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med(INSM) - 2025 Q4 - Annual Report

BRINSUPRI监管进展与计划 - BRINSUPRI于2025年8月在美国获批,并于2025年第三季度在美国上市[28] - BRINSUPRI于2025年11月获得欧盟委员会批准[28] - 针对BRINSUPRI治疗NCFB,预计英国和日本将在2026年做出监管决定[28] ARIKAYCE临床试验与监管计划 - ARIKAYCE的ENCOER试验于2024年第四季度完成患者入组,共425名患者[28] - 预计在2026年4月前报告ENCOER试验的顶线数据,并计划在2026年下半年提交美国补充新药申请[28] - ENCORE研究已完成患者入组,共425名患者,预计在2026年4月前公布顶线数据[52][60] - 公司计划在2026年下半年向FDA提交补充新药申请,以寻求将ARIKAYCE的适应症扩展至所有MAC肺部疾病患者[60] brensocatib (BRINSUPRI) 临床试验进展 - 针对brensocatib治疗HS的2b期CEDAR研究于2025年10月完成患者入组,顶线数据预计在2026年第二季度报告[30] - 在ASPEN试验中,brensocatib 10 mg相比安慰剂将年度判定肺部恶化率降低21.1%[44] - 在ASPEN试验中,brensocatib 25 mg相比安慰剂将年度判定肺部恶化率降低19.4%[44] TPIP临床试验进展与计划 - 公司于2025年第四季度启动了TPIP治疗PH-ILD的3期研究PALM-ILD,并正在积极入组患者[34] - 预计在2026年下半年报告TPIP治疗PAH的2b期研究开放标签扩展数据[34] - TPIP在PAH的2b期研究中达到主要终点,与安慰剂相比肺血管阻力(PVR)基线降低35%(LS均值比0.65,p<0.001)[75] - TPIP在PAH的2b期研究中次要终点显示,6分钟步行距离(6MWD)较安慰剂改善35.5米(p=0.003),NT-proBNP浓度较安慰剂降低60%(LS均值比0.40,p<0.001)[75] - TPIP在PH-ILD的2a期研究中,79.3%的患者在第5周达到最大剂量640 µg,安慰剂组为100.0%[70] - TPIP在PH-ILD的2a期研究中,临床恶化事件发生率TPIP组为10.3%,安慰剂组为50.0%(p=0.0164)[73] - TPIP在PAH的2b期研究中,75%的患者(n=52)滴定至最大允许剂量640 µg每日一次,90%的TPIP患者(n=62)完成研究[76] 潜在市场规模与患者估计 - 支气管扩张症潜在市场:美国估计有50万确诊患者,欧洲五国(法、德、意、西、英)估计有60万,日本估计有15万[45] - ARIKAYCE针对MAC肺部疾病的潜在患者:美国确诊患者估计在9.5万至11.5万之间,其中难治性患者估计在1.2万至1.7万之间;欧洲五国确诊患者估计为1.4万,其中难治性患者估计为1400;日本确诊患者估计在12.5万至14.5万之间,其中难治性患者估计在1.5万至1.8万之间[65] - 公司估计TPIP在美国、欧洲五国和日本的潜在可及患者数:PH-ILD分别为5万、6.5万、2万;PAH分别为3.5万、4万、1.5万[81] ARIKAYCE临床疗效数据 - ARISE研究中,ARIKAYCE治疗组有43.8%的患者QOL-B呼吸评分改善超过14.8分,而对照组为33.3%[54] - ARISE研究中,第7个月时ARIKAYCE治疗组有78.8%的患者实现痰培养转阴,而对照组为47.1%[54] - ARISE研究中,第6个月时ARIKAYCE治疗组有80.6%的患者实现痰培养转阴,而对照组为63.9%[56] ARIKAYCE安全性与耐受性数据 - ARISE研究中,治疗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ARIKAYCE组为91.7%,对照组为80.4%;最常见不良事件为发声困难(ARIKAYCE组41.7% vs 对照组3.9%)和咳嗽(ARIKAYCE组27.1% vs 对照组7.8%)[59] - ARISE研究中,ARIKAYCE组的停药率为22.9%,而对照组为7.8%[59] TPIP安全性与耐受性数据 - TPIP在PAH的2b期研究中,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EAEs)导致停药率为5.8%,安慰剂组为0%[77] - TPIP在PH-ILD的2a期研究中,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EAEs)导致停药率TPIP组为13.8%,安慰剂组为30.0%[70] 