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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中和(01372) - 2025 - 年度业绩

收入和利润表现 - 公司本年度总收入为5.794亿港元,相比上一期间的9.59084亿港元下降39.6%[4] - 本年度毛利润为3949.9万港元,相比上一期间的4990.5万港元下降20.9%[4]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745万港元,相比上一期间的1.3284亿港元亏损大幅收窄94.4%[4] - 扣除一次性非经营性项目后之本年度亏损为954.1万港元,相比上一期间的1.32345亿港元亏损收窄92.8%[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年內全面開支總額為700.9萬港元,相比上一年度的1.438億港元,虧損大幅收窄95.1%[6] - 公司年內虧損為1028.2萬港元,較上一年度的1.373億港元虧損收窄92.5%[6] - 歸屬於本公司擁有人之年內虧損為670.9萬港元,較上一年度的1.278億港元虧損收窄94.8%[6] - 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产生净亏损约10,282,000港元[15] - 公司整体分部业绩从亏损53.372百万港元改善至盈利30.453百万港元[26] - 公司总收入从959.084百万港元下降至579.400百万港元,同比下降39.6%[26][2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为745万港元,相比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的亏损1.3284亿港元,亏损额大幅收窄[36][38] - 公司年度毛利为3950万港元,较2024年度的4990万港元下降20.9%或1040万港元[51] - 公司年度净亏损为1028.2万港元[46] - 本年度亏损为1030万港元,较2024期间减少1.271亿港元或92.5%[52] - 基本及攤薄每股虧損為1.32港仙,相比上一年度的28.90港仙,虧損大幅收窄95.4%[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每股基本亏损根据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5.6505亿股计算,相比上一期间4.5998亿股,股份数量增加[36][38] 成本和费用 - 财务成本为2923.5万港元,相比上一期间的7264.7万港元下降59.8%[5] - 商誉减值损失为74.1万港元,相比上一期间的499.3万港元下降85.2%[5] - 销售成本总额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的9.0918亿港元降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的5.399亿港元,主要由于服务收入成本从2.962亿港元降至524.7万港元[32] - 雇员福利开支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的1.0835亿港元降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的8454.5万港元,其中工资和薪金从1.0432亿港元降至8118万港元[32] - 所得税开支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的116.5万港元增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的913.6万港元,主要由于递延税项开支从107.1万港元增至921.3万港元[35] - 合约成本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的6.1242亿港元降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的5.2266亿港元[32] - 使用权资产折旧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的1537.6万港元降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的806.2万港元[32] - 商誉减值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的499.3万港元降至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的74.1万港元[32] - 公司年度行政及销售费用为7510万港元,较2024年度的1.023亿港元下降26.5%或2710万港元[51] - 财务费用为2920万港元,较2024期间减少4340万港元或59.8%[52] - 研发成本减少约1200万港元[52] - 行政及销售开支减少约2710万港元[52] 各业务线收入表现 - 土木工程及建造业务收入为5.56834亿港元,相比上一期间的6.57426亿港元下降15.3%[4] - 绿信数字科技业务收入为570.3万港元,相比上一期间的2.97517亿港元大幅下降98.1%[4] - 电池梯次利用业务为本年度新增业务,收入为1220.9万港元[4] - 土木工程及建造业务收入从657.426百万港元下降至556.834百万港元,同比下降15.3%[26] - 绿信数字科技业务收入从297.517百万港元大幅下降至5.703百万港元,同比下降98.1%[26][28] - 电池梯次利用业务为新业务,本年度贡献收入12.209百万港元[26][28] - 碳信用资产销售从0.229百万港元降至零收入[28] - 土木工程及建造业务收入为5.568亿港元,同比下降约15.3%(对比2024年约6.574亿港元)[60] - 土木工程项目收入约为2.488亿港元,同比下降约41.0%(对比2024年期间约4.216亿港元)[60] - 楼宇建造及保养工程收入约为3.080亿港元,同比上升约30.6%(对比2024年期间约2.358亿港元)[60] 各业务线业绩和运营指标 - 全球碳中和业务业绩从亏损61.905百万港元改善至盈利25.265百万港元[26] - 碳信用资产之公允价值变动带来收益5583.6万港元,相比上一期间的654.3万港元大幅增长753.8%[5] - 碳信用资产大幅增加至1.002億港元,較2024年同期的1562萬港元激增541.4%[8] - 碳信用资产公平值变动增加约4930万港元[52] - 土木工程及建造业务毛利率为6.1%,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对比2024年约6.8%)[60] - 重大在建项目合约总金额约为3亿港元,未付金额为1.15亿港元(对比2024年6月30日分别约为3.71亿港元及4900万港元)[61] - 公司有11个重大在建项目,其中2个为楼宇建造及保养项目[60] - 东方易电在全国90个城市运营超2万个换电柜,拥有超65万块电池,换电次数超5000万次[57] - 电池梯次利用业务在全国90个城市运营超过2万个换电柜,拥有超65万块电池,换电次数超过5000万次[69] - 公司为合约客户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担保为1524.9万港元(2024年:1677.7万港元)[43] 财务状况和流动性 - 於2025年6月30日,公司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為1.021億港元,較2024年同期的1.381億港元減少26.1%[8] - 公司流動資產總值為3.976億港元,較2024年同期的2.967億港元增長34.0%[8] - 