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特隆(01912) - 2025 - 中期财报
康特隆康特隆(HK:01912)2025-12-19 19:00

业务模式与定位 - 公司主要业务为采购及销售集成电路产品并提供IC应用解决方案和增值服务[11][12][13] - 业务专注于消费和工业产品领域,涵盖移动设备及智能充电、电机控制、传感器及自动化、LED照明、射频电源及XMC六大产品类别[12][15] - 收入模式为在转售给客户的IC上加收“加价”或“价差”,其中包含了增值服务的成本,不单独对解决方案和服务收费[18][21] - 定价策略基于IC成本、市场状况、客户知名度、采购量、技术要求和所涉资源等多重因素[18][21] - 公司致力于为快速增长的环保及节能解决方案等新兴市场提供服务[11][14] 增值服务内容 - 通过提供电路设计、PCB布局、软件开发、评估板制作及参考设计等增值服务帮助客户降低制造成本并缩短设计周期[13][16][20] - 公司提供IC应用解决方案及增值服务,包括概念咨询、技术可行性研究及售后支持[22] - 公司协助设计PCB布局以优化电磁干扰性能,提升客户最终产品的可靠性[23][26] - 公司提供售后现场支持,确保IC应用解决方案有效发挥客户终端产品的特定功能[24][26] - 公司收集客户反馈并传达给IC制造商,以改进下一代IC产品的技术规格和功能[25][26][28][30] 供应商关系与授权分销商 - 公司采用市场导向的业务模式,定期与供应商和客户会面以了解最新产品、技术和市场需求[29][31] - IC制造商有时会将客户推荐给公司,预计此类推荐未来将持续[34] - 公司将供应商产品纳入其IC应用解决方案,既促进了供应商的客户需求,也为其开发了分销渠道[34] - 公司通过紧密的供应商关系获取市场情报,协助双方评估产品或业务类别的可行性[3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内,公司收到不少于四家供应商的邀请,成为其非独家授权分销商[44][46] - 公司认为获得授权分销商地位是对其技术专长和增值服务的正式认可[45][47] - 作为授权分销商,公司可直接从IC制造商供应商处采购IC,从而获得更优的采购单价净额[51][54] - 授权分销商身份有助于从IC制造商供应商处获得更多客户转介,从而增加整体业务量[51][54] - 公司可直接接触IC制造商,董事认为这将增强客户对公司产品真实性和质量的信心[51][54] - 授权分销商地位使公司有更多机会接受供应商关于其最新产品的定期一手培训[51][54] - 公司认为授权分销商身份证明了其技术能力、服务质量以及在行业内的声誉和商誉[52] - 公司计划通过与现有及新供应商寻求及建立进一步的授权分销关系来巩固市场地位[39][41][42] - 公司认为大多数IC制造商在选择授权分销商时有严格的要求[43][46] - 公司作为授权分销商的身份印证了其技术能力、服务质量和行业声誉[55] - 公司从IC制造商供应商处获得客户转介,并认为这是市场惯例[56] 技术能力与研发 - 公司拥有内部设计和研发团队,负责弥合供应商产品与客户终端产品需求之间的功能差距[32][33] -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内部设计研发团队,与销售及营销团队密切合作以了解客户具体需求[36] 产品类别与应用 - 移动设备类别专注于利用低功率射频连接及信号传输的产品,涉及2G/3G/4G/LTE/5G和Wi-Fi连接[58] - 智能充电是一种电源管理技术,用于智能手机、电脑和电池组等设备以缩短充电时间[60] - 智能充电IC可测量电池电量及热状态,并在电池快满或过热时减少传输功率[63] - 电机控制IC用于需要控制机器运动部分速度和转矩的现代电机,应用范围从家用风扇到工业叉车和机器人[64] - 电机控制解决方案包括用于吊扇、垂直风扇、空调系统、电动汽车、机器人手臂、泵、洗衣机等设备的应用[68] - 传感器用于检测环境变化,可测量力、距离、温度、声音、光、电流、磁场等[70] - 公司的雷达传感器应用解决方案用于:辅助汽车停车和自动驾驶、维持无人机飞行稳定及避障、与视频联动的安防系统、交通监控系统以及智能照明系统[71] - 公司为智能手机和智能手表中用于检测海拔的压力传感器提供应用解决方案[71] 收入与利润变化 - 公司总收入从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3576.6万美元下降至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2841.4万美元,减少约740万美元,降幅为20.7%[86][88] - 2025年上半财年收入为2841.4万美元,较2024年同期的3576.6万美元下降20.5%[159] - 公司总毛利从约0.9百万美元下降约0.2百万美元(28.0%)至约0.7百万美元,毛利率从约2.5%降至约2.3%[94][97] - 2025年上半财年毛利润为65.2万美元,毛利率为2.3%,低于2024年同期的90.6万美元和2.5%[159] - 公司净亏损维持于约3.9百万美元[105][110] - 2025年上半财年净亏损为390.2万美元,较2024年同期的461.4万美元亏损收窄15.4%[159] - 2025年上半财年基本及摊薄每股亏损为3.55美分,相当于27.54港仙[159] - 2025年上半财年其他全面亏损为214.9万美元,主要由于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产生174.7万美元亏损[160] - 2025年上半财年全面亏损总额为605.1万美元,较2024年同期的473.5万美元亏损扩大27.8%[160]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期内亏损为390.2万美元[16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全面亏损总额为605.1万美元,其中包含权益投资公允价值亏损174.7万美元及汇兑差额亏损40.2万美元[165] - 2025年中期未计所得税前亏损为406.5万美元[166] 成本和费用变化 - 销售及分销开支从约0.8百万美元增加约0.3百万美元至约1.1百万美元,主要因开发成本摊销[96][99] - 