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业绩 - 2022年上半年公司收益65.288亿元,较2021年同期30.354亿元增长115.1%;毛利8.252亿元,同比增长36.1%;年内溢利4.841亿元,同比增长41.2%[7] - 2022年上半年每股基本盈利0.58元,较2021年同期的0.63元下降7.9%;每股中期股息0.05元,较2021年同期的0.10元下降50%[7] - 2022年上半年毛利率12.6%,较2021年同期的20.0%下降37%;纯利率7.4%,较2021年同期的11.3%下降34.5%[7] - 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02.62亿元,较2021年12月31日的85.253亿元增长20.4%;总权益46.686亿元,较2021年12月31日的43.043亿元增长8.46%[7] - 持续经营业务收益为65.29亿元,同比增加115.1%,主要因新建180万吨7.65米焦炉投产[36][43] - 销售成本为57.04亿元,同比增加134.8%,与收益增加同步[36][43] - 毛利为8.25亿元,同比增加36.0%,但毛利率从20.0%降至12.6%[36][43] - 其他收入为2852万元,同比增加26.0%,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36][43] - 其他收益及亏损为 - 726.7万元,同比减少80.9%,因同期淘汰厂房及设备减值损失未发生[36][44] - 分销及销售开支为1.15亿元,同比增加246.2%,因销售及部分承担运输费用的客户销售增加[36][44] - 分占合营公司业绩为1276万元,同比增加1183.7%,因合营公司经营利润增加[36][47] - 持续经营业务除税前溢利为6.29亿元,同比增加35.8%,因新焦炉投产及天然气价格上升[36][47] - 期内溢利为4.84亿元,同比增加41.2%[39][50] - 期内全面收益总额为4.86亿元,同比增加41.9%[39][52] - 焦炭分部收益同比增加约31.315亿元或234.9%,业绩增加约1.907亿元或39.1%,毛利率降至15.2%[55] - 贸易分部收益同比减少约1.514亿元,业绩增加约0.7亿元,毛利率增至5.0%[56] - 衍生性化学品分部收益同比增加约2.743亿元或35.5%,业绩减少约0.417亿元或42.6%,毛利率降至5.4%[56] - 能源产品分部收益及业绩同比分别增加约2.14亿元及0.476亿元,LNG设施使用率增至68%[56] - 2022年上半年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约7.088亿元,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约11.299亿元,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约7.132亿元[63] 公司业务 - 公司是河南省焦化行业领先企业,经营垂直整合业务模式,近年积极拓展LNG及氢气的生产及销售业务[4] - 2022年上半年公司收益主要来自焦炭、衍生性化学品、能源产品和贸易四个业务分部[5] - 公司焦炭、LNG及衍生性化学品产品销售主要取决于国内钢铁及化工行业消耗,衍生性化学品需求及价格受石油价格及行业发展影响[12] - 2022年上半年焦炭平均售价约3034元/吨,较去年同期上升44.8%,焦煤平均成本约2094元/吨,较去年同期上升93.4%,焦炭与原材料平均价差收窄约7.2%[21] - 2022年上半年公司焦炭产能约为每年270万吨,粗苯及煤焦油加工量分别约为每年20万吨及18万吨,煤气产量约120亿立方米/年,LNG生产设施产能约1.23亿立方米/年[25] - 2022年上半年各主要产品产能使用率大致保持,销售基本达满销[25] - 公司将进一步扩展及深化焦化价值链投入,包括清洁能源产业链[27] 行业环境与风险 - 中国整体经济状况影响公司产品市价、需求及煤炭价格,经济下滑或复苏时公司会调整采购、销售策略及贸易活动[11] - 公司面临产品及煤炭市价格波动和价差变动风险,产品价格受供应需求、原材料价格、产品特性质量等多种因素影响[13][15] - 中国焦炭行业进行供给侧改革,加速产业整合和结构优化调整,为公司业务长期发展带来新机遇[5] 项目进展 - 180万吨/年焦化装备升级改造项目2021年第四季投产,2022上半年完成90万吨销售,总投资额约32亿元[28] - 与信阳钢铁成立的合资公司一期焦炉预计2022年12月投产,二期预计2023年第三季度全面投产,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近18亿元[29] - 与厦门国贸成立合资公司,公司出资9800万元,占总出资额49%,开展煤炭、焦炭等业务[30] - 180m³/h污水处理项目投资约1.78亿元,采用国际水准技术及设备,已全面运作[33] 采购与定价 - 公司基于生产时间表采购煤炭,采购价参考市价公平磋商,一般不订长期固定价格采购合约[19] - 焦煤及产品现行市价受供求等市场力量推动,公司一般能协商产品及原材料价格[23] 债务情况 - 2022年上半年银行及其他借款净增加约7.782亿元,部分被派发股息约0.147亿元及利息支出约0.492亿元抵销[73] - 截至2022年6月30日,银行借款有抵押为14.619亿元,无抵押为11.17143亿元,较2021年12月31日增加7.78183亿元[69] - 固息借款为5.77亿元,浮息借款为20.02046亿元,较2021年12月31日增加7.78183亿元[70] - 一年内应偿还账面价值为12.71833亿元,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两年为3.58亿元,超过两年但不超过五年为9.49213亿元[71] - 非流动负债项下一年后到期款项为13.07213亿元,较2021年12月31日增加4.78784亿元[72] - 2022年6月30日,集团取得银行授信总额约为人民币5335.0百万元,2021年为人民币4276.0百万元;未清偿银行借款共计约人民币2579.0百万元,2021年为人民币1800.9百万元[80] - 2022年6月30日,集团已质押总账面价值约人民币3518.7百万元的若干资产用于银行授信担保,2021年12月31日约为人民币1024.6百万元[82]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资产负债比率为0.55倍,2021年为0.42倍;股本回报率(年化比率)为9.3%,2021年为15.9%;资产回报率(年化比率)为5.2%,2021年为6.8%[83] - 2022年上半年资产负债比率上升,主要因计息银行借款总额随权益总额增加而同步增加;股本回报率下降是因溢利减少;资产回报率下降是因资产投入大幅增加[86][87][89]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资本承担主要涉及建设与信阳钢铁合资的160万吨/年焦化设施及金马中东的焦化设备升级改造项目[91] - 2022年6月30日,集团在综合财务报表中就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已订约但并无拨备的资本开支为人民币1140860千元,2021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802512千元[94] - 2022年6月30日集团固定利率借款约为人民币5.77亿元,2021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5.755亿元[107] 资金风险与管理 - 