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恒发光学(01134) - 2022 - 年度财报
恒发光学恒发光学(HK:01134)2023-04-28 17: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份代号为1134[1][3] - 公司主要通过ODM及OEM业务模式生产及销售眼镜,也以「Miga」品牌供应OBM产品[13] 公司业绩情况 - 公司2022年业绩成功转亏为盈,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约为920万港元,上年同期亏损约为210万港元[6] - 公司2022年收益增长率达7.1%,收益从约4.347亿港元增加约3070万港元至约4.654亿港元[16][23] - 公司2022年录得盈利约920万港元,2021年亏损约210万港元[33] 公司财务关键指标变化(2018 - 2022年) - 2018 - 2022年公司收益分别为4.21094亿港元、4.13395亿港元、3.54183亿港元、4.34732亿港元、4.6543亿港元[11] - 2018 - 2022年公司经营溢利/(亏损)分别为4038.8万港元、1564.3万港元、 - 1159.9万港元、 - 110.5万港元、1139.6万港元[11] - 2018 - 2022年公司本年度溢利/(亏损)分别为3102.5万港元、910.3万港元、 - 1352.1万港元、 - 214万港元、918.3万港元[11] - 2018 - 2022年公司总资产分别为2.15282亿港元、3.1029亿港元、2.87174亿港元、2.68132亿港元、2.51896亿港元[11] - 2018 - 2022年公司总负债分别为 - 1.17918亿港元、 - 1.01981亿港元、 - 1.01951亿港元、 - 8180万港元、 - 6532.4万港元[11] 眼镜业务线数据 - 2022年公司眼镜产品收益约4.654亿港元,较2021年增加约7.1%[12] - 2022年全球眼镜市场价值达1493亿美元,较2021年按年增长6.6%,增长93亿美元[16] 公司财务指标变化(2022年较2021年) - 公司销售成本从约3.663亿港元增加约2310万港元或6.3%至约3.894亿港元[24] - 公司毛利从约6840万港元增加约760万港元或11.1%至约7600万港元,毛利率从约15.7%升至16.3%[25] - 公司其他收入从约850万港元增加约80万港元至约930万港元[26] - 2022年和2021年公司分别录得其他收益净额约390万港元和其他亏损净额约320万港元[27] - 公司2022年拨回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约40万港元,2021年确认减值亏损约20万港元[28] - 公司销售及分销开支从约1380万港元增加约80万港元或6.2%至约1460万港元[29] - 公司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从约6090万港元增加约270万港元或4.4%至约6360万港元[30] - 2022年底公司总资产约为2.519亿港元,2021年为2.681亿港元;资产净额约为1.866亿港元,2021年为1.863亿港元[35] - 2022年底公司资产负债比率约为1.1%,较2021年底约2.1%下降约47.6%[35] - 2022年底公司流动比率约为3.4倍,较2021年底约2.9倍增加约17.2%;速动比率约为2.3倍,较2021年末约1.9倍上升约21.1%[35] - 2022年底公司银行及现金结馀约4640万港元,较2021年底约3690万港元增加约950万港元[38] - 2022年底公司根据租赁安排持有作为使用权资产的汽车的账面价值约为220万港元,2021年为290万港元[47] - 2022年底公司有关物业、厂房及设备及联营公司的注资的资本承担分别约为30万港元及240万港元[48] - 2022年底公司共有1007名雇员,其中986名在中国,21名在香港;2022年及2021年雇员福利开支总额分别约为1.283亿港元及1.115亿港元[50][51]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可供分派储备约为7820万港元,2021年为8020万港元[158] 公司运营相关 - 2023年2月公司搬迁深圳厂房至产能较高的新设施[7] - 报告期后公司就中国厂房及宿舍的五年使用权订立新租赁协议,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约1660万港元[55] 股份发售所得款项情况 - 股份于2019年7月16日上市后,股份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为8000万港元(经扣除上市开支约4500万港元后)[56] - 2020年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约为5600万港元,董事会于2020年11月19日修改其建议用途及分配[57] - 2021年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780万港元,董事会于2021年进一步更改其建议用途及分配[58] - 招股章程所述所得款项净额原始分配为8000万港元[6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用于实际用途的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730万港元用作一般营运资金,且款项已悉数动用[60] 公司管理层信息 - 郭君晖先生为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拥有逾22年眼镜产品相关经验,所在顶峰控股有限公司拥有公司59.19%股权[61][63] - 郭君宇先生为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拥有逾20年眼镜产品相关经验,所在顶峰控股有限公司拥有公司59.19%股权[65][66] - 郭茂群先生为非执行董事,拥有逾34年眼镜产品相关经验,负责参与制定集团企业及业务策略[68] - 陈燕华女士为非执行董事,拥有逾32年眼镜产品相关经验,负责参与制定集团企业及业务策略[69] - 陈汉华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拥有超40年会计、企业融资及管理领域经验[70] - 郭君晖、郭君宇为郭茂群与陈燕华之子,郭君晖为兄长[64][66] - 朱健明42岁,拥有超18年会计及公司秘书领域经验,2019年6月22日获委任为独立董事[72] - 康仕龙51岁,在审计、企业融资等方面累积逾25年工作经验,2020年9月1日获委任为独立董事[75] - 梁佳颖于2021年加入集团担任公司秘书和财务总监,在财务等领域具有超10年经验[78] - 康先生在罗兵咸永道从事审计等范畴约10年,至2005年11月离任[76] - 梁女士于2009 - 2013年任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13 - 2020年在多家港交所上市公司任职[80] - 朱先生2008年7月获认可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2022年取得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73] - 康先生1995年取得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荣誉)文学士学位[77] - 梁女士2009年取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会计学)学士学位,2017年取得香港理工大学公司管治硕士学位[79] 公司治理相关 - 公司采纳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作为自身守则,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遵守所有适用条文[84] - 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证券交易行为守则,截至2022年12月31日董事均已遵守[85]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2名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88] - 