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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华教育(02779) - 2021 - 年度财报

财务表现 - 公司2021年收入为5.654亿元人民币,较2020年的4.788亿元人民币增长18.1%[7] - 公司2021年年度溢利为3.545亿元人民币,较2020年的3.253亿元人民币增长9.0%[7] - 公司2021年收入为565.4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1%,主要由于学费收入增加[35] - 2021年经调整收入为774.0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1%,包括临床医学院及红山学院收入[36] - 2021年毛利为370.1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0%,主要由于收入增加[40] - 2021年除税后溢利为354.5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0%,主要由于收入增加[47] - 2021年销售及分销成本为14.3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2%,主要由于职工薪酬及招生开支增加[41] - 2021年行政开支为64.1百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9%,主要由于汇兑差额减少[42] - 2021年融资成本为17.4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8%,主要由于银行贷款余额增加[43] - 2021年其他收益为83.0百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2.4%,主要由于新建楼宇折旧及摊销影响[37] - 公司2021年经调整净溢利为人民币341,393千元,较2020年的320,816千元增长6.4%[48] - 公司2021年流动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848.7百万元,较2020年的1,336.7百万元增加38.3%,主要由于其他应收款项增加[51] - 公司2021年合约负债为人民币308.5百万元,较2020年的268.0百万元增加15.1%,主要由于学费及寄宿费增加[55] - 公司2021年其他应付款项为人民币126.3百万元,较2020年的141.9百万元减少11.0%,主要由于应付供应商款项增加[57] - 公司2021年资本开支为人民币997.7百万元,较2020年的482.6百万元增加106.7%,主要用于校舍维护及新校区建设[59] - 公司2021年银行贷款为人民币263.0百万元,较2020年的316.0百万元减少16.8%[62] - 公司2021年流动比率为4.8,较2020年的3.9有所提升,显示流动性增强[64] - 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流动比率从2020年的3.9增加到4.8,主要由于归还短期借款导致流动负债减少[67] - 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回报率为12.0%,股本回报率为9.4%,均高于2020年的水平,主要由于年内溢利的增加[68] - 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比率为23%,与2020年的21%相比保持稳定[69] - 公司建议派付2021年末期股息每股10.78港仙(约人民币每股8.8分),较2020年的每股7.23港仙有所增加[120] 学生与教育机构 - 公司2021年在校学生总人数为56,518名,较2020年的46,415名增长21.8%[7] - 公司2021年全日制在校生人数为45,121名,较2020年增长6.1%[9] - 公司投资及经营四所教育机构,包括新华学院、临床医学院、红山学院和新华学校[11] - 公司致力于提供应用型学历教育服务,涵盖高等学历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10] - 公司毕业生就业率总体高于所在区域平均就业率[10] - 新華學院2021/2022學年新招收本科7,070人,同比增長10.5%[13] - 臨床醫學院2021/2022學年在校生人數達到4,261人,同比增長50.5%[14] - 新華學院全日制在校生總計24,461人,繼續教育在校生11,397人,合計35,858人[21] - 臨床醫學院全日制在校生4,261人,紅山學院全日制在校生10,219人,新華學校全日制在校生6,180人[21] - 新華學院獲批省部級教科研項目646項,同比增長15.6%,發表一二類論文167篇,同比增長15.2%[23] - 新華學院與用友新道、中興、華為等知名企業共建4個現代產業學院[24] - 臨床醫學院護理學專業入選安徽省級一流本科專業[23] - 紅山學院稅收學、市場營銷2個專業入選江蘇省一流本科專業[23] - 新華學院2021屆畢業生就業率排名安徽省高校第三,就業率在93.6%以上[25] - 新華學院新增金融科技、人工智能2個本科專業[13] 战略与发展 - 公司未来将加强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提升现有院校管理水平[8] - 公司计划通过职业教育发展作为新的增长点,推动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29] - 公司坚持"一校一特色"建设策略,推动高质量应用型本科教育发展[28] - 公司计划将53%的上市所得款项用于收购其他学校,以扩大学校网络,预计在2021-2023年完成[134] - 公司已动用3.29亿港元用于提升学校设施及教育设备,占上市所得款项的35%[134] - 公司计划将2%的上市所得款项用于巩固市场地位及提升品牌认可度,预计在2021-2023年完成[134] - 公司计划将10%的上市所得款项用于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134] 风险管理与合规 -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中国民办教育行业的市场状况、监管环境变化、招生率及学费调整能力等[124] - 公司已建立风险管理结构,包括董事会审批重大业务决策、投保校方责任险及与银行订立信贷安排[129] - 公司2021年无重大学生事故、医疗事宜或安全事件发生[131] - 公司控股股东于2018年3月8日订立不竞争契据,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业务竞争的业务[183] - 