2022年上半年,集团背书若干应收票据结清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贴现若干应收票据筹集现金,报告期末可能遭拖欠付款的已背书及贴现应收票据最大风险金额为人民币3911999千元,2021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2902015千元[99]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股东和关联方贸易性质款项分别有逾85%及81%风险集中于五笔最大未偿还结余[109] - 2022年上半年,集团无订立外汇或利率对冲合约或远期商品买卖合约,除部分上市筹集的港元款项外无重大外汇风险[104] 股息政策与分配 - 2022年6月30日公司可分派储备为人民币19.578亿元,2021年为人民币17.705亿元[112] - 2022年5月23日公司宣派每股人民币0.20元的2021年末期股息,总金额为人民币1.07084亿元,已于2022年7月支付[115] - 公司股息政策为每年股息派发不少于当年股东应占溢利及总全面收益的25%[115] - 2022年董事会获授权处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期股息事项,并宣派2022年中期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05元[115] - 董事会决定向2022年9月13日在册股东派发现金中期股息,每股0.05元,预计2022年10月31日前支付,总派息额约2680万元[186] - 公司向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中期股息时,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188] - H股香港或澳门居民个人股东,派中期股息时按1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91] - H股与中国签税收协定国家(地区)居民个人股东,按协定实际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91] - H股与中国无税收协定国家(地区)居民或其他情况个人股东,派中期股息时按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91] - 2021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20元,已在2022年7月支付[186] 上市所得款项使用 - 公司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约为人民币3.21亿元,已按招股章程用途使用[119] - LNG项目 - 焦粒造气设施计划用途占比40%,金额1.284亿元,已全部实际使用[119] - LNG项目 - LNG生产设施计划用途占比10%,金额3210万元,已全部实际使用[119] - 1号和2号焦化炉乾熄焦设施计划用途占比40%,金额1.284亿元,实际使用1.1075亿元,剩余1765万元重新分配作一般营运资金[119] - 重新分配后所得款项净额计划用途总额为3.21亿人民币,LNG项目-焦粒造气设施占比40%(1.284亿人民币)、LNG项目-LNG生产设施占比10%(3210万人民币)、1号和2号焦化炉干熄焦设施占比35%(1.1075亿人民币)、营运资金及其他企业用途占比15%(4975万人民币)[123] - 公司已重新分配所得款项约1765万人民币作为公司一般营运资金,该重新分配于2022年5月23日获公司股东批准[123] 公司治理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及《企业管治守则》项下所有条文[128] - 2022年5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第三届董事会获委任,任期三年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股东周年大会[132] - 2022年5月23日,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第三届监事会获委任,任期三年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股东周年大会[135] - 2022年5月23日,胡夏雨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等职务,徐葆春被委任为非执行董事等职务[140][141] - 徐葆春51岁,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现任马鞍山钢铁采购中心经理[143][145] - 2022年5月23日,李丽娟辞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吴家村被委任为股东代表监事[149][150] - 吴家村57岁,毕业于安徽开放大学,现任马鞍山钢铁审计部高级主任管理师[151][154] - 公司采纳《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董事及监事均遵守该守则[129] 股权结构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35,421,000股,全部为H股[158][168] - 董事饶朝晖先生通过受控法团权益持有162,000,000股H股,占比30.26%,实益拥有1,528,000股H股,占比0.29%[157] - 主要股东中,金马香港、金马焦化、金星均持有162,000,000股H股,占比30.26%;林育慧女士持有163,528,000股H股,占比30.54%[164] - 马鞍山钢铁持有144,000,000股H股,占比26.89%;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受控法团权益持有相同数量股份,占比相同[164] - 江西萍钢持有52,945,000股H股,占比9.89%;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方通过受控法团权益持有相同数量股份,占比相同[164] - 金马兴业持有40,000,000股H股,占比7.47%;王利杰先生通过受控法团权益持有相同数量股份,占比相同[164] 其他事项 - 报告期内及直至中期报告日期,无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合资金司的重大收购及出售[100] - 自报告期末至报告日期,集团无可能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期后重大事项或其他承诺事项[101]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无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参与对集团业务重要的交易、安排或合约并拥有重大权益[159] - 报告期内,无公司安排使董事享有收购股份或债权证的权利[160]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根据相关条例存置的登记册中无其他权益记录[175] - 自上市日至报告日,公司维持了上市规则要求的足够公众持股量[179]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公司或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
金马能源(06885) - 2022 - 中期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