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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能源(06885) - 2023 - 中期业绩
金马能源金马能源(HK:06885)2023-08-25 22:24

财务状况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收益为人民币5,890.7百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9.5%[1] - 公司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0.08元,每股中期股息为人民币0.05元[1] - 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毛利为人民币216,192千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3.8%[2] - 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销售成本为人民币5,674,501千元,较上年同期略微下降了0.5%[2] - 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行政成本为人民币75,771千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6.3%[2] - 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除税前溢利为人民币4,314千元,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了99.3%[2] - 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期内溢利为人民币29,611千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93.9%[2] - 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每股盈利为人民币0.08元,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了86.2%[2] - 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期内全面收益总额为人民币29,976千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93.8%[2] - 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每股盈利(人民币元)为0.08元,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了86.2%[2] - 2023年6月30日,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为7984125千元,较2022年的7124154千元有所增长[3] - 公司流动资产总额为3802340千元,较2022年的4106928千元有所减少[3] - 公司流动负债净值为-1447963千元,较2022年的-426310千元有所增加[3] - 公司总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余额为6536162千元,较2022年的6697844千元有所减少[3] - 公司股本为535421千元,储备为2975860千元,本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511281千元,非控股权益为1161404千元,总权益为4672685千元,较2022年的4726480千元有所减少[4] - 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为1863477千元,较2022年的1971364千元有所减少[4] 业务表现 - 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焦炭销售额为4,239,373千元,占总销售额的61%[27] - 同期,公司的衍生性化学品销售额为1,025,716千元,占总销售额的15%[27] - 公司的能源产品销售额为403,092千元,占总销售额的6%[27] - 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的分部业绩为216,957千元[27] - 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的焦炭销售额为4,239,373千元,占总销售额的58%[28] - 同期,公司的衍生性化学品销售额为1,025,716千元,占总销售额的14%[28] - 公司的能源产品销售额为403,092千元,占总销售额的5%[28] - 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的分部业绩为833,820千元[28] 财务活动 - 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540,462人民币千元,较2022年同期的-1,129,929人民币千元有较大幅度增加[10] - 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424,455人民币千元,较2022年同期的713,169人民币千元有较大幅度下降[1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拥有流动负债净额约人民币1,447,963,000元[12] - 公司认为有足够的运营资金履行未来十二个月到期的财务责任[12] 风险与挑战 - 公司面临原材料(尤其是煤炭)价格波动以及产品现行市价波动的风险[119] - 公司承受与计息银行贷款、银行借款及其他按固定利率计息借款有关的公允价值利率风险[120] - 公司在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股东及关联方贸易性质款项方面存在严重信用风险集中,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有逾72%及78%风险集中於五筆最大未償還結餘[123] 公司治理 - 公司秉承稳健、高效的企业治理理念,注重股东权益,决心达到高水平的企业治理[141] - 公司依据中国《公司法》、其他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制定公司章程,规范组织与行为、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142] - 公司通过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治理守则》,制定一系列制度,以达到良好的企业治理目的[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