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表现 - 公司总收入为57.94亿港元,较上一可比期间的95.908亿港元下降39.6%[4] - 公司总收入同比下降39.6%,从959,084千港元降至579,400千港元[26][28] - 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综合收入为5.794亿港元,较2024年同期的9.591亿港元下降39.6%或3.797亿港元[51] - 公司毛利润为3.95亿港元,毛利率为6.8%,上一期间毛利润为4.991亿港元,毛利率为5.2%[4][5] - 公司年度毛利为3950万港元,较2024年同期的4990万港元下降20.9%或1040万港元[51]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745万港元,较上一期间的1.328亿港元亏损大幅收窄94.4%[4] - 扣除一次性非经营性项目后之年内亏损为954万港元,较上一期间的1.323亿港元亏损收窄92.8%[4] - 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大幅改善至670.9万港元,相比上一年度的1.278亿港元亏损收窄了94.8%[6] - 公司年度净亏损为1028.2万港元[46] - 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产生净亏损约10,282,000港元[15] - 本年度亏损为1030万港元,较2024期间减少1.271亿港元或92.5%[5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为745万港元,相比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的亏损1.3284亿港元,亏损额大幅收窄[36][38] - 公司整体业绩扭亏为盈,分部业绩总和从亏损53,372千港元转为盈利30,453千港元[26] - 基本及摊薄每股亏损为1.32港仙,相比上一年度的28.90港仙大幅收窄了95.4%[7] 各业务线收入表现 - 土木工程及建造业务收入为55.683亿港元,较上一期间的65.743亿港元下降15.3%[4] - 土木工程及建造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5.3%,从657,426千港元降至556,834千港元[26] - 土木工程及建造业务收入为5.568亿港元,较2024年期间的6.574亿港元下降约15.3%[60] - 绿信数字科技业务收入为570万港元,较上一期间的2.975亿港元大幅下降98.1%[4] - 绿信数字科技业务收入大幅下降98.1%,从297,517千港元降至5,703千港元[26][28] - 电池梯次利用业务为新业务,本年度收入为1220万港元[4] - 电池梯次利用业务为新收入来源,贡献收入12,209千港元[26][28] - 全球碳中和业务收入为465万港元,较上一期间的414万港元增长12.4%[4] 成本和费用 - 销售成本总额为5.39901亿港元,其中合约成本为5.22662亿港元,是主要构成部分[32] - 公司年度行政及销售费用为7510万港元,较2024年同期的1.023亿港元下降26.5%或2710万港元[51] - 雇员福利开支为8454.5万港元,其中工资和薪金为8118万港元[32] - 商誉减值损失为74.1万港元,相比上期的499.3万港元有所减少[32] - 使用权资产折旧为806.2万港元,相比上期的1537.6万港元显著下降[32] - 亏损减少主因包括研发成本减少约1200万港元[52] - 亏损减少主因包括行政及销售开支减少约2710万港元[52] - 土木工程及建造业务毛利约为3420万港元,毛利率为6.1%,较2024年期间的4500万港元和6.8%有所下降[60] 其他财务数据 - 财务成本为2923万港元,较上一期间的7264万港元下降59.8%[5] - 财务成本大幅下降60.8%,从72,647千港元降至29,235千港元[31] - 财务费用为2920万港元,较2024期间减少4340万港元或59.8%[52] - 其他收入及收益增长48.9%,从6,196千港元增至9,223千港元[28] - 碳信用资产之公允价值变动带来收益5583万港元,显著高于上一期间的654万港元[5] - 亏损减少主因包括碳信用资产公平值变动增加约4930万港元[52] -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显著减少至700.9万港元,相比上一年度的1.438亿港元下降了95.1%[6] - 所得税开支为913.6万港元,其中递延税项开支为921.3万港元[35] 资产和负债状况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0.2108亿港元,较上年同期的13.8125亿港元减少了26.1%[8] - 碳信用资产大幅增加至10.0163亿港元,较上年同期的1562万港元增长了541.2%[8] -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为8.0936亿港元,相比上年同期的3294.8万港元大幅增长了145.7%[8] - 公司于期末的资产净额为1859.2万港元,相比上年同期的净负债139.8万港元有显著改善[9] - 流动资产净额为1888.1万港元,相比上年同期的流动负债净额3456.3万港元有所改善[8] - 公司总资产增长26.2%,从364,256千港元增至459,644千港元[27] - 总负债增长20.6%,从365,654千港元增至441,052千港元[27] - 于2025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达378,708,000港元[1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总额为3.787亿港元[46] -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总额为1.08093亿港元,其中流动部分为7627万港元,非流动部分为3182.3万港元[8][9] - 于2025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净额为3888.9万港元,其中账龄在三个月以内的为3366.2万港元,占比约86.6%[40][4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应付账款总额为5576.7万港元,其中账龄在三个月以内的为5305万港元[42] 债务违约与财务支持 - 公司未能按预定还款日期偿还约162,031,000港元的若干计息负债,已构成违约[15] - 公司未能偿还约1.62亿港元的附息负债,该等负债已构成违约[47]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就65,070,000港元的若干计息其他借款取得延期函件[15] - 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同意提供财务支持,暂不要求偿还为数89,0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17] - 