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及监管 - 公司主要业务在中国进行,受到中国复杂和不断变化的法律法规的影响[15] - 中国政府对公司运营具有重大监管权,可能限制或完全阻碍公司向投资者提供证券,导致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毫无价值[15] - 公司的审计师位于中国大陆,历史上美国公开交易公司审计委员会(PCAOB)无法完全进行检查和调查,可能导致证券在美国交易所停止交易[17] - PCAOB撤销了对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审计公司无法进行完全检查或调查的裁定,公司预计不会被列为HFCAA下的委员会确定的发行人[18] - 公司通过资本贡献或贷款向子公司提供资金,2019年未通过资本贡献或贷款向子公司提供资金[18] - 公司向中国子公司支付服务费,2022年向中国子公司支付了1460万美元的服务费[18] - 现有的中国外汇管理规定可能限制公司在集团内进行现金转移[19] - 公司可能依赖中国子公司的股息来支付普通股的股息和其他分配[19] - 公司的未来发行和重大变化将受到中国证监会的监管[21] -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截至2022年底,累计亏损达6.372亿美元[25] 产品开发与商业化 - 公司在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的EVOMELA®销售分别为1.5亿美元、3亿美元和3.8亿美元[25] - 公司依赖第三方供应商提供EVOMELA®,存在供应链中断的高风险[33] - 公司计划在中国推出一种新型的thiotepa药物[96] - 公司已获得CNCT19的全球许可和商业化权利[94] 合作与许可协议 - 公司与Acrotech的许可协议已终止关于MARQIBO®和ZEVALIN®的许可协议[97] - 公司与CRPCGIT签订了三年的独家分销协议,负责在中国大陆地区分销EVOMELA®[97] - 公司与PAT签订了Sublicense Agreement,授予PAT对TSK011010的独家全球许可[98] - 公司与Juventas签订了独家许可协议,负责在全球范围内商业化CNCT19[98] - 公司与BioInvent签订了独家许可协议,负责在中国大陆地区开发和商业化BI-1206[98] 财务状况 - 公司在2022年底拥有4,710万美元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4,500万美元的定期存款[28] - 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4711万美元,足以支持至少一年的运营[161] - 公司计划通过银行贷款、出售额外股票、产品债权转让等方式筹集资金[159]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最少三名,具体人数由董事会决定[191] - 董事不需要持有公司股份作为资格,但如果对与公司有合同或交易利益,需要在董事会会议上声明[191] - 公司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192]
CASI(CASI) - 2022 Q4 - Annual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