知识产权与市场独占期 - 公司拥有或授权超过1400项已授权专利和待批专利申请,其中超过400项与ARIKAYCE相关[93] - 公司拥有13项在FDA橙皮书中列出的ARIKAYCE有效美国专利,涵盖其组成及治疗NTM的用途,其中最早到期日为2026年12月5日,最晚为2035年5月15日[97] - 公司预计在美国,ARIKAYCE及其治疗NTM肺部疾病的专利保护将至少持续到2035年5月15日[98] - 公司在欧洲专利局拥有10项与ARIKAYCE相关的有效专利,其中部分专利到期日为2026年7月19日、2033年5月21日和2035年5月15日[99] - 在其他海外市场(如日本、中国、韩国、澳大利亚、印度)有超过350项与ARIKAYCE相关的有效专利,并有超过20项外国专利申请待决[100] - 公司通过协议获得Lamira医疗器械的美国及外国专利许可权,有效期至2034年1月18日[101] - 公司通过许可获得BRINSUPRI的13项美国有效专利(列于FDA橙皮书),其中多项专利到期日为2035年5月15日、2035年1月21日、2040年2月21日及2039年3月1日[102][103] - 公司拥有6项TPIP相关美国专利,均于2034年10月24日到期,且相关专利申请若获授权,专利有效期可至2041年10月[105][106] - 公司拥有INS1148的两项美国专利,分别于2040年10月和2040年9月到期[107] - ARIKAYCE在美国获得加速批准,并因此获得12年的市场独占期(孤儿药7年 + QIDP 5年)[47] 合作协议与财务承诺 - 与PPD的临床开发服务主协议已延长三年,相关项目附录的预期未来成本为2.957亿美元[112] - 根据与阿斯利康的许可协议,公司已支付首付款3000万美元及里程碑付款共计7000万美元,并承诺支付基于brensocatib净销售额的高个位数到中十位数百分比的分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在年净销售额首次达到10亿美元时支付3500万美元[113] - 阿斯利康于2024年3月行使了关于brensocatib在COPD或哮喘适应症的最终选择权,但双方在2024年6月谈判期结束后未能达成进一步开发和商业化协议,公司因此保留了除COPD或哮喘外所有适应症的全球权利[114] - 公司与Patheon Inc.签订了brensocatib的商业化生产协议,以满足长期商业需求[115][116] - 公司与Esteve签订了为期三年的brensocatib原料药商业生产和供应协议,初始期限为三年[117] - 根据与PARI的许可协议,公司在ARIKAYCE的NDA获FDA受理以及后续获FDA和EMA批准后,分别向PARI支付了100万欧元、150万欧元和50万欧元的里程碑付款[120] - PARI有权根据许可协议获得ARIKAYCE全球年净销售额的中个位数百分比(mid-single digits)作为特许权使用费[120] - 根据与Resilience的合同制造协议,公司每年需支付至少600万美元(根据通货膨胀调整),用于商业ARIKAYCE批次的生产和某些制造活动[124] - 由于ARIKAYCE在美国获批,根据与CFFT的协议,公司支付了总计1340万美元的里程碑款项;此外,在实现某些全球销售里程碑后,公司支付了170万美元的额外款项[126] - 公司以4000万美元的首付款从Opsidio收购了INS1148的全部权利,未来可能支付高达3.82亿美元的或有里程碑款项,以及基于个位数低至中段百分比(low to mid single-digit percentage)净销售额的分级付款[127] - 根据与NCH的许可协议,公司为获得INS1202的独家授权支付了20万美元首付款,未来可能支付高达3290万美元的或有里程碑款项,并同意在特许权使用期内支付个位数低段(flat low single-digit)的净销售额提成[129] 产能投资 - 公司为增加ARIKAYCE长期产能的累计投资估计约为1.277亿美元[90] - 为增加ARIKAYCE的长期产能,包括与Patheon的协议以及与第三方的相关协议或采购订单,总投资估计约为1.277亿美元[125] 监管政策与审批流程(美国) - 孤儿药资格在美国可获得7年市场独占期[136] - 美国FDA罕见儿科疾病优先审评券(PRV)计划已重新授权至2029年[145] - 