公司正争取监管部门批准将应付债权人约57,650,000港元的债务兑换为可换股债券[17] - 于报告期后,公司已全数偿还银行借款约9,871,000港元[17] 业务运营与项目进展 - 集团拥有11个重大在建项目,合约总金额约为3亿港元,未付总金额约为1.15亿港元[61] - 本年度获得3份新的大额合约[62] - 土木工程项目收入约为2.488亿港元,较2024年期间的4.216亿港元下降约41.0%[60] - 楼宇建造及保养工程收入约为3.080亿港元,较2024年期间的2.358亿港元增长约30.6%[60] - 集团已完成收购河南再亮新能源再生有限公司60%股权[65] - 集团与中农海稻签署协议,计划2025年启动国内盐碱地改良核心区100万亩种植工程,中长期规划规模达2亿亩[64] - 东方易电在全国90个城市运营超2万个换电柜,拥有超65万块电池,换电次数超5000万次[57] - 东方易电在全国90个城市运营2万多个换电柜,超65万块电池,换电次数超过5000万次[69] - 公司计划加大对换电柜的投入和运营管理,在郑州、济源、洛阳三市展开业务,服务对象为外卖小哥、居民两轮电动车和共用两轮电动车[76] - 公司已参加河南多地两轮电动车以旧换新业务的申报,有望取得较大业务份额[76] 碳资产与新能源业务发展 - 霍邱县粪肥处理项目每年减排7.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十年计入期总减排76万吨[54] - 营口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每年实现减排量逐年递增至24.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54] - 河南济源沼气回收项目每年减排3.7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七年计入期减排26.5万吨[54] - 公司目标通过自然与技术方案实现1亿公吨负碳排放[55] - 预计到2025年中国动力电池退役量将达到306GWh(约24万吨),到2030年将达到148GWh(约105万吨),未来5年退役电池量将增长20倍以上[74] - 公司计划与相关机构合作尝试将碳资产证券化以解决库存碳资产销售问题[70] - 公司与金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成立全球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注于碳资产价值化及深度减碳领域[70] - 公司计划在新加坡设立交易所为碳资产数字化交易提供技术支持[70] - 公司即将发布Carbon Coins (CC),每个CC代表1kg的碳信用额,并与已验证的碳补偿项目挂钩[77] - 公司绿色实体资产代币化(RWA)交易所Green Exchange上线,发布RWA项目[78] - 公司未来计划重点发展新能源业务,包括分布式光伏及废旧电池梯次利用[50] 公司治理与董事会变动 - 于2024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耿志远先生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荣誉主席及提名委员会成员,钟国兴先生于同日退任提名委员会主席一职[80] - 蓝海青女士于2024年12月27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薪酬、提名委员会成员[81] - 乔艳琳女士于2024年12月27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薪酬、提名委员会成员[81] - 王安元先生于2025年1月23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提名委员会成员[82] - 曹明先生于2025年1月23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提名委员会成员[82] - 王光祖先生于2025年1月23日获委任为耿先生的替任董事[82] - 陈永岚先生于2025年6月4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及联席主席[83] - 钟先生于2025年6月4日被重新任命为联席主席[83]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86] 会计政策与报告准则 - 公司财政年度结算日期已由12月31日改为6月30日,导致比较数字涵盖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与本年数字不可比[14] - 公司首次应用四项于2024年7月1日强制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等[19] - 应用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公司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及表现并无重大影响[19] - 公司未提前应用五项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修订本)等[20]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将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生效,将影响损益表之呈列及未来财务报表之披露[23] - 公司正在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对综合财务报表的详细影响[2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新增一个可呈报经营分部“电池梯次利用业务分部”[24] - 公司共有四个可呈报经营分部:全球碳中和业务分部、土木工程及建造业务分部、绿信数字科技业务分部及电池梯次利用业务分部[25] 其他重要事项 - 核数师因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公司综合财务报表无法发表意见[45][46][4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每股基本亏损根据加权平均股数5.65053亿股计算,相比上期4.59982亿股,股数增加[36][38] - 公司就合约客户履约保证金向银行提供的担保为1524.9万港元(2024年:1677.7万港元)[43] - 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于本年度未买卖或赎回任何上市证券[8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持有库存股份[8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未派付任何股息[39] - 董事会不建议就本年度派付任何末期股息[79]
中国碳中和(01372) - 2025 - 年度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