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爱德集团(08412) - 2023 Q1 - 季度财报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收益约为1030万港元,较2021年同期下降约42.1%[14][16] - 公司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亏损及全面收益总额约为260万港元,2021年同期约为190万港元[15][16] - 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收益为10,316千港元,2021年同期为17,820千港元[28] - 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除所得税开支前亏损为2,556千港元,2021年同期为1,932千港元[28] - 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期内亏损及全面收益总额为2,556千港元,2021年同期为1,932千港元[28] - 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基本及摊薄)为0.25港仙,2021年同期为0.20港仙[28] - 2021年6月1日公司股份资本为9,933千港元,股份溢价为98,650千港元,累计亏损为121,286千港元[30] - 2021年8月31日公司股份资本为9,983千港元,股份溢价为98,650千港元,累计亏损为123,264千港元[30] - 2022年6月1日公司股份资本为9,933千港元,股份溢价为98,650千港元,累计亏损为130,157千港元[31] - 2022年8月31日公司股份资本为11,936千港元,股份溢价为102,525千港元,累计亏损为133,103千港元[31] - 截至2022年8月31日,集团有负债净额约1000万港元[43] -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总收益为1.0316亿港元,2021年同期为1.782亿港元[54] -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融资成本为8.7万港元,2021年同期为34.8万港元[56] -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用以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1.83361亿股,2021年同期为9.988亿股[60] -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294.6万港元,2021年同期为197.8万港元[62] -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所有潜在普通股均产生反摊薄效应,每股摊薄亏损与每股基本亏损相同[62][63] -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存货销售成本约为250万港元,较2021年同期的约480万港元减少约230万港元,降幅约48.1%[86][88] -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其他收入约为130万港元,较2021年同期的约30万港元大幅增加约100万港元,增幅372.4%,主要源于政府补助增加[87][89] -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广告及营销费用约为130万港元,较2021年同期的约270万港元减少约140万港元,降幅约51.9%[91] -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员工福利费用约为350万港元,较2021年同期的约380万港元减少约30万港元,降幅约8%[92] - 广告及市场推广开支从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的约270万港元减少约140万港元或约51.9%,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的约130万港元[93] - 雇员福利开支从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约380万港元,减少约30万港元或约8%,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约350万港元[94] -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折旧总额从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的约260万港元增加约30万港元或约12.9%,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的约290万港元[97][99] - 其他开支从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的约570万港元,减少约230万港元或约41.3%,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的约330万港元[98][100] - 除所得税前亏损从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的约190万港元增加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的约260万港元[102][104] - 期内亏损及全面收益总额从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的约190万港元增加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的约260万港元,收益减少约750万港元,亏损仅增加约60万港元[103][105] - 截至2021年及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来自最大供应商的采购量分别占总采购量约52.5%及40.3%,未与最大供应商签订长期合约[116] - 截至2021年及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或集团旗下公司均未派付或宣派股息[121]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集团主要业务为经营会所及酒吧,收益包括活动收入、小费及衣帽间费用[52] -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会所及娱乐业务收益从约1780万港元降至约1030万港元,减少约750万港元,降幅约42.1%[66][67] -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底前终止Mudita及Maximus的运营,二者在回顾期内无收益贡献[70][71] -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经营会所及娱乐业务收益约为1030万港元,较2021年同期的约1780万港元减少约750万港元,降幅约42.1%[82][83] - 会所Mudita和娱乐中心Maximus于2022年回顾期内贡献零收益,2021年同期贡献收益约280万港元[82][83] - 2022年年底前,公司将终止会所Mudita和娱乐中心Maximus的运营[77][7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执行董事为王志勇、吴承浚、雷乐欣[19] -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许维雄、蒋乔蔚、庞振宇[19] - 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21] - 公司香港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西营盘干诺道西141号保柏中心14楼[21] - 公司核数师为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3] - 公司股份代号为8412[1][23] - 公司网站为www.bcigroup.com.hk[23] - 2017年4月7日公司上市,按股份发售合共提呈发售2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其中配售和公开发售各占50% [36] -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附属公司主要在香港经营会所、娱乐及餐厅业务[36] 股息政策 -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的任何股息[15][17] 财务报表编制 - 编制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采用历史成本基准,以港元呈列,数值约整至最接近千位数[41] - 编制上述报表的主要会计政策与公司截至2022年5月31日止年度年报一致,惟采纳影响集团且本期首次采纳的新订及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除外[43]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未经公司核数师审核,但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50] - 集团未采纳或提早采纳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50] 公司运营决策与战略 - 公司已积极采取成本控制措施,包括重置工作计划先后顺序以改善流动资金状况[73][74] - 公司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评估社交距离政策潜在收紧情况并作出相应反应[73][74] - 公司将考虑在时机成熟时重返餐饮业务[73][74] - 公司管理层正根据业务环境审查、制定和调整集团整体方向、战略及业务,以提高业绩[108] - 公司正就更改公司名称在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寻求股东批准,以提供新企业形象[108] - 截至报告日,集团前景及公司核心方向与2022年8月31日刊公司年报披露资料相比无重大变化[108] - 公司计划在香港开设更多会所、酒吧及餐厅以拓展门店网络,但扩张面临诸多风险,无法保证新门店盈利[110] - 董事将密切监测扩张计划进度并以盈利为基础运营扩展网络,继续评估业务目标与策略并及时执行[116] 风险因素 - 公司门店物业均为租赁或特许,面临商业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租赁负债可能带来重大风险[113] - 新冠疫情持续阻碍香港经济活动,公司业务受扰,董事预计今年销售疲软、财务表现面临挑战[119] - 新冠疫情对香港旅游业造成不利影响,可能影响公司业务,因游客对集团营业额贡献较大[120] 股份配售与贷款 - 2022年6月,集团根据一般授权完成配售,获得约580万港元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一般营运资金[43] - 2022年8月,集团与香港持牌放债人订立贷款融资协议,贷款金额为4000万港元,期限18个月[45][46] - 2022年5月16日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以每股0.03港元价格配售最多199,760,000股配售股份,6月8日完成,所得款项净额约580万港元[125] 购股权与股权情况 -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无购股权获授出、行使、注销或失效[129,131] - 截至2022年8月31日,董事蒋乔蔚、许维雄、庞振宇分别拥有400,000股相关股份,股权百分比均为0.03%[133] - 截至2022年8月31日,施清流拥有359,590,000股股份,股权百分比为30%[137] 董事证券交易与企业管治 - 公司采纳GEM上市规则第5.48至5.67条作为董事证券交易操守守则,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董事均遵守守则[138,139] - 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及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141,144] - 公司采用GEM上市规则附录15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但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的任命与守则C.2.1条规定有偏差[142,143] - 公司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及报告日期除主席及行政总裁角色未区分外遵守企业管治守则[145] - 公司将在合适时候分开主席及行政总裁角色以重新遵守守则条文第C.2.1条规定[147][150] - 公司认为向董事会提供季度更新资料足以让其履行职责,有重要更新会尽早提供[148][150] - 公司企业管治惯例资料载于2022年年报第29至46页的企业管治报告内[149][151] 报告相关事项 - 报告期后并无发生重大事项[153][156] - 审核委员会认为集团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财报符合相关要求并已充分披露[154][157] - 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3日批准并授权刊发集团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三个月财报[155][158] 税收政策 - 根据两级制利得税制度,首200万港元应课税溢利按8.25%征税,超200万港元部分按16.5%征税,不符合制度实体按16.5%统一税率征税[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