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轮胎(601966) - 2018 Q4 - 年度财报
玲珑轮胎玲珑轮胎(SH:601966)2019-04-19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8年营业收入为153.0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94%[23] - 实现营业收入153.02亿元同比增长9.94%[61][63] - 公司营业收入153.02亿元,同比增长9.94%[64] - 营业利润12.79亿元同比增长14.58%[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73%[23] - 净利润11.81亿元同比增长12.76%[61] - 2018年基本每股收益0.98元,同比增长12.64%[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0.97元,同比增长15.48%[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54%,同比减少0.03个百分点[24] - 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1亿元,其中第三季度最高达3.60亿元[26]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达42.57亿元,为全年最高季度[26] -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3亿元人民币[6] - 公司轮胎业务营业收入为151.47亿元人民币,营业成本为115.71亿元人民币,毛利率为23.61%[95] - 轮胎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98%,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0.11%,毛利率同比下降0.08个百分点[95] - 零售渠道营业收入为99.3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01%[94] - 配套渠道营业收入为52.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12%[94] - 配套市场收入实现16.12%增长[55] - 零售市场收入同比增长7.01%[55] - 国内销售营收76.99亿元,同比增长11.36%[66] - 出口及海外销售营收74.48亿元,同比增长8.60%[66] - 轮胎产品毛利率23.61%,同比减少0.08个百分点[6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116.75亿元,同比增长10.17%[64] - 原材料成本占比76.89%,同比增长7.38%[69] - 研发费用5.50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3.59%[73] - 公司2018年研发费用为5.10286843亿元人民币[138] - 天然胶采购量289,777.78吨,平均价格同比下降24.49%,营业成本随价格下降而减少[90] - 炭黑采购量221,375.07吨,平均价格同比上涨23.9%,营业成本随价格上升而增加[90] - 物流费用因油价上涨增加约10%[145] 业务线表现 - 2018年全年累计生产轮胎5522.56万条同比增长9.90%[53] - 2018年全年累计销售轮胎5345.33万条同比增长8.85%[53] - 半钢子午胎产量增长10.76%全钢子午胎产量增长6.02%斜交胎产量减少0.13%[53] - 招远半钢设计产能3,000万条/年,实际产能2,800万条/年,产能利用率90.09%[87] - 泰国半钢设计产能1,500万条/年,实际产能1,300万条/年,产能利用率86.92%[87] - 全资子公司LLIT(THAILAND)主营业务收入37.7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7.36亿元人民币[101] - 全资子公司山东玲珑机电主营业务收入7.59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39亿元人民币[101] - 全资子公司德州玲珑轮胎主营业务收入22.75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83亿元人民币[101] - 全资子公司湖北玲珑轮胎净利润亏损633万元人民币[99] 各地区表现 - 境外资产579,561.6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22.47%[41] - 公司海外市场主要集中在美国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115] - 公司已通过前瞻性决策在泰国建设生产基地以规避贸易壁垒[115] - 海外第二个工厂选址在欧洲塞尔维亚[117] - 未来将在美洲考虑建设第三个生产基地[11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9年轮胎全年总产量目标达到6000万套[109] - 2019年末销售收入目标同比增加12%[109] - 公司拥有招远、北京、北美等六大研发中心[110] - 2019年继续对招远总部进行智能化改造[114] - 荆门和塞尔维亚的新建工厂直接以工业4.0模式建设[114] 现金流和分红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4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9.12%[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42亿元同比增长59.12%[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59.12%[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三季度达14.14亿元,显著高于其他季度[26] -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6] - 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3.57亿元人民币,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9%[6] - 2018年现金分红总额为3.566亿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9%[120][123]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120] - 以2019年3月31日总股本12亿股扣除回购专户1116万股为基准计算分红[120] - 2017年现金分红比例达30.00%,金额3.144亿元[123] - 2016年现金分红比例19.72%,金额1.992亿元[123] - 公司承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利润分配的20%[120]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0] -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38亿元人民币[6] - 提取法定公积金3534.95万元人民币[6] - 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121] 资产和投资 - 公司货币资金显著增长,主要因新增证券投资业务所致[77] - 