公司控股股东于报告期间遵守不竞争契据,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查并确认其合规性[186] 公司治理与股东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中,Yang Zhanjun先生自2017年10月27日起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95] - 邹国强先生自2017年10月2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拥有丰富的财务和审计经验[98][99] - 黄源先生自2015年1月起担任新华集团副总裁,并自2015年3月起担任新华学院监事会主席[102][103] - 倪徵先生自2012年12月加入公司,并于2017年10月31日被任命为国际运营总监[105][106] - 吴俊保先生通过吴俊保公司持有公司71.77%的股份[160][163] - 吴俊保先生在新华集团中持有95.70%的股权[162] - 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在股份及相关股份中的权益已按规定披露[160][162] 购股权计划 - 公司已采纳购股权计划,旨在激励合资格人士并吸引挽留人才[168] - 公司根据购股权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为92,100,000股,占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5.73%[169] - 公司购股权计划有效期剩余约五年零十一个月[172] - 公司董事张明持有的15,000,000股购股权尚未行使,行使价为每股2.69港元[173] - 公司董事陆真和王永凯各自持有的6,000,000股购股权尚未行使,行使价为每股2.82港元[173] - 公司雇员持有的40,900,000股购股权尚未行使,行使价为每股2.82港元[173] - 公司A组购股权将分四次归属,每次归属已授出A组购股权总数的25%[176] - 公司B组购股权将分三次归属,前两次每次归属已授出B组购股权总数的30%,最后一次归属40%[176] - 公司C组购股权将根据特定时间表归属,具体归属比例未明确[176] - 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授出的52,900,000份购股权中,1,200,000份D组购股权将于2020年7月15日归属,占总数的100%[177] - 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授出的52,900,000份购股权中,2,000,000份购股权于授出日期归属,行使期间自授出日期起至授出日期后五年届满日期结束[177] 其他 - 公司2021年12月31日拥有1,995名雇员,较2020年的1,797名有所增加[76] - 公司2021年12月31日并无抵押任何资产[75] - 公司2021年12月31日并无订立任何资产负债表外交易[77] - 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后及截至年报日期,并无发生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78] - 公司2021年12月31日并无持有任何重大投资[73] - 公司2021年12月31日并无有关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重大收购及出售[72] - 公司2021年12月31日并无其他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的计划[71] - 公司2021年全年业绩载于综合损益表,具体数据未披露[117] - 公司主要业务为长三角地区的民办高等教育,具体业务分析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114] - 公司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2.398亿港元(约合人民币10.38亿元),其中已动用3.667亿港元(约合人民币3.08亿元)[134] - 公司自五大供应商的采购约为人民币3550万元,占总采购的29.1%[135] - 公司最大供应商的采购约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总采购的8.2%[135] - 公司银行贷款为人民币2.63亿元[143] - 公司可供分派储备包括股份溢价及留存收益人民币8.48亿元[142] - 公司五大客户占收入的比例不足30%,且无单一客户占收入10%以上[135] - 公司未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实体订立任何重大服务合约[15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政策考虑了经营业绩及市场惯例[157] - 公司未与董事或其关联实体订立任何重大交易或合约[154] - 公司未向董事或其家属授予任何股份或债权证认购权利[167] - 公司退休及雇员福利计划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159] - 公司于报告期间未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上市证券[180] - 公司通过结构性合约控制中国营运学校,获得经济利益,并预期将就新开办或投资的学校订立类似合约[189] -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新华新疆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面获豁免缴纳企业所得税[192] - 公司于2018年2月6日订立第二份结构性合约,终止第一份结构性合约,并通过支付服务费将经济利益转让至新华新疆[193] - 公司通过结构性合约从中国运营学校获得经济利益,包括支付服务费、提供独家技术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197] - 公司拥有收购中国运营学校全部或部分学校举办者权益及股权的独家购买权[197] - 公司通过委托协议获得中国运营学校的学校举办者权利和董事权利[197][198] - 公司通过股权质押协议确保记名股东质押其在新华集团的股权[198] - 新华外商独资企业向新华集团提供贷款[198] -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开设民办学校的实体和个人一般指“学校举办者”而非“拥有人”或“股东”[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