2022年度公司召开1次股东周年大会及6次董事会会议[92] - 各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周年大会的出席率均为100%[92] - 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三分之一人数[93] - 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按3年期限服务协议受聘,独立非执行董事按1年期限委任书受聘[95] - 每位董事至少每3年在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97] - 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一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03] - 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有特定任期,至少每3年轮值退任一次[103] - 无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公司任职超9年[103] - 无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超6间上市公司董事职务[103]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审核委员会举行三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100%(3/3)[112][113]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举行一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100%(1/1)[116]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除外)薪酬在零至100万港元的雇员人数为1人[117] - 2022年12月31日,集团员工(包括高级管理层)男女比例约为1:6[122]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08] - 薪酬委员会由四名成员组成,大多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14] - 提名委员会由四名成员组成,大多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18] - 董事会于2019年6月22日成立审核、薪酬、提名及风险管理四个委员会[106] - 董事会于2019年6月22日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120] - 报告日期,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女性[122]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提名委员会举行1次会议,风险管理委员会举行2次会议[126][129] - 提名委员会成员郭君晖、陈汉华、朱健明、康仕龙出席率均为100%(1/1),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康仕龙、陈汉华、朱健明出席率均为100%(2/2)[127][129] - 股东特别大会可应持有公司不少于十分之一附带股东大会投票权的实缴股本成员书面要求召开[138] -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委任梁佳颖女士为公司秘书,其目前担任审核、提名、薪酬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同时为集团财务总监[136] - 公司已采用2020年3月23日的股息政策,股息分配比率由董事会决定,期末股息须经股东批准[132] - 公司就上市程序委聘独立内部控制顾问审阅内部控制系统成效,董事会认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适当有效,无内部审核职能,外聘人士每年审阅相关系统[130] - 董事确认负责编制集团2022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不知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疑问的重大不明朗因素[131] - 提名委员会已采纳一套提名政策,规定董事提名程序及挑选标准[125] -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主要职责是改善公司风险管理常规,评估集团制裁相关风险[127][128] 股息及股东相关 -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期末股息[151] - 为确定出席2023年5月29日股东周年大会并投票的股东资格,公司将于2023年5月25日至29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160] 公司组织章程相关 - 2022年5月27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145] 公司股份相关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共500,000,000股[176] - 郭君晖先生、郭君宇先生、陈燕华女士、郭茂群先生分别持有公司275,952,000股股份,占比55.19%[174] - 郭君晖先生、郭君宇先生分别持有顶锋49%股权,陈燕华女士持有顶锋2%股权[174][177] - 康仕龙先生于2022年3月31日获任银基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6月17日辞任;3月29日获任汇银控股独立非执行董事,8月22日辞任[172]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共50,000,000股[181] - 顶峰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275,952,000股,占公司股权约55.19%[180] - 李敏仪女士和萧芳婷女士分别因配偶权益持有275,952,000股,占公司股权约55.19%[180] - 顶峰由郭太太、郭君晖先生及郭君宇先生分别拥有2%、49%及49%股权[180] 购股计划相关 - 2019年6月22日,公司当时唯一股东批准及有条件采纳购股计划[184]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及年报日期,无购股计划相关的授出、行使、失效及注销情况[185] - 购股计划下股份认购价不得低于规定三者中的最高者[191] - 公司收到经承授人签署的要约及1.00港元汇款,要约视为被接纳[192] - 购股计划及其他计划授出购股涉及股份数目上限不得超上市日已发行股份的10%[193] - 2022年1月及12月31日,根据计划授权限额可授予股份为50,000,000股[193] - 计划授权限额可由股东更新,但不得超批准更新日期已发行股份的10%[194] - 董事可寻求股东批准授出超计划授权限额的购股权,超出部分仅可授予指定参与者[195] - 因未行使购股权利行使而可能配发及发行股份数上限,不得超已发行股份的30%[196] - 年报日期可发行股份数为5000万股,占上市及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的10%[197] - 全面行使购股权致12个月内授出股份总数超授出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1%,不得授出[198] - 超1%限额授出购股权须获股东批准,相关人员放弃投票[198] - 超1%限额授出购股权,公司须寄发通函并载相关资料[198] - 授予建议承授人的购股数量及条款须在股东批准前确定[198] - 超1%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