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报告期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14] - 公司采用BOT、PPP和EPC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14] - 公司主要从事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将生活垃圾转化为电能[14] - 公司控股股东为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14]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4]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4] - 公司旗下拥有多个子公司,如重庆同兴、重庆丰盛、重庆百果园等[14] 财务表现 - 公司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0.9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32%[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4.19%[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5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6.85%[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2亿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8908.66万元人民币[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3.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20%[27] - 总资产为206.4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60%[2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5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0.00%[27] - 稀释每股收益为0.45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0.00%[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38%,同比增加2.79个百分点[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29%,同比增加2.84个百分点[27]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为6,843,349.17元,其中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3,283.79元、政府补助5,258,142.20元、企业取得子公司等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341,577.98元、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508,879.50元、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216,970.91元[30][33] - 公司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09,782.27万元,归母净利润75,817.92万元[49]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2,064,729.37万元,归母净资产832,229.14万元[49]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32%,达到30.98亿元人民币,主要由于新项目投运及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确认[53]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1.31%,达到18.54亿元人民币,主要由于新项目投运增加成本[53]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70.99%,达到1797.43万元人民币,主要由于新增研发项目及原有项目推进[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改善,从-8908.66万元人民币增至9.22亿元人民币,主要由于EPC工程款增加[53] - 在建工程同比减少42.30%,主要由于赤峰、六安二期等新项目投运[56] - 无形资产同比增长41.29%,达到113.70亿元人民币,主要由于新项目投运[56] - 公司2021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30.9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3%[196] - 公司2021年上半年营业总成本为22.5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4%[196] - 公司2021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为1797.4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1.0%[196]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投资收益为3925.5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98.2%[196] - 公司2021年上半年货币资金为9.3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3%[191] - 公司2021年上半年应收账款为229.4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98.5%[191] - 公司2021年上半年长期股权投资为68.7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4%[194]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流动负债合计为21.4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1%[194] - 公司2021年上半年未分配利润为11.3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8%[196] -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为37,965,536.64元[200] -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35,683,404.67元[200] -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1,125,286.70元[200] - 公司营业利润为877,652,567.95元[200] - 公司利润总额为879,503,025.43元[200] - 公司所得税费用为84,239,604.60元[200] - 公司净利润为795,263,420.83元[20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8,179,288.56元[200] - 少数股东损益为37,084,132.27元[200] 业务运营 - 公司共投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51个,设计垃圾处理能力55,800吨/日(含参股项目),技术及装备已应用于国内外218个垃圾焚烧项目、368条焚烧线[35] - 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在"十三五"期间达到58万吨/日,焚烧处理率为45%,预计到"十四五"末将达到80万吨/日左右[35][38] - 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和新兴国家市场一流的城市固废处理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和全球领先的固废行业知名公众公司[35] - 