美国新药申请(NDA)或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提交后,FDA有60天决定是否受理[154] - FDA目标是在受理后10个月内完成90%的标准新分子实体(NME)NDA和原始BLA的审评,优先审评目标为6个月[156] - 临床1期试验受试者规模通常为20-100人[151] - 临床2期试验受试者规模通常为数百人[151] - 临床3期试验受试者规模通常为数百至数千人[151] - FDA可能要求进行上市后测试(如四期研究)和风险管控策略(REMS),包括限制分销方法,这可能实质性地影响药物的潜在市场和盈利能力[157] - 加速批准程序可将审评时间从标准10个月缩短至6个月,但需在批准后120天内提交宣传材料,且后续材料需提前30天提交[159][162] - 快速通道资格申请需在IND提交时或最晚在NDA/BLA会议前提出,FDA必须在收到请求后60天内做出回应[161] - 优先审评适用于治疗严重疾病且能显著改善安全或有效性的药物申请,可将审评时间从10个月缩短至6个月[162] - 突破性疗法资格申请需在IND提交时或最晚在二期会议结束前提出,FDA必须在收到请求后60天内做出回应[163] - 合格传染病产品(QIDP)可获得优先审评和快速通道资格,并可能获得市场独占期延长,例如与孤儿药资格结合可能获得总计12年的独占期[165][173] - 美国专利期延长最长可达5年,但批准后总专利期(含延长期)不得超过14年,且可因申请人未尽职寻求批准而缩短[168] - 新化学实体(NCE)可获得5年非专利独占期,在此期间FDA不得受理含有相同活性部分的仿制药申请[170] - 新临床研究报告(如新适应症)可获得3年非专利独占期,仅覆盖与新临床研究相关的批准条件[171] - 生物参考产品享有独占期,自首次许可之日起4年内FDA不得受理生物类似药申请,12年内不得批准[174] - 美国临床试验结果披露可因寻求首次批准或新适应症而延迟最多2年[187] - 美国药品供应链安全法要求制药商、批发分销商和药房在10年内分阶段履行资源密集型义务[194] - 组合产品审批可根据主要作用模式由药品评价和研究中心或器械与放射健康中心主导[184] - 组合产品可提交单一上市申请或针对各组成部分(如药品和器械)的单独申请[185] - 药品上市后需遵守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不良事件报告及定期报告等要求[186][188][190][191] - 药品标签、广告和促销内容及格式受FDA严格监管,禁止超适应症推广[189] 监管政策与审批流程(欧盟) - 欧盟孤儿药市场独占期为10年,若执行儿科研究计划可延长2年至12年,若不再符合标准可能缩短至6年[140] - 欧盟孤儿药资格标准为患病率不超过每1万人中5例,或预计销售额不足以支撑开发成本[139] - 欧盟集中审批程序标准审评时间为210天,加速审评可缩短至150天[196][199] - 欧盟新活性物质药品享有8年数据独占期,外加2至3年市场保护期,总计保护期10或11年[204] - 欧盟有条件上市许可有效期为1年,可续期直至提交完整数据包[202] - 欧盟医疗器械法规过渡期规定,高风险设备证书最长可沿用至2027年12月31日,其他设备可至2028年12月31日[208] - 欧盟医疗器械制造商需在EUDAMED数据库中注册其机构和设备[213] - 欧盟CE标志医疗器械的某些变更需在上市前提交公告机构批准[212] - 欧盟孤儿药完成儿科研究计划(PIP)可将市场独占期从10年延长至12年[218] 监管政策与审批流程(日本) - 日本孤儿药资格标准为患者人数少于5万人[143] - 日本PMDA的标准审评目标周期为12个月,优先审评目标周期为9个月[215] - 日本药品定价谈判在获得上市批准后开始,价格通常在60至90天内确定[215] - 日本孤儿药或针对小群体疾病的新药可能有资格获得定价溢价[215] - 日本厚生劳动省建议制药公司在再审查期间对儿科用药进行上市后监测[219] - 日本为明确增加儿科剂量等情况的再审查期设定为10年[219] 儿科药物监管政策 - 美国BPCA法案下,非生物药若获得儿科独占权,可延长现有独占期6个月[217] - 美国FDA授予儿科独占权的决定需在相关独占期到期前至少9个月做出[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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