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2年公司收益为60,709,000元,2021年为173,974,000元[10][13][15] - 2022年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55,768,000元,2021年为400,926,000元[10] - 2022年基本及摊薄每股亏损为21.92分,2021年为157.55分[10] - 2022年资产总值为614,052,000元,2021年为722,210,000元[10] - 2022年负债总额为414,096,000元,2021年为444,133,000元[10] - 2022年资产净值为199,956,000元,2021年为278,077,000元[10] - 公司本年度收益约6070.9万元(2021年:1.73974亿元),全部来自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33][35] - 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5576.8万元(2021年:4.00926亿元),亏损减少因本年度确认的物业拨备下降[33][35] - 2022年末,银行结余及现金约2671万元(2021年:4014.2万元),质押银行存款392.4万元(2021年:448.2万元)[34] -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约6.14052亿元(2021年:7.2221亿元),减少约15%(2021年:34%)[34] - 2022年末,公司总有抵押银行借款、银行透支及其他借款约2102.8万元(2021年:1812.9万元),资产负债率约11%(2021年:7%),流动比率约1.5(2021年:1.6)[34] - 2022年12月31日银行结存及现金约为人民币2671万元(2021年:人民币4014.2万元),已抵押银行存款为人民币392.4万元(2021年:人民币448.2万元)[36] - 2022年12月31日集团总资产约为人民币6.14052亿元(2021年:人民币7.2221亿元),减少约15%(2021年:34%)[36] - 2022年12月31日集团有抵押银行借款、银行透支及其他借款总额约为人民币2102.8万元(2021年:人民币1812.9万元)[36] - 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约为11%(2021年:7%),流动比率约为1.5(2021年:1.6)[36] - 2022年12月31日集团将总账面价值约人民币1461.2万元(2021年:人民币1387.8万元)的若干租赁土地及楼宇抵押予银行[47][51] - 2022年12月31日集团开发物业的承担金额为人民币2.95205亿元(2021年:人民币3.16705亿元)[49][53] - 2022年12月31日集团在香港及中国雇佣53位(2021年:55位)全职雇员,本年度薪酬总额约为人民币1463.3万元(2021年:人民币1844.9万元)[50][54] - 2022年12月31日集团就物业若干买家获提供之按揭贷款的最高责任约为人民币4181.4万元(2021年:人民币8081.4万元)[56][61] 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2年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物业销售约60,546,000元,2021年为172,547,000元[13][15] - 2022年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租金收入约163,000元,2021年为1,427,000元[13][15] - 2022年第一个茂名项目住宅与商用物业销售面积分别约2,681平方米及2,301平方米,2021年分别为11,801平方米及4,983平方米[13][15] - 2022年确认销售的私家车与摩托车停车位为272个,2021年为160个[13][15] 物业拨备及开支情况 - 持作出售物业录得拨备522.2万元(2021年:3.02818亿元),在建物业确认拨备约4818.7万元(2021年:7102.6万元)[17][19] - 销售及营销开支减少约546.1万元,因第二个茂名项目预售推迟[17][19] 第二个茂名项目情况 - 2019年11月27日,子公司以约2.41512亿元中标第二个茂名项目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约29274.16平方米[18][20] - 截至2023年3月,第二个茂名项目约48%的建设已完成,地下室、幼儿园及前两幢住宅楼建设完成[22][24] 原蔗糖贸易业务情况 - 2022年无原蔗糖贸易收入,因疫情致全球原蔗糖市场波动,公司将采取措施降低风险[23][25] 公司股本情况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本约为港币2.54469052亿元,分为2.54469052亿股每股面值港币1元的股份[38][42] 公司证券交易情况 - 本年度公司及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证券[58][63] 公司账户调查及内控情况 - 2022年1月茂名附属公司若干银行账户被冻结,9月调查完成,3月9日解冻并与银行共同操作[65][68][71] - 调查发现部分交易缺乏适当批准或证明文件,集团内部控制制度有潜在缺陷[69][72] - 管理层检讨发现约1000万元建筑工程分包给少数股东,600万元短期贷款已偿还[70][73] - 2021年10月茂名上诚置业向少数股东支付500万元工程款,分包工程总额约1000万元[74][77] - 少数股东通过拥有50%股权的企业持有茂名上诚置业20%股权[74][77] - 2021年7月茂名华大向少数股东借出两笔共600万元短期贷款,年底前已偿还[75][78] - 少数股东拥有茂名华大10%股权权益[75][78] - 分包工程和贷款构成公司关连交易[76][78] - 董事会委任顾问改进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后效果获认可[81][84] 公司股份停牌及复牌情况 - 因2021年审计年报延迟,公司股份自2022年5月27日起停牌[83] - 公司股份自2022年5月27日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联交所于2022年7月17日发布复牌指引[86] 公司董事任职情况 - 潘世民先生52岁,2022年1月28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2月10日获委任为行政总裁,6月17日辞任行政总裁并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88][90] - 陈贤先生59岁,2007年10月12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副主席,11月30日调任为公司主席,2012年8月17日调任为副主席[89][91] - 郑子坚先生54岁,2022年6月17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于各行业拥有逾28年工作经验[94][96] - 郑子坚先生分别自2021年8月及2019年9月起担任德泰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59)及钱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66)之主席及执行董事[94][96] - 郑子坚先生于1992年及1993年分别取得University of Glamorgan商业研究学士学位及Cardiff Business School工商管理硕士学位[95][97] - 杜钧先生48岁,2022年6月15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成员[99] - 杜钧先生自2022年11月1日起担任易还财务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79)独立非执行董事[99] - 杜钧先生于2012年4月至2014年8月期间担任中联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称延长石油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46)执行董事[99] - 杜钧先生拥有逾20年会计、企业融资、并购及企业管治经验[99] - 