公司持续加强主业及上下游领域科研创新,力争通过新技术解决行业痛点,提升运营效益,并完善行业全产业链技术储备[39] - 公司全力开发国内及海外市场,持续扩大核心设备市场占有率,并布局垃圾分类、收转运和固废新业务[39] - 公司具备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市场竞争力较强,市场知名度较高,具有品牌优势[40] - 公司控股的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累计处理生活垃圾约5350万吨,提供绿色电力超过183亿千瓦时[42] - 2021年上半年公司新投产处理能力6850吨/日,垃圾处理量同比增长20.09%至499.36万吨[49] - 2021年上半年公司发电量同比增长28.41%至19.57亿度,上网电量同比增长28.67%至17.28亿度[49] - 公司成功中标荣昌、奉节、绥中3个垃圾焚烧发电BOT/PPP项目,新增处理能力1700吨/日[49] - 子公司三峰卡万塔签署焚烧炉及成套设备供货合同12项,合同金额合计约5.83亿元[49] - 公司主编6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参编11项国家和行业标准[42] - 公司旗下垃圾焚烧发电厂持续运营时间已超过16年,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45] - 公司具备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研发、投资、建造、设备制造和运营全产业链服务能力[45] - 公司报告期内建成投运赤峰项目(一期)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9个,在建及筹建项目共18个[52] - 公司新取得3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截至报告期末拥有有效专利授权87项,其中发明专利26项[52] 风险与挑战 - 公司面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财政补贴不确定性的风险,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68] - 公司通过技术方案优化和加强运行管理应对政策变化的不利影响[68]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成本上升、环保、安全生产和税收优惠等多重风险[68][71][72][75] 股东与股权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6,782,000股限制性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678,268,000股的1%[88] -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持有736,099,000股限售股,占总股本的43.86%[170] - 中信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2,761,000股,占总股本的12.08%,其中101,380,500股被质押[170] -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42,428,000股限售股,占总股本的8.49%[170] -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1,725,000股,占总股本的6.06%[173]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1,035,000股,占总股本的3.64%[173] - 西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0,690,000股,占总股本的2.42%[17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10,558,942股,占总股本的0.63%[173] -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179,000股,占总股本的0.61%[17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持有8,346,700股,占总股本的0.50%[17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7,657,002股,占总股本的0.46%[173] 环保与排放 - 公司下属多家子公司属于烟气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排放污染物为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报告期内各子公司污染物均达标排放[90] - 重庆同兴公司1炉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70 mg/m³,低于限值300 mg/m³[94] - 重庆同兴公司2炉颗粒物排放量为2.6 mg/m³,低于限值30 mg/m³[94] - 泰州大自然公司1炉颗粒物排放量为9.4 mg/m³,低于限值30 mg/m³[94] - 泰州大自然公司2炉氯化氢排放量为3.94 mg/m³,低于限值60 mg/m³[94] - 成都三峰公司1炉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36 mg/m³,低于限值300 mg/m³[94] - 成都三峰公司2炉颗粒物排放量为0.704 mg/m³,低于限值30 mg/m³[94] - 重庆丰盛公司1炉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45 mg/m³,低于限值300 mg/m³[94] - 重庆丰盛公司2炉二氧化硫排放量为ND,低于限值100 mg/m³[94] - 1 炉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40 mg/m³,2 炉为2.10 mg/m³,3 炉为1.50 mg/m³,4 炉为1.70 mg/m³[97] - 1 炉氯化氢排放浓度为4.51 mg/m³,2 炉为3.26 mg/m³,3 炉为3.81 mg/m³,4 炉为2.70 mg/m³[97] - 重庆市九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显示,COD浓度为6 mg/L,氨氮浓度为0.26 mg/L[97] - 昆明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显示,1 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50 mg/m³,2 炉为218 mg/m³[97] - 大理三峰公司检测结果显示,1 炉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33.4 mg/m³,2 炉为28 mg/m³[97] - 东营三峰公司检测结果显示,1 炉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3 mg/m³,2 炉为7.4 mg/m³[97] - 六安三峰公司检测结果显示,1 炉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9 mg/m³,2 炉为0.8 mg/m³[100] - 西昌三峰公司检测结果显示,1 炉颗粒物排放浓度为4.3 mg/m³,2 炉为1.1 mg/m³[100] - 汕尾三峰公司检测结果显示,1 炉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1.5 mg/m³,2 炉为4.1 mg/m³[100] - 万州三峰公司检测结果显示,1 炉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1 mg/m³,2 炉为1.1 mg/m³[100] - 南宁广西荣辉环境的1炉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05 mg/m³,低于标准300 mg/m³[103] - 南宁广西荣辉环境的3炉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8 mg/m³,低于标准100 mg/m³[103] - 南宁广西荣辉环境的1炉颗粒物排放量为5.9 mg/m³,低于标准30 mg/m³[103] - 涪陵重庆新天地环境的1炉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28 mg/m³,低于标准300 mg/m³[103] - 涪陵重庆新天地环境的1炉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 mg/m³,低于标准100 mg/m³[103] - 涪陵重庆新天地环境的1炉颗粒物排放量为7 