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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国际(01064) - 2021 - 年度财报
中华国际中华国际(HK:01064)2022-04-29 17:1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1年公司营业额为5767万港元,2020年为2442.3万港元[7] - 2021年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纯利为681.1万港元,2020年亏损657.6万港元[7] - 2021年集团经调整EBITDA为溢利2930.1万港元,2020年为157.5万港元[8] - 2021年集团税前及税后溢利分别为5910.9万港元和3098.1万港元,2020年分别亏损44万港元和493.8万港元[9] - 2021年集团来自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净额为2244.2万港元,2020年为1877.6万港元[10]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现金及银行结余为9320.4万港元,2020年为8640.7万港元[11]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未偿还借贷7935.9万港元,2020年为7931.6万港元[11]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资本负债比率为0.02,2020年为0.02[11]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资产净值、净资产及资产总值分别为739.9万港元、32.23376亿港元及47.27091亿港元,2020年分别为1164.4万港元、31.12192亿港元及45.64165亿港元[14] - 2020年12月31日,集团雇员约30名(2020年:40名),总员工成本为796.7万港元(2020年:757.4万港元)[50]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约有30名员工,员工成本总额约为800万港元[139]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团总雇员人数约为30名[178] - 集团约有30名员工,大部分员工为集团服务超20年[191] 新股发行情况 - 2020年4月15日公司宣布与领泰投资有限公司订立认购协议,按每股0.15港元认购及发行1.08亿股新股份[16] - 新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总计1610万港元,其中中国广州开发项目之重建成本1200万港元,占比74.5%;一般营运资金410万港元,占比25.5%[18]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动用款项净额410万港元,未动用款项净额1200万港元,广州开发项目预计2022年6月30日或之前动用[18] 股息分配情况 - 公司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19] -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任何股息[113] 物业业务情况 - 公司附属公司主要于中国大陆从事物业发展、投资及管理业务,拥有重庆和广州两项主要物业权益[20] - 重庆港渝广场为15层商业楼宇,集团拥有部分楼层,总面积约24400平方米,已全面翻新,主要经营男装及鞋类批零[23] - 广州大都市鞋城于2019年8月停业重建,原建筑为2层,面积约14700平方米,有500家商铺[24] - 广州重建项目拟开发为22层多功能甲级商业综合楼,总面积约234000平方米,计划连接两个地铁站[26] - 广州重建项目预计2023年第一季动工,分两期完成,最早2026年初开业带来租金收入[27] - 广州重建项目预算成本约人民币17亿元(20.74亿港元),集团及卖方分别承担25%及75%[27] - 广州重建项目预计继续从剩余单位及临时停车场产生租金收入直至开工[27] - 集团拥有约190个住宅单位,总面积约11,070平方米[31] - 回顾年度下半年,持作销售物业单位总代价以约2270万元人民币(相当于2746.1万港元)出售[32]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团在重庆经营一个购物中心,广州有一处重建地盘但拆迁工程未竣工[178] 收购事项情况 - 收购香港正大余下75%间接权益完成时间延至2022年6月30日[33] - 