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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600732) - 2020 Q4 - 年度财报
爱旭股份爱旭股份(SH:600732)2021-03-16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文名称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爱旭股份,法定代表人为陈刚[11]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26号4幢201 - 1室,邮编201210,网址为http://www.aikosolar.com [13] - 公司股票为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爱旭股份,代码600732,变更前简称ST爱旭[1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刚,其为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62] 股东与股权结构 - 新达浦宏现为公司持股比例4.83%的股东[8] - 截止报告期末,陈刚持股649,690,989股,占比31.91%;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568,754,374股,占比27.93%;上海新达浦宏投资合伙企业持股98,434,491股,占比4.83% [157] - 天津天创海河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1,210,246股,占比3.50%,其中43,157,725股质押[158] - 上海新达浦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8,434,491股[158] - 陈刚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649,690,989股,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者为准)分期解锁[159] - 陈刚、天津天创海河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佛山市嘉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158][160] - 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南通沿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江苏疌泉金茂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具有关联关系[158][160] - 有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变动前数量为1,383,505,150股,比例75.61%,变动后数量为1,589,946,107股,比例78.08%[148]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数量为446,383,080股,占比21.92%[148] - 普通股股份总数由1,829,888,230股增加至2,036,329,187股[148][150] - 2020年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29,888,230股变更为2,036,329,187股,控股股东陈刚持股比例由35.50%降至31.91% [156]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7,766户,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为35,014户[156] 财务审计与保荐机构 -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6]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7] -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间为2019年9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17] - 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报酬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40万元,审计年限2年[118] 电池产品信息 - 166mm电池采用硅片M6,比常规M2面积大12.18% [9] - 182mm电池采用硅片M10,比常规M2面积大35.34% [9] - 210mm电池采用硅片M12,比常规M2面积大80.47% [9] - 大尺寸电池是182mm - 210mm尺寸电池的统称[9] - 单晶硅电池量产平均转换效率为23.30%,研发最高转换效率为25.30%[64] - 单晶硅电池产量为13.30GW,产能利用率为93.17%,在建生产线总投资额84.16亿元,当期投资额26.83亿元,设计产能23.6GW[66] -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产能利用率仅86%,三、四季度产能利用率达99%以上[66] - 单晶硅电池产销率为98.98%,境内销售收入846,361.16万元,境外销售收入119,425.41万元,境内销售毛利率15.20%,境外销售毛利率12.40%[67] 经营业绩 - 2020年营业收入96.64亿元,较2019年增长59.23%[18] - 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5亿元,较2019年增长37.63%[18] - 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3.43亿元,较2019年末增长157.37%[18] - 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0.42元,较2019年增长13.51%[19] - 202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41%,较2019年减少7.81个百分点[19] - 2020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34.0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1亿元[21] - 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49亿元[23] - 2020年公司全年实现产销量及经营业绩的平稳增长[36] -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64亿元,同比增长59.23%,净利润8.06亿元,同比增长37.80%[37] - 2020年末总资产127.02亿元,同比增长55.55%,净资产58.34亿元,同比增长127.36%[37] - 2020年全年平均毛利率和净利率分别为14.9%和8.34%,较2019年度分别降低3.17和1.30个百分点[37] - 2020年末公司产能约22GW,较2019年末增长约139%,全年电池出货量13.16GW,同比增长93.74%[38] - 12月公司大尺寸电池出货量占比达35%左右,大尺寸PERC电池出货量全球第一[38] - 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3.8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2.73%[39] - 2020年公司人均产出率(不含管理人员)约为3.3MW/年/人,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8MW/年/人[41] -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64亿元,同比增长59.23%;营业成本82.24亿元,同比增长65.38%[48] - 主营业务收入96.58亿元,同比增长59.25%;主营业务成本82.24亿元,同比增长65.39%,主要因单晶PERC太阳能电池片产销量大幅增长[48] - 单晶PERC太阳能电池片生产量13,298.15MW,同比增长91.35%;销售量13,161.89MW,同比增长93.85%;库存量327.30MW,同比增长71.33%[5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14,844.0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2.93%;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52,305.3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9.08%[53] - 