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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reVac(CVAC) - 2020 Q4 - Annual Report
CureVacCureVac(US:CVAC)2021-04-27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8 - 2020年公司营收分别为1287.1万欧元、1741.6万欧元、4887.1万欧元,2019年较2018年增长约35.3%,2020年较2019年增长约180.6%[33] - 2018 - 2020年公司净亏损分别为7124.1万欧元、9987.3万欧元、12912.2万欧元,2019年较2018年增长约40.2%,2020年较2019年增长约29.3%[3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3.22593亿欧元,总资产为15.11356亿欧元,总负债为8.00009亿欧元,总权益为7.11347亿欧元[3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亏损为6.451亿欧元[46] 公司亏损情况及影响 -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预计未来仍将亏损,且可能无法实现或维持盈利[45][46] - 公司未来盈利取决于产品候选和技术平台的开发、获批及商业化情况,若无法盈利可能影响市值和融资能力[49] 公司资金需求与融资风险 - 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取决于多种因素,可能需提前筹集资金,若资金不足可能影响业务[42][44] - 2020年6月公司与欧洲投资银行签署融资协议,获得最高7500万欧元的信贷额度,同时业务活动受多项限制[50] - 公司预计开支将随计划运营继续增加,通过出售股份等方式融资可能稀释股东权益,债务融资可能带来固定支付义务和限制条款[50] - 若无法筹集足够资金,公司可能需延迟、缩减或终止产品开发和商业化工作,现有或未来许可协议也可能终止[51] 公司战略合作伙伴风险 - 公司依赖战略合作伙伴,若合作出现问题,可能影响产品商业化和营收[37] - 公司已与Genmab、Arcturus等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部分项目依赖合作伙伴开展临床研究,可能无法按计划进行[55] - 现有和未来的许可及合作协议可能对公司施加多种义务和限制,若违反协议可能需支付赔偿并导致协议终止[55] - 公司未来可能开展更多合作,部分合作中合作伙伴有独家开发和商业化特定产品的权利,公司可获得许可费等收入[55] - 合作存在多种风险,如合作伙伴资源分配不足、不履行义务、终止合作等,可能影响产品开发和商业化[60] - 若研发合作未成功开发和商业化产品或合作方终止协议,公司业务可能受负面影响[60] 公司产品研发项目进展 - 公司新冠候选疫苗CVnCoV已完成1期临床试验的安全性、反应原性和免疫原性中期数据解读,正在进行2a期和2b/3期临床试验;狂犬病候选疫苗CV7202正在进行的1期临床试验已完成安全性和免疫原性中期数据解读;CV8102正在进行1期临床试验;BI 1361849正在进行1/2期临床试验,均未完成任何后期临床研究[62] - 公司预计在2021年第二季度报告新冠候选疫苗CVnCoV的2a期临床试验首次数据解读,并对2b/3期临床试验进行首次病例驱动的中期分析[65] - 公司第一代基于鱼精蛋白制剂的疫苗CV9104的2b期临床试验未能达到改善总体生存率的主要终点,此前基于鱼精蛋白的疫苗项目(CV9201、CV9103、CV9104和CV7201)因临床试验中免疫原性水平不足而终止,目前唯一处于临床试验的鱼精蛋白疫苗制剂是BI 1361849[65] - 公司最先进的候选产品是针对SARS - CoV - 2的CVnCoV,处于临床开发阶段;其他候选产品CV7202(狂犬病)、BI 1361849(非小细胞肺癌)、CV8102(黑色素瘤、腺样囊性癌、皮肤和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处于早期临床开发阶段;所有其他研究项目处于临床前开发阶段[65] - 9月公司在秘鲁和巴拿马启动新冠疫苗候选产品CVnCoV的2a期临床试验,12月在欧洲和拉丁美洲启动2b/3期临床试验[114] 公司临床试验风险 - 公司临床研究数据可能会因更多患者数据的获得而改变,且需经过审计和验证程序[37] - 公司产品研发面临临床开发周期长、结果不确定、监管审批难等风险[37] - 公司mRNA药物开发面临临床和监管风险,因该领域较新且缺乏先例[37] - 临床药物开发过程漫长、昂贵,结果不确定,早期研究和试验结果可能无法预测未来试验结果,若临床试验或产品生产延长或延迟,公司可能无法及时获得监管批准并商业化产品[63] - 公司需通过广泛的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证明产品在人体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才能获得监管批准,临床测试昂贵且耗时,结果不确定,任何阶段都可能失败[65] - 