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状况 - 二零二三年第三季度營業收入為187,521千港元,較去年同期增長92.2%[10] - 除所得稅前溢利為70,017千港元,較去年同期下降8.0%[11] - 銀行利息收入為3,459千港元,政府補助金為1,687千港元[11] - 財務成本為7,273千港元,較去年同期增長23.4%[11] - 期內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虧損為0.59港仙,較去年同期下降0.14港仙[6] -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中的透過其他全面收入以公平值計量之金融資產的公平值變動为182,227千港元[16] - 本公司未就香港利得稅作出撥備,海外地區溢利之稅項根據期內估計應課稅溢利計算[12] - 本公司在巴西成立的附属公司SAM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4%[13] - 資本負債比率為3.1%[63] 业务发展 - 本公司的鋰離子电池业务向多个高端车型提供电池,包括沃尔沃和领克旗下的PHEV车型[17] - 本公司的电池质量上乘、稳定可靠、安全,但产能较低导致平均成本较高[18] - 本公司持股52%的附属公司浙江衡遠新能源是现代化鋰離子电池企业,年产能约为2,000,000千瓦时[19] - 本公司持有24.5%权益的联营公司山东衡遠新能源年产能为150,000千瓦时或225,000千瓦时[20] - 本公司收购了吉行国际,该公司在法国以Caocao品牌从事网约车服务,已建立B2C及B2B业务模式[21] - 本公司在中国经营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共享业务,面临激烈竞争,用户数量持续下跌[22] - 公司决定出售吉遞(中國)能源和杭州吉遞实业的100%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20,000,000元[23] - 吉遞(中國)能源和杭州吉遞实业的业务自开展以来利润不佳,市场竞争激烈,业务转亏为盈前景不乐观[24] 项目投资 - 洪桥集团向巴西全资附属公司Sul Americana de Metais提供资金80,960,000美元用于八号区块项目前期工作[26] - 八号区块项目预计总投资30.1亿美元,首十八年每吨铁精粉營運成本Opex约为18.9美元[29] - 巴西八号区块项目的環境許可證涉及三种许可:初步環境許可(「LP」)、安裝許可(「LI」)及營運許可(「LO」)[31] - 公司与西藏珠峰签署意向书,拟以大约3.5亿美元收购珠峰香港38.75%的权益,用于开发安赫萊斯鋰鹽湖项目[37] - 西藏珠峰同意为公司提供4.5个月的排他期,期间不会与其他公司提出合作投资、开发或合作的意向书[38] - 安赫萊斯鋰鹽湖項目拥有205万吨碳酸锂当量的锂资源,总投资约为7亿美元,每吨碳酸锂成本约为5000美元左右[40] - 阿里扎羅鋰鹽湖項目可能达到1000万吨碳酸锂当量以上的资源量,正准备实施详细勘探和建设年产10万吨碳酸锂当量项目[41] 合作与交易 - 公司正与西藏珠峰就投资和合作方案进行磋商,已完成珠峰香港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和财务尽职审查[42] - 提交了有关年产5万吨碳酸锂当量项目的环境许可证申请的补充资料,可能不需要提供6亿美元的股东贷款,正考虑收购珠峰香港49.9%的股权[43] - 公司与浙江吉利签订了销售框架协议,设定了2023年至2026年的销售年度上限,分别为50,000、235,000、155,000和97,000人民币千元[47] - 公司与浙江耀宁签订了购买框架协议,将购买锂离子电池、模组及相关产品,设定了2023年至2026年的购买年度上限,分别为42,000、103,000、129,000和72,000人民币千元[51] 公司治理 - 公司已遵守GEM上市规则附录十五的所有守则条文,保持良好的企业治理[72] - 公司授出的购股权计划中,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尚未行使的购股权数量为8,750,000份,行使价格为每份2.61港元[75] - 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动,吉利集团有限公司已获得目标公司的法定控制权,要约人及一致行动人士持有公司约62.40%的权益,提出无条件强制性全面要约[76] - 要约人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定提出每股0.08港元的无条件强制性全面要约,要约截止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77] - 洪桥集团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显示,李书福持股比例为61.61%,吉利集团持股比例为41.28%[79] - 洪桥集团有限公司修订了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并在股东大会上通过为特别决议案[81] - 洪桥集团有限公司已成立审计委员会,并审阅了截至二零二三
洪桥集团(08137) - 2023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