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表现 - 公司2021/22中期报告显示,持续经营业务的税后亏损为72,346千港元[10] - 公司2021/22中期报告显示,期内的其他全面收入为-9,717千港元[12] - 公司2021/22中期报告显示,期内的总全面收入为-82,063千港元[12] - 公司2021/22中期报告显示,每股亏损为0.46港仙[12] - 公司2021/22中期报告显示,非流动资产总值为383,235千港元[14] - 公司2021/22中期报告显示,流动资产总值为469,271千港元[14] - 公司2021/22中期报告显示,流动负债总额为78,523千港元[14] - 公司2021/22中期报告显示,流动资产净值为390,748千港元[14] - 公司2021/22中期报告显示,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为773,983千港元[14]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为53,137千港元,较2021年6月30日的55,266千港元有所下降[17] - 公司资产净值为720,846千港元,较2021年6月30日的802,909千港元减少10.2%[17] - 2021年下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58,197千港元,较2020年同期的-13,123千港元显著改善[26]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338千港元,主要用于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26] - 公司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为207,388千港元,主要用于偿还借款和租赁负债[26] - 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00,543千港元,较期初的334,958千港元减少40.1%[26] - 公司总亏损为72,544千港元[128] - 应收贷款减值亏损为3,364千港元[128] - 投资物业重估亏损为30,410千港元[128] - 存货减值亏损为5,450千港元[128] - 公司未分配收入及开支净额为9,915千港元[128] - 融资成本为1,033千港元[128] - 持续经营业务的银行利息收入为1,131千港元,同比增长191千港元[148] - 公司获得政府补助255千港元,用于支持业务运营[148][149] - 新能源业务在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亏损为3,663千港元[148] - 公司已完成向独立第三方出售新能源业务,该业务在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业绩为亏损[155][156] - 持续经营业务的融资成本为1,033千港元,同比增长20千港元[161] - 公司未建议支付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177] - 公司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每股基本亏损基于期内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亏损和加权平均普通股数计算[177] -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每股基本亏损为72,346千港元,较2020年同期的24,444千港元大幅增加[181] -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5,695,532股[187] -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未派付任何中期股息,与2020年同期相同[179] 业务分类及收入 - 公司酒店款待业务服务收入为8,256万元,同比下降17.5%[115] - 公司借贷服务利息收入为1,629万元,同比下降31.6%[115] - 公司酒类产品贸易收入为18,951万元,同比增长48.5倍[115] - 公司上市证券投资股息收入为339万元[115] - 公司总收益为29,175万元,同比增长128.3%[115] - 公司已完成新能源业务的出售,相关业务已列为终止经营业务[120] - 公司将“基金投资”分类更名为“上市证券及基金投资”,以反映当前业务活动[120] - 公司目前有四个可报告分类:酒店款待业务、借贷服务、酒类产品买卖及分销、上市证券及基金投资[124] - 不同经营分类在报告期内无分类间交易,中央收益及开支未分配至经营分类[125] - 酒店款待业务收入为8,256千港元,亏损为3,235千港元[128] - 借貸服务收入为1,629千港元,亏损为2,039千港元[128] - 酒类及葡萄酒业务收入为18,951千港元,亏损为28,224千港元[128] - 上市证券及基金投资收入为339千港元,亏损为27,630千港元[128] 会计准则及政策 - 公司未提前采用任何已发布但尚未生效的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33] - 公司采用的新/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35] - 公司已采纳新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37] - 公司已发布但尚未生效的新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第8号、第12号、第16号等的修订[39] -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澄清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的标准,并引入“结算”定义[79] - 香港诠释第5号(2020年)因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而更新,结论无变动[81] -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务报告第2号修订要求公司披露重大会计政策信息[86] - 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修订澄清了会计政策变动与会计估计变动的区分,会计估计变动仅适用于未来交易和事件,而会计政策变动通常也适用于过去交易和事件[87][89] -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澄清了在特定情况下,公司首次确认资产或负债时豁免确认递延税项,但该豁免不适用于租赁和退役责任等交易[91][93] -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修订禁止从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成本中扣除销售所生产项目的任何所得款项,相关款项和成本需在损益中确认[92][94] - 香港会计准则第37号修订明确了“履行成本”包括与合约直接相关的成本,如直接劳工、材料及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折旧支出分配[97][99]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修订更新了概念框架的引用,要求收购方在业务合并中不确认或然资产[98][100]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澄清了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资产出售或注入的会计处理,相关收益或亏损仅以非相关投资者的权益为限确认[103][104] 税务及国际业务 - 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子公司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即期税项为211千港元[167][171] - 公司在日本的子公司按20.42%的税率缴纳预扣所得税,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无预扣税支付[174] - 公司在瑞典的子公司按21.4%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无企业所得税拨备[174] 资产及投资 -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成本为688,000港元,较2020年同期的4,197,000港元大幅减少[192] -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入为506,000港元,2020年同期无此类交易[192] -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使用权资产为743,000港元,2021年6月30日无此类资产[192] -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质押的酒店土地及楼宇账面总值为359,878,000港元,较2021年6月30日的375,756,000港元有所减少[192] -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投资物业的重估亏损为200,000港元,2020年同期无此类亏损[196] -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香港投资物业的账面总值为19,400,000港元,较2021年6月30日的19,600,000港元有所减少[196]
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 - 2022 - 中期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