预付款项为199.53百万元,同比增长116.21%,主要因预付材料款增加[77] - 其他流动资产为1,111.20百万元,同比增长381.11%,主要因新增理财投资[77] - 在建工程为1,336.16百万元,同比增长174.16%,主要因广西玲珑、泰国玲珑、湖北玲珑项目扩建[77] - 长期借款为2,956.18百万元,同比增长122.77%,主要因公司融资项目增加[77] - 应付债券为1,799.93百万元,主要因公司发行可转债所致[77]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1.25亿元,产生当期利润影响4021万元[32]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为1.247亿元人民币[98] - 公司信托理财发生额及未到期余额均为4亿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5.80%[151][154] - 公司结构性存款发生额及未到期余额均为1亿元人民币,年化收益率4.00%[151][154] - 信托理财实际收益387.73万元人民币,投资方向为流动资金[154] - 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2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方向为流动资金[154] - 公司完成发行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167]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19.10元/股,后调整为18.84元/股[168][172] - 报告期末转债持有人数为24,550人[169] - 玲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4.027亿元,占比20.14%[169] - 报告期转股额为74,000元,转股数为3,922股[170] - 尚未转股额为19.999亿元,占发行总量比例99.9963%[170] - 玲珑转债发行总额20亿元,期限五年,票面利率第一年0.3%至第五年2.0%[181][182] - 玲珑转债于2018年3月22日上市交易,代码113019[181] - 可转债累计转股3,922股,导致总股本增至1,200,003,922股[177][179] - 公司总资产257.93亿元,资产负债率61.17%[174] - 中诚信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174] 行业和市场数据 - 全国汽车轮胎总产量6.48亿条同比下降0.76%[37] - 子午胎产量6.09亿条同比下降0.65%子午化率94%[37] - 全钢胎产量1.33亿条同比增长1.53%[37] - 半钢胎产量4.76亿条同比下降1.24%[37] - 斜交胎产量0.39亿条同比下降2.5%[37] - 玲珑品牌价值378.08亿元位列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第117名[39] - 公司轮胎总产能及全钢胎产能位居国内第二[39] - 半钢胎产能及公司利润居国内第一[39] - 湖北玲珑轮胎项目建成后年产能为半钢子午线轮胎12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240万套工程胎6万套[56] 非经常性损益和特殊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3456万元,同比下降6.11%[28][2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777万元,同比由负转正[28][29] - 诉讼赔偿支出6570万元,同比大幅增加8777%[28][29] 关联交易和承诺 - 公司向招远玲珑热电有限公司采购动力实际发生4.501433亿元人民币,低于预计4.9亿元[144] - 公司向山东兴隆盛物流有限公司支付运输服务费1.069985亿元人民币,超出原计划0.89亿元[144] - 公司向玲珑集团支付招待及物业服务费0.286994亿元人民币,超出原计划0.265亿元[14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原始股份[128] - 公司及关联方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业务[128] - 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承诺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玲珑轮胎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130] -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监会规定及公司章程进行[130] - 承诺不以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玲珑轮胎及公众股股东利益[130] - 严格限制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占用玲珑轮胎资金[130] - 禁止要求玲珑轮胎垫支费用或代承担成本[130] - 禁止通过拆借、委托贷款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130] - 禁止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130] - 禁止代关联方偿还债务或提供担保[130] - 若违反承诺导致公司损失将承担赔偿责任[130] -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触发股价低于净资产条件时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30] - 公司承诺在上市后36个月内若股价触发条件将启动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32] - 公司计划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为每12个月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132] - 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承诺在上市后36个月内若股价触发条件将启动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32] - 玲珑集团计划用于股份增持的资金为每12个月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132]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32] - 公司将在触发条件成就后3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132] - 玲珑集团将在触发条件成就后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132] - 若未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32] - 回购股份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132] - 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前若股价不再满足触发条件可终止实施[132] - 玲珑集团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数量的10%[134] - 