集团于2007年12月收购香港正大25%间接权益,余下75%拟不迟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总代价为人民币13.611亿元(2021年12月31日相当于16.60542亿港元)[88] - 公司收购香港正大10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8.148亿元(2021年12月31日相当于22.14056亿港元)[89] - 收购事项分四部分完成,各部分股本权益分别为25%、26%、24%、25%,代价分别为4.537亿元、4.71848亿元、4.35552亿元、4.537亿元[91] - 第一部分于2007年12月17日完成,2009年3月31日,第二、三、四部分未完成,买方需支付第二、三部分递延利息2583.7万港元[92] - 买方及卖方签补充协议,将最后截止日期延至2022年6月30日[92] - 2021年6月30日,公司与卖方订立延期协议,将收购事项的第二、三、四部份完成日期延至2022年6月30日,无需支付递延利息[135] 法律诉讼及申索情况 - 2021年5月,广州正大收到清算驳回裁定,越房私企提起的强制清算申请遭驳回[35] - 越房私企于2021年5月底对清算驳回裁定上诉,2022年1月聆讯,未裁决[37] - 2021年12月,广东高院确认索偿驳回裁定于8月2日生效,驳回越房私企全部诉求[38] - 越房私企诉求包括确认合作协议到期终止、分配广州正大剩余资产、要求香港正大支付4.5亿元人民币(约5.49亿港元)占用费[40] - 广州正大2008年起诉越房私企取消其资格案,截至报告日期无新进展[41] - 2021年4月,重庆超霸一宗1996年订金交易申索全结清[41] - 广州正大需向申索人支付约1850万元人民币(约2257万港元)一次性现金赔偿及应计利息[43] - 2008年12月广州正大入禀越秀区法院,香港正大随后加入,2009年7月法院裁定认同广州正大要求[93] - 2009年8月越房私企向广州市中院上诉,2009年10月15日进行一次聆讯后无其他聆讯[95] - 2009年12月9日广州正大及香港正大提出主审法官回避呈请,当日未召开相关聆讯或会议[95] - 2010年2月5日公司收到所谓书面判决,称撤销越秀区法院裁定并拒绝广州正大请求[95] - 2010年6月有第三方提醒公司注意所谓法院公告,称判决于2009年12月4日作出,驳回越秀区法院裁定[96] - 公司认为所谓法院公告和书面判决不符合规定,不构成有效通知和处置,至今未收到广州中院有效书面判决[100] - 2019年12月31日,重庆超霸就申索的应付总额约为人民币3400000元,已全额计提等额拨备[101] - 2020年12月,重庆超霸及付款人订立和解协议,未偿付金额约人民币2718000元(约3234000港元)于2021年结清[102] - 2013年10月,前房管局要求广州正大向九名申索人支付总额约人民币27600000元的一次性现金补偿,后该责任于2014年3月解除[102] 广州正大相关情况 - 广州正大投资预算及注册资本分别为4.5亿元人民币及1.5亿元人民币[56] - 越秀国企每月收取管理费5万元人民币,总额不超1000万元人民币,物业预售起分四期获花红3800万元人民币[57]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向越秀国企支付管理费合计1000万元人民币,未支付花红3800万元人民币[57] - 1996年迅发全额出资1.5亿元人民币作为广州正大注册资本[58] - 截至目前,广州正大的香港正大及越秀国企出资额分别为1.5亿元人民币及零[62] - 广州正大重建项目最初计划15年内完工,合营期原至2008年12月31日,后再延长15年至2023年12月[60] - 2015年3月下载的公示资料库显示广州正大备案信息出现“清算信息”等内容[64] - 2022年2月新系统下载的信用报告包含旧报告相同清算相关资料[64] - 2011年9月国鼎未通知及获广州正大同意向广州工商局提交申请,要求存“清算组成员备案”等[65] - 公司及广州正大认为国鼎提交申请违反公司登记条例,应“申请退回”临时备案[67] - 广州正大及香港正大确认未收到有关所谓清算呈请的起诉、传票等文件[67] - 公司及广州正大认为所谓清算呈请法律程序不符中国法律规定及司法程序[70] - 公司及广州正大认为所谓法院决定无法律效力,国鼎无合法授权进行清算等[70] - 广州正大自2003年获前房管局授予合资质拆迁人及合资质拆迁承包商,有权在约一年期限内拆除广州越秀区一组物业,此后每年申请延期[72] - 2014年拆迁延期公告出现新条款,指定所谓清算人作为第二拆迁人及第二拆迁实施单位,广州正大反对但未收到前房管局正式回复[72][73] - 公司及广州正大认为拆迁许可证及延期公告合法有效,广州正大仍为合资质拆迁人及实施单位,所谓清算人授权无法律效力[75] - 2017年6月所谓清算人发出告知函,敦促收件人15天内提供资料或主张,广州正大业务仍如常运作[77][79] - 告知函提及所谓清算人拟评估和招标拍卖广州正大资产,包括两块总面积约16,800平方米地块和一座两层非永久性商业群楼[79] - 香港正大拥有广州正大100%归属权益,广州正大合伙人是香港正大及越秀国企[81] - 