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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大学城控股(08067) - 2023 Q3 - 季度财报

财务收益情况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九个月,集团收益为人民币3883万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4006万元减少3.1%[8] - 2023年第一季度收益为人民币1586.6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人民币1387.9万元增加14.3%[9]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收益为人民币1586.6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人民币1387.9万元上升14.3%;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九个月,收益为人民币3883.3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人民币4005.8万元下降3.1%[21][35] - 2023年第三季度,教育设施租赁收益为人民币1496.9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人民币1284.4万元上升16.5%;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九个月,教育设施租赁收益为人民币3612.9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人民币3704.6万元下降2.5%[21] - 2023年第三季度,配套设施商业租赁收益为人民币89.7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人民币103.5万元下降13.3%;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九个月,配套设施商业租赁收益为人民币270.4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人民币301.2万元下降10.2%[21] 盈利情况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人民币573万元,较去年同期的人民币259万元增加121.2%[8]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九个月,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0.03元,去年同期则为人民币0.01元[8] - 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溢利为人民币789.3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人民币614.3万元增加28.5%[9] - 2023年第一季度期内溢利为人民币420.4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人民币145.8万元增加188.3%[9] - 2023年第一季度EBITDA为人民币798.4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人民币623.4万元增加28.1%[9] - 2023年第一季度期内全面收益总额为人民币640.3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人民币303.8万元增加110.8%[9]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4153千元,同比增长189.4%;非控股权益应占溢利51千元,同比增长121.7%[10]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5726千元,同比增长121.2%;非控股权益应占溢利73千元,同比增长180.8%[10]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收益总额6352千元,同比增长110.7%;非控股权益应占全面收益总额51千元,同比增长121.7%[10]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收益总额10089千元,同比增长617.6%;非控股权益应占全面收益总额73千元,同比增长180.8%[10]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基本每股盈利0.02元,同比增长100.0%;摊薄每股盈利0.02元,同比增长100.0%[10]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九个月,基本每股盈利0.03元,同比增长200.0%;摊薄每股盈利0.03元,同比增长200.0%[10] - 2023年公司拥有人应占盈利为人民币572.6万元,较2022年的人民币258.9万元上升121.2%;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为人民币0.03元,较2022年的人民币0.01元上升200.0%[32] - 本期間溢利由262萬元增加121.8%至580萬元[47] 特殊项目收支情况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九个月,政府补助为人民币20万元,去年同期无此项[9]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九个月,分占联营公司业绩为亏损人民币198.6万元,去年同期为盈利人民币395.3万元[9] - 分佔聯營公司虧損為199萬元,上個相應期間為收益395萬元[4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6月11日在香港注册成立,2015年1月16日于GEM上市,为投资控股公司,附属公司在中国、马来西亚及印尼从事教育设施租赁服务[14] - 公司认为最终母公司为莱佛士教育集团,该公司于新加坡注册成立,股份于新交所上市[14] 收益来源结构 - 可呈报经营分部的收益主要来自教育设施租赁,截至2023年及2022年3月31日止九个月自配套设施商业租赁的收益仅占总收益少于10%左右[19] - 公司大部分收益来源于中国的教育设施租赁及配套设施商业租赁,且无重大资产位于中国境外[19] 成本费用情况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九个月,雇员成本较上一相应期间的人民币458万元减少17.5%至人民币378万元[36]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九个月,营业税及附加税增加209.3%至人民币57万元,上一相应期间为人民币18万元[37]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九个月,维修及保养费为人民币103万元,较上一相应期间的人民币59万元上升74.6%[38]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九个月,法律及咨询费为人民币186万元,较上一相应期间的人民币349万元下降46.6%[39]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九个月,录得其他收益人民币127万元,上一相应期间则录得其他亏损人民币135万元[23][40]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九个月,其他开支为人民币204万元,较上一相应期间的人民币376万元下降45.6%[42] - 經營溢利為1719萬元,較上個相應期間減少3.3%[44] - 利息開支減少25.4%至1126萬元[45] - 所得稅增加38.5%至15萬元[46] - EBITDA為1746萬元,較上個相應期間減少3.5%[48] 项目建设与投资情况 - 預計建造新劇院和餐廳將於2023年年中完成並交付[51] - 已與獨立買方就若干投資物業訂立買賣協議,代價為1億元[51] - 購買蒙古投資物業已支付2301萬元,餘額970萬元分期支付[54] 股息政策 - 董事會決議不建議就本期間宣派任何股息[64] 业务竞争承诺 - 控股股东莱佛士承诺不与公司业务竞争[65] 企业管治情况 - 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遵守GEM上市规则附录十五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68] - 期间公司未在GEM上赎回任何股份,公司或附属公司亦无买卖该等股份[69] - 董事已确认在期间遵守交易必守标准[70] 股权情况 - 2023年3月31日,董事周华盛先生在公司股份中拥有1.35亿股,股权占比75%[72] - 2023年3月31日,周先生在相联法团莱佛士股份中拥有4.90349264亿股,股权占比35.52%[73] - 2023年3月31日,莱佛士在公司股份中拥有1.35亿股,股权占比75%[76] - 2023年3月31日,Chung女士在公司股份中拥有1.35亿股,股权占比75%[76] 业绩审核情况 -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集团第三季度业绩,认为业绩按适用会计准则及GEM上市规则编制并充分披露[80] 报告日期 - 报告日期为2023年4月21日[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