玲珑集团若违规减持需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股票并延长锁定期3个月[134] - 英诚贸易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上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量的10%[134]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时将触发稳定措施[134] - 董事及高管需使用不少于上年度税后薪酬30%的资金买入公司股份[134]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后董事高管未履职将停发薪酬及分红[136] - 再融资相关承诺要求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136] - 控股股东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且接受监管机构处罚[136] - 董事高管承诺职务消费约束及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136]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股价仍低于净资产时董事高管需竞价买入[134] 环保和社会责任 - 环保投入资金为3817.27万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比重0.25%[97] - 颗粒物实际排放浓度1.6-6.7mg/m³,低于12mg/m³执行标准[158] - 非甲烷总烃实际排放浓度1.22-8.62mg/m³,低于10mg/m³执行标准[158] - VOCS实际排放浓度4.27-9.23mg/m³,低于10mg/m³执行标准[158] - 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浓度33-213mg/L,低于300mg/L执行标准[158] - 氨氮实际排放浓度2.22-8.77mg/L,低于30mg/L执行标准[158] - 锅炉颗粒物排放浓度7.0-7.5mg/m³,低于10mg/m³标准限值[160] - 锅炉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7-24mg/m³,低于50mg/m³标准限值[160] - 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8-71mg/m³,低于100mg/m³标准限值[160] - 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165][166] 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增至394,403,922股,占比32.87%[177][178] - 有限售条件股份805,600,000股,占比67.13%[177] -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604,200,000股,占比50.35%[177] - 境外法人持股201,400,000股,占比16.78%[177][178]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2,673户[183] - 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持股604,200,000股,占总股本50.35%[186] - 英诚贸易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201,400,000股,占总股本16.78%[186] - 机茂有限公司持股36,786,000股,占总股本3.07%,报告期内减持5,437,500股[186] - 丰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900,000股,占总股本1.57%[186] - 中基兰德(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持股16,263,303股,占总股本1.36%,报告期内减持947,300股[18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5,189,242股,占总股本1.27%,报告期内增持14,587,042股[18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0,160,094股,占总股本0.85%,报告期内增持8,971,494股[186] - 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与英诚贸易有限公司为关联方,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187][188] - 玲珑集团有限公司及英诚贸易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均为限售股,限售期三年,预计解禁时间为2019年7月7日[188] - 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中有87,87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86] -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17.59678643亿元人民币,占净资产比例17.59%[149] 高管薪酬和背景 - 董事长兼总裁王锋2018年税前报酬总额为111.7万元[198] - 财务总监洪盟2018年税前报酬总额为129.37万元[198] -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马越川2018年税前报酬总额为122.17万元[198] - 董事兼副总裁刘占村2018年税前报酬总额为74.59万元[198] - 监事陈雪梅2018年税前报酬总额为73.43万元[198] - 董事杨科峰2018年税前报酬总额为51.82万元[198] - 离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孙松涛2018年税前报酬总额为55.63万元[198] - 副总裁李伟2018年税前报酬总额为45.63万元[198] - 三位独立董事(孙建强、苏波、王法长)2018年税前报酬均为8万元[198] - 公司董事及高管2018年税前报酬总额合计688.34万元[198] - 王锋自2017年4月起担任玲珑轮胎董事长兼总裁[200] - 王琳自2018年4月起担任玲珑轮胎董事[200] - 刘占村自2017年4月起担任玲珑轮胎副总裁[200] - 王显庆自2010年6月起担任玲珑轮胎董事[200] - 张琦自2010年起担任玲珑轮胎董事[200] - 孙建强自2016年6月起担任玲珑轮胎独立董事[200] - 温波自2009年12月起担任玲珑轮胎监事会主席[200] - 陈雪梅自2010年6月起担任玲珑轮胎监事[200] - 马越川自2018年4月起担任玲珑轮胎董事会秘书[200] - 李伟自2018年12月起担任玲珑轮胎副总裁[200] - 公司独立董事曹志伟于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担任招远玲珑热电财务处副处长[3] - 公司董事孙松涛于1999年4月至2014年2月历任玲珑橡胶车间工人、总经理秘书及玲珑集团办公室副主任[7] - 公司董事孙松涛于2014年2月至2015年10月担任玲珑轮胎办公职务[7] -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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