临床试验必须符合FDA、EMA等监管机构的法律要求、法规或指南,受政府机构和机构审查委员会监督,若不遵守规定可能导致临床试验延迟、终止或营销申请提交/批准受阻[65] - 临床试验可能因多种因素延迟、暂停或终止,如监管机构或IRB授权延迟、与CRO和试验地点协议达成延迟、患者招募延迟、结果不佳、材料短缺等,COVID - 19大流行可能增加这些困难或延迟的可能性[65][68] - 公司公布的临床试验中期、“顶线”和初步数据可能会随着更多患者数据的获得而改变,需经过审计和验证程序,可能与最终数据有重大差异[71] - 若公司需要进行额外临床试验或测试,无法成功完成临床试验,试验结果不利或仅有适度有利,或存在安全问题,可能导致营销批准延迟、无法获得批准、批准范围受限、需进行额外上市后测试或产品退市等情况[70] - 公司临床试验患者招募可能受限,或导致试验延迟、成本增加和周期延长[74][75] - 2020年2 - 5月,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的试验点不可用,6月恢复筛选参与者[78] - CV7202临床试验参与者有三个月无法获取临床血样,需调整临床试验方案[78] - 公司将新冠疫苗开发列为优先事项,可能影响其他产品临床试验进展和增加成本[78] - 公司推迟了与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原计划的流感疫苗项目至2021年后期[78] - 新冠疫情可能导致公司临床试验活动暂停或延迟,包括场地启动、参与者招募等[76][78][79] - 新冠疫情可能导致公司临床试验数据完整性受影响,如参与者感染新冠增加不良事件数量[79] 公司产品商业化风险 - 产品候选药物需完成临床前和/或临床试验、获监管批准、建立生产供应、投入大量营销等才能产生收入[83] - 产品候选药物获批后若出现不良副作用,可能面临监管撤回或限制批准、市场接受度降低等后果[87][89] - 产品候选药物商业化成功取决于完成临床研究、患者入组、获监管授权等多因素,任一因素不达标可能影响商业化[83] - 产品候选药物可能因临床结果不佳、制造失败、定价或报销问题等无法推进、延迟或无法上市[94] - 即使产品候选药物获批,收入也取决于获批地区市场规模,若市场不如预期,可能无法产生可观收入[85] - 若候选产品获批但未获医生、患者和医疗界充分认可,公司可能无法获得足够收入并难以盈利[118] 公司监管审批风险 - 监管审批过程漫长、不可预测,公司未获任何产品候选药物的监管批准,获批可能受多种因素影响[96] - 公司需在每个市场获得单独监管批准并遵守不同要求,满足这些要求成本高、耗时长且不确定[99] - 基因疗法和细胞疗法产品的监管要求仍在发展,变化可能导致产品候选药物开发延迟、中断或产生意外成本[100] - 不同监管审查委员会和咨询小组发布的指南可能延长审查过程、增加开发成本、导致批准和商业化延迟或受限[102] - 即使产品候选药物获得批准,后续也会面临持续监管审查,包括生产、包装、分销等方面的要求,可能产生重大费用[102] - 监管批准可能附带对产品使用的限制、上市后测试和监测要求,如FDA可能要求实施REMS[105] - 产品出现未知问题、未遵守监管要求可能导致产品营销或生产受限、召回、罚款等后果[105] - 监管政策变化或新法规出台可能阻止、限制或延迟产品候选药物的监管批准,公司若不适应可能失去已获批准[106] - 产品标签、广告和促销受监管,推广未获批准的用途可能使公司承担重大责任[106] - 政府对涉嫌违法的调查会耗费公司大量时间和资源,产生负面宣传,影响产品商业化能力[108] - 公司开发用于治疗或预防疾病的候选产品,因新技术临床经验少,监管机构可能认为临床试验终点无临床意义且结果难分析[110] - 公司及其合作伙伴在美国境外开展临床试验,FDA可能不接受相关数据或要求额外美国本土试验[113] - 英国脱欧可能增加监管和法律复杂性,影响公司在欧盟及欧洲其他地区获得候选产品监管批准[119] - 若公司候选生物制品获批,可能因国会行动或FDA认定等原因使12年排他期缩短,面临早于预期的竞争[122] - 政府资金短缺或全球健康问题导致FDA等机构中断,可能阻碍候选产品及时开发、批准或商业化[123] 公司生产供应风险 - 2020年前全球mRNA产量与mRNA疫苗获批后相比非常有限,当前mRNA疫苗需求空前,供应链有过载和延迟风险[126] - 公司和第三方制造商若在生产中遇到困难,产品临床试验供应或获批产品供应可能延迟或中断,影响业务和财务状况[126][128] - 公司和第三方制造商需遵守环境、健康和安全法律法规,违规可能导致重大成本或运营中断[129] - 若公司或第三方制造商无法扩大生产规模或提高产品产量,制造成本可能增加,商业化可能延迟[136][138] - 生产中未检测到的错误或缺陷可能损害公司声誉,导致产品责任索赔和召回[131] - 公司生产和使用危险材料,存在污染或伤害风险,可能承担责任和成本,影响业务[130] 公司知识产权风险 - 公司依靠专利、商业秘密保护和保密协议保护知识产权,但专利申请过程昂贵耗时,可能无法获得或维持有效保护[139] - 第三方可能挑战公司专利的有效性、可执行性等,成功挑战会影响产品商业化和未来收入[139] - 美国专利有效期一般为自有效申请日起20年,专利保护期有限[144] - 公司与Genmab、Arcturus等有许可和合作协议,协议可能施加多种义务和限制[147] - 美国政府对部分政府资助研发的专利有权利,包括非独占许可和march - in权利[141][143] - 