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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 NATURAL GAS(08536) - 2023 Q3 - 季度财报
TL NATURAL GASTL NATURAL GAS(HK:08536)2023-11-09 19:53

财务业绩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收入2.06亿元,2022年同期为1.9093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收入5.1886亿元,2022年同期为4.616亿元[9]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毛利1939万元,2022年同期为5825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毛利5672万元,2022年同期为1.007亿元[9]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除税前亏损756万元,2022年同期为1613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除税前亏损3588万元,2022年同期为4044万元[9]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期内亏损756万元,2022年同期为1586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期内亏损3588万元,2022年同期为4044万元[9]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基本及摊薄)为0.41仙,2022年同期为0.89仙;2023年前三季度为1.94仙,2022年同期为2.28仙[9] - 2023年前三季度换算境外业务的汇兑差额为 - 1914万元,2022年同期为 - 43万元[10] - 2023年前三季度换算本公司财务报表的汇兑差额为1946万元,2022年同期为275万元[10] - 2023年前三季度期内全面开支总额为3556万元,2022年同期为3812万元[10] - 2022年9月30日公司权益总额为8.0771亿元,2023年9月30日为7.8525亿元[11]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全部收入来自中国客户[20] - 2023年9月30日,中国非流动资产为24,975千元,马来西亚为14,683千元,总计39,658千元;2022年12月31日分别为28,640千元、14,546千元和43,186千元[21] - 2023年前三季度客户A和客户B收入总计10,491千元,2022年同期为16,094千元[22] - 2023年前三季度CNG销售、输送服务、LNG销售总收入为51,886千元,2022年同期为46,160千元[23] - 2023年前三季度已售存货成本为33,342千元,2022年同期为28,229千元[24] - 2023年前三季度融资成本为116千元,2022年同期为150千元[24]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3,439千元,2022年同期为4,044千元;每股基本亏损为1.94仙,2022年同期为2.28仙[3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收入约为5190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约570万元或12.3%[37] - 向批发客户销售CNG的收入减少约520万元或17.2%,向零售客户销售CNG的收入增加约150万元或11.5%[38] - 2023年前九个月销售LNG产生收入约1210万元,2022年同期无此项收入[3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销售成本约为4620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约1010万元或28.0%[41] - 毛利由2022年前九个月的约1010万元减少约440万元,毛利率由21.8%降至10.9%[42] - 行政开支由2022年前九个月的约1350万元减少约450万元或33.3%[44]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36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40万元或10.0%[4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集团员工成本约为290万元,2022年同期为350万元[59] 公司业务 - 公司是投资控股公司,附属公司在中国参与CNG及LNG销售及提供输送服务[13] 税务情况 - 香港附属公司法定税率为16.5%,公司未从香港产生应课税溢利,未拨备香港利得税;中国附属公司按25%法定税率计算即期所得税拨备[27][28] 股息分配 - 董事会未宣派2023年前三季度任何股息[32] 财务报表批准 - 董事会于2023年11月9日批准简明综合财务报表[33] 战略合作 - 2023年9月25日,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与星光电脑科技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51] 员工情况 - 2023年9月30日,集团共雇用73名雇员,2022年12月31日为64名[59] 股权结构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刘永成先生通过受控法团及一致行动人士权益持有85,955,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9.43%,另有1,655,900股购股权,占比0.93%[6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刘永强先生通过受控法团及一致行动人士权益持有85,955,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9.43%,另有1,655,900股购股权,占比0.93%[61] - 2023年9月30日,永盛持有19,392,500股股份,约占已发行股份的10.94%;鸿盛持有66,562,500股股份,约占已发行股份的37.55%[62][6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除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外,永盛作为实益拥有人及一致行动人士持有85,955,000股股份,有3,311,800股购股权,占已发行股份总额约50.36%[6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除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外,鸿盛作为实益拥有人及一致行动人士持有85,955,000股股份,有3,311,800股购股权,占已发行股份总额约50.36%[6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除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外,安稳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13,872,5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额约7.83%[68] 购股计划 - 购股计划于2018年4月20日获公司股东通过书面决议案批准及采纳,详情载于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74] - 2020年1月21日及6月23日,刘永成先生根据购股计划分别获授予认购1,375,000股及280,900股股份的购股权[64] - 2020年1月21日及6月23日,刘永强先生根据购股计划分别获授予认购1,375,000股及280,900股股份的购股权[63] - 购股权限期为自授出日期起五年,30%购股股权授予日至期满归属行使,30%授予日一周年至期满归属行使,40%授予日二周年起至期满归属行使[77] - 2020年6月23日和1月21日已授出购股股权,授出日股份价格分别为0.130港元和0.166港元,每股行使价相同,预期波动率分别为42.55%和42.33%,无风险利率分别为0.31%和1.62%[78] - 期间内授出购股股权公允价值约为人民币4,655,000元,本集团无确认购股股权开支(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为人民币315,000元)[79] - 2021年7月20日调整未行使购股股权数目及行使价,2020年1月21日授出购股股权行使价由0.166港元调至0.664港元,6月23日授出的由0.130港元调至0.520港元[82] - 报告日期公司有25,816,009份尚未行使购股股权,相当于已发行股份约14.56%[83] 股份交易限制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未授予董事等购买股份或债权证获利权利,也无人行使该权利[8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或附属公司未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86] 合规标准 - 公司采纳联交所GEM上市规则交易必守标准,全体董事在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遵守该标准[87] 不竞争契据 - 集团控股股东签立不竞争契据,在有效期内不从事受限制业务,期间内已遵守该契据[88] 人员任职限制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无董事、控股及主要股东等在受限制业务任职或拥有权益[91] 管理层架构 - 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均由刘永成先生担任,董事会认为此举符合集团最佳利益[93][94] 审核委员会工作 - 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已审阅集团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财务报表及报告[96] 股份配售 - 2023年10月31日,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将按每股0.45港元的配售价配售最多35,451,000股新股份[97] - 配售股份相当于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177,255,000股的20%,及扩大后已发行股本212,706,000股的约16.67%[98] - 配售价较股份于配售协议日期收市价及前五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折让约18.18%[99] - 配售事项最高所得款项总额为15,952,950港元,最高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500万港元,每股配售股份净价约为0.42港元[100] - 配售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投资再生能源业务及集团一般营运资金[100] - 配售事项须待联交所GEM上市委员会批准方可作实[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