一般及行政开支从约2.8百万美元减少约0.8百万美元至约2.0百万美元,主要因大幅削减员工人数[102][107] - 融资成本约为1.3百万美元,较前一期间减少约0.4百万美元[103][108] - 2025年中期融资成本为125.5万美元[166] - 截至2025年9月30日,集团员工数为39名(2024年9月30日:91名),本期间雇员福利开支约1.1百万美元,占总收入约3.9%(2024年:约2.5%)[106][111] 各产品线收入表现 - 移动设备及智能充电产品收入从2012.0万美元下降至1817.0万美元,但占总收入比重从56.3%提升至64.0%[85][90] - 电机控制产品收入从1414.0万美元下降至934.7万美元,占总收入比重从39.5%下降至32.9%,主要受平均售价下跌影响[85][87][88] - 传感器及自动控制产品收入从53.6万美元下降至6.1万美元,占总收入比重从1.5%下降至0.2%[85] - LED照明产品收入从40.7万美元下降至0.8万美元,占总收入比重从1.1%下降至0.0%[85] - 射频电源产品收入从56.3万美元下降至8.9万美元,占总收入比重从1.6%下降至0.3%[85] - XMC产品在本期间贡献收入73.9万美元,占总收入的2.6%,而前一期无此项收入[85] - IC产品收入占本期间总收入约69.5%,前一期间为64.0%,但该分部收入从约20.1百万美元下降至18.2百万美元[93] 各地区表现 - 香港地区收入为2757.1万美元,占总收入的97.0%,较去年同期3069.0万美元下降10.2%[196] - 中国内地收入为84.3万美元,占总收入的3.0%,较去年同期507.6万美元大幅下降83.4%[196] - 公司主要运营地点为香港及中国内地,并将香港视为其居驻地[194][19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为263.8万美元,较2025年3月31日的379.3万美元减少30.5%[196] - 香港地区非流动资产为212.0万美元,占总资产的80.4%,较期初263.7万美元减少19.6%[196] - 中国内地非流动资产为51.8万美元,占总资产的19.6%,较期初115.6万美元大幅减少55.2%[196] 营运资金与效率 - 公司为加速库存周转和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实施了降价策略,导致库存周转天数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年化)的约40.6天轻微增加至本期间(年化)的约42.5天[91] - 贸易及应收票据周转天数大幅改善,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年化)的约82.2天降至本期间(年化)的约41.4天,减少了40.8天[92][93] - 2025年中期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减少657.9万美元,显著改善营运资金[166] 财务状况(资产、债务、现金)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净值为525.5万美元,较2025年3月31日的1130.6万美元大幅下降53.5%[16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10.1万美元,较2025年3月31日的368.2万美元大幅减少70.1%[16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为643.8万美元,较2025年3月31日的1386万美元减少53.5%[16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银行及其他借款为1827.3万美元,其中流动借款为1107.2万美元[162][163] - 公司股东应占权益从2025年4月1日的1130.6万美元大幅下降至2025年9月30日的525.5万美元,降幅达53.5%[165] - 公司经营及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在2025年中期为940.2万美元,较2024年同期的1924.2万美元下降51.1%[166] - 2025年中期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245.4万美元,主要来自人寿保单按金收款204.5万美元[168] - 2025年中期融资活动现金净流出1367.6万美元,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2689.8万美元及其他借款1021.7万美元[16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10.1万美元,较期初的368.2万美元减少70.1%[168]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9月23日,卿浩东先生与麦鲁先生已从执行董事职位退任[5][6] - 公司董事会主席与首席执行官由林先生一人兼任,偏离了《企业管治守则》第C.2.1条的规定[129][13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董事林强先生通过受控法团持有746,746,000股公司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约68.00%[14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董事卿浩东先生通过受控法团持有746,746,000股公司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约68.00%[143] - 林强先生、卿浩东先生及冯涛女士(卿浩东先生的配偶)为一致行动人士[146][149] - P. Grand (BVI) Ltd.由林强先生100%全资拥有[146][149] - Kingtech (BVI) Ltd.由冯涛女士100%全资拥有[146][149] - 截至2025年9月30日,P. Grand (BVI) Ltd.