公司流動負債總額為3.787億港元,較2024年同期的3.313億港元增長14.3%[8] - 於2025年6月30日,公司資產淨額為1859.2萬港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淨負債139.8萬港元,財務狀況由負轉正[9] - 歸屬於本公司擁有人之權益為2246.3萬港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217.6萬港元大幅增長932.1%[9] -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的流动负债达378,708,000港元[15] - 公司未能偿还约162,031,000港元的计息负债并构成违约[15] - 公司尚未就65,070,000港元的计息其他借款取得延期函件[15] - 公司总资产从364.256百万港元增加至459.644百万港元,同比增长26.2%[27] - 公司总负债从365.654百万港元增加至441.052百万港元,同比增长20.6%[2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总额为3.787亿港元[46] - 公司未能偿还约1.62031亿港元的附息负债,已构成违约[4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应付账款总额为5576.7万港元,其中账龄超过六个月的为236.9万港元[42] - 于2025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净额为3888.9万港元,较2024年同期2063.5万港元增长88.5%,其中三个月以内的账款占3366.2万港元[40][41] 管理层讨论和未来指引 - 公司未来计划重点发展新能源业务,包括分布式光伏及废旧电池梯次利用[50] - 公司目标通过自然和技术解决方案实现1亿公吨负碳排放[55] - 公司规划在2025年启动国内盐碱地改良核心区100万亩种植工程,中长期规划总规模达2亿亩[64] - 公司计划与相关机构合作尝试将碳资产证券化以解决库存碳资产销售问题[70] - 公司与金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成立全球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注于碳资产价值化及深度减碳领域[70] - 公司计划加大换电柜投入和运营管理,在郑州、济源、洛阳三市展开业务并推广复制[76] - 公司已参加河南两轮电动车以旧换新业务的多地申报,有望取得较大业务份额[76] - 公司升级气候商店平台,提供双碳规划、碳排放核算、碳核查、碳足迹及欧盟碳关税等碳咨询服务[77] - 公司即将发布基于真实碳信用资产的代币Carbon Coins (CC),每个CC代表1kg碳信用额[77] - 公司在新加坡设立绿色实体资产代币化(RWA)交易所Green Exchange,实现真实资产上链及交易[78] - 公司自主研发的双碳数字化管控平台全面适配国家发改委24个方法学[77] - 预计到2025年中国动力电池退役量将达到306GWh(约24万吨),到2030年将达到148GWh(约105万吨),未来5年退役电池量将增长20倍以上[74] 项目进展和投资 - 霍邱县粪肥项目每年减排7.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十年计入期总减排76万吨[54] - 营口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每年实现减排量24.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54] - 河南济源沼气项目每年减排3.7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七年计入期减排26.5万吨[54] - 公司本年度获得3份新的大额合约[62] - 公司已完成收购河南再亮新能源再生有限公司60%股权[65] 公司治理和董事变动 - 蓝海青女士于2024年12月27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多个委员会成员职务[81] - 乔艳琳女士于2024年12月27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多个委员会成员[81] - 王安元先生于2025年1月23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等职务[82] - 曹明先生于2025年1月23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等职务[82] - 王光祖先生于2025年1月23日获委任为耿先生的替任董事[82] - 陈永岚先生于2025年6月4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及联席主席[83] - 钟先生于2025年6月4日获重新任命为联席主席[83]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86] 债务和融资活动 - 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同意暂不要求偿还为数为89,0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17] - 公司报告期后已全数偿还银行借款约9,871,000港元[17] - 公司正争取将应付约57,650,000港元的债务兑换为可换股债券[17] 会计政策和报告准则 - 公司财政年度结算日期已改为6月30日导致比较数字不可比[14] - 公司于本年度首次应用四项强制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等[19] - 应用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公司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及表现并无重大影响[19] - 公司未提早应用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修订本)等[20]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将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生效,预期将影响损益表之呈列及未来财务报表之披露[23] - 公司正在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对其综合财务报表的详细影响[2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开始经营新的可呈报及经营分部“电池梯次利用业务分部”[24] - 公司共有四个可呈报经营分部:全球碳中和业务分部、土木工程及建造业务分部、绿信数字科技业务分部及电池梯次利用业务分部[25] 审计意见和持续经营 - 公司核数师因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综合财务报表无法发表意见[45][46][47] 股息和股份 - 公司年内并无向普通股股东派付或建议派付任何股息[39] - 董事会不建议就本年度派付任何末期股息[79] - 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于本年度未买卖或赎回任何上市证券[8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持有库存股份[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