氢燃料电池系统销量从34,645.0千瓦降至11,090.0千瓦,同比下降68.0%[56][58] - 氢燃料电池系统平均售价从3,779.4元/千瓦降至3,304.9元/千瓦,同比下降12.5%[57] - 氢燃料电池电堆平均售价从1,799.4元/千瓦降至841.8元/千瓦,同比下降53.2%[57] 各地区表现 - 西南地区首批30辆氢能重卡投入成渝线路运营[26][27] - 重庆首条氢能多式联运干线投入运营首批15辆氢能重卡[26][27] - 西部陆海新通道投入8辆49吨氢能重卡运营[26][27] - 重钢集团部署50辆氢能重卡构建清洁运输网络[26][27] - 西北地区近百辆氢能车辆在伊金霍洛旗投入运营[26][27] - 华东地区第100辆氢能集卡在嘉兴交付[26][27] - 嘉兴港累计氢燃料电池车交付量已达百辆级规模[29][30] - 香港深创科园项目采用公司固定式氢燃料发电系统及集成储氢系统[31][32] - 入选工信部未来能源"领军企业"并参与绿色港口氢能示范项目[33] 产品与技术研发 - 公司专注于氢能核心装备研发生产销售包括燃料电池电堆系统发电装备制氢装备[20] - 公司开发出大功率高效率发电专用电堆鸿芯GIV电堆[24][25] - 公司燃料电池系统完成0-360kW功率段布局[24][25] - 公司开发两款风冷电堆分别针对无人机和氢能两轮车需求[24][25] - 公司布局碱性电解槽和质子交换膜电解槽两条制氢技术路线[24][25] -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投入超过人民币67.8百万元[35][36] - 开发2-6kW风冷电堆用于无人机及300-500W风冷电堆用于两轮车场景[37] - 优化兆瓦级固定式氢燃料发电系统形成模块化方案[38] - 船舶应用C240系统提升防爆通风及多点位氢气浓度监测等安全设计[38] - 公司正在开发兆瓦级质子交换膜电解槽技术和1000Nm³/h碱性电解槽技术[40][41] - 公司氢能研发中心试验中心获得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40][41] 重大项目与订单 - 国家铁路局政策规定2027年底重点区域淘汰、2035年全面退出约8,000台老旧内燃机车[30] - 公司为包钢集团联合体提供480kW氢燃料电池系统及600kWh锂电池动力系统[30] - 内蒙古氢能轨道机车项目计划于2025年9-10月交付[30] 财务状况与流动性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为43.38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同期46.64亿元人民币下降7%[1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负债为15.40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同期16.76亿元人民币下降8.1%[1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为27.79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同期29.71亿元人民币下降6.5%[1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9517万元人民币,较2024年同期3.10亿元人民币下降69.3%[19]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含受限现金)从约3.096亿元减少至约9520万元,降幅69.3%[89][91] - 公司净流动资产从约20.599亿元减少至约19.096亿元[89][91] - 公司未偿还借款总额为约5.444亿元,较期初增长2.8%,其中一年内到期借款占比68.4%[92][93] - 公司长期借款占总借款比例31.6%,银行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为3.48%[93][94] - 公司资产负债率(Gearing Ratio)保持稳定在0.2[100] 资本开支与承担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签约但尚未拨备的资本承担约为人民币2.779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2.691亿元)[97][101] - 报告期间公司资本开支约为人民币2180万元(过往期间:约人民币3090万元)[98][102] - 报告期间资本开支同比下降29.4%(从人民币3090万元降至人民币2180万元)[98][102] - 资本承担较2024年末增长3.3%(从人民币2.691亿元增至人民币2.779亿元)[97][101] 外汇风险 - 公司未就外汇风险订立任何对冲交易[99][103] - 公司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展业务,面临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99][103] - 公司银行结余存在人民币以外货币计值的外汇风险[99][103] - 董事预期人民币汇率波动不会对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99][103] 公司战略与模式 - 公司致力于氢能产业"装备+场景+金融"一体化发展模式[109][112] - 公司无重大投资或收购资本资产的具体计划[115][120] - 报告期间无任何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资产的事项[116][121] - 公司通过校企合作定向输送氢能技术复合型人才优化人才梯队结构[117][118] - 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强化跨部门协同效率并完善业务风险管理机制[117][119] 人力资源 - 公司全职雇员数量从2024年12月31日的511名减少至2025年6月30日的358名,降幅约30%[123][125] - 报告期间雇员福利开支约为人民币5420万元,较过往期间约人民币1.058亿元下降约48.8%[123][128] - 销售人员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加基于销售总额的奖金[123][127]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职务由同一人担任,偏离企业管治守则C.2.1条款[131][134] - 董事会包括2名执行董事、4名非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31][134] - 公司未宣布派发中期股息[124][129] 全球发售与股份 - 公司股份于2023年12月5日在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9663[8] - 