mg/m³,低于标准30 mg/m³[103] - 重庆重庆市九升检测的1炉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63 mg/m³,低于标准300 mg/m³[103] - 重庆重庆市九升检测的1炉二氧化硫排放量为ND(未检出),低于标准100 mg/m³[103] - 重庆重庆市九升检测的1炉颗粒物排放量为4.6 mg/m³,低于标准30 mg/m³[103] - 重庆重庆市九升检测的1炉一氧化碳排放量为ND(未检出),低于标准100 mg/m³[103] - 1炉的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27 mg/m³,接近300 mg/m³的限值[106] - 2炉的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26 mg/m³,接近300 mg/m³的限值[106] - 1炉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1 mg/m³,低于100 mg/m³的限值[106] - 1炉的颗粒物排放量为10.4 mg/m³,低于30 mg/m³的限值[106] - 1炉的氯化氢排放量为11 mg/m³,低于60 mg/m³的限值[106] - 1炉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83 mg/m³,超过300 mg/m³的限值[106] - 1炉的颗粒物排放量为5.9 mg/m³,低于30 mg/m³的限值[106] - 1炉的氯化氢排放量为13.5 mg/m³,低于60 mg/m³的限值[106] - 1炉的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60 mg/m³,接近300 mg/m³的限值[106] - 2炉的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45 mg/m³,接近300 mg/m³的限值[106] -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450.31吨,颗粒物排放总量为99.14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3714.10吨[112] -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经核定的年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4405.05吨,颗粒物1096.12吨,氮氧化物12610.33吨[112] - 公司各重点排污单位委托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要求,全部达标排放[111] -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烟气、废水污染物等排放限值严格执行各单位排污许可证要求[111] -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氯化氢排放限值为60 mg/m³,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300 mg/m³,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100 mg/m³,颗粒物排放限值为30 mg/m³,一氧化碳排放限值为100 mg/m³[109] -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氯化氢排放限值为60 mg/m³,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120 mg/m³,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100 mg/m³,颗粒物排放限值为20 mg/m³,一氧化碳排放限值为100 mg/m³[111] -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氯化氢排放限值为10 mg/m³,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200 mg/m³,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50 mg/m³,颗粒物排放限值为10 mg/m³,一氧化碳排放限值为50 mg/m³[111] -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氯化氢排放限值为60 mg/m³,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300 mg/m³,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100 mg/m³,颗粒物排放限值为30 mg/m³,一氧化碳排放限值为100 mg/m³[109] -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氯化氢排放限值为60 mg/m³,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300 mg/m³,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100 mg/m³,颗粒物排放限值为30 mg/m³,一氧化碳排放限值为100 mg/m³[109] -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氯化氢排放限值为60 mg/m³,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300 mg/m³,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100 mg/m³,颗粒物排放限值为30 mg/m³,一氧化碳排放限值为100 mg/m³[109] -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烟气污染治理设施全部规范运行,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116] -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完成备案[119] - 公司在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绿色供应链CITI指数环保产业排名中名列第2名[122] - 公司旗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过焚烧方式替代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避免了因垃圾填埋产生的以甲烷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123] - 公司通过垃圾焚烧生产电力,向居民提供可再生清洁能源,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22] 社会责任 - 公司及各子公司累计实现消费扶贫14余万元[126] - 公司及各子公司共聘用农业户口员工892人,占公司职工总数的30%以上[126] 公司治理 - 公司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6]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7]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7] - 公司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阳正文因工作变动原因于2021年1月辞职,钱静女士和王佳洪先生分别被聘任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和副总经理[82] -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等4项议案[76] -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0项议案[81]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均及时严格履行[129]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自2020年6月5日至2021年6月4日[132] - 德润环境/水务环境承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会从事与公司构成
三峰环境(601827) - 2021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