广州正大合营期已延长额外15年至2023年[85] - 公司认为现阶段毋须就所谓清盘呈请采取进一步行动,集团目标是推进广州正大重建计划,越秀区政府将支持该项目[87] - 所谓清算人不具有效授权处理广州正大清算事务及发出告知函,告知函本身不合法[84] 公司业务及运营相关 - 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年内主要业务性质无重大变动[109] - 2021年,集团两名客户之销售占本年度总销售额100%,且集团无主要供应商[120] -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可作现金分派及实物分派之储备,412127000港元的公司股份溢价账可作缴足股款红股方式分派[118] - 年内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无买卖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之上市证券[117] 公司治理及人员相关 - 公司董事包括执行董事何鉴雄、非执行董事杨国瑞、独立非执行董事谭刚、黄妙婷、黄钜辉,部分董事将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并愿接受重选连任[121] - 拟于公司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之董事无与公司订立需作补偿(法定补偿除外)方可于一年内终止之服务合约[124] - 截至报告期末及财务报表批准日,公司根据购股权计划并无尚未行使之购股权[130] - 2021年12月31日,董事何鑑雄透过受控法团持有公司1.106亿股股份,占股本15.50%[131] - 2021年12月31日,何鑑雄直接实益拥有超霸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华置业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无投票权递延股份各91股,占已发行股本百分比均为30.13%[133] - 2021年6月30日,公司与卖方订立延期协议,将收购事项的第二、三、四部份完成日期延至2022年6月30日,无需支付递延利息[135] - 2021年度内,无授予董事等购买股份或债券获利的权利,也无人行使该权利[138] - 2021年12月31日,叶家礼等多名股东持有公司股本5%或以上权益,如叶家礼持有1.106亿股,占比15.50%[140] - 本年度,就董事何鑑雄之贷款产生利息支出154.8万港元[140] - 2022年3月5日,董事何鑑雄与公司订立协议,就970.6万元人民币(相当于1184.1万港元)应收款项可能产生的潜在亏损向公司作弥偿[140] - 何湛雄通过旗下公司持有股份,Morgan Estate Assets Limited持有580万股,易致富有限公司持有8712万股,其权益占比33 1/3%,High Rank Enterprises Limited持有1268万股,其权益占比约31.6%[144] - 何伯雄通过旗下公司持有股份,易致富有限公司持有8712万股,其权益占比33 1/3%,High Rank Enterprises Limited持有1268万股,其权益占比约31.6%[144] - 董事会于2021年共召开4次定期会议,各董事出席情况均为4/4[153] - 执行董事何鑑雄及非执行董事楊國瑞因跨境旅游限制缺席2021年6月11日的股东周年大会[155] - 2021年全体董事参与的培训类型为阅读与经济、日常业务或董事职责等有关的最新资料[156] - 企业管治守则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职能须分开,公司董事会会议大部分时间由非执行或独立非执行董事主持[157] - 非执行董事任期按年度基准定为1年,可更新,公司已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独立性确认书[159] - 企业管治守则规定每名董事最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公司细则规定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三分之一董事须轮值退任,主席及董事总经理除外[161] - 审核委员会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和一名非执行董事,2021年共召开2次定期会议[162] - 审核委员会成员黄妙婷、黄钜辉、谭刚、杨国瑞出席会议比例均为100%(2/2)[163] - 薪酬委员会成员谭刚、何鑑雄、黄钜辉、黄妙婷出席会议比例均为100%(1/1)[165] - 提名委员会成员黄钜辉、何鑑雄、谭刚出席会议比例均为100%(1/1)[169] - 董事每年透过审核委员会对集团内部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