德国政府在国家疫情时有权下令使用公司专利,公司可能失去专利技术和产品候选的独家性[143] - 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资助的研究成果需满足特定公开和使用条件,否则资助可能被撤销[143] - 公司部分专利由非营利第三方资助,需履行产品价格和供应相关合同义务[144] - 专利到期后公司产品可能面临类似或生物类似产品竞争,影响业务和财务状况[146] - 若未遵守许可、合作等协议,公司可能失去必要知识产权,影响业务和财务[147] - 许可、合作等协议可能引发知识产权相关争议,影响公司产品开发和商业化[147] - 专利授予标准复杂且不统一,公司可能难以阻止专利侵权,影响业务和财务[141] - 公司无法确定第三方许可的专利和申请是否按公司最佳利益处理,若许可方处理不当,公司许可权利和排他性可能减少或消除[149] - 公司未来版税义务金额取决于成功开发和商业化产品所用技术和知识产权,可能数额巨大,影响盈利能力[149] - 公司部分产品候选开发由有定价限制的赠款资助,限制商业化能力和盈利能力[149] - 公司一项美国制造相关专利在多方复审程序中被无效,部分欧洲专利在异议程序中被撤销,部分决定正在上诉[150][152] - 公司多项欧洲和澳大利亚专利目前正面临异议程序,结果不可预测[152] - 若被第三方起诉侵犯知识产权,诉讼可能耗时且成本高,可能阻碍或延迟产品候选开发和商业化[153] - 公司认为对第三方专利权利主张有辩护措施,但若辩护失败,可能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无法商业化侵权产品候选[155] - 若需从第三方获得许可使用侵权技术,可能无法以合理商业条款获得,或许可条款不利[155] - 知识产权诉讼和程序即使胜诉也可能使公司产生重大费用,分散人员精力,若败诉可能需支付对方律师费[156][157] - 参与专利诉讼或其他程序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57] - 美国专利法从“先发明制”变为“先申请制”,增加专利申请和维护成本与不确定性[158] - 美国最高法院裁决缩小特定情况下专利保护范围,削弱专利所有者权利[158] - 公司可能面临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索赔,败诉将失去权利并可能需获许可[161] - 未遵守专利机构程序、文件、费用支付等要求,可能导致专利权利部分或全部丧失[163] - 美国专利可根据Hatch - Waxman修正案最多延长5年,总期限不超产品批准日起14年[167] - 欧盟对受基本专利保护的药品活性成分最多可提供5.5年补充保护[167] - 公司部分员工和专利受德国法律约束,可能面临补偿和权利分配纠纷[168] - 公司依赖保密协议保护商业秘密,但协议可能无效,商业秘密可能泄露[171] - 公司可能无法以合理成本或条款从第三方获得产品候选所需知识产权许可[174] - 公司一项制造相关专利已在双方程序中被无效,其他专利也可能面临挑战[158] - 公司在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引进和收购方面面临竞争,未来竞争可能加剧,合适机会可能减少,收购或许可成本可能提高[176] - 公司可能无法在全球范围内保护其知识产权和专有权利,在外国司法管辖区执行权利可能成本高昂且效果不佳[177] - 公司的商标和商号可能受到挑战、侵权等,若无法建立知名度,可能影响业务和财务状况[178][181] - 公司的知识产权权利可能无法提供充分保护,多种情况可能损害公司业务和前景[182] 公司医疗法规风险 - 公司与第三方的业务安排可能受医疗保健法律法规约束,违反规定可能面临重大处罚[183][188][190] - 确保业务安排符合医疗保健法律法规可能涉及大量成本,政府可能认定公司业务做法不符合规定[189][190] - 产品候选药物的成功商业化部分取决于政府当局、私人健康保险公司和其他第三方付款人提供的覆盖范围、报销水平和定价政策[191] - 医疗行业注重成本控制,第三方付款人可能认为产品候选药物不具成本效益,影响产品商业化和公司收入[192] - 新批准产品(包括基因治疗)的保险覆盖和报销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难以预测CMS的报销决定[193] - 疫苗候选药物获批后的报销情况不确定,可能影响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193] - 部分国家对药品价格和报销进行管控,欧盟成员国情况尤为严重,可能影响公司产品在当地的收入和盈利能力[195][196] - 美国《平价医疗法案》规定对制造或进口指定品牌处方药和生物制品的实体征收年费,提高制造商在医疗补助药品回扣计划中的法定最低回扣[203] - 2017年《税收改革法案》废除《平价医疗法案》的个人强制保险条款,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205] - 根据2011年《预算控制法案》及后续法律,自2013年起,医疗保险向供应商的付款每年削减2%,该政策将持续到2030年,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暂时中止[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