杜坤先生48岁,2022年6月15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成员,2022年11月1日起担任易还财务投资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会计等领域经验超20年[100] - 邱思扬先生45岁,2022年7月6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金融行业经验逾20年,自2017年2月起担任潪澔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03][106] - 陈伟江先生49岁,2020年1月3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等,中国糖市场经验逾20年,2007 - 2017年担任湛江恒德糖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05][107] - 李镇彤先生52岁,2022年6月17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2022年9月14日起担任鼎石资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内控等方面经验丰富[109][110] 公司企业管治情况 -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致力于维持良好企业管治实践和程序[113] - 公司企业管治实践基于《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偏离守则条文C.2.1外,符合所有相关守则条文[114]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除偏离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C.2.1条外,遵守所有相关守则条文,该偏离于2022年6月17日修正[116][118][119] - 公司采纳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本年度全体董事遵守规定标准[121][124] - 2022年12月31日,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1名独董有专业会计资格和财务管理专长[122][125] - 刘锋和刘忠翔为父子关系,均为前执行董事,除此之外董事会成员间无关系[128][132] - 董事会将公司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转授执行董事,若干重要事项需董事会批准[129][132] - 公司一年至少举行4次董事会会议,约每季一次,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日常会议提前至少14天发通告[131][133] - 本年度举行21次董事会会议,董事获相关资料以作决策[135] - 陈伟江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为11/21,出席审核委员会会议次数为8/9,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次数为3/3[136] - 新委任董事会收到涵盖公司业务运营等的全面入职资料[141][142] - 公司会提供简报和培训更新董事知识技能及监管规定信息[141][142] - 刘锋、刘世忠分别于2022年1月28日辞任主席和行政总裁,潘世民同日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2月10日至6月17日兼任行政总裁[146][147][149] - 郑子坚于2022年6月17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潘世民不再担任行政总裁但留任董事会主席[146][147][149] -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三年,须在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148][150] 公司各委员会情况 - 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采纳经修订的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符合2013年9月1日生效的新上市规则[153][157] - 提名委员会于2022年召开一次会议,建议续聘董事、检讨董事会情况、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并认为集团达成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目标[158][159] - 公司成立薪酬委员会并订立书面职权范围,职权范围可在公司和联交所网站查阅[160] - 薪酬委员会采用向董事会提供咨询的运营模式,董事会保留批准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层薪酬方案的最终权力[160] - 潘礼贤于2022年6月6日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成员[154][157][161] - 查锡我于2022年6月17日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成员[154][157][161] - 杜坤于2022年6月15日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潘世民、李镇彤于6月17日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李镇彤同日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154][157][161] - 本年度薪酬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检讨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政策、架构及薪酬组合[165][167] - 本年度审核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履行财务申报、外聘核数师、内部审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等职责[170][172][173][184] - 前外聘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于2022年8月17日辞任,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9日获委任[172][173] - 企业管治职能职权范围于2012年3月29日获董事会采纳,本年度董事会已检讨公司企业管治政策及报告[177][181] - 公司提名董事政策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由提名委员会负责执行[178][182] - 提名委员会运用多种方法物色董事人选,包括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及猎头推荐等[179][183] - 提名委员会会考虑股东经正式程序提交的董事人选[179][183] - 提名委员会对所有董事候选人按资格评估,保留确定标准权重的酌情权[186]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推荐的董事候选人选举事宜有最终决定权[187] - 新董事候选人需按规定表格提交个人信息及同意书[188] - 提名委员会需根据公司需求和证明审查排列董事候选人优先次序[190][192] - 填补临时空缺时,提名委员会推荐人选供董事会考虑及批准[191] - 推荐董事候选人参选,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名供其考虑及推荐[191] - 所有董事候选人由提名委员会基于董事资格评估,委员会保留制定准则比重的酌情权[191]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参选事宜有最终决定权[191] - 董事候选人需按既定格式提交个人资料和同意书[192] - 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依准则评估其是否合格
中国上城(02330) - 2022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