全球发售包括香港公开发售7,952,000股H股及国际发售71,568,000股H股[7] - 公司总股本中H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7] -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4.5626亿港元[138][141] - 报告期内已动用款项净额6270万港元[143] - 公司回购894,500股H股总代价约856万港元[14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持有1,003,500股库存股份[14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为518,041,669股,其中内资股165,447,581股,H股352,594,088股[156] 股东结构与权益 - 公司单一最大股东为广东鸿运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 - 公司设有四个员工持股平台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平台[6] - 陈先生通过受控法团持有32,000,000股内资股(占内资股总数19.34%)和48,000,000股H股(占H股总数13.61%),合计占公司总股本6.18%[154][156] - 陈先生作为实益拥有人直接持有2,000,000股内资股(占内资股总数1.21%),占公司总股本0.39%[154][156] - 杨泽云先生通过受控法团持有3,400,000股H股(占H股总数0.96%),占公司总股本0.66%[154][156] - 王骏先生通过受控法团持有3,065,000股H股(占H股总数0.87%),占公司总股本0.78%[154][156] - 王骏先生通过其他权益持有1,000,000股H股(占H股总数0.28%),占公司总股本0.19%[154][156] - 叶嘉杰先生通过其他权益持有100,000股H股(占H股总数0.03%),占公司总股本0.02%[154][160] - 胡沐周先生通过其他权益持有40,000股H股(占H股总数0.01%),占公司总股本0.01%[154][160] - 所有披露权益均为好仓(多头持仓),无淡仓(空头持仓)记录[160] - 除已披露权益外,无其他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持有需申报的股份或债权证权益[158] - 鸿运氢能源持有公司内资股32,000,000股,占该类股份19.34%,占公司总股本6.18%[162] - 鸿运氢能源持有公司H股48,000,000股,占该类股份13.61%,占公司总股本9.27%[162] - 华汇科技通过受控法团持有内资股32,000,000股,占该类股份19.34%,占公司总股本6.18%[162] - 华汇科技通过受控法团持有H股48,000,000股,占该类股份13.61%,占公司总股本9.27%[162] - 云浮工业园持有内资股27,200,000股,占该类股份16.44%,占公司总股本5.25%[162] - 云浮工业园持有H股40,800,000股,占该类股份11.57%,占公司总股本7.88%[162] - 嘉兴氢港持有内资股31,250,000股,占该类股份18.89%,占公司总股本6.03%[163] - 嘉兴湾北通过受控法团持有H股20,497,500股,占该类股份5.81%,占公司总股本3.96%[163] - 浙江氢能持有H股20,497,500股,占该类股份5.81%,占公司总股本3.96%[165] - 青岛城投持有H股17,400,000股,占该类股份4.93%,占公司总股本3.36%[165] - 青岛城投新能源集团持有内资股9,000,000股,占该类别股份5.44%,占公司总股本1.74%[166] - 青岛城投新能源集团持有H股21,000,000股,占该类别股份5.96%,占公司总股本4.05%[166] -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持有内资股9,000,000股,占该类别股份5.44%,占公司总股本1.74%[166] -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持有H股21,000,000股,占该类别股份5.96%,占公司总股本4.05%[166] - 孙俊甫持有内资股23,434,065股,占该类别股份14.16%,占公司总股本4.52%[166] - 深圳融鼎泽投资持有H股23,220,135股,占该类别股份6.59%,占公司总股本4.48%[166] - 共青城水大魚大科技持有内资股22,857,142股,占该类别股份13.82%,占公司总股本4.41%[169] - 山西美锦能源持有H股20,000,000股,占该类别股份5.67%,占公司总股本3.86%[169] - 陕西星河璨云私募基金持有内资股12,500,000股,占该类别股份7.56%,占公司总股本2.41%[169]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通过受控法团持有内资股12,500,000股,占该类别股份7.56%,占公司总股本2.41%[169] - 鸿运氢能源持有公司32,000,000股内资股及48,000,000股H股,由陈先生(0.01%)和华汇科技(99.99%)共同持有[3] - 陈先生通过华汇科技持有80%股权,并拥有5,000,000份首次公开发售前期权[3] - 云浮工业园持有27,200,000股内资股及40,800,000股H股,由云浮云昇100%控股[4] - 嘉兴氢港持有31,250,000股内资股,其99.99%股权由浙江氢能持有[5] - 嘉兴氢港普通合伙人嘉兴南湖的金融股东池月投资持股62.20%[5] - 青岛城投持有9,000,000股内资股及21,000,000股H股[6] - 青岛城盛持有3,600,000股H股(占总股份0.69%),其唯一股东为青岛新能源[6] - 青岛城投及青岛城盛的最终控制方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6] - 所有股权计算均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权益认定标准[3][4][5][6] - 浙江氢能由嘉兴湾北全资拥有,嘉兴湾北由嘉兴滨海全资拥有,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实益拥有,浙江氢能持有20,497,500股H股[171] - 陈金霞通过上海泓成持有公司4,440,000股内资股及8,900,000股H股,持股比例约65.728%[171] - 陈金霞通过上海聚澄持有公司2,210,000股内资股及4,450,000股H股,持股比例99.76%[171] - 陈金霞通过杭州涌隆意持有公司1,892,308股内资股及3,800,000股H股,持股比例50%[171] - 孙俊甫通过共青城氢鸿持有公司576,923股内资股,通过共青城水大鱼大持有公司22,857,142股内资股[171] - 深圳融鼎泽由亿艺北京持有约0.01%及广东宝汇持有约69.99%,深圳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