持有公司662,746,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约60.35%[149]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冯涛女士(包括其控制的Kingtech (BVI) Ltd.)持有公司746,746,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约68.00%[149] - 截至2025年9月30日,Kingtech (BVI) Ltd.持有公司84,000,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约7.65%[149] -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并已审阅确认集团于回顾期间的未经审核财务业绩[136][137] - 全体董事确认在回顾期间及报告日期遵守了《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134][138] - 公司未发现可能拥有内幕消息的雇员存在不遵守证券交易书面指引的情况[134][138] - 除已披露者外,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无其他须披露的股份及债权证权益[144][14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根据2019年采纳的购股权计划未授出、行使、失效或注销任何购股权[150][151] - 公司确认在报告期内始终维持《上市规则》规定的足够公众持股量[153][156] 资本运作 -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签订配售协议,以每股0.065港元的价格配售最多219,624,476股配售股份[124] -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提议进行股份合并,基准为每十股面值0.01港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现有股份合并为一股面值0.1港元的合并股份[125] -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完成配售最多219,624,476股股份,配售价为每股0.065港元[127] -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完成股份合并,基准为每十股合并为一股[127]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注册于开曼群岛,总部及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股份代号为1912[8][9][10] - 公司核数师为Moore CPA Limited[6][7] - 主要往来银行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8][9] - 自上市日期至本中期报告日期,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未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公司上市证券[135][139] - 公司业绩将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conteltechnology.com)刊载[154][157] - 公司未披露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简明综合损益表具体数据[158] 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 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以美元呈列,所有金额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千位[172][175] - 公司被厘定为仅有一个经营分部,即销售IC产品及电子元件(包括捆绑式服务)[191][193] - 公司财务报表编制遵循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177][181] - 财务报表根据历史成本惯例编制,但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除外[178][181] - 公司采用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年度财务报表相同的会计政策,但采纳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除外[179][181] -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新修订准则对集团当期或过往期间的业绩及财务状况编制无重大影响[184][186] - 集团已首次应用于2025年4月1日或之后强制生效的《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缺乏可兑换性》[185][188] - 应用新会计准则修订对集团当期及过往期间的财务状况及表现无重大影响[185][188] - 编制财务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及估计不确定因素来源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十五个月的综合财务报表相同[190][192]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但未经审计[180][182] - 收入确认基于客户合约,并在某一时间点确认[197] - 财务数据应用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实务权宜方式,未包含预计期限一年或以下的剩余履约义务相关收入信息[19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