2020年期间费用765,247,237.28元,增长43.55%,小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其中销售费用下降36.90%,研发费用增长72.23%[55] -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379,893,137.02元,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3.93%,研发人员972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16.82%[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0,906,614.43元,同比下降82.93%,主要因国内客户回款用票据结算且用于支付长期资产采购款[5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12,222,326.38元,同比增加172.41%,主要是定向增发完成资金到账[57] - 新能源行业毛利率14.85%,较上年减少3.16个百分点;单晶PERC太阳能电池片毛利率14.50%,较上年减少3.01个百分点[49] - 内销营业收入8,463,611,632.09元,同比增长110.77%;外销营业收入1,194,254,076.77元,同比下降41.72%[49] 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 - 公司力争2030年前通过两到三次技术迭代,将中国东部发达地区光伏发电成本降至0.1元/kWh以内[26] - 2021年公司专注太阳能电池领域,巩固扩大大尺寸电池领先优势,推动全行业大尺寸PERC电池四季度市场占有率超50%[88] - 公司力争明年形成新技术完整产业链,为未来3年光伏发电成本再降低20%以上开发新道路[88] - 2021年公司发挥全球光伏联合创新中心和爱旭欧洲研究院作用,深化“联合研发”模式,推进新型太阳能电池技术研发创新和成果转化[88] - 2021年公司将推动义乌四期、五期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投产,实现36GW单晶PREC电池产能满产运行[89] - 2021年计划将10GW的166mm电池产能升级为182mm尺寸,升级后36GW产能中,大尺寸电池产能达34GW占比94%,小尺寸电池产能2GW占比6%[90] - 2021年力争实现全年出货量28 - 30GW[90] - 2021年公司计划对外投资50亿元,推动现有产能技术升级和基于N型电池技术的全新高效太阳能晶硅电池产能建设[90] - 公司计划于2021年第三季度启动大规模新型电池产能建设,2022年二季度末投产[89] 公司研发情况 - 公司在浙江义乌、德国弗莱堡建立高水平实验室,在广东佛山、浙江义乌和天津设有生产基地[27]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员工5778人,其中研发人员972人,占员工总数16.82%[31]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专利1000余项,获得授权专利590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76项[32] - 公司将推出比现有PERC电池转换效率高10%以上、成本更低的新型电池产品[32] - 公司全球最大的光伏创新中心已投入使用,为5 - 10年内量产转化效率30%以上、度电成本低于0.1元的量产技术奠定基础[35] 利润分配 -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36亿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3亿元,2020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4] - 2019 - 2020年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条款,明确分配条件和比例[98] - 2019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98] - 后续公司董事会将按《公司章程》落实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合理方案[99] - 2020年现金分红数额为1.43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17.70%,2019年和2018年现金分红数额为0 [100] 业绩承诺与补偿 - 广东爱旭原11名股东承诺2019 - 2021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75亿元、6.68亿元和8亿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准 [103] - 利润补偿期间,补偿义务主体先以股份补偿且不低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的90%,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103] - 陈刚、佛山嘉时因重组认购取得的股份,自上市日起36个月届满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不得转让,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当年继续锁定比例不低于90% [104] - 义乌奇光因重组认购取得的股份,自上市日起36个月届满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不得转让,业绩承诺期满当年继续锁定比例不低于40% [104] - 公司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陈刚、佛山嘉时和义乌奇光持有的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104] - 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三年内,若广东爱旭经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滑超过30%,陈刚、佛山嘉时将继续锁定所持公司股份 [104] - 天创海河基金因重组认购取得的股份,限售期至2021年度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后且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且不得早于2022年9月25日[105] - 南通沿海创投等因重组认购取得的股份,限售期至2020年度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后且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且不得早于2021年9月25日[105] - 新达浦宏等在重组完成后36个月内不转让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即至2022年9月25日[106] - 南通沿海创投等在锁定期届满且业绩补偿义务未履行完毕时,分两期解锁股份,第一期解锁时间为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之日,第二期为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106] - 陈刚等广东爱旭原11名股东承诺置入资产涉及的公司依法设立、注册资本缴足,自身合法拥有置入资产完整所有权且无法律纠纷[106] - 陈刚承诺及时进行置入资产权属变更,承担权属变更纠纷责任[107] - 陈刚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获竞争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107] - 陈刚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按公平原则进行并履行审批及披露义务[108] - 陈刚承诺保持公司独立性,遵守五分开原则,不违规利用公司担保和占用资金[108] - 陈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全面履行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108] - 交易对方承诺广东爱旭2019 - 2021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75亿元、6.68亿元和8亿元,2019 - 2021年承诺业绩总额为19.43亿元[111] - 2019年度广东爱旭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4.934237亿元,完成业绩承诺[111] - 2020年度广东爱旭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5.487890亿元,未达原业绩承诺[111] - 公司拟将2020年度业绩承诺调减1.30亿元至不低于5.38亿元,将2021年度业绩承诺调增1.30亿元至不低于9.30亿元,该调整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2] - 2020年度